资源描述
公司职业卫生方案
34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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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为了搞好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单位的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制定本单位 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建立、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制定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 〕171号)的要求,重新建立本单位的职业卫生档案。
二、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它要求。
三、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内容,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内容有:单位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数、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男女人数、患各种职业病人数;本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数、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或强度及评价;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及对存在问题的治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告书、实际配带情况等)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内容有: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及检测评价(定期检测、评价必须由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内容)。
四、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规范管理,使其制度化(依据为《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内容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计划于 12月15日前后组织员工到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院体检。
五、职业病报告制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以及《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规定,报告办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所)接诊的急性职业病均在12-24小时之内向患者所在地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报告。
②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发生一名职业性炭疽,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所)立即电话报告当地职业卫生监管部门。
(2)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①企业及其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没有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综合医院在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患者时,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②对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非急性职业病或急性职业病紧急救治后的患者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及时转诊到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并按规定报告。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③对确认的非急性职业病患者如尘肺、慢性职业病和其它慢性职业病,应及时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各级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的单位和人员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报和篡改。
六、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
(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七、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告知的内容包括:
(1)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
(2)危害后果;
(3)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工资待遇、岗位津贴和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5)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
(6)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八、职业卫生培训。
培训对象包括:负责人、劳动者。
职业卫生培训的方式有:对员工进行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沈阳气体制造有限公司
3月1日
年度主要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方案情况表
序号
事项
实施日期
实施部门
经费预算
实际费用
1
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以及《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3月
安全技术部
800
2
重新编制企业职业卫生档案
4月
安全技术部
3
下发公司文件,明确健康安全环保处在职业卫生工作中的职责、任务等;
3月
安全技术部
4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10月
安全技术部
10000
5
职业病防护设备配置与维护
3-12月
安全技术部
1000
6
职业卫生培训
8月
安全技术部
200
7
危害作业岗位警示标识设置
8月
安全技术部
100
8
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张贴在公告栏。
8月
安全技术部
9
对工人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
11月
安全技术部
1000
10
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配置与更换
3、6、9月
安全技术部
500
11
离岗时对工人进行健康检查
人事行政
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检查表
序号
日期
职业病防治计划内容
实施情况
实施负责人
备注
编制: 审核(签字):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检查表
序号
日期
职业病防治计划内容
实施情况
实施负责人
备注
编制: 审核(签字):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年度职业病防治经费一览表
用途
工作内容
经费(元)
项目
负责人
备注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组织工作经费
生产车间改造
生产工艺改进
防护设施建设与维护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
检测评价
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设备购买
职业卫生宣传培训
职工健康监护
职业病人诊疗
警示标识
其它
合计
编制: 审核(签字):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职业病防护设施检修、维护记录表
车间名称
车间负责人
防护设备名称
检修时间
检修、维护情况(包括检修的原因、检修部门、检修费用、检修效果等):
验收意见:
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档案编号:
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
( 年度)
用 人 单 位: 沈阳气体制造有限公司
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 范国威
联 系 电 话: 15640 69
电 子 邮 箱:
目 录
1.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计划
2.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
3.劳动者职业卫生宣传培训
年度职业卫生宣传培训一览表(表3-1)
(附:培训通知、培训教材、培训记录、考试试卷、宣传图片等纸质和摄录像资料)
4.年度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总结
职业卫生培训计划
1、 组织单位:职业健康领导小组
2、 培训时间: 6月
3、 培训对象:存有职业危害岗位职工
4、 培训地点:二楼会议室
5、 培训老师为:
6、 培训内容为:贯彻传达国家、省、市、公司下达的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文件;职业卫生知识普及;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现场急救等内容。
沈阳气体制造有限公司
职业卫生培训教案
( )
第一讲职业病概论
1、职业病概念:
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简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
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 5月1日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2月31日第一次修改。
3、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职业有害因素。
4、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
物理性危害因素:噪音、振动、高温、光线过强、电离辐射等。
化学性危害因素:强酸强碱、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
生物性危害因素:病源微生物等。
心理性危害因素:工作压力大等。
5、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劳动者应履行的义务
认真接受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培训,努力学习和掌握必要的职业卫生知识;
遵守职业卫生法规、制度、操作规程等;
正确使用与维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
正确使用与维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
及时报告事故隐患;
