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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10T55-2023基层社会治理 全科网格管理规范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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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03.080 CCS A 90 3310 浙江省台州市地方标准 DB 3310/T 552023 代替 DB 3310/T 55-2019 基层社会治理 全科网格管理规范 Grassroots social governance specification for general grid management 2023-07-18 发布 2023-08-01 实施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目次 前言.III 1 范围.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4 3 术语和定义.4 4 基本原则.4 整体性原则.4 目标性原则.4 实效性原则.5 5 网格基础.5 网格划分.5 事项管理.5

2、任务清单.6 信息采集.6 6 队伍建设.7 网格工作团队.7 工作职责.7 教育培训.8 网格文化.8 等级考评.9 7 专属网格.9 8 捆绑考评.10 捆绑对象.10 捆绑内容.10 绩效考核.10 责任倒查.10 容错免责.11 9 硬件配备.11 网格运行中心.11 专职网格员装备配备.11 10 网格智治.11 11 工作保障.12 党建引领.12 督导检查.12 考核评价.12 经费保障.12 附录 A(规范性)网格履职清单.13 附录 B(规范性)乡镇(街道)网格责任捆绑(事)件倒查情况表.1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

3、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中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代替DB3310/T 55-2019基层社会治理 全科网格管理规范,与DB3310/T 55-2019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新增了“专属网格”(见第 7 章)、“网格智治”(见第 10 章)等章节;b)进一步明确了基本原则的要求(见第 4 章);c)增加了网格划分的种类,在原有基础上新增了“行政村”“融合型大社区大单元”“商务楼宇、各类园区、商圈市场、学校、医院和港口码头”及“微网格”的内容(见 5.1.2);d)明确了“事项准入”的部门(单位)审查要求(见

4、5.2.2);e)网格工作团队由原“3+X+Y”调整为“1+3+N”模式,完善了人员的工作职责、教育培训等内容(见第 6 章)。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共台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共台州市委政法委员会、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委政法委员会、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委政法委员会、中共临海市委政法委员会、中共温岭市委政法委员会、中共天台县委政法委员会、中共三门县委政法委员会、台州市标准化研究院、浙江方信标准技术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晓宁、陈国强、彭洁、何呈龙、王晖、李贲、周绍杰、汤朝晖、楼东晓、黄玲、叶灵友、夏将勇

5、、郭雅妮、姚俊俊、杨朝霞、陈璋、张磊、周凯浩、林优悠、应献、许添、冯曹冲、陈钧、区世萍。本文件及其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19年首次发布为DB3310/T 55-2019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基层社会治理 全科网格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基层社会治理网格管理的基本原则、网格基础、队伍建设、专属网格、捆绑考评、硬件配备、网格智治和工作保障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治理全科网格管理相关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6、,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3200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 GB/T 34300 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网格 grid 在城乡社区、行政村及其他特定空间区划之内划分的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单元。来源:GB/T 34300,定义2.5 全科网格 general practice grid 整合实行网格化管理的部门资源,纳入统一的网格管理体系,形成“网格统一划分、资源统一整合、人员统一配备、信息统一采集、报酬统一筹措、业务统一培训、考评统一实施”的基层治理管理单元。4 基本原则 整体性原则 应结合数字化、

7、平战一体快响激活的要求,统筹兼顾,推动基层治理“平台+大脑”贯通触达,构建灵敏高效有力的最小党建单元、执行单元、智慧单元、承接单元、作战单元。目标性原则 应以“执政之网、民心之网、组织之网、平安之网、智治之网”为核心,推动全科网格迭代升级为智治网格。实效性原则 应以“基层治理基本状况”为依据,因地制宜,推动实现“微事不出格、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5 网格基础 网格划分 5.1.1 应遵循属地性、整体性、适度性的原则,统筹考虑管理宽度、复杂程度、社会形态等因素,因地制宜划分网格。5.1.2 网格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a)行政村应以自然村、村民小组为单元划分网格,集中居住区

