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供电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及投运管理
实施细则
1总则
1.1为规范--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技改、修理、迁改、信息、基建、业扩项目等工程涉及发、输、变、配电业务的验收、投产、移交及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建设(业主项目部)、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调试等单位(以下简称参建单位)及运行、调度单位的管理行为,明确管理责任,制定本办法。
1.2工程竣工质量综合评定等级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安全设施设备不能实现“三同时”(同设计、同施工、同试运行)的一律评定为不合格。任何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1.3施工单位办理停电申请票时,停电申请票应包括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的内容和时间。
1.4在运行的电气场所内或设备上验收时,应开具工作票。工作票一般由施工单位办理手续,也可由验收负责人办理手续。
1.5本规定适用于公司35kV及以下电网技改、修理、迁改、信息、基建、业扩项目等工程涉及发、输、变、配电业务的全过程验收、投产、移交及档案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110 千伏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DL/T 782-2001)
《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验收投产及移交管理办法》Q/CSG213004-2012
《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验收管理规定》Q/CSG213070-2011
《广西电网公司配网资料电子化移交实施细则(试行)》桂电生〔2013〕12号
3术语和定义
3.1工程项目
指涉及发电、输电、变电、配电、信息及其电气场所、设施的工程建设,简称工程,包括技改、修理、信息、基建、业扩的项目。
3.2工程管理部门
指某一分类项目计划的主要管理部门。
3.3业务管理部门
指某一分类业务计划的主要管理部门。
3.4竣工验收
指在试运行之前检查确认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在本细则中也包括部分完工但是完工部分必须试运行而进行的部分竣工验收。
3.5工程资料
指在工程立项、设计、施工、验收和试运行阶段产生的资料,一般包括批复文件、勘察设计文件、合同文本、电气施工图、电气竣工图、施工纪录及档案、竣工验收试运行纪录及档案。
3.6工程资料电子化移交
工程类资料电子化移交:指技改、修理、迁改、信息、基建、业扩项目等工程资料以电子文件格式通过信息系统由工程管理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移交给运行单位的过程。
4职责
4.1生产设备管理部
4.1.1生产设备管理部是技改修理、迁改工程的归口管理部门。
4.1.2组织技改修理、迁改工程设备监造。
4.1.3负责发电、输电、变电(二次除外)、配电的技改修理、迁改工程的验收组织和试运行组织。
4.1.4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发电、输电、变电(二次除外)、配电的技改修理工程、迁改工程资料电子化移交。
4.1.5负责发电、输电、变电(二次除外)、配电业务的生产准备工作。
4.1.6参与业扩工程、基建工程的业务验收与试运行。
4.1.7负责监督、考核发电、输电、变电(二次除外)、配电的技改修理、迁改工程的验收和试运行工作的完成情况及质量。
4.2市场营销部
4.2.1市场营销部是业扩工程的管理部门。
4.1.2组织业扩工程设备监造。
4.2.3负责业扩工程的验收组织和试运行组织。
4.2.4负责监督、检查、指导业扩工程资料电子化。
4.2.5负责营销业务的生产准备工作。
4.2.6参与技改修理、迁改、基建工程的业务验收与试运行。
4.2.7负责监督、考核业扩工程的验收和试运行工作的完成情况及质量。
4.3基建部
4.3.1基建部是基建工程的管理部门。
4.3.2组织基建工程设备监造。
4.3.3负责基建工程的验收组织和试运行组织。
4.3.4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基建工程资料电子化移交。
4.3.5负责监督、考核基建工程的验收和试运行工作的完成情况及质量。
4.4调度中心
4.4.1调度中心是信息工程的管理部门,是其它工程的协作部门。
4.4.2组织信息工程设备监造。
4.4.3负责通信、自动化和变电二次的技改修理工程的验收组织和试运行组织,负责信息工程的验收组织和试运行组织。
4.4.4负责监督、检查、指导信息、通信、自动化和变电二次的技改修理工程资料电子化移交,负责监督、检查、指导信息工程资料电子化移交,。
4.4.5参与发电、输电、变电(二次除外)、配电的技改修理、迁改、业扩、基建工程的业务验收和试运行、
4.4.6负责监督、考核信息、通信、自动化和变电二次工程的验收和试运行工作的完成情况及质量。
4.5启动验收委员会
4.5.1负责组织各专业工程验收检查组开展启动验收;