积极配合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有关资料等。
7、我公司当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臭氧、锰及其化合物、氨、噪声、手传振动、工频电场、紫外辐射。
第二讲常见职业病及预防
第一节职业性听力损伤
一、职业性听力损伤:
系由于听觉长期遭受噪声影响而发生缓慢的进行性的感音性耳聋﹔早期表现为听觉疲劳,离开噪声环境后能够逐渐恢复,最终导致感音性耳聋。
分类
病变部位
治疗难度
传音性耳聋
外耳、中耳
相对较易
感音性耳聋
内耳、听神经、脑中枢
很困难,重在预防
二、噪声危害:
语言障碍
工作不便
生活不便
社交受限
听力疲劳
听力减退
噪声性耳聋
引起
另外噪声还可引起头痛、头昏、失眠、烦躁不安、高血压、心电图改变、影响胃的蠕动和分泌等症状。
三、生产性噪声的预防
1、改造声源、降低噪声。经过技术改造,把发声物体改造为不发声或发小声的物体是根本措施。
2、对噪声传播途径采取措施降低噪声强度。
具体又可分为:把高噪声机器与低噪声机器分开布置﹔采用消声器或用消声/吸声/隔声材料阻隔声源。
3、加强个人防护
常见的方法是配戴耳塞、耳罩、防护帽。
4、定期进行健康监护体验。
筛选出对噪声敏感者或早期听力损伤者,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节粉尘与尘肺
一、生产性粉尘
指在生产中形成的,并能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长期吸入主要引起肺部病变。
二、粉尘分类
根据生产性粉尘的性质,可分以下三类:
1.无机性粉尘,根据来源不同,可分:
金属性粉尘:例如铝、铁、锡、铅、锰等金属及化合物粉尘。
非金属的矿物粉尘:例如石英、石棉、滑石、煤等。
人工无机粉尘:例如水泥、玻璃纤维、金刚砂等。
2.有机性粉尘
植物性粉尘:例如木尘、烟草、棉、麻、谷物、茶、甘蔗等粉尘。
动物性粉尘:例如畜毛、羽毛、角粉、骨质等粉尘。
3.合成材料粉尘
主要见于塑料加工过程中。塑料的基本成分除高分子聚合物外,还含有填料、增塑剂、稳定剂、色素及其它添加剂。
三、粉尘对人体的危害程度取决于其化学成分和浓度
1.粉尘对人体的危害程度取决于其化学成分和浓度,同一种粉尘,浓度愈高,对人体危害愈严重。
2.粉尘分散度:粒径轻音较小和颗粒愈多,分散度愈高,在空气中浮游的时间愈长,被人体吸入的机会就愈多,其危害也就愈大。
3.机体健康状态:
一般来说,进入呼吸道的粉尘98%在24小时内经过各种途径排出体外,凡有慢性呼吸道炎症者,则呼吸道的清除功能较差;另外,个体因素如年龄、健康素质、个人卫生习惯、营养状况等也是影响尘肺发病的重要条件。
4.接触时间:接触时间越长,对人体危害越大。
四、粉尘的危害
根据不同特性,粉尘可对机体引起各种损害:
1.粉尘可经过呼吸气官,可刺激呼吸道,造成支气管敏感
2.可溶性有毒粉尘进入呼吸道后,能很快被吸收进入血流,引起中毒﹔
3.放射性粉尘,则可造成放射性损伤;
4.某些硬质粉尘可损伤角膜及结膜,引起角膜混浊和结膜炎等;粉尘堵塞皮脂腺和机械性刺激皮肤时,可引起粉刺、毛囊炎及皮肤皲裂等;
5粉尘进入外耳道混在皮脂中,可形成耳垢等。
6.粉尘对机体影响最大的是呼吸系统损害,包括上呼吸道炎症、肺炎、尘肺以及其它职业性肺部疾病等。其中尘肺是职业性疾病中影响面最广、危害最严重的一类疾病。
尘肺
尘肺:是因长期吸入生产性有害粉尘引起的以肺部弥漫性纤维化改变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临床症状:早期可无临床症状,部分患者有胸闷、咳嗽、咳痰,随上述症状加重并有气紧气喘、呼吸困难、晚期可并发肺气肿及肺心病。
治疗:当前尚无根治的药物。主要采取对症治疗和支持治疗控制病情的进一步发展。
五、粉尘与尘肺病预防-防尘
防尘的主要措施:宣、革、湿、风、密、护、管、查
(1)宣:加强宣传教育,使防尘工作成为員工的自觉行动;
(2)革:即工艺改革和技术改造,这是消除粉尘危害的根本途径;
(3)湿:即湿式作业,可防止粉尘飞扬,降低环境粉尘浓度;
(4)风:加强通风及抽风措施,将工作面的含尘空气抽出,并将新鲜空气送入工作面;
(5)密:加装防尘罩,把生产性粉尘的发生源密闭起来;
(6)护:即个人防护,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和增强体质;
(7)管:维修管理,加强技朮管理,建立必要的防尘制度;
(8)查:定期检测环境空气中粉尘浓度,对接触者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
第三节职业中毒
一、职业中毒
在生产环境中,毒物常以粉尘、烟尘(比粉尘更细的颗粒)、气体、蒸气或雾滴的状态出现,在防护不严或意外事故等异常情况下,在生产、使用、运输等过程中,可经过呼吸道、皮肤或消化道等途经进入人体,損害全身各个系统,如神经系统、肝脏等,引起职业中毒。我公司可能引起中毒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二氧化碳和氮氧化物。
1.氮氧化物中毒
(一)临床表现
轻度中毒:出现胸闷,咳嗽等症状;肺部有散在干啰音。胸部X线征象:肺纹理增强,可伴边缘模糊。符合急性气管一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
中度中毒:胸闷加重,咳嗽加剧,呼吸困难,咯痰或咯血丝痰等症状;体征有轻度发绀,两肺可闻及干、湿性啰音。胸部X射线征象:肺野透亮度减低,肺纹理增多、紊乱、模糊呈网状阴影,符合间质性肺水肿;或斑片状阴影,边缘模糊,符合支气管肺炎。血气分析常呈轻度至中度低氧血症。
重度中毒:明显的呼吸困难,剧烈咳嗽,咯大量白色或粉红色泡沫痰,明显发绀,两肺满布湿性啰音。胸部X线征象:两肺野有大小不等、边缘模糊的斑片状或云絮状阴影,有的可融合成大片状阴影,符合肺泡性肺水肿。血气分析常呈重度低氧血症; 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并发较重程度的气胸或纵隔气肿;窒息。
(二)治疗措施
急性中毒后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积极防治肺水肿,给予合理氧疗; 保持呼吸道通畅,应用支气管解痉剂,必要时作气管切开、机械通气等;早期、适量、短程应用糖皮质激素,全理应用抗生素。
(三)就业禁忌证
慢性阻塞性肺病、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慢性间质性肺病
二、职业中毒的预防措施
1.生产场所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和检查制度,生产流程应作到密闭化,以避免或减少直接接触。
2.生产车间要有有效的通风系统,增加通风排气设备,将有毒气体局限化并及时排出。
