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粤海珠光路商住楼规划调整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广东粤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7年4月17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止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粤海珠光路商住楼规划调整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粤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萧泽光
联系人
韩工
通讯地址
越秀区八旗二马路48号内自编1号广东航运大厦14楼1401、1403房
联系电话
13539726218
传真
/
邮政编码
510000
建设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珠光路43至79号地块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U 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16、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
占地面积(平方米)
/
绿地面积(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14634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27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88%
评价经费(万元)
1.0
预期投产日期
2018年1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现有环保手续履行情况
粤海珠光路商住楼项目由广东粤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投资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珠光路43-79号地块(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前期手续完善,其环评批复已通过广州市越秀区环境保护局穗(越)环管影[2013]27号批复同意(详见附件1)。
经批复,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5603m3,总建筑面积119648 m3,主要建设2幢地上36层(自编A1、A2栋)、1幢地上29层(自编C1栋)、2栋地上32层(自编A3、A4栋)的塔楼以及3~5层的裙楼,另设地下3层及负一层夹层。主要功能为商业及住宅,裙楼功能为商场、零售商铺及公建配套等,不设餐饮、KTV功能的商业用房,塔楼功能均为住宅,地下建筑作为商场、车库及设备用房。于地下一层发电机房内设置一台800kW备用柴油发电机,设置2台中央空调系统为裙楼商业用房供冷,并配套设置2台冷却塔于裙楼第4层天面东侧(靠近文德广场一侧)。
二、项目施工建设情况及调整内容
项目取得环评批复后,现主体工程仍在施工,根据实际建设及招商需要,建设单位拟对项目进行调整,该调整经穗规函[2016]3161号,穗规函[2016]3162号批复同意。对照《粤海珠光路商住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原环评》),调整的内容如下,现拟根据调整的建设内容申办环保手续:
1、自编A1、A2栋由原来的36层调整为35层(仅将原35、36层连通为一层),总建筑面积及楼高不发生改变;
2、北区(自编A1、A2、C1栋)裙楼首层至第5层部分零售商铺调整为餐饮,餐饮面积约2000m2。(餐饮位置详见附图2)
3、发电机功率由原来的800kW调整为1000kW,位置及尾气排放方式不发生改变。
4、取消原地下一层2台空调主机,裙楼商业供冷由商户购买水环热泵,原批复冷却塔数量及位置不发生改变,水环热泵冷却水由冷却塔集中供应。
5、将原裙楼第3层天面垃圾收集站通风口调整至地面。
除以上调整外,粤海珠光路商住楼项目建筑规模、其余楼层及其功能设置、公建配套、以及其他机电设备位置、数量等保持不变。调整前后对照如下表所示:
表1 项目调整前后对照表
调整前
调整后
变化情况
A1、A2栋楼层数
36层
35层
减少一层
餐饮位置
无
北区裙楼首层~第5层
北区裙楼首层~第5层新增餐饮
商业餐饮面积
无
2000m2
其中
首层
94 m2
增加2000 m2
2层
414.6 m2
3层
403.6 m2
4层
414.3 m2
5层
673.5 m2
油烟排放口位置
幼儿园食堂油烟排放口1个,位于自编A3栋塔楼32层天面
①幼儿园食堂油烟排放口1个,位于自编A3栋塔楼第32层天面、
②自编A2栋塔楼第35层天面1个
A3栋塔楼油烟排放口不变;A2栋塔楼增加一个油烟排放口
普通商业
裙楼1~5层,24614 m2
裙楼1~5层,22614 m2
减少了2000 m2
发电机
800kW
1000kW
增加200 kW
垃圾房排风
裙楼3层屋顶天面层排放
裙楼首层排放
排放位置调整至首层
中央空调
2台空调主机、2台冷却塔,冷却塔位于裙楼4层天面
2台冷却塔,冷却塔位于裙楼4层天面
取消空调主机
三、项目四至情况
项目位于珠光路43号至79号地块,以项目建筑边界起算,项目四至情况如下(详见附图3):
东面:隔祖前庙街约为珠光街祖庙前社区和珠光街福行社区;
南面:约14米珠光园社区;
西面:约10米珠江园、约10米文德广场住宅区;