4.5.2负责审批工程启动方案,并按方案组织工程启动投产。
4.6物资管理部门
4.6.1物资管理部门是工程管理的协作部门。
4.6.2负责协调工程物资验收,参与工程设备监造。
4.6.6会同各工程的管理部门对运抵施工现场临时仓库的工程物资进行验收。
4.6.4参与技改修理、迁改、业扩、基建工程的业务验收和试运行。
4.7运行维护单位
4.7.1运行维护单位是工程管理的协作部门。
4.7.2参与工程设备监造。
4.7.3负责完成工程资料电子化移交接收。
4.7.4参与技改修理、迁改、业扩、基建工程的业务验收和试运行。
4.8档案管理部门
4.8.1档案管理部门是是工程管理的协作部门。
4.8.2负责完成工程资料移交接收。
4.8.3参与技改修理、迁改、业扩、基建工程的业务验收。
4.9参建单位职责
参建单位是工程管理的协作部门,按照合同及国家、行业、公司系统标准完成业务承包工作。
4.9.1监理单位
4.9.1.1负责按规范设置、审核基建工程质量,监督施工项目部及时完成工程质量并对其进行质量评定。
4.9.1.2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对其自购材料和设备的检验。
4.9.1.3负责组织工程项目初检并出具初检报告。
4.9.1.4接受委托组织或参加物资现场验收,参加竣工验收和试运行。
4.9.1.5按时提交监理相关的工程档案资料。
4.9.2设计单位
4.9.2.1参加竣工验收和试运行工作,对与设计有关的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4.9.2.2按时提交设计相关的工程档案资料。
4.9.3施工单位
4.9.3.1负责按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送检本单位自行采购的工程建设材料和设备。
4.9.3.2负责参与工程项目的各类检验、调试、验收和试运行,按时完成工程遗留问题的处理。
4.9.3.3负责参加运抵现场的物资开箱验收。
4.9.3.4负责接收和保管验收合格的业主方采购的材料和设备。
4.9.4供应商
4.9.4.1根据合同要求参加开箱检查验收交接、调试、竣工验收和试运行。
4.9.4.2按合同规定负责做好交货、售后服务、技术培训、安装指导、质量保修等工作。
4.9.4.3负责参与工程项目的各类检验、调试、验收和试运行,按时消除设备缺陷。
5管理内容和要求
5.1竣工验收的组织管理
5.1.1工程竣工验收由验收组织部门负责组织,验收组织遵循“谁管理工程谁负责验收”的原则,组织者为各工程管理部门,一般可委托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及试运行,但工程管理部门也可指定验收组织部门,有关协作部门参加。
工程管理部门(生产设备管理部、市场营销部、计划建设部、调度中心)是组织部门,业务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技术经济部门、运行维护单位(安监部、调度中心、输变电所、供电所、档案、计量等)是协作部门。
验收组成员应包括组织部门(或项目负责人)、业务管理部门、协作部门和参建部门派员共同组成,组长一般由业务管理部门(生产设备管理部、市场营销部、计划建设部、安全监管部、办公室等)派员担任,验收纪要由验收组出具。
5.1.2 参加验收的部门按附录A分工进行验收。
5.2竣工验收的条件
5.2.1工程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要求建成,且现场清理完毕。
5.2.2工程三级自检完毕并合格,监理初检完毕并合格。
5.2.3与工程验收相关的各类资料整理完毕并齐全(可为复印件)。
5.2.4一般情况下,须按工程批复文件及施工设计全部完成工程内容后,才能组织验收。如遇特殊情况,如部分完工但是必须试运行的,或虽有部分零星工程和少数尾工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完工,但不影响正常生产和使用的,在得到主管业务的公司领导的批准后,也可组织竣工验收。
5.2.5工程验收必须经过书面审批,各工程管理部门、业务管理部门在公司下达的月度生产计划中安排。如遇特殊情况,要求临时安排组织竣工验收的,必须向工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办理书面批准,经验收组织部门同意后实施。
5.3竣工验收的程序
5.3.1对技改、修理、迁改、信息、基建、业扩项目等工程涉及发、输、变、配电业务的验收,要求工程管理部门在每月25日前与业务管理部门会商下月项目验收计划,填报的计划时间,与工程施工实际进度相符,各工程管理部门、业务管理部门将验收计划列入下月月度工作计划。参加验收部门、单位在下月生产工作计划中对工程验收工作做出安排;工程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应督促施工单位抓紧时间完成施工,按期提交验收。
5.3.2对技改修理、迁改、信息工程,工程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向验收组织部门提交书面验收申请(验收申请编制要求见附录B),并递交下列主要申请资料:
(一)工程竣工报告;
(二)施工单位自检报告(要求对安装、调试项目逐项列出自检及整改情况);
(三)工程施工设计图与设计变更通知书;
(四)监理报告(监理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工程概况、对施工过程及质量的评价、所解决的问题等);
(五)相关协议或合同书(与工程验收及设备维护有关的施工、青赔、跨越、转移等协议);
(六)验收范围清单及设备出厂技术资料(说明书、试验报告、合格证等);
