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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万吨年苯酚丙酮、12万吨年双酚a、6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立项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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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利华益维远化工有限公司35万吨/年苯酚丙酮、12万吨/年双酚A、6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简本) 利华益维远化工有限公司35万吨/年苯酚丙酮、12万吨/年双酚A、6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2011年5月 第一章 总论 1.1 项目背景 利华益维远化工有限公司为利华益集团新组建的化工子公司,主要承担利华益集团35万吨/年苯酚丙酮、12万吨/年双酚A及6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的筹建与运营。 利华益集团是以石油化工为核心产业,制药、纺织服装、进出口贸易等产业稳步发展的跨行业、多元化经营的股份制大型企业集团,由利津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利华益多维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三阳纺织有限公司等十家子公司组成,列入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化工100强、全国大中型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行业十强,山东省企业100强、改革开放30年山东省功勋企业,主要生产经营石油化工、制药、纺织、服装、丁醇、辛醇、苯酐、热电等产品,拥有辐射全国的营销网络,部分产品打入国际市场。 经过多年的发展,集团构建起了五大产业平台即石化产业平台、制药产业平台、热电与服装纺织产业平台、消毒液与环保产业平台、对外投资产业平台。其中,石化产业平台已形成650万吨/年常减压、220万吨/年催化裂化、100万吨/年延迟焦化、50万吨/年气体分离、3万标方/年干气制氢、150万吨/年加氢精制、25万吨/年丁辛醇、10万吨/年MTBE、4万吨/年邻苯二甲酸酐等生产能力,通过了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拥有商务部授予的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经营资格和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为进一步拉长产业链条,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调整优化产业产品结构,利华益集团拟建35万吨/年苯酚丙酮、12万吨/年双酚A及6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利用企业及周边丰富的丙烯和纯苯资源,生产国内市场缺口大、附加值高、发展前景广的化工新材料产品,可进一步推动企业“炼油”和“石化”两大产业链条同步发展,加快炼化一体化进程,壮大规模实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利华益集团发展的需要,可为利华益集团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新增苯酚、丙酮、双酚A、聚碳酸酯等有机化工原料和化工新材料产品,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延伸加工;并可扩大其支柱产业范围,在化工市场波动起伏时,可以多品种经营,有更强的抗风险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利华益维远化工有限公司委托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2 编制依据 (1)国家有关法规及政策依据 (2)山东省及东营市有关法规及政策依据 (3) 规划依据 (4) 技术导则依据 1.3 评价目的 通过查清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的工程特征和污染特征,预测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范围和程度,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为审查、设计、建设和生产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4评价原则和等级划分 1.4.1 评价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山东省、东营市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2)坚持“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 (3)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循环经济理念,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原则; (4)贯彻“清洁生产”、“总量控制”、“达标排放”、“节约水资源”、“增产不增污”、“节能减排”的原则; (5)贯彻公众参与原则,做好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发布和公众参与调查与评价工作,充分反馈和落实公众对拟建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6)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环境风险评价的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拟建项目的环境风险事故的预测、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1.4.2评价工作的等级划分 本工程为化 工项目,根据工程特点和工程估算的污染物排放量以及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状况,遵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确定各环境要素的评价等级。 (1)大气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及本项目的工程分析,选择点源中的SO2、NOx、烟尘,面源中的苯、苯酚、异丙苯计算其各自最大地面占标率Pi以及所对应的D10%,其最大占标率Pi的计算公式为: Pi=(Ci/Coi)×100% 式中: 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 ——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o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或居民区浓度限值,mg/m3。 拟建项目污染物排放中,苯酚丙酮装置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烃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最大,为8.7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评价工作分级方法,拟建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2)地表水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3-93)关于水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原则,结合环境和工程排污特点,按照纳污水体太平河全长40km,流域面积120km2,确定其评价等级为三级。 (3)地下水环境 评价区位于浅层地下水微咸水区,没有发展井灌的条件,拟建项目外排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且污染物浓度较低,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本次评价只对地下水进行影响分析。 (4)噪声环境 拟建项目为处于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 类区中的建设项目,根据《环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关于评价项目噪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基本原则,考虑项目建设地周围的环境特点,将本项目噪声环境影响的工作等级定为三级。 (5)风险评价 本项目各装置及罐区涉及的原料苯、丙烯、产品苯酚、丙酮等是可以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物质,罐区的苯、丙烯超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相应的临界量限值,属于重大危险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关于评价等级的划分原则;本项目风险评价等级为一级。 1.5评价标准 根据环境功能区划和东营市环保局对该项目评价标准的批复,本次评价执行标准如下: ①《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②太平河地表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 ③《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 ④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 ⑤土壤环境《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三级标准。 ⑥工艺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厂界非甲烷烃、苯采用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H2S、臭气采用《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 ⑦废水执行《山东省海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5-2007)第二类污染物执行表4二级标准。关于批准发布《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4项标准修改单的通知。 ⑧运行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Ⅲ类标准。 ⑨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1.6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与筛选 根据化工行业污染特征及污染物排放状况,本工程所用原材料和产品的基本性质,以及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方式和特点,该工程环境影响因子的识别见表1.6-1所示。 表1.6-1 环境影响因子 环境要素 影响因子 废气 废水 噪声 固废 环境空气 有影响 — - 有影响 地表水 — 有影响 - - 地下水 ― 有影响 - 有影响 声环境 - - 有影响 - 根据本项目环境评价要素初步筛选的评价因子如表1.6-2所示。 表1.6-2 环境评价因子 序号 类别 评价因子 备注 1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SO2、NO2、TSP、PM10、CO 大气环境常规项目 硫化氢、非甲烷烃、苯、甲苯、TVOC(总挥发性有机物)臭气浓度、CO 大气环境特征污染物 pH、高锰酸盐指数、DO、CODC r、BOD5、挥发酚、石油类、氨氮、硫化物、总磷、氰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砷化物、矿化度、全盐量、SS、铜、铅、汞、Cr6+、苯、甲苯、二甲苯、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镍、钒 地表水环境(利津水库) pH、高锰酸盐指数、DO、CODC r、BOD5、挥发酚、石油类、氨氮、硫化物、氰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砷化物、矿化度、总硬度、全盐量、SS、铜、铅、汞、Cr6+、苯、甲苯、二甲苯、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镍、钒 地表水环境(太平河) 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酚、总氰化物、CODMn、氟化物、砷、汞、镉、铬(六价)、铁、锰、大肠菌群,色度、浑浊度、肉眼可见物、硫酸盐、氯化物、石油类、硫化物、苯、甲苯、二甲苯、镍、铅、铜、锌 地下水环境 等效连续A声级 声环境 pH、镉、汞、砷、铜、铅、铬、锌、镍和有机质、石油类 土壤环境 2 风险评价因子 苯、二甲苯 毒物泄漏 3 预测评价因子 非甲烷总烃、苯、SO2、NOX 大气环境 COD、氨氮、石油类、硫化物 地表水环境 等效连续A声级 噪声 4 总量控制因子 COD、氨氮 工业废水 SO2 、NOX 工业废气 第二章 自然、社会环境概况和规划符合性分析 2.1 自然社会环境概况 利华益维远化工有限公司35万吨/年苯酚丙酮、12万吨/年双酚A及6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城北部。 利津县地处黄河入海口西岸,地垮东经118°07′~118°54′,北纬37°22′~38°12′之间,胜利油田腹地,北濒渤海,东与垦利、东南与东营区、博兴县隔河相望,西南与滨州接壤,西北连沾化县及河口区,县境沿黄河呈带状,南北长102.5km,东西宽8.5~25km,总面积1665.6km2。 拟建项目位于利津县城北部,津二路(利明路)与津五路、利十路与利十一路之间的地块内,所需土地为利华益维远化工有限公司新征工业用地。其东侧为山东诚航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南侧为利华益多维化工有限公司丁辛醇装置及利华益集团利津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西侧和北侧现为空地,具体位置详见区域位置图2.1-1。 利津县全县公路通车全程1260km,对外交通联系方便,为工厂运输创造了便利条件。 2.2 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国家发改委颁布《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限制类、淘汰类中未对35万吨/年苯酚丙酮、双酚A、聚碳酸脂联合装置项目作出要求。本项目拟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建设规模为35万吨/年苯酚丙酮、双酚A、聚碳酸脂联合装置,不属于国家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允许类,因而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 2.3 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利津经济开发区“十二五”发展规划》(2010-2015年),本规划强力推进“一区三园”建设,充分发挥区位和产业优势,积极融入黄河三角洲开发和山东蓝色经济区建设,提升利津经济开发区核心地位,拟建工程的建设符合《利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本项目拟在利津县城北部,津二路(利明路)与津五路、利十路与利十一路之间的地块内建设,该地块位于利津经济开发区内,项目建设符合《利津县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利华益维远化工有限公司所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土地利用的规划。 利华益集 团利津石 油化工厂 拟建项目区 利华益多维化工有限公司22.5万吨/年丁辛醇装置 2 3 1、 东营市在山东省的位置 2、 利津县在东营市的位置 3、 利津石油化工厂在利津县的位置 1 1:2900000 1:6500000 图2.1-1 利津县地理位置图及项目工程位置图 第三章 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3.