8、域应按一定户数划分网格。常住人口在 500 人以下、居住比较集中、情况相对简单的行政村可统一划分为 1 个网格;b)社区应以小区为单元划分网格,开放式居住区应以若干楼院为单元划分网格,每个网格宜覆盖300 户500 户。规模较大的小区可划分为多个网格,治理情况比较简单的可适当划大网格;c)融合型大社区、大单元等情况复杂的,应视情况划小网格,宜覆盖 200 户300 户;d)医院、学校、市场(商圈)、楼宇、园区和港口码头等特定区域,应根据辖区面积、人群分布、治理难度等,结合管理服务的实际需要,划定专属网格。规模体量小的、治理情况简单的,可纳入邻近网格管理;e)微网格划分应满足管理有效、服务便利的

9、要求,宜覆盖 50 户80 户。5.1.3 网格的划分应由县(市、区)委政法委、组织部牵头,公安局、民政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单位)及乡镇(街道)共同参与,统一进行网格编号,其他单位不再另行划分网格。5.1.4 网格划分后不宜再变动,并应按行政村、社区、融合型大社区、专属网格四大类型进行分类建设和管理。事项管理 5.2.1 网格履职清单 应由市县两级政法委、组织部、民政局牵头,制定网格履职清单,明确网格工作内容。网格履职清单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5.2.2 事项准入 5.2.2.1 统战部、信访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

10、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金融办、综合行政执法局、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妇女联合会等部门(单位)涉及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可纳入网格常态化管理。5.2.2.2 可将加强政治引领、源头信息采集、矛盾前端化解、风险感知报告、服务凝聚群众、承接协同事项、应急快响处置等 7 大职责纳入网格管理服务事项。5.2.2.3 县级相关业务部门(单位)需纳入网格管理服务的事项,应经政法委、组织部、民政局、大数据局、财政局审批同意。凡纳入网格服务管理的事项,业务部门(单位)应遵循“三不可”“五同步

11、”的原则,加强经费保障和资源共享,同时明确专人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考核,共同参与网格治理工作。注1:“三不可”原则:a)网格员的主业是基础信息采集,主要涉及基层社会治理等内容,不可提出无所不包的信息采集要求;b)网格员采集信息内容和要求应与其角色相匹配,采集的信息应是常规性、普遍性,不可提出过高的专业性、业务性要求;c)网格员对于本网格内的其他工作,应按力所能及的要求,发挥协助配合作用,不可代替村(社区)干部、乡镇(街道)驻村(社区)干部和部门站所的工作。注2:入格部门“五同步”要求:a)机制建设同步:建立健全本部门承担基层智治综合应用接收事项的流转、交办和督办机制。需纳入网格常态化服务管理的

12、部门,应按“人随事走”的原则,推进本部门人员力量下沉,明确专人加强对网格的业务指导、工作联动,结合基层治理主管部门及村(社区)网格的评价意见,建立责任捆绑的绩效考核办法,方式上实行组织、经济、纪律三挂钩。b)数据交换同步:事项入格部门应将本部门与基层治理相关的数据与基层智治综合应用打通融合,实现实时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监测预警,开展基层治理大数据研判。c)经费整合同步:事项入格部门应遵循“费随事转”的原则,加强经费保障和资源共享。d)业务培训同步:事项入格部门应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为网格员提供必要的教育培训。e)监督考核同步:对纳入网格管理的事项,业务部门(单位)应负起业务指导、监督、

13、考核的职责。定期组织开展基层社会治理检查,及时督促整改问题隐患。5.2.2.4 乡镇(街道)、村(社区)结合实际需纳入网格管理的事项,应经县(市、区)委政法委、组织部、民政局、大数据局、财政局同意,并报市委政法委、组织部备案。5.2.2.5 纳入网格临时管理的事项,应经县级政法委、组织部、民政局及相关乡镇(街道)同意并设置时效,不宜超过 3 个月。5.2.2.6 未经核准的工作内容,不应交由网格承担。未纳入专职网格员工作事项的工作内容,不应交由专职网格员承担。5.2.2.7 网格服务管理的事项,应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5.2.3 事项退出 5.2.3.1 已纳入网格常态化管理的事项,因情势