(七)设备及主要材料供货技术合同;
(八)设备配备的工器具和备品备件清单;
(九)隐蔽工程记录(含中间验收记录,中间验收由项目管理部门或监理部门负责验收签字);
(十)施工安装记录;
(十一)调试报告;
(十二)经调度机构审批的一次设备双重编号图;
(十三)新设备(工程)试运行方案,试运行方案编制要求见附录A;
(十四)按交接竣工验收作业指导书内容检查资料和其他需要说明的资料;
(十五)验收组织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5.3.3对于基建工程,工程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向验收组织部门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供下列有关资料:
(一)工程可研、初设批复文件;
(二)审定的工程概算书;
(三)工程规划定点文件、线路通道批复文件;
(四)设备及主要材料供货技术合同;
(五)工程竣工报告;
(六)施工单位自检报告(要求对安装、调试项目逐项列出自检及整改情况);
(七)工程施工设计图与设计变更通知书;
(八)监理报告(监理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工程概况、对施工过程及质量的评价、所解决的问题等);
(九)相关协议或合同书(与工程验收及设备维护有关的施工、青赔、跨越、转移等协议);
(十)验收范围清单;
(十一)设备配备的工器具和备品备件清单;
(十二)隐蔽工程记录(含中间验收记录,中间验收由项目管理部门或监理部门负责验收签字);
(十三)施工安装记录;
(十四)调试报告;
(十五)经调度机构审批的一次设备双重编号图;
(十六)按交接竣工验收作业指导书内容检查资料和其他需要说明的资料;
(十七)验收组织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5.3.4对(高压)业扩工程,工程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向验收组织部门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并递交申请资料,以业扩工程管理规定为准。
5.3.5验收组织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验收方案,验收方案可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复杂程度决定成立有关专业验收小组。验收方案由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部门负责编写,报验收组织部门审核、工程验收组长及副组长批准后执行。验收方案编制要求见附录C。
设计、施工、监理和物资等单位应参加验收工作,并积极配合验收组做好各项竣工验收工作。
在验收前,验收组织部门以集中会审方式,确定竣工验收申请资料是否满足验收要求,审核批准验收方案。
5.3.6验收组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审查竣工验收申请资料是否满足验收要求;
(二)编制验收方案,确定验收事项;
(三)进行现场验收;
(四)检查设备材料是否满足供货技术合同;
(五)核查施工单位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六)对竣工验收中提出的主要问题,做出处理决定或提出解决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七)确认所验收工程是否符合设计和验收规范要求,是否具备试运行条件,遗留问题处理意见。
5.3.7验收完成后,由验收组织部门(或项目负责人)负责对验收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验收纪要,提交给设备试运行组织部门。验收纪要编制要求见附录D。验收工作流程图见附录G。
5.4竣工验收过程中各级人员的职责
5.4.1验收组组长的职责:
(一)负责组织验收人员开展验收工作;按照竣工验收工程的性质成立各个专业验收小组;
(二)负责审核验收方案,并签名批准;
(三)在验收之前,负责召开验收准备会,了解工程具体情况,提出正确完备的验收工作所需的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四)组织各专业验收小组验收检查施工方提供的初检报告及相关试验报告;
(五)验收工作完备后,负责向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设备试运行组织部门)提交验收纪要;
(六)协调并监督工程移交和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工程资料的移交。
5.4.2各专业验收小组组长的职责:
(一)负责提交专业验收记录(含验收作业规范、验收问题表);
(二)负责提出正确完备的验收工作所需的安全措施;
(三)结合实际对本组验收人员进行工作前技术及安全措施交底;
(四)按照已批复的验收方案有效的组织验收工作;
(五)验收工作完备后,负责向验收组组长提交本小组负责验收范围内的完整工程验收记录及验收结论。
5.4.3各验收组成员的职责:
(一)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验收工作安全;
(二)发现现场安全措施不适应验收工作时,应提出异议;
(三)认真执行验收工作负责人交待的工作要求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