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利华益维远化工有限公司35万吨/年苯酚丙酮、12万吨/年双酚A及6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349575万元,新增定员为243人,实行四班三倒制。 3.2工程组成及内容 拟建项目包括主要生产装置,以及同时配套建设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项目建设范围见表3.2-1。 表3.2-1 建设项目工程组成一览表 序号 主项名称 规模 主要工程内容及技术路线 备注 1 主体工程 1.1 苯酚丙酮装置 异丙苯 装置 30×104t/a 异丙苯技术推荐Mobil/Badger 分子筛烃化技术。 苯酚丙酮技术推荐KBR工艺技术,包括氧化、提浓、分解、中和、丙酮精制、苯酚精制、AMS加氢、MHP分解和苯酚回收。 新建 苯酚丙酮 装置 35×104t/a 1.2 双酚A装置 12×104t/a 三井化学BPA生产工艺,主要分为七个单元:反应单元、原材料回收单元、结晶单元、加合分解单元 、造粒单元、BPA回收单元和储罐单元。 新建 1.3 聚碳酸酯装置 6×104t/a 拟选用SABIC IP 非光气熔融法PC生产技术(LX技术),包括六个工艺单元:一氧化碳、碳酸二甲酯、碳酸二苯酯、双酚 A、聚合及后处理。 新建 2 公用工程 2.1 给排水 2.1.1 给水 生活水:最大小时用水量:15m3/h; 生产水:最大用水量:480m3/h。 由利津城区总体给排水管网供给。 2.1.2 消防给水 消防水罐:2座2000m3钢制拱顶水罐。 装置稳高压消防给水由装置自建消防水罐及泵房供给。 新建 2.1.3 排水系统 分雨水排水系统(RD)、生活污水排水系统(SD)、生产污水排水(PD)、初期雨水系统(FRD)。 新建 2.1.4 苯酚丙酮装置循环水场 12000m3/h 循环水场内设循环水冷却塔3台,单塔4000m3/h;循环水泵Q=4000 m3/h, H=62m,4台(3用1备); 新建 双酚A、聚碳酸酯循环水场 8000 m3/h 循环水场内设循环水冷却塔2台,单塔4000m3/h;循环水泵Q=4000 m3/h, H=62m,3台(2用1备); 新建 2.2 供电 2.2.1 厂外供电 供电电源依托界区外35kV变电所。 依托 2.2.2 厂内供电 界区内拟建2套降压站。1#降压站负责对35万吨/年苯酚丙酮装置供电,2#降压站负责对12万吨/年双酚A及6万吨/年聚碳酸酯装置供电。 2.3 供热、供冷 2.3.1 供热 本项目新增3.5Mpa蒸汽用量134.8t/h,1.0MPa蒸汽用量25.6t/h,由集团现有热电公司供给。 依托 2.3.2 供冷 界区内设冷冻站一座。 冷冻站供水量851.7t/hr,供水温度0℃,回水温度5℃。 新建 2.4 空分、空压 2.4.1 空压 2.4.2 空分 3 辅助工程 3.1 消防 3.1.1 消防站 依托利华益集团现有消防设施。设有5000m3消防水罐及专门的消防泵房和化学消防设施。 配备有专业消防员30人,“斯太尔”牌泡沫消防车两辆、“东风”牌泡沫消防车一辆,“东风”消防水罐车一辆。 依托 3.1.2 消防加压泵站 1座 消防加压泵站设2000m3钢制拱顶水罐2座,设消防冷却水泵3台(2用1备)。 新建 3.1.3 泡沫站 罐区将设置固定式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和移动式消防冷却水系统。 新建 3.2 三修 利华益集团现有机修、电修、仪表车间 依托 3.3 化验室 1座 本项目新建一个中央化验室,主要对原料和产品进行分析化验。 新建 3.4 火炬 2座 界区内设2台100t/h的地面火炬。 新建 4 储运工程 4.1 丙烯储罐 4座 新建 原料成品罐区 新建 中间罐区 新建 4.2 汽车装车鹤位 新建 9个汽车鹤位 新建 4.3 汽车卸车鹤位 新建 6个卸车鹤位 新建 4.4 苯酚丙酮装桶站及堆桶场 在厂区西北角建设,占地面积90x160 m2。 新建 4.5 氢气输送管道 管道全长10km,管径DN250 该管道采用埋地敷设,埋深1.4m,管道采用加强级防腐,并设置外加电流阴极保护站一座。 新建 5 环保工程 5.1 苯酚丙酮装置 催化焚烧设施 催化焚烧设施1台 新建 废水收集池及提升系统 新建 5.2 双酚A装置 废水收集池及提升系统 新建 废热锅炉 1台 回收单元产生的高浓度有机废气收集后送废热锅炉,燃料使用生产装置副产物双酚A油和废丙酮,采用燃烧处理的方法以降解有机污染物。 新建 5.3 聚碳酸酯装置 废气除尘 1套 BPA造粒时可产生粉尘。排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排至大气。 新建 废水收集池及提升系统 容积150m3 5.1 污水处理场 1座,300m3/h 处理来自苯酚丙酮装置、双酚A装置、聚碳酸酯装置及配套公用工程设施排放的废水 新建 5.2 事故水池 1座,容积6000m3 在拟建厂区内 新建 5.3 初期雨水池 1座,容积500m3 新建 5.4 固废临时堆放间 1座,设计规格12×20m 新建 3.3总工艺流程 本项目属丙烯衍生物项目,是利华益集团石化产业链条的进一步延伸,所用原料丙烯50%来自利华益集团利津石油化工厂有限公司丙烯罐区,50%外购,苯原料100%外购,氢气由利华益集团现有制氢装置提供。 双酚A装置原料以苯酚丙酮装置的产品自供,聚碳酸酯装置以双酚A装置产品自供,碳酸二苯酯原料外购。 3.4 原料来源及性质 (1)苯酚丙酮装置原料来源 苯酚丙酮装置原料的来源见表4.3-1。 表3.4-1 原料来源及数量表 序号 物料 来源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苯(99.7%) 外购 吨/年 192506 2 丙烯(99.6%) 50%来自利华益丙烯罐区,50%外购 吨/年 102860 3 氢气(95%) 制氢装置 吨/年 220 (2)双酚A装置原料来源 双酚A装置原料的来源见表3.4-2。 