14、变更需退出的,应由主管部门(单位)报同级政法委、组织部、民政局备案。5.2.3.2 对纳入网格常态化管理的事项,业务部门(单位)应负起业务指导、监督的职责,对不提供绩效考核办法、工作推诿、指导不力的业务部门(单位),经督促仍未改观的,由同级政法委、组织部、民政局会议研究决定,可将该部门(单位)管理的事项退出网格服务管理的事项。任务清单 5.3.1 县(市、区)应每年调整优化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网格指导员、网格其他派驻力量等履职清单,并明确工作内容。5.3.2 各乡镇(街道)、涉及基层社会治理的部门(单位)应指导做好网格基础信息的排摸及录入工作。信息采集 5.4.1 网格工作团队应根

15、据网格履职清单,全面采集网格内的人、地、物、事、组织等要素信息,实现基础信息实时采集、矛盾纠纷排查发现、治安防控协助落实、安全隐患发现上报、市场经营主体协助监管及群众诉求反映“六到位”。5.4.2 乡镇(街道)应建立信息采集质量评估办法,采取片区协作和设立上报渠道等方式,提升网格事件质量。乡镇(街道)应对网格员上报的可疑现象、犯罪线索等重要信息情报进行核实,准确有效的宜按规定对网格员进行奖励。6 队伍建设 网格工作团队 6.1.1 网格工作团队应按“1+3+N”模式配备。注:“1”就是1名网格长,“3”由1名专职网格员、1名兼职网格员、1名网格指导员组成,“N”为网格内的其他力量。6.1.2

16、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单位)的专业执法力量需进驻网格。6.1.3 专属网格的网格长、网格员应由所属单位内部确定。6.1.4 微网格应整合基层党员干部、楼道长、志愿者等组成治理团队,并协助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做好信息采集、政策宣传等事项。微网格长宜由楼道长或党员骨干担任。工作职责 6.2.1 网格长 网格长应由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担任,主职干部不宜担任网格长(一行政村一网格的除外),对网格工作负总责,统筹协调网格各类人员、各项事务,牵头组织网格工作团队开展管理服务。6.2.2 专职网格员 专职网格员应面向社会择优招聘或从村(社区)干部、专职社区工作者中确定

17、,熟悉掌握网格内基本情况,并协助做好政策宣传、信息采集、风险排查、网格服务等工作。6.2.3 网格指导员 网格指导员应由“分类定级、组团包联”、下沉到村(社区)的机关企事业干部担任,负责指导、协调、参与所在网格工作,常态化联系走访,推动工作落地,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6.2.4 兼职网格员 兼职网格员应从村(社区)党员骨干、入党积极分子、小区业委会成员、物业企业管理人员、楼道长、村(居)民代表、小组长、志愿者等人员中确定,负责协助网格长和专职网格员开展工作,参与网格治理。6.2.5 网格其他派驻力量 6.2.5.1 网格其他派驻力量包括网格指导员以外的包联干部、专业执法力量、基层党员干部、在职

18、党员、志愿者等,负责协助网格长和专职网格员做好网格工作。租住户多、流动人口多、新就业群体多的网格,可从新居民中吸纳优秀代表参与网格治理。6.2.5.2 网格内的专业执法力量可按需配备,担任网格内的业务指导员。专业执法力量可由乡镇(街道)职能站所(办)的干部或县(市、区)级职能部门直接派人担任,负责部门业务在网格落地,提升网格治理法治化水平。6.2.5.3 警务业务指导员应负责做好并指导网格工作团队内重点人员、流动人口的管控工作以及维护网格内社会治安秩序、预防打击违法犯罪、调处化解治安纠纷等工作,指导和帮助网格工作团队开展工作。6.2.5.4 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指导员应负责做好网格内执法事件的处置