(四)按照所属专业验收小组组长的分工,对照验收记录内容逐条进行验收;
(五)验收工作完备后,向专业验收小组长提交本人负责验收范围内的工程验收记录及验收结论。
5.5试运行管理
5.5.1电网基建工程的设备试运行工作由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组织,启动试运行指挥组负责,有关协助部门参加。其他工程的试运行组织部门由验收组织部门承担。
在试运行前,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设备试运行组织部门)以集中会审方式,确定竣工验收是否满足试运行要求,审核批准试运行方案。
参加试运行工作的部门见附录A。试运行工作流程图见附录H。
5.5.2启动试运行指挥组(或试运行组织部门)的职责:
(一)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启动调试大纲、方案,按照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审定的启动和系统调试方案负责工作启动、调试工作,对系统调试和试运行中的安全、质量、进度全面负责;
(二)负责启动前、启动期间进行工程检查和安全设施装置检查,启动试运行工作完成后向工程启动验收委员报告,并负责出具调试和试运行纪要。
5.5.3设备试运行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验收组织部门出具设备验收合格书面报告,确认具备试运行条件;
(二)必须的备品备件及工器具已备齐;
(三)现场运行规程已编制完毕并通过审批;(现场运行规程的编制由设备运行部门负责,工程管理部门或项目负责人负责提前向设备运行部门提供有关资料)
(四)试运行方案已得到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或试运行组织部门)审批,试运行方案格式见附录E;
(五)与试运行设备相关的所有停电申请票、工作票已办理终结手续,所有待试运行设备处于冷备用状态;
(六)已经向运行维护单位进行工程资料电子化移交;
(七)施工部门已按规定向调度机构办理经审批后的新设备试运行申请,《新(大修)设备试运行申请书》格式见附录F。
(八)设备试运行现场必须具有已批准的《新(大修)设备试运行申请书》、试运行方案和验收组织部门经验收人员签字认可的验收纪要。
5.5.4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办理新设备试运行申请手续。
(一)第一次接入电网运行的设备;
(二)从运行中退出并重新安装且变更了安装地点的设备;
(三)35kV及以上主变压器大修后;
(四)10kV及以上线路异动后。
因电网运行须立即投入试运行的单一设备(不含主变)可不办理《新(大修)设备试运行申请书》,但需经验收合格,调度值班员根据验收组织部门经验收人员签字认可后的验收纪要试运行(或验收负责人电话认可,过后补验收合格手续)。运行部门应有验收组织部门经验收人员签字认可后的验收纪要后方可将设备试运行。
5.5.5新设备试运行前,若需修改图纸的,调度中心必须确认电子图纸已进入修改状态;运行维护单位应在试运行当天完成图纸修改审核,提交生产设备管理部发布。新设备试运行前,应实现工程资料电子化移交,否则运行维护单位可拒绝启动试运行。
5.5.6原则上不允许存在遗留问题便投入运行。如遇特殊情况又必须尽快安排试运行的,在设备试运行前,验收组应书面确认存在的遗留问题不影响试运行,也不影响试运行后设备正常运行;同时,由验收组织部门组织制定书面整改计划,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完成整改的具体时间,并报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或试运行组织部门领导)书面批准。
5.5.7设备试运行期间,由启动试运行指挥组指定的人员负责协调,由运行部门负责新设备的操作,施工单位负责操作监护与配合,所有试运行操作均应提前写好操作票。
5.5.8在试运行过程或设备试运行期间,若出现设备异常、接线错误等需要停电处理时,可以不办理停电申请票,但应按规定办理工作票。由启动试运行指挥组批准工作内容及时间,调度指定的人员下令操作,按已运行设备办理工作票许可手续。
5.5.9设备经试运行24小时,期间经运行维护单位巡视检查合格后,不论在何种状态均属已运行设备。
5.5.10一次设备一旦接入运行系统,则该设备所属间隔所有一次设备均按运行设备进行管理。
5.5.11设备试运行工作完成后,由启动试运行指挥组向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或试运行组织部门)报告,并出具试运行报告,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或试运行组织部门)出具设备试运行纪要,经参与试运行单位签字认可,在纪要中确定是否移交运行维护管理。
5.6工程遗留问题处理
5.6.1责任单位应严格按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织部门)书面批准的整改计划完成整改。
5.6.2遗留问题的处理由设备运行维护部门负责跟踪汇报主管部门协调处理。
5.6.3在工程试运行后一年内,凡属工程遗留而引起的问题,由工程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协调工程施工单位负责处理,不属工程遗留而引起的问题,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运行单位处理。在工程试运行一年后出现的问题,由运行单位负责处理,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