表3.4-2 原料来源及数量表 序号 物料 来源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苯酚 苯酚丙酮装置 吨/年 57990 2 循环物料 聚碳酸酯装置 吨/年 45210 3 丙酮 苯酚丙酮装置 吨/年 32400 (3)聚碳酸酯装置原料来源 聚碳酸酯装置原料的来源见表3.4-3。 表3.4-3 原料来源及数量表 序号 物料 来源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双酚A(BPA) 双酚A装置 吨/年 55302 2 碳酸二苯酯(DPC) 外购 吨/年 51528 3.5污染源分析汇总 拟建工程废气、废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情况汇总见表3.5-1~3.5-4。 3.5.1 废气污染源汇总 (1)有组织排放源 拟建工程废气有组织排放源汇总见表3.5-1。 表3.5-1 拟建工程废气有组织排放源汇总表 装置 排气量 (m3/h) SO2 NOX TSP 苯酚 VOC 异丙苯 PM10 kg/h t/a kg/h t/a kg/h t/a kg/h t/a kg/h t/a kg/h t/a kg/h t/a 苯酚丙酮装置 催化焚烧烟气 32997 0.17 1.36 0.30 2.40 2.47 19.76 / / 3.03 24.24 0.13 1.04 / / 双酚A装置 反应器工艺废气 940 / / / / / / 微量 / / / / / / / 造粒塔废气 780 0.003 0.024 聚碳酸酯装置 热油炉烟气 7200 0.08 0.64 1.44 11.5 0.36 2.88 / / / / / / / / 挤压间排气 18480 0.043 0.34 挤压生产线排气 3700 0.01 0.08 聚合后处理除尘系统排气 1178 0.0005 0.004 公用工程 污水处理场废气 15000 硫化氢:6kg/a 氨气:0.14t/a 合计 80275 2.0 13.9 22.64 0.024 24.66 1.04 0.004 (2)无组织排放源 拟建工程废气有组织排放源汇总见表3.5-2。 表3.5-2 拟建工程无组织排放源汇总 装置 苯 非甲烷烃 苯酚 丙酮 乙苯 异丙苯 kg/h t/a kg/h t/a kg/h t/a kg/h t/a kg/h t/a kg/h t/a 苯酚丙酮装置 0.48 3.85 1.72 13.75 0.28 2.27 0.25 2.03 / / 0.7 5.6 双酚A装置 / / 0.50 4.01 0.361 2.889 0.14 1.12 / 0.0001 / / 聚碳酸酯装置 / / / / 0.13 1.04 / / / / / 储运 0.07 0.58 / / 0.11 0.84 0.055 0.44 / / 0.02 0.16 合 计 4.43 17.76 7.04 3.59 0.0001 5.76 3.5.2 废水污染源汇总 表3.5-3 全厂排入县污水处理厂的污水汇总 废水排放源 排水量 COD 石油类 BOD 氨氮 挥发酚 苯酚 m3/h 104m3/a mg/L t/a mg/L t/a mg/L t/a mg/L t/a mg/L t/a mg/L t/a 新建污水 处理场 112.27 89.82 60 53.9 8.0 7.2 20 17.96 2 1.8 0.4 0.36 0.3 0.27 县污水处理场出水 112.27 89.82 47.7 42.84 6 5.39 15 13.47 1.5 1.35 0.3 0.27 / / 3.5.3固废污染源汇总 拟建工程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统计见表3.5-4。 表3.5-4 炼油工程工业固废产生情况汇总 序号 装置 产生(t/a) 分类(t/a) 处理/处置(t/a) 总计(t/a) 废催化剂 废树脂 废吸附剂 “三泥” 其它 一般废物 危险废物 综合利用 外委处置 渣场填埋 焚烧 1 苯酚丙酮 装置 5.85 7.5 143.2 148.05 8.5 5.85 150.7 156.55 2 双酚A装置 216 4249.6 4465.6 4249.6 216 4465.6 3 聚碳酸酯 装置 360.13 360.13 332 28.13 360.13 4 公用、辅助工程 100 2 2 100 160 102 102 5 储运 160 160 160 160 6 合计 221.85 7.5 143.2 100 4771.73 150.05 5094.23 4741.6 351.98 150.7 5244.28 3.5.4拟建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两笔账” 工程排放的废气、废水、工业固体废物经过环保措施处理后,核算污染物“量笔账”即产生量、削减量和外排量情况详见表3.5-5。 表3.5-5 炼油工程污染物总体核算结果 类别 污染物名称 炼油工程 去除率 % 产生量 外排量 削减量 废气 废气(×104m3/a) 64220 64220 二氧化硫(t/a) 2.0 2.0 氮氧化物(t/a) 13.9 13.9 烟尘(t/a) 22.64 22.64 PM10(t/a) 0.004 0.004 VOC(t/a) 24.66 24.66 H2S(kg/a) 0.6 0.6 NH3(t/a) 0.14 0.14 苯 4.43 4.43 非甲烷烃 17.76 17.76 苯酚 7.04 7.04 丙酮 3.59 3.59 异丙苯 5.76 5.76 废水 废水(×104m3/a) 89.82 89.82 0 COD(t/a) 1499.08 53.9 1445.18 96.4 BOD(t/a) 705.64 17.96 687.68 97.45 氨氮(t/a) 4.69 1.8 2.89 61.62 石油类(t/a) 20.08 7.2 12.88 61.14 苯酚(t/a) 18.72 0.27 18.45 98.55 苯(t/a) 0.014 / / / 丙酮(t/a) 36.8 / / / 工业固体废物 危险固废 5094.23 0 5094.23 100 一般固废 148.05 0 148.05 合计(t/a) 5242.28 0 5242.28 生活垃圾(t/a) 2 0 2 3.6拟建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拟建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3.6-1。 