北面:约8米珠光路,隔珠光路为珠光街新福里社区。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根据《原环评》,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来源包括:居民生活污水、配套公建及商业用房污水、垃圾收集站清洗废水;备用发电机废气、机动车尾气、垃圾收集站臭气;备用发电机、水泵、风机、中央空调机组、冷却塔等机电设备以及机动车噪声;居民及配套公建、商业用房办公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项目调整前污染物源强汇总如下表所示:
表2 项目调整前污染物源强汇总表
水污
染物
污染物
排放浓度(mg/L)
排放量(t/a)
生活污水、含油污等
排水量
22.37万m3/a
CODcr
260.4
58.24
BOD5
117.1
26.2
SS
184.5
41.27
动植物油
6.8
1.53
LAS
5.1
1.13
氨氮
13.4
3.00
大气
污染
物
幼儿园厨房
油烟
/
0.045
备用发电机尾气
废气量
14.4万m3/a
SO2
——
0.0016
NO2
——
0.002
机动车尾气
NOx
——
0.033
CO
——
0.405
HC
——
0.032
噪声
污染源
排放强度 dB(A)
设备噪声
≤60
固体
废物
污染源
排放量(t/a)
一般生活垃圾
-
以上污染物治理措施如下:
①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幼儿园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水质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汇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猎德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②幼儿园食堂油烟废气由烟罩收集,经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处理后,由内置排烟管引至A3栋塔楼建筑天面排放。发电机尾气经水喷淋处理,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由内置烟道引至A3栋建筑天面高空排放。
③中央空调机组、风机、水泵、冷却塔、发电机等机电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安装位置,并进行消声、减振、隔声等降噪处理。
④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柴油发电机、水泵、风机等机电设备检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及含油抹布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幼儿园食堂厨余垃圾及废油脂交由有严控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该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所属的各类功能区区划范围下表所列:
表3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所属的各类功能区区划
序号
功能区区划名称
建设项目所属类别
1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
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纳污水体珠江前航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2
环境空气功能区
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3
声环境功能区
2、4a类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4a类标准
4
基本农田保护区
否
5
风景保护区(市政府颁布)
否
6
水库库区
否
7
城市污水集水范围
是(猎德城市污水处理厂)
8
管道煤气干管区
是
9
施工地点是否可现场搅拌混凝土
否
10
是否敏感区
否
一、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区位于广州市中心城区的中部,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19′32″、北纬23°8′10″。东起广州大道中,与天河区接壤;西至人民路、流花路、同德涌,与荔湾区、白云区相接;南抵珠江前航道中心线,与海珠区隔江相望;北达棠溪涌、矿泉北街、三元里大道、广园东路,与白云区为邻。
二、地形、地貌
越秀区的原始地形是两个半岛,即:东面由番山、禺山南北相连(在今北京路以东),可称为番山半岛(或禺山半岛);西面是坡山(在今惠福西路)可称坡山半岛;两个半岛之间为海湾(今教育路、西湖路一带),今越秀区之西北陲则为兰湖(今象岗山以西,流花湖一带;南部(惠福路以南)近一千五百多年间逐渐淤积成陆地。因此,越秀区常见的地形,是海河合力淤积所成的近代冲积平原,海拔多在10m以下,地势低平。其地形特征是东北高,西南低,呈东北向西、向南倾斜,北部是越秀山(丘陵),最高处为海拔76m(中山纪念碑基址高72.3m)。
该区主要为第三系红层沉积经喜马拉雅运动后期和第四纪新构造运动的间隙抬升和断块差异运动,遭受强烈剥蚀等侵蚀作用,并经人为活动影响形成的现有地形和地貌,部分基底源自燕山期花岗岩和泥盆系石英砂岩、泥质页岩。
三、气候、气象
越秀区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据广州市气象台历年资料统计:
气温:多年平均气温21.8℃。最低月平均气温(1月)13.3℃,最高月平均气温(7月)28.4℃。历年极端最低气温0℃,极端最高气温38.7℃。
日照:全年达1906h。7月份日照最长,平均日照为240~260h,4月份因天阴日照最短,平均为78.9h。全年日照率为42.9%,其中10月份可达55%,4月份只有21%。