3.建立空气中毒物浓度测定制度。定期测定,以提供改进预防措施的依据。
4.建立工作前体检、定期体检制度。早期诊断,早期治疗。
5.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是预防职业中毒的一种辅助措施,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口罩、面具、袖套、眼镜等。
第四讲防护用品
一、听力保护用品的使用
1.听力保护用品最常见的有两类:耳塞和耳罩。
其中耳塞又包括重复使用和丢弃式。一个好的听力防护用品,应具备以下一些特点:
与耳部的密合要好;能有效地过滤噪声;配戴时感觉舒适;使用起来简便。
2、如何正确佩戴耳塞
1)洗净双手,将耳塞的圆头部分搓细;
2)将耳朵向上、向外拉起,将耳塞的圆头部分塞入耳中;
3)轻扶耳塞约30秒直至耳塞完全膨胀定型。
二、防尘口罩的正确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
防尘口罩,一般使用于有伴有害气体、蒸气、粉尘、烟、雾以外还有粉尘的易进入呼吸器官的气体环境中。
使用条件:
1)所处的工作环境中除粉尘外,还伴有有毒的雾、烟、气体或空气中氧含量不足18%时,应该选择隔离式防尘口罩,禁止使用过滤式防尘用具。
2)所处的工作环境中有淋水或者湿式作业场所,就应该选用的防水防尘口罩。
3)所处的工作环境中工作者劳动强度大的,就应该选择吸气阻力小的防尘口罩。
2.防尘口罩的使用方法:
1)首先检查防尘面具的各个部件是否完整,如有损坏必须及时整理或更换;然后,检查各连接处的气密性,特别是送风口罩或面罩;再次,看接头、管路是否畅通。
2)佩戴要正确,系带和头箍要调节适度,对面部应无严重压迫感。
3)复式口罩和送风口罩头盔的滤料要定期更换,以免增大阻力。电动送风口罩的电源要充分,按时充电。
4)各式口罩的主体(口鼻罩)脏污时,可用肥皂水洗涤。洗后应在通风处晾,切忌曝晒、火烤,避免接触油类、有机溶剂等。
5)防尘用具宜专人专用。使用后及时装塑料袋内,避免挤压、损坏。
6)当感到口罩已不及以往般畅通,便应更换新口罩。
3.使用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应注意下列事项:
1)患有呼吸系统疾病佩戴后如感到呼吸困难或晕眩,亦应先征求医生同意才佩戴口罩。
2)被沾污的口罩应作更换而不应清洗。
3)蓄有胡须可令口罩不能紧贴面部而漏气。
4)如要重复使用口罩,应将口罩储存于清洁的纸袋内,待下次再用。
5)戴上口罩前或除下口罩后,应彻底清洗双手,确保卫生。
三、防毒面具的使用
1.防毒面具分为过滤式防毒面具和隔绝式两种,过滤式由面罩和滤毒罐组成,隔绝式本身提供氧气,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1.防毒面具使用前检查:
1)使用前需检查面具是否有裂痕、破口,确保面具与脸部贴合密封性;
2)检查呼气阀片有无变形,破裂及裂缝;
3)检查头带是否有弹性;
4)检查滤毒盒座密封圈是否完好;
5)检查滤毒盒是否在使用期内
2.防毒面具佩戴说明:
1)将面具盖住口鼻,然后将头带框套拉至头顶;
2)用双手将下面的头带拉向颈后,然后扣住;
3)风干的面具请仔细检查连接部位及呼气阀、吸气阀的密合性,并将面具放于洁净的地方以便下次使用;3)复式口罩和送风口罩头盔的滤料要定期更换,以免增大阻力。电动送风口罩的电源要充分,按时充电。
4)各式口罩的主体(口鼻罩)脏污时,可用肥皂水洗涤。洗后应在通风处晾,切忌曝晒、火烤,避免接触油类、有机溶剂等。
5)防尘用具宜专人专用。使用后及时装塑料袋内,避免挤压、损坏。
6)当感到口罩已不及以往般畅通,便应更换新口罩。
3.使用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应注意下列事项:
1)患有呼吸系统疾病佩戴后如感到呼吸困难或晕眩,亦应先征求医生同意才佩戴口罩。
2)被沾污的口罩应作更换而不应清洗。
3)蓄有胡须可令口罩不能紧贴面部而漏气。
4)如要重复使用口罩,应将口罩储存于清洁的纸袋内,待下次再用。
5)戴上口罩前或除下口罩后,应彻底清洗双手,确保卫生。
三、防毒面具的使用
1.防毒面具分为过滤式防毒面具和隔绝式两种,过滤式由面罩和滤毒罐组成,隔绝式本身提供氧气,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1.防毒面具使用前检查:
1)使用前需检查面具是否有裂痕、破口,确保面具与脸部贴合密封性;
2)检查呼气阀片有无变形,破裂及裂缝;
3)检查头带是否有弹性;
4)检查滤毒盒座密封圈是否完好;
5)检查滤毒盒是否在使用期内
2.防毒面具佩戴说明:
1)将面具盖住口鼻,然后将头带框套拉至头顶;
2)用双手将下面的头带拉向颈后,然后扣住;
3)风干的面具请仔细检查连接部位及呼气阀、吸气阀的密合性,并将面具放于洁净的地方以便下次使用;
4)清洗时请不要用有机溶液清洗剂进行清洗,否则会降低使用效果。
5)定期测试气密性。
3.注意事项
1)患有呼吸系统疾病佩戴后如感到呼吸困难或晕眩,亦应先征求医生同意才佩戴。
2)被沾污的面具应作更换而不应清洗。
3)蓄有胡须可令面具不能紧贴面部而漏气。
4)面具应属个人拥有佩戴,不可共享。
5)每次使用结束,应将面具储存于清洁密闭的纸袋内,待下次再用。
6)戴上面具前或除下面罩后,应彻底清洗双手,确保卫生。
7)佩戴时如能闻到毒气微弱的气味,则应立即离开有毒区域;
8)有毒区域的氧气体积在18%以下,有毒气体体积占2%以上的地方,各型滤毒罐都不能起到防护作用。
9)面具如有损坏,应立即报告以作更换。
第五讲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
根据我公司当前实际生产情况,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主要为中暑和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中毒。
一、中暑的急救措施
1、转移:迅速将患者抬到通风、阴凉、干爽的地方,使其平卧并解开衣扣,松开或脱去衣服,如衣服被汗水湿透应更换衣服。
2、降温:患者头部可捂上冷毛巾,可用50%酒精、白酒、冰水或冷水进行全身擦浴,然后用扇或电扇吹风,加速散热。有条件的也可用降温毯给予降温。但不要快速降低患者体温,当体温降至38摄氏度以下时,要停止一切冷敷等强降温措施。
3、补水:患者仍有意识时,可给一些清凉饮料,在补充水分时,可加入少量盐或小苏打水。但千万不可急于补充大量水分,否则,会引起呕吐、腹痛、恶心等症状。
4、促醒:病人若已失去知觉,可指掐人中、合谷等穴,使其苏醒。若呼吸停止,应立即实施人工呼吸。
5、转送:对于重症中暑病人,必须立即送医院诊治。搬运病人时,应用担架运送,不可使患者步行,同时运送途中要注意,尽可能的用冰袋敷于病人额头、枕后、胸口、肘窝及大腿根部,积极进行物理降温,以保护大脑、心肺等重要脏器。
