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实施职业安全卫生标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发放、使用,保护员工的健康与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及进入本公司生产区域的其他人员。
本公司各岗位劳保用品配备见《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必须配备的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防护用品和特殊防护用品。
特殊防护用品:特殊劳保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和“一标志”,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目前本公司属于特殊防护用品的有:防护眼镜、防毒面具、面罩、电焊面罩等。
一般防护用品:除了特殊防护用品以外的其他防护用品。只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即可。
本公司配备的特殊防护用品有:绝缘手套、绝缘鞋(靴)、防护手套、防护口罩等。
4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等
5 职责
5.1安全主任依据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各工种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参见本公司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5.2财务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资金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5.3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按照本公司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报安全主任审核,安全主任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5.4行政部负责劳保用品购买、保存和发放。
5.5安全主任负责建立个体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管理台帐。
5.6行政部负责劳保用品的领用及管理,负责器具的保管、使用和维护,需要检验的集中交注安全部检验。
5.7使用人员负责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日常检查,妥善保存与保养并正确配戴。
5.8各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员负责对员工正确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6 工作程序
6.1 申请
本部门人员情况、劳动用品的消耗情况制定下季度的采购申请,于每季度前月10号前报安全部,安全部根据各部门情况编制总的采购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于每季度前月20号前报行政部负责购买。
6.2 采购
6.2.1行政部根据采购计划采购合格的防护用品和保健品,并保证前月25号前完成采购工作。
6.2.2购买特殊劳动防护用品(防护鞋、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等),需要对供应商进行资质评审,必须要求供应商或生产公司家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合格证(应有LA标志)。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只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并妥善保存,以备核验。
6.3 验收
行政部所购买的劳保用品需要由安全主任按相关国标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对外发放。
6.4 储存
经验收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放入库房妥善保管。劳动防护用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处,避免因霉变、高温、烟薰、酸、碱浸蚀等影响防护用品的质量,更不可和硬物放在一起。
6.5 发放
6.5.1各部门根据批准的采购申请,到货仓部领取劳保用具(品)。
6.5.2部门根据配发标准进行发放,职工领用劳保用具(品)时需填写《个体防护品及保健品发放登记表》。
6.5.3外来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由安全主任批准后到货仓领取,使用后由行政部负责收回,并暂存保管。
6.5.4必须确保发给员工使用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是在有效期内(从出公司日期到公司规定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劳动防护用品自身的寿命)。
6.5.5安全部依据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各工种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但并不断的更新完善,保证公司标准不低于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
6.6 使用
6.6.1员工必须按规定配带劳保用具(品),不按要求正确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部件不齐全的劳动防护用品,全部视为违章,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6.6.2员工在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后,要正确、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禁止人为损坏,否则按违章处理。
6.6.3各种部门领取的防护器具应定点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
6.6.4员工要经常对自身的劳动防护用品作外观检查。发现异常立即更换。
6.6.5因工作特殊需要或调整岗位而增加的劳保用具(品),由职工提出,报部门经理批准后下发。
6.7 回收、报废
6.7.1各部门废弃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能随便丢弃,应在领取新的防护用品时上交货仓部统一处理。
6.7.2劳动防护用品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应予报废:
6.7.2.1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6.7.2.2未达到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监察机构根据有关标准和规程所规定的功能指标;
6.7.2.3在使用或保管储存期内遭到损坏或超过有效使用期,经检验未达到原规定的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
6.8 个体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6.8.1个体防护用品的基本要求
个体防护用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必须经有关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其基本要求是:
(1)严格保证质量;
(2)所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要求,不能对人体构成新的危害;
(3)使用方便舒适,不影响正常操作。
6.8.2个体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
6.8.2.1根据工作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正确选用防护品。
6.8.2.2通过教育培训使员工做到“三会”:会检查防护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用品;会正确维护保养用品。
6.8.2.3头部保护
在维修作业、施工工地作业时应该带上安全帽。另外,在头部有受伤危险的地方如:在架空工程下面工作等,也应带上适当安全帽。
6.8.2.4手部保护
搬运有毒、刺激性或腐蚀性化学品应戴上相应的保护手套。当操作砂轮机、钻机时禁止佩戴手套。
6.8.2.5眼部保护
在进行下列任何工作时,必须戴上适当的护眼罩:
(1)用手持金属或金属对象在机动旋转轮、带条或原碟上干磨。
(2)使用电或氧、乙炔焊接、或切割金属、或类似之操作程序。
(3)车削或整理磨轮。
(4)利用压缩空气清除铁屑、尘埃、污物或其它微粒。
6.8.2.6 耳部保护
在高噪音中操作需配备护耳器。
(1)当进入听觉保护区或在机器或工具上贴上标记的指定距离内必须佩带护耳器。
(2)不要用棉花保护耳朵。
(3)确保耳塞适合每个耳朵。并且正确地塞入。
(4)定期清洁可再用的耳塞。
(5)耳罩应贴紧头部并密封。
6.8.2.7脚部保护
进入生产(工作)区域,禁止穿拖鞋,工作时必须穿安全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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