降雨量:全年降雨量充沛。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694.1mm,最大年降雨量为2516.7mm,最小年降雨量为1158.5mm。降雨集中在4~9月份,以5、6月份降雨量最多,月平均降雨量为293.8mm,最少12月份,月平均降雨量仅有24.7mm。历年4~6月份为梅雨季节,7~9月份为台风季节。
季风变化明显。该地区全年以西北偏北风为主导风向,出现频率为12.8%;东南偏南风。为次主导风向,出现频率为8.2%;静风频率为26.6%,西风出现的几率最少,仅为0.5%。全年平均风速为2.0m/s,不同季节各风向的平均风速有一定的变化,并以东北偏东风和东南偏南的平均风速略微大一些,分别为2.2~2.3m/s。年平均气压为1012.4mbar,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7%。年平均蒸发量为1575.5mm。
总的来说,本区气候特点为气候温和,日照充足,雨量充沛,夏热冬暖,时有酷热,偶有低温,夏长冬短,四季常青。
四、水文
项目附近无明显地表河流。本项目污水经市政污水管道收集,纳入猎德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珠江前航道。
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自白鹅潭向东经员村至黄埔大蚝洲,全长24km,属感潮河段。受珠江口潮汐的影响,水流呈每日两涨两退的不规则半日潮。退潮历时略长于涨潮,最高潮位为+2.3m,最低潮位为-2.05m,平均河宽432m,平均水深4.83m。员村断面枯水期涨潮流量为1765.87×104m3,退潮流量为2043.42×104m3,净泄量277.55×104m3,水流主要受潮流控制,平均涨潮流量为676m3/s,平均退潮流量为735m3/s,由于受涨退潮水的共同作用,水体反复回荡,枯水期由于上游径流较小,使污染物在河中停留时间较长,较难下泄。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一、行政管辖
越秀区东起广州大道,与天河区接壤;南临珠江,与海珠区隔江相望;西至人民路,与荔湾区毗邻;北面到白云山山脚,与白云区、天河区相邻。是广州市的老中心城区。越秀区总面积为33.8平方公里,总户籍人口为117万人。越秀区下辖流花、洪桥、六榕、光塔、北京、人民、东湖、农林、黄花岗、大东、大塘、白云、珠光、建设、华乐、梅花村、矿泉、登峰18条行政街道。
二、经济状况
2015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实现2695亿元、同比增长7.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37亿元、同比增长9.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81亿元、同比增长9.0%。五年来,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2.7%,年均增长8.8%,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制定的8%增长目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6.2%、51.1%、64.1%,年均增长13.2%、8.6%、10.4%,均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制定的目标任务。2015年,全区二、三次产业结构为2.02:97.98,其中现代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807亿元、同比增长7.6%,占全区GDP的67%,比2010年提高4.6个百分点。四大主导产业保持较高增速,2015年实现增加值1809亿元、同比增长9.1%,占全区GDP的67.1%,比2010年提高6.55个百分点。
三、教育与卫生
越秀区五年共投入教育经费99.94亿元,全区中小学生均经费逐年增长。深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完成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动立体学区建设,组建育才、培正两个教育集团,建立教师常态化流动机制,中高考成绩各项指标全面领先,连续保持全市各区第一,2015年重点上线率达24.2%,比2010年提高16.3个百分点。先后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和“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暨规范化幼儿园”督导验收,被认定为“广州市基础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试验区”、首个“广东省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获评“全国科技体育传统校示范区”、“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全省首批“粤教云”示范应用试验区。
四、文化及体育
文体惠民普及提升。五年来越秀区新建修缮社区文体广场12个、体育设施143处、体育活动室97间,人均拥有公共体育用地面积达1.41平方米,实现“一公里半径必有健身点”。建成20个各具特色的主题博物馆,18个街道文化站均为省一级以上文化站,社区文化室覆盖率100%。全面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和优惠开放时间。完成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新发现不可移动文化遗产线索910处,登记国有可移动文物2760件(套),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18条,213处历史建筑告知挂牌工作基本完成。迎春花市、广府庙会、广府文化旅游嘉年华等品牌活动影响力不断提升。荣获“全国科普示范区”、“广东省广府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称号,“中心城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工程”被评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创建项目,广府庙会被评为“广东省特色文化品牌”。