5.7工程竣工移交管理
5.7.1新设备试运行后一个月内,工程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需向公司办理移交工程手续,包括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按证书的内容,签定启委会鉴定书和移交生产运行交接书,列出工程遗留问题处理清单,明确移交的工程范围、专用工器具、备品备件和工程资料清单。
5.7.2新设备试运行后一个月内,工程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需向公司档案室移交工程竣工资料。要求如下:
(一)工程管理部门移交的竣工资料包括工程批复文件、审定的工程概算书、工程规划定点文、线路通道批复文件、监理报告、青赔资料及相关协议(必须是原件)、等工程管理资料;
(二)施工单位移交的竣工资料包括相关协议或合同书、设备出厂技术资料、隐蔽工程记录、施工安装记录、调试报告、青赔资料及相关协议、合同资料(施工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可以是复印件)、开工报审资料(开工报告或报审表)(必须是原件)、竣工验收资料(验收方案、试运行方案、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纪要、中间验收纪要、竣工验收报告表、竣工验收证书、结算书等)(必须是原件)等;
(三)设计单位移交的竣工资料包括设计资料包括:
1、初步设计资料(初步设计说明书、概算书、材料清册、附图)(必须是原件)。
2、施工图设计技术资料(施工图说明书、施工图会审纪要、设计图修改通知单、联系单、签证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必须是原件)。
3、纸质竣工图(4份)、CAD电子图(4份,可以读写),图纸中的汉字字体必须使用“宋体”、“仿宋_GB2312”、“楷体_GB2312”或“黑体” 。
(四)按档案部门管理规定提供其余资料。
6 附则
6.1违反本规定,未进行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擅自投入运行的,以及对不合格的工程擅自下合格结论的,将对责任人员按公司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6.2对不按规定移交工程竣工资料的部门及不按规定期限完成工程遗留问题整改的责任部门,将对责任人员按公司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6.1 本细则由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6.2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录A:参加竣工验收和试运行工作的部门
项目名称
竣工验收
试运行
说明
组长
参加部门
指挥
参加部门
新建35kV变电站(基建)
设备部
安监部、计建部、调度中心、输变电所、营销部(计量)、财务部、审计部
施工单位
设备部、安监部、计建部、调度中心、输变电所、营销部(计量)
扩建35kV变电站(基建)
设备部
安监部、计建部、调度中心、输变电所、营销部(计量)、财务部、审计部
施工单位
设备部、安监部、计建部、调度中心、输变电所、营销部(计量)
10kV及以上整段母线(含间隔)改造或修理
设备部
安监部、调度中心、输变电所、营销部(计量)、财务部、审计部
设备部
安监部、计建部、调度中心、输变电所、营销部(计量)
10kV及以上单个或多个间隔改造或修理
设备部
安监部、调度中心、输变电所、营销部(计量)、财务部、审计部
设备部
安监部、调度中心、输变电所、营销部(计量)
微机防误装置改造专项工程
设备部
安监部、输变电所、财务部、审计部
设备部
安监部、输变电所
站用电系统(站变至380V交流,照明、检修、生活等除外)
设备部
输变电所、财务部、审计部
设备部
输变电所
变电站电子围栏改造或修理
设备部
输变电所、财务部、审计部
设备部
输变电所
变电站视频监控改造或修理
设备部
输变电所、财务部、审计部
设备部
输变电所
变电站二次系统防雷
调度中心
设备部、输变电所、财务部、审计部
调度中心
输变电所
变电站公共交流系统(包含围栏、视频、照明、检修、生活等电源)
输变电所
设备部、安监部、财务部、审计部
输变电所
输变电所
变电站综合自动化改造或修理
调度中心
设备部、安监部、输变电所、财务部、审计部
调度中心
输变电所
10kV及以上设备保护装置改造或修理
调度中心
输变电所、财务部、审计部
调度中心
输变电所
10kV 及以上电缆线路工程(技改修理、动迁、基建)
设备部
安监部、计建部(基建)、输变电所、供电所、财务部、审计部
设备部
安监部、计建部(基建)、输变电所、供电所
10kV 及以上架空线路工程(技改修理、动迁、基建)
设备部
安监部、计建部(基建)、输变电所、供电所、财务部、审计部
设备部
安监部、计建部(基建)、输变电所、供电所
与线路同杆架设的架空光缆线路(技改修理、动迁、基建)
设备部
安监部、计建部(基建)、调度中心、输变电所、供电所、财务部、审计部
设备部
安监部、计建部(基建)、调度中心、输变电所、供电所
单独架设的信息通信光缆
调度中心
设备部、安监部、计建部(基建)、财务部、审计部
调度中心
设备部、安监部、计建部(基建)
通信设备设施
调度中心
输变电所、财务部、审计部
调度中心
输变电所
调度自动化系统工程(技改修理、基建)
调度中心
设备部、安监部、计建部(基建)、财务部、审计部
调度中心