19、反馈、发动热心公益的商户和居民参与治理、全面掌握网格内商户的重要信息,指导和帮助网格工作团队开展工作。教育培训 6.3.1 培训内容 6.3.1.1 应围绕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专业性较强的事项以及网格履职清单的工作事项,对网格工作团队进行培训。6.3.1.2 培训内容应包括:a)理论培训:针对纠纷事件上报、风险隐患排查、重点人员走访、重点场所巡查等网格日常工作内容,定期组织线上、线下培训,提升防范风险、发现问题的水平,提高网格工作质量;b)技能培训:围绕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专业性较强的事项,加强专业化培训,每年进行技能测试,对短板弱项进行重点再培训;c)拉练培训:针对上级部

20、署的阶段性专项任务,组织开展网格拉练。通过演练发现问题、理顺机制、完善预案,提升集中解决突出问题的能力。6.3.2 培训方式 6.3.2.1 应将网格成员培训纳入基层干部培训年度计划,建立健全“岗前培训、综合业务轮训、示范网格现场培训、专项行动专题培训、应急演练实战实训”的培训体系,采取典型示范、专业培养、定期交流、上挂锻炼、岗位竞赛、技能比武等方式,提高网格工作团队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6.3.2.2 培训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a)岗前培训:通过以老带新、视频教学等方式,对新聘网格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长不少于 1.5小时;b)业务轮训:制订年度综合培训计划,围绕重点事项、重点领域开展针对性业务

21、轮训;c)示范培训:树立典型网格,通过经验分享、对话交流等方式,发挥典型示范、辐射作用;d)专题培训:针对专项业务开展专门培训,结合技能比武、岗位竞赛等强化培训效果;e)应急实训:针对自然灾害、疫情等突发应急事件开展应急演练,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6.3.3 培训频次 应联合入格业务部门(单位),组织网格工作团队开展培训。培训频次应符合下列规定:a)市级应每年 1 次;b)县(市、区)应每季度 1 次;c)乡镇(街道)应每月 1 次。网格文化 6.4.1 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应积极培育具有职业自豪感、工作荣誉感、团队归属感、充满幸福感的网格文化。6.4.2 可组织开展星级网格、星级网格

22、员评定等活动,展现网格工作风采,树立先进典型,大力宣传热心奉献、成效突出、群众满意的网格工作人员。6.4.3 可组织开展网格员之家、联勤工作站等活动,为网格成员提供固定交流场所,定期组织线下网格团建活动,提升网格员凝聚力。6.4.4 可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展示网格工作团队风采。6.4.5 可建立网格名家工作室。等级考评 应按“网格化、标准化、数字化”的要求,对专职网格员建立选聘录用、多元培训、事项履职、责任捆绑、等级评定的全周期等级化动态管理模式,实行等级化管理和全周期赋分评定制度,根据赋分结果,评定相应等级,并与等级挂钩发放相应薪酬。7 专属网格 专属网格工作职责应符合表1的规定。

23、表1 专属网格工作职责 序号 网格类型 工作职责 特色 通用 1 医院 a)防范处置并上报医患纠纷;b)排查上报涉及管制刀具、家庭暴力等各类伤病情信息 a)做好微网格建设,配备1名党员,推动指导微网格长积极参与网格治理;b)开展系列平安宣传;c)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网格工作任务 2 学校 a)防范处置并上报校园纠纷、校园欺凌等事件;b)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开展校园周边整治 3 市场(商圈)a)防范处置并上报消费纠纷、租赁纠纷、合同纠纷等矛盾风险;b)排查上报并整治防盗、反诈、消防等安全隐患;c)掌握网格内商户底数,实时更新网格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信息 4 楼宇 a)防范处置并上报物业纠纷、租赁纠纷、

24、劳动纠纷等矛盾风险;b)排查上报并整治防盗、反诈、消防等安全隐患;c)掌握网格内人员、企业等底数 5 园区 a)防范处置并上报劳资纠纷、征地纠纷、环保纠纷等矛盾风险;b)排查上报并整治治安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隐患;c)掌握网格内流动人口、企业等底数 表 1 专属网格工作职责(续)序号 网格类型 工作职责 特色 通用 6 海上 a)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b)建立渔船档案,及时掌握渔船证书、人员变动等情况;c)排查上报并整治用电、用气、海上作业等隐患;d)开展海上安全教育培训 a)做好微网格建设,配备1名党员,推动指导微网格长积极参与网格治理;b)开展系列平安宣传;c)完成上级