沈阳气体制造有限公司
职业病防治知识考试题
部门: 姓名: 成绩:
一、填空题(每空4分,共40分)
1、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 )、( )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2、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 )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 ) 。
3、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主要包括( )、厂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来自其它生产过程散发的( )造成的生产环境污染。
4、职业病人有权按国家规定享受( )和( )的权利;
5、未依法参加( )的用人单位的职业病病人,享有用人单位承担其医疗和( )的权利;
二、判断题(每题4分,共20分。)
1、凡有粉尘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和无尘或低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
2、防尘经费应当纳入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经费计划,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
3、对初次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由其所在单位进行防尘知识教育和考核,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粉尘作业。( )
4、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从事粉尘作业。( )
5、凡有粉尘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定期测定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测尘结果必须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劳动部门和工会组织报告,并定期向职工公布。( )
三、选择题(每题4分,共20分)
1.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 )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A.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B.标本兼治、防治结合 C.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用人单位应实施由( )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A.兼职工人 B.单位职工 C.专人负责
3.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它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 )。
A.追究民事责任 B.给予经济处罚 C.追究刑事责任
4.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 )。
A.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B.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经济发展 C.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5.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负责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察工作。
A.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B.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C.中华全国总工会
四、简答题(20分)
什么是职业病?
2.职业病防治法的目的、范围?
3.职业健康监护包括哪几项内容?
4.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哪些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5.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答案
一、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病防护用品;3、自然环境因素、有害因素;4、职业病待遇、工伤社会保险;5、工伤社会保险、生活保障;
二、 1、√2、√3、√4、√5、√
三、1.(A) 2.(C) 3.(C) 4.(C) 5.(B)
四、1、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职业病防治法的目的和范围?
目的: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范围: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3、职业健康监护包括哪几项内容?
(1)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2) 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4、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哪些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方针?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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