设备部、安监部、计建部(基建)
信息化建设工程
调度中心
设备部、安监部、业务使用部门、财务部、审计部
调度中心
设备部、安监部、业务使用部门
专项消防工程
办公室
设备部、安监部、消防使用部门、财务部、审计部
不需试运行
安健环专项工程
安监部
设备部、输变电所、供电所、财务部、审计部
不需试运行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专项工程
安监部
输变电所、供电所、财务部、审计部
不需试运行
办公性建筑工程
计建部
办公室、财务部、审计部等有关部门
不需试运行
电网基建项目中土建部分的阶段验收
计建部
输变电所、供电所
不需试运行
电网基建项目中土建部分的竣工验收
计建部
输变电所、供电所、财务部、审计部
不需试运行
说明:1、财务、审计、技术经济只在项目整体验收时参加,若仅是试运行前验收可不参加;
2、安监部负责工程竣工验收与试运行现场安全监管和指导。
3、有项目负责人的项目验收可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各部门、单位按本附录参加,无项目负责人的按附录A的分工进行,试运行按附录A的分工进行。
附录B: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申请书
填表单位: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电压等级、变电容量、线路长度及截面)
施工单位: (盖章)
设计单位: (盖章)
监理单位: (盖章)
申请验收项目(另附页或附图的,加盖填表单位公章):
监理单位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盖章)
工程部门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盖章)
运行部门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盖章)
调度部门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盖章)
业务部门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项目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验收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
1、本表执行《--供电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及试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用于办理--供电公司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申请手续。
2、本表办理一切手续后,与验收方案一并交工程部门、运行部门(含验收现场)、调度部门、业务部门。
3、工程部门每月25日前与业务部门会商项目验收计划,验收组织部门在月度生产计划中作出安排。如遇特殊情况,要求临时安排组织竣工验收的,必须向工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有书面批准,经验收组织部门同意后实施。
4、工程部门在工程验收前向验收组织部门(设备部或其委托部门)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及有关资料,资料清单详见《--供电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及试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附录C:验收方案编制要求
验收方案由运行单位编写,工程管理部门、业务管理部门审核,验收组组长、副组长批准,验收方案应在验收预备会议讨论通过。
附录C.1封面内容要求
批准:验收组组长、副组长(签字)(日期)
业务部门审核:部门业务管理人(签字)(日期)(公章)
工程部门审核:项目负责人或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日期)(公章)
运行单位编写:业务专责或班组长(签字)(日期)(公章)
编写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C.2 验收方案内容要求
验收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概述:介绍工程项目的批准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2、工程概况:介绍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
3.验收时间
4.验收范围
5.验收组织
6.验收安排
7.验收标准
8.验收风险评估与控制(安全措施)
9.其它验收事项
附录C.2 验收记录
填写工程验收缺陷表
序号
验收项目
缺陷内容
建议处理措施
要求完成时间
复查时间
复查单位
复查结论
施工单位:
日 期:
监理单位:
日 期:
设计单位:
日 期:
运行单位:
日 期:
建设单位:
日 期:
附录D :验收纪要编制要求
验收纪要由验收组组长编写,内容包含:
1 验收时间
2 验收地点
3 参加验收部门及单位
4 验收范围
5 验收结论:结论意见选择“合格”或“不合格”,合格时是否具备试运行。
6 复检时间
7 编写日期: 年 月 日
8 附件1:参与验收人员签名(组长、副组长和参与验收单位成员代表)
工程验收组