25、部署的各项网格工作任务 8 捆绑考评 捆绑对象 责任捆绑对象宜涵盖村(社区)主职干部、网格长、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包联干部,可覆盖至网格工作团队中网格其他派驻力量。捆绑内容 县(市、区)应制定责任捆绑规范性文件并出台责任捆绑项目清单,捆绑内容应涵盖专职网格员职责清单中的各项工作。乡镇(街道)可结合本地实际,把个性化捆绑内容纳入责任捆绑项目,制定具体可操作的责任捆绑项目清单。绩效考核 8.3.1 县(市、区)应制定网格绩效考核办法,明确考核项目清单。网格绩效考核办法应包含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两个方面,以日常管理的常规性考核为基础,兼有重大事项的奖励考核等内容。根据网格工作复杂程度明确网格类

26、别,按照不同类别合理设置考核系数,实行分类考核。8.3.2 县(市、区)应明确网格履职清单,乡镇(街道)制定考核细则,每月对网格长、包联干部、专业执法力量进行绩效考核并通报。可设置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考核等次或实施星级等级评定,并及时公布。考核结果应与绩效奖金挂钩,且不低于绩效奖金的 30%,至少每年兑现 1 次。8.3.3 县(市、区)应明确专职网格员的工作事项清单,乡镇(街道)制定考核细则,以岗定责、以责定薪、以薪定酬,每月对专职网格员进行考核并通报。可设置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考核等次或实施星级等级评定,并及时公布,考核结果与绩效奖金挂钩,每月兑现。责任倒查 8.4.1 县(市

27、、区)应制定网格责任倒查追究办法,明确问责追责的情形和标准。8.4.2 乡镇(街道)应根据网格责任倒查追究办法,规范倒查程序,做到“一月一梳理、一月一倒查、一月一上报”,即时启动责任倒查,按照“既要查清事实也要查清责任”的原则,从案(事)件的源头防控、信息排查、矛盾化解、隐患消除、风险管控等环节进行反向倒查,及时填写乡镇(街道)网格责任捆绑案(事)件倒查情况表(见附录 B),确保倒查工作即时到位,原因分析客观公正。8.4.3 乡镇(街道)应对履职不到位、工作不作为的网格工作团队人员,有效运用组织措施、经济措施、警示约谈、诫勉谈话、党政纪处分等方式进行追责问责。对造成严重后果,或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28、,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责任追究依规依责、合情合理,并及时把责任追究情况上报县(市、区)委政法委、组织部。8.4.4 县(市、区)委政法委、组织部应对网格责任捆绑执行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暗访和评估工作,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案(事)件处置结果开展评估复核,确保措施规范、追责适度。对重大案(事)件,应牵头相关部门启动责任倒查程序。8.4.5 县(市、区)应每年组织审计局、纪律检查委员会等部门(单位)开展网格责任捆绑年度审查。容错免责 网格工作团队成员履职过程中因客观原因出现失误或未达预期目标的,可根据过错的具体情况,给予从轻、减轻或免于问责。9 硬件配备 网格运行中心 9.1.1 各县(市、区)

29、、乡镇(街道)应设立网格运行中心,与同级社会治理中心一体运行,具体承担辖区内网格化服务管理相关工作,并应符合 GB/T 33200 的规定。9.1.2 村(社区)网格运行中心应入驻党群服务中心,配置网格化管理办公室。网格化管理办公室可单独配置,也可与党群服务中心的相关功能室共用。9.1.3 村(社区)应公开展示网格划分图、网格成员图,可公开网格管理工作流程图和网格服务联系方式等。9.1.4 网格运行中心应至少配备一台可操作使用基层智治综合应用的电脑终端,实现指令一贯到底、信息实时归集、运转高效顺畅。专职网格员装备配备 9.2.1 县(市、区)应为专职网格员统一配备工作机、统一制作工作证、统一规