五、生态和人居环境
越秀区2015年顺利通过创文、创模和创卫复审复核,先后被授予“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全省平安先进区”等称号。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连续五年优秀。近三年城市管理综合提升考评均位居全市各区第一。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全市领先。2015年,全区空气优良天数297天、同比增长10%,PM2.5年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4%。
“十二五”期间,完成东濠涌二期综合整治工程,升级改造区儿童公园,城中村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按计划推进,新建改建道路69.6万平方米,“三线”下地2000公里,完成119条内街排水改造任务,新增和改造公共绿地面积29.7万平方米。修缮和改造破旧直管房13763幢、307.5万平方米,珠光北复建房基本完工,杨箕村“城中村”改造复建房进入竣工验收阶段,越秀南、海月东等复建安置房项目加快推进,符合改造政策要求的126宗“三旧”改造地块已标图建库,77宗烂尾地全部明确处置方案,其中40宗已处置完毕。
越秀区率先全市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垃圾同比控制量减量年均超5.5%。制定实施示范路创建、环卫保洁、人行道清洗、垃圾桶点改造等作业标准,全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100%。率先实现管道燃气全覆盖,通过国家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成功创建“无燃煤区”。
项目周边无文物保护单位。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一、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穗(越)环管影[2013]27号,项目污水排入市政管网后将送猎德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终排入珠江前航道。根据广州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珠江前航道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为评价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质量现状,本评价引用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发布的2015年12月猎德涌入珠江前航道监测断面监测结果作为评价依据,监测统计结果如下表:
表4 2015年12月猎德涌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 单位:mg/L
采样点
CODcr
NH3-N
总磷
DO
猎德涌
57.9
14.8
0.99
0.51
水质标准Ⅳ类
≤30
≤0.5
≤0.3
≥3
达标情况
超标
超标
超标
超标
从上表可知,猎德涌各项指标均超出Ⅳ类标准要求。说明珠江前航道水质不能满足其功能要求。水环境现状一般,这主要是受城市生活污水的影响,随着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断提高,该河段水质较前几年已有明显改善,今后随着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进一步提高,该河段水质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二、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为穗府[2013]17号规定的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
为了解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引用《广州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中对项目所在区域(越秀区)取样点公园(位于项目西北侧约1.2km)前2015年12月7日~9日的监测数据来评价项目周围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监测因子:NO2、SO2、PM10、PM2.5、O3。
评价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监测结果详见表5。
表5 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mg/m3)
监测时间
SO2
1小时平均
NO2
1小时平均
O3
1小时平均
PM10
24小时平均
PM2.5
24小时平均
2015.12.7
0.005
0.044
0.026
0.023
0.011
2015.12.8
0.005
0.034
0.013
0.030
0.015
2015.12.9
0.003
0.046
0.005
0.051
0.028
二级标准值
0.5
0.2