表3.6-1 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一览表 序号 环境保护工程设施 数量 规模或处理能力 投产时间 备注 1 污水处理场 1套 300m3/h 与拟建项目同期建设 新建 2 废水收集池及提升系统 3套 与拟建项目同期建设 新建 3 废气除尘 1套 与拟建项目同期建设 新建 4 废气焚烧炉 1套 与拟建项目同期建设 新建 5 火炬 2座 100t/h 与拟建项目同期建设 新建 6 噪声治理措施 减震垫、隔声门窗、消声器等 与拟建项目同期建设 新建 7 绿化 / / 与拟建项目同期建设 新建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围堤、事故池等 与拟建项目同期建设 新建 3.7工程分析结论 (1)拟建35万吨/年苯酚丙酮、12万吨/年双酚A及6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总投资349575万元。 (2)拟建项目由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其中主体工程含3套生产装置;公用工程含水、电等设施;辅助工程包括消防、维修、全厂性仓库等;储运工程包括罐区、汽车装车设施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气焚烧设施、污水处理场、事故水池和雨水收集池等。 (3)拟建项目物料投入量:丙烯为10.286×104t/a,苯为:19.25×104t/a,氢气为220 t/a;产品苯酚的量为22.0×104t/a,丙酮产量10.312×104t/a,双酚A6.47×104t/a,聚碳酸酯6.0×104t/a。 (4)拟建项目新鲜水总用量为396×104m3/a。循环冷却水用水量为11660×104m3/a,蒸汽用量为128.32×104m3/a。 (5)拟建项目废气排放量为64220×104m3/a;主要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SO2:2.0t/a,NOX:13.9t/a,烟尘:22.64t/a,PM10:0.004t/a,NMCH:17.76t/a,苯:4.43t/a,苯酚:7.04 t/a,丙酮:3.59t/a,异丙苯5.76 t/a,H2S:0.6kg/a,NH3:0.14t/a。 总废水产生量为89.82万m3/a(112.27m3/h),送新建污水处理场进行处理,达到《山东省海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5-2007)表4二级标准后,排入县污水处理场。 拟建项目排入县污水处理场的废水量为89.82万m3/a,COD:53.9t/a,氨氮1.8t/a,石油类7.2t/a,苯酚0.27t/a。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总产生量为5242.28 t/a,其中一般固体废物148.05 t/a,危险固体废物5094.23 t/a,生活垃圾2 t/a;其中一般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有环卫部分送利津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 15 利华益维远化工有限公司35万吨/年苯酚丙酮、12万吨/年双酚A、6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简本) 第四章 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4.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较好,常规因子SO2、NO2监测浓度均满足相应环境标准要求,特征因子H2S、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苯等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2)经预测表明,拟建项目污染物SO2、NO2的浓度预测值均满足GB3095-1996标准要求。苯和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满足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由预测结果显示,拟建项目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3)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及《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93-1999),设定拟建装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50m。 (4)综上所述,从环境空气影响评价角度来看,本拟建项目建设可行。 4.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通过地表水现状监测结果可以看出,太平河水质已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标准的要求。利津水库水质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的要求。 (2)拟建工程及在建工程投产后,城市污水处理厂增加的污水处理量为0.37×104m3/d。