30、范着装(包括工作服、工作包)、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9.2.2 专职网格员在信息采集、工作巡查、隐患排查过程中,应规范穿戴相关装备,并及时在线记录网格工作日志。10 网格智治 县(市、区)应推进线上网格运行中心建设,建立网格任务统一发布、网格责任捆绑、网格异常预警等功能模块。县(市、区)应聚焦网格工作核心业务事项的智能化应用需求,加快网格前端感知系统采集建设,包括但不局限于视频监控、高空瞭望、人像卡口、WIFI 探针、人脸门禁、烟雾告警等感知设备。县(市、区)应推动风影、防汛防台、基层智治掌上应用等在网格深度应用。11 工作保障 党建引领 11.1.1 网格工作应坚持党建引领,突出网格党组织在

31、网格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加强对网格内各项事务的全面领导,定期向村(社区)党组织汇报工作。11.1.2 宜深化“社区吹哨党员报到”工作,推动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等亮明身份,积极参与网格治理,有效整合凝聚力量资源,增强网格党组织政治功能。督导检查 应通过实地明查暗访和网上巡查抽查的方式,定期检查专职网格员巡查轨迹和在线履职情况、网格工作团队履职情况。县(市、区)委政法委、组织部应建立网格工作联系点制度,加强对网格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考核评价 县(市、区)应将网格工作列入平安综治考核,并明确考核权重。县(市、区)委政法委、组织部和乡镇(街道)应根据省平安考核评审条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量化考核办法,建立网

32、格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开展考核评估、通报等,推动网格工作落实。对网格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按责任倒查事项进行责任倒查。经费保障 县(市、区)应将网格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正常性预算,并按照酬劳对等的要求,合理确定专职网格员劳动报酬和工作补贴。宜建立激励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情况完善专职网格员待遇动态调整和正常增长机制。B C C D D E 附录A (规范性)网格履职清单 A.1 网格履职清单应符合表 A.1 的规定。表 A.1 网格履职清单 序号 事件分类 具体内容 1 加强政治引领 宣传并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发掘和吸收优秀分子参与基层治理,充实网格治理团队 2 源头信息采集 开展基础

33、排查和重点走访,掌握网格内基础信息变化情况 及时采集和梳理、归集基础信息 收集民声建议 3 矛盾前端化解 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加强事前预警 对网格内简易纠纷,现场予以协调化解 引导网格内村(居)民运用“浙江解纷码”“共享法庭”等资源,为其提供在线咨询、在线调解等便捷服务 4 风险感知报告 建立网格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事项“三张清单”,加强走访巡查和分析研判,动态掌握情况,及时报告风险隐患。定期走访重点管理的对象,发现异动及时报告村(社区)、乡镇(街道)关注重点舆情,发现相关线索,做好风险预警 5 服务凝聚群众 定期走访入户,了解群众的需求诉求,联系帮助解决问题 对低保

34、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特困人员供养对象等开展走访,及时了解并上报困难和诉求 6 承接协同事项 对网格的应用贯通事项、准入事项予以承接、办理 针对阶段性专项任务,开展专项拉练 7 应急快响处置 排查发现重大应急类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报告村(社区)和乡镇(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 开展预警信息传播,为村(社区)指挥提供信息联络、情报通达等辅助服务 协助处置应急突发事件 8 其他 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网格工作任务 附录B (规范性)乡镇(街道)网格责任捆绑(事)件倒查情况表 B.1 乡镇(街道)网格责任捆绑(事)件倒查情况表见表 B.1。表 B.1 乡镇(街道)网格责任捆绑(事)件倒查情况表 倒查时间 所属网格 网格团队人员 事件类型 信访(涉稳)类 火灾类 其他亡人安全生产事故 因矛盾纠纷引发的伤害类案(事)件 其他平安扣分事项 (案)事件 基本情况 责任分析 倒查组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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