0.2
0.15
0.07
总体评价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根据监测结果,评价区环境空气各污染物因子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说明该项目所在地的大气环境质量良好。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广州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穗府(1995)第58号文),项目所处区域为“居住、商业、工业混合区”,应划分为2类区。项目北侧部分用地位于珠光路南侧纵深30m范围内,因此,本项目在珠光路南侧纵深30m范围内的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其余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为评价本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本次噪声监测沿项目建筑边界四周布设了4个环境噪声测点(详见附图3),监测时间为2017年2月14日。监测采用等效连续A声级Leq作为评价量,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6 建设项目周围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 单位:dB(A)
编号
监测地点
昼间
夜间
测值
标准
测值
标准
1#
项目东边界
59.4
≤60
48.7
≤50
2#
项目南边界
58.6
≤60
48.5
≤50
3#
项目西边界
58.7
≤60
48.3
≤50
4#
项目北边界
68.3
≤70
54.7
≤55
由现场监测结果可知,项目边界昼、夜噪声监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4a类标准要求。可见,本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建设单位应按照本评价及《原环评》的要求落实各项施工期及运营期治理措施,确保本项目的建设及运营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如下表所示,敏感点分布图详见附图5:
表7 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情况
序号
环境敏感点
性质
方位
保护目标
1
珠光街新福里社区
住宅
北面,与最近住宅楼距离约20m
声环境、大气环境
2
文德广场
住宅
西面,与最近住宅楼距离约30m
声环境、大气环境
3
珠光街福行社区
住宅
东面,与最近住宅楼距离约19m
声环境、大气环境
4
珠光路小学
学校
东北面,与最近教学楼距离约45m
声环境、大气环境
5
珠光街祖庙前社区
住宅
东面,与最近住宅楼距离约19m
声环境、大气环境
6
珠光园社区
住宅
西面,与最近住宅楼距离约15m;南面,与最近住宅楼距离约14m
声环境、大气环境
7
广州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办公
东南面,约120m
声环境、大气环境
8
广东航运大厦
办公
南面,约80m
声环境、大气环境
评价适用标准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Ⅳ类标准;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4a(北边界)类标准。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1、污水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即CODCr≤500mg/L、BOD5≤300mg/L、SS≤400mg/L、LAS≤20mg/L,动植物油≤100mg/L;
2、餐饮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油烟浓度≤2mg/m3;
3、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北边界)类标准,即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4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
4、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臭气厂界二级标准限值。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本项目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纳入猎德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指标中。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图示):
项目为房地产项目,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主要污染工序:
一、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项目目前已进入主体工程施工阶段,施工期的污染源主要为施工工人生活污水、暴雨径流、车辆清洗水、施工扬尘、施工接卸及车辆燃料燃烧尾气,施工设备噪声、建筑垃圾、弃土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本项目调整后,施工期污染源及源强与调整前基本一致,建设单位应落实的措施及达到的标准与《原环评》所要求的基本一致,本项目施工期影响经落实《原环评》总所提措施后是可以接受的,故本评价不再重复分析。建设单位仍应根据《原环评》中的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点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