姓名
单位
职务/职称
签字
组 长
副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成 员
成 员
成 员
成 员
成 员
成 员
成 员
成 员
成 员
成 员
9 附件2:验收发现的缺陷及整改时间表,格式如下表所示:
序号
验收项目
缺陷内容
建议处理措施
要求完成时间
复查时间
复查单位
复查结论
施工单位:
(代表签字)
日 期:
监理单位:
(代表签字)
日 期:
设计单位:
(代表签字)
日 期:
运行单位:
(代表签字)
日 期:
建设单位:
(代表签字)
日 期:
附录E:试运行方案编制要求
试运行方案由施工单位编写、自核,工程管理部门、业务管理部门和调度机构审核,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或试运行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试运行方案应在试运行预备会议讨论通过。
附录E.1 封面内容要求
批准: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或试运行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日期)
调度中心审核:调度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日期)(公章)
业务部门审核:部门业务管理人(签字)(日期)(公章)
工程部门审核:项目负责人或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日期)(公章)
施工单位审核:施工单位分管负责人(签字)(日期)(公章)
施工单位编写: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签字)(日期)(公章)
编写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E.2 试运行方案内容要求
试运行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工程概况
2启动试运行前准备
3启动试运行范围
4启动试运行项目
4启动试运行电网风险分析及措施
5启动试运行时间安排
6启动试运行指挥组长及联系电话
7启动试运行应具备的条件
8启动试运行前系统运行方式要求、调度操作配合
9启动前现场准备和设备检查
10启动试运行步骤
11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12启动试运行交接
13电气主接线图
附录F:新(大修)设备试运行申请书
申请试运行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工程(项目)名称
试运行设备名称
试运行设备一次简图(可另附图说明)
验收后设备的状态(或与运行设备连接情况)
验收组织部门意见(可另附页说明)
工程部门意 见
运行部门意 见
调度部门意 见
业务部门
意 见
申请单位: (盖章)
申请联系人: 联系电话:
验收联系人: 联系电话:
编写时间: 年 月 日
注:
1、本表执行--供电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及投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用于办理--供电公司工程(项目)设备的试运行申请手续。
2、本表由填表单位填报及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填表单位为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
3、第一次接入电网运行的设备,从运行中退出并重新安装且变更了安装地点的设备,35kV及以上主变压器大修后,需要填报本表。
4、本表与试运行方案一并交验收组织部门、工程部门、运行部门(含试运行现场)、调度部门、业务部门。
5、验收组织部门意见可为验收纪要。
6、新建、扩(改)建工程的,工程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负责在启动试运行前3个工作日向启委会、调度单位(按调度权限)和属地调度部门提交启动试运行申请,属地调度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的启动试运行申请后24小时内负责向供电局调度中心提出试运行申请。
7、技改、修理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施工单位负责在启动试运行前3个工作日向验收组织部门和供电局调度部门提交启动试运行申请。
8、因电网运行须立即投入运行的单一设备(不含主变)可不办理《新(大修)设备试运行申请书》,但需经验收合格,调度值班员根据验收组织部门经验收人员签字认可后的验收纪要(或验收负责人电话认可,过后补验收合格手续)试运行。运行部门应有验收组织部门经验收人员签字认可后的验收纪要后方可将设备试运行。
附录G:
验收工作流程图
工程管理部门每月25日前提交验收计划
验收组织部门在月度生产计划中作出安排
开始
工程负责部门(项目负责人)向验收组织部门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及有关资料
不合格验收组织部门组织审查资料
验收组织部门成立验收组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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