经过预测表明,项目排水对评价范围内太平河下游水质影响很小。经进一步采取措施后,太平河下游的水质有望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标准的要求。 4.3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地下水不符合Ⅲ类水体的标准要求。 (2)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水质复杂程度为复杂,厂区及污水处理设施经过严格的防渗处理,且废水经过新建处理场处理达到《山东省海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5-2007)表4二级标准后进入利津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合格后排入太平河,因此拟建项目不会对地下水产生明显影响。 4.4声环境与土壤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1)现状监测评价结果表明,利华益维远化工有限公司拟建项目厂址厂界各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均不超标,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2)预测结果评价表明,拟建项目工程投产后,厂界噪声级变化不大,预测叠加值与现状值比较基本无变化。拟建厂区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叠加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拟建项目工程不会对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影响。 (3)当地土壤环境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三级标准的要求。 4.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与评价 拟建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分别来自苯酚丙酮装置、双酚A装置、聚碳酸酯装置和污水处理场。一般固体废物为烃化、反烃化反应器失效催化剂和丙烯和苯预处理废吸附剂,其余均为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制造厂家进行回收或送装置焚烧设施燃烧处理,危险固体废物经回收到生产系统、焚烧处理或送当地有相应资质的固体废弃物处理单位处理。 本工程产生的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第五章 环境风险评价 该工程涉及的主要原料、产品及中间产品中多数物质属于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质。其中丙酮、苯、异丙苯属易燃液体,氢气、丙烯属易燃气体,上述物料具有火灾爆炸的危险特性;苯、苯酚属I级(极度危害)有毒物质,DMT、丙酮属II级(高度危害)有毒物质,具有较高的毒性;硫酸、甲醇、异丙苯属III级(中度危害)有毒物质。该工程生产设施、储运系统属重大危险源,主要风险事故为火灾、爆炸及有毒有害物质泄漏。 苯泄露形成液池、蒸发的风险事故半致死的最大范围为61.8m。此范围在厂区之内,无常驻人口。该工程建立水污染事故三级防控系统,该措施可保障厂址附近地表水系环境安全。该工程最大可信事故最大环境风险值为3.8×10-6死亡人/年,小于石油化工行业8.33×10-5死亡人/年的可接受水平,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 该工程应设置环境风险事故应急监测系统,对环境风险事故造成的影响进行实时监控,为应急指挥中心迅速、准确提供事故影响程度和范围的数据资料,保证应急指挥中心准确实施救援决策。 利华益维远化工公司应拟定一份关于利华益维远化工有限公司(35万吨/年苯酚丙酮、12万吨/年双酚A及6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的环境风险事件应急预案,预案应明确各级应急指挥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责要求,并制定各类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明确各级预案的职责、联动方式等,为该工程可能发生的各类、各级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并最终消除其环境影响,提供有效的组织保障、措施保障。最终可将环境风险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第六章 结论 综上所述,利华益集团拟建35万吨/年苯酚丙酮、12万吨/年双酚A及6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位于利华益经济开发区园区内,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城市功能和布局的要求,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工程采用国际先进的生产工艺,贯彻清洁生产原则,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项目拟采用环保措施可靠,能够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讲,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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