二、营运期污染源分析
项目此次调整涉及主要污染源为餐饮油烟废气、垃圾收集站臭气、发电机尾气、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及废油脂、厨房风机噪声等。其余污染源源强及排放方式不发生改变,建设单位仍应根据《原环评》及其批复中的相应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本评价仅涉及变化的污染源进行分析。
1、废气
(1)餐饮油烟废气
项目调整后商业餐饮面积约为2000平方米,餐厅面积约为1200平方米,按1m3/餐位计,则预设餐位数为1200个,预设33个基准炉头。按照每个炉头每天运行6小时,年运行365天,油烟量按2500m3/h·个炉头计算,则油烟废气量为495000 m3/d,18067.5万m3/a。
炒炉中油烟浓度为20 mg/ m3,则调整后产生的油烟量约为3.6t/a。食堂油烟应经运水烟罩收集,采用静电除油装置和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使油烟排放浓度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油烟浓度≤2mg/m3),由内置烟井引至A2栋塔楼第35层天面排放,且排放口高于天面1.5米。处理后排放量为0.36t/a。烟气中含有大量的油雾和细小的油滴,若不处理,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发电机尾气
调整后,本项目于地下一层设备房内设置1台1000千瓦的备用柴油发电机。当市电因故障同时失电后,备用发电机组将在15秒内自动启动,为主要设备供电。根据有关环保手册及《普通柴油》(GB252-2011)的规定,本项目使用含硫量≤0.035%的轻柴油作为备用发电机燃料。
根据备用发电机一般的定期保养规程:“每2周需空载运行10分钟,每半年带负载运行半小时”,发电机保养运行时间保守以6小时估算;此外,根据南方电网的有关公布,广州市年停电时间为6小时。根据以上规程及数据推算,项目发电机全年运作可按12小时计,耗油率取0.228kg/h·kW,则项目备用发电机年耗油约为2.74t。燃油污染物按照《燃料燃烧排放大气污染物物料衡算办法(暂行)》计算:
①G(SO2)=2000×B×S
G(SO2) -- 二氧化硫排放量,kg;
B -- 消耗的燃料量,t;
S -- 燃料中的全硫分含量,%;本项目取0.035%。
②G(NOx)= 1630×B×(N×β+0.000938)
G(NOx) -- 氮氧化物排放量,kg;
B -- 消耗的燃料量,t;
N -- 燃料中的含氮量,%;本项目取值0.02%;
β -- 燃料中氮的转化率,%;本项目选40%。
③废气量:参考发电机排烟管道设计规范,废气量取15m3/h·kW,则本项目备用发电机尾气排放量为28.8万m3/a。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出本项目柴油发电机组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如下表8所示:
表 8 建设项目发电机尾气污染物排放一览表
位置
功率及数量
污染物项目
SO2
NOx
备注
地下二层
4台400KW
年污染物排放量(t/a)
0.002
0.005
废气量18万m3/a
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
11
25
DB44/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mg/m3)
500
120
/
(3)垃圾收集站臭气
项目垃圾收集站位于地下室西南角,垃圾收集站投入使用后,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生活垃圾在暂存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这些恶臭物质主要包括氨、硫化氢、有机胺、甲烷等异味气体。
2、水污染源分析
本期规划调整项目涉及的主要污水来源为餐饮功能产生的含油污水以及商业办公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调整后,项目预设1200个餐位,参照《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1461-2014)中“正餐服务——高档酒楼(餐位数大于1000个)”用水定额(即220升/餐位·日),污水量按用水量的90%进行计算,则项目调整后,商业餐饮用水量为264m3/d,9.64 m3/a,含油污水排放量约为237.6 m3/d,8.67 m3/a。
项目调整后,项目普通商业用房面积约为22614m2,办公人员约1885人(参照《原环评》按12m2/人计),办公人员用水定额参照《原环评》用水系数,即0.07m3/人·d,污水排放量按照用水量的90%进行计算,则项目调整后商业办公人员用水量为131.95 m3/d,4.82 m3/a,污水排放量约为118.76m3/d,4.34 m3/a。计算方法见下表。
表9 污水排放量估算
污水类型
来 源
规 模
计算系数
污水量
(m3/d)
(万m3/a)
含油污水
餐厅
约1200餐位
0.90×0.220m3/餐位·日
237.6
8.67
生活污水
商业办公人员
1885人
0.90×0.07 m3/人·日
118.76
4.34
合计
356.36
13.01
综合《原环评》中其他污(废)水的排放量,则项目调整后排水水量汇总如下表所示,水平衡图如下图所示:
表10 建设项目污水排水量汇总表
序号
来源
规模
排水量
(m3/d)
排水量
(万m3/a)
污水去向
1
居民生活污水
1836人
347.0
14.70703
排入污水管网
2
商业办公污水
22614m2
118.76
4.36
3
垃圾收集站清洗废水
280m2
0.9
0.0329
4
托儿所餐饮用水
50人
2.3
0.046
5
商业餐饮含油污水
2000 m2
237.6
8.67
6
配套公建洗手污水
3100m2
27.9
1.02
7
其它
28969 m2
52.1
1.9
小计
/
30.73593
8
不可预见水量
/
78.656
3.07
合计
--
865.216
33.80593
图1 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d)
本项目所产生污水属于典型城市生活污水,各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类比其他项目污水的性质,本项目经过预处理后排放的综合污水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及其排放量如下表所示:
表11 项目含油污水水质水量表
项目
水量
(万m3/a)
指标
PH
CODcr
BOD5
SS
动植物油
LAS
氨氮
综合污水
33.80593
浓度(mg/l)
6~9
269.82
132.9
216.08
13.20
5.04
16.59
排放量t/a
--
91.22
44.96
73.05
4.46
1.70
5.61
3、固体废物
本调整项目涉及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商业办公人员生活垃圾、新增商业餐饮厨余垃圾及废油脂,参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项目调整后固体废物为42.08t/a,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12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统计表
来源
规模
产生系数
小计(t/a)
商业办公人员生活垃圾
1885人
0.68kg/d·人
467.86
厨余垃圾
1200个餐位
0.5kg/餐位·日
219
废油脂
类比
19kg/d
6.9
总计
——
——
693.76
4、噪声
项目此次调整,主要的噪声源为新增餐饮厨房风机、冷水泵,风机位于厨房内,其源强为70~75dB(A),冷水泵位于专用机房内,源强为60-655dB(A)。
综上所述,项目调整前后污染物及其源强变化如下表所示:
表13 项目调整前后污染物排放情况对照表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
调整前排放量
调整后排放量
增减量
水污染源
含油污水
生活污水
水量
22.37 万m3/a
33.80593万m3/a
+11.43593万m3/a
CODcr
58.24 t/a
92.11 t/a
+33.87 t/a
BOD5
26.2 t/a
44.96 t/a
+18.76 t/a
SS
41.27 t/a
73.05 t/a
+31.78 t/a
动植物油
1.53 t/a
4.46 t/a
+2.93 t/a
LAS
1.13 t/a
1.70 t/a
+0.57 t/a
氨氮
3.0 t/a
5.61 t/a
+2.61 t/a
大气污染源
餐饮油烟废气
油烟
0.648t/a
1.086t/a
+0.438 t/a
发电机尾气
废气量
14.4万m3/a
18万m3/a
+3.6万m3/a
SO2
0.0016t/a
0.002t/a
+0.0004t/a
NOx
0.004t/a
0.005t/a
+0.001t/a
固废污染源
生活垃圾
0t/a(委外处理)
0t/a(委外处理)
0
厨余垃圾
0
废油脂
0
废抹布、废机油
0
注:[1]增减量中,“+”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名称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大气污染物
餐饮油烟
废气
21900万m3/a
21900万m3/a
油烟
20mg/m3
4.38t/a
2mg/m3
0.438t/a
发电机尾气
废气量
18万m3/a
18万m3/a
SO2
0.002t/a
0.002t/a
NOx
0.005t/a
0.005t/a
水
污
染
物
含油污水
商业办公人员生活污水
污水量
33.80593万m3/a
33.80593万m3/a
CODCr
91.22 t/a
91.22 t/a
BOD5
44.96 t/a
44.96 t/a
SS
73.05 t/a
73.05 t/a
氨氮
4.46 t/a
4.46 t/a
LAS
1.70 t/a
1.70 t/a
动植物油
5.61 t/a
5.61 t/a
固
体
废
物
餐饮厨房
普通商业用房
商业办公人员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及废油脂
生活垃圾467.86t/a
厨余垃圾219t/a
废油脂6.9t/a
0
噪
声
厨房风机
噪声
70~75dB(A)
北边界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余边界及场址内部昼间≤60 dB(A)、夜间≤50dB(A)。
其
他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可附另页)
本项目周边无古屋、古树等生态敏感点,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其相应的污染源经过有效治理后,不会给周围的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一、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目前已进入主体工程施工阶段,施工期的污染源主要为施工工人生活污水、暴雨径流、车辆清洗水、施工扬尘、施工接卸及车辆燃料燃烧尾气、施工设备噪声、建筑垃圾、弃土及施工人员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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