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消费者购房合同补充协议.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5262971 上传时间:2024-10-29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9.0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消费者购房合同补充协议.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消费者购房合同补充协议.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消费者购房合同补充协议.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消费者购房合同补充协议.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消费者购房合同补充协议.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篇一:购房协议补充协议范本购房协议补充协议范本 ? 第1章:协议背景 第2章:广告与样板间 第3章:户型空间 第4章:房屋面积 第5章:建筑设备 第6章:电气部分 第7章:供暖与燃气 第8章:房屋质量与施工 第9章:装修原则 第10章:室内环境 第11章:室外环境与绿化 第12章:小区与公共服务设施 第13章:价格付款与工期 第14章:房屋交付 第15章:初步验收 第16章:房屋保修 第17章:所有权证 第18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19章:业主委员会 第20章:消费者权利保护 第21章:抵押担保 第22章:协议变更 第23章:协议终止与解除? 第24章:退房程序 第25章:违约责任 第26章:买

2、受人损失 第27章:争议与其他 第28章:协议附件 第29章:法律法规及原则第1章协议背景第1条协议原则:鉴于目前买卖双方往往因协议内容不明导致诸多争议,为充足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明确出卖人与买受人协议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等法律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买受人购置出卖人房屋一事到达本协议。【释义】这份协议根据了诸多法律,不过我们在这里只说协议法,这是由于我自己认为协议法相对于其他几部法律来说,立法质量最高、性能最稳定,因此寿命也许会最长。其实法律与其他商品同样,也是一种物品,只不过这种物品是由政府来生产制造,并且可以不限次数大量使用,其内容更为抽象

3、罢了。但无论怎样,法律既然是一种物品,就会波及功能、质量、价格成本问题。法律质量与商品不一样样,电视好看不好看可以立即发现去退货,但法律质量却只有法律人才能感觉出来。好法律可以救世救人,使天下由混乱归于太平,像刘邦约法三章;坏法律则能杀人不见血。我但愿这份协议根据是一部良法,但愿那些本着善良目进行交易人可以受到法律保护。说到“受法律保护”,大家常说自己协议是“受法律保护”,至于其中含义是什么也许未必人人都理解。我认为此话本义是说:假如一份协议是合法,那么协议自身就是法律,只不过仅能约束协议双方罢了;违反协议就是违反法律,因此要受到制裁。因此我们都但愿自己协议,尤其是对自己有利协议,都是受到法律

4、保护有效协议。第2条文字定义:(1)协议中所称“协议”、“本协议”、“约定”等系指目前出卖方、买受方所签订补充协议,其他协议则冠以协议详细名称;(2)本协议中所称“房屋”、“本房屋”等系指目前出卖人、买受人双方签订协议即将买卖房屋,其房屋性质包括商品房、经济合用房等;(3)本协议中所称“本楼”或者“楼房”系指买受人所购房屋所位于楼座;(4)本协议中所称“公共服务设施”亦称为配套公建,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和其他本小区内目为不特定多数人使用设施及设备;(5)本协议中所称“总房价”,是指买受人为购置房屋所支付所有价款,包括定金、首付款、银行贷款、保险金

5、、维修基金等;(6)本协议中所称“小区”、“小区”系指房屋所处小区;(7)本协议中所指“退房”,是指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支付购房款后,买受人将房屋或者获得房屋权利交还给出卖人行为。【释义】协议中最复杂就是文字定义。在签订协议此前,大家都懂得房屋是指什么、楼房是指什么、第十六层是第十六层,由于那时交易还没有到达,弱者还不是弱者,强者也不是强者,一切还都是平等。不过当协议签字后,尤其是消费者付款后,强弱之间地方所有都确定了,这时就会有人想从中获得除了协议约定以外其他利益,最佳就是既可以拿钱又不办事,这时一种比较常用措施就是“混淆是非”。协议可以混淆东西太多太多了(否则怎么会有那么多案件?),其中最多

6、就是对概念不一样解释。你说十六层是从地面正负零地方开始计数,我说是从地下两层开始计数。虽然大家心照不宣,不过总有一方要到达自己目。要想防止这种状况,最简朴措施就是在协议签字此前对概念先解释一下,此时多花一分钟,也许就会节省几种小时法律辩论,我认为还是值得。【释义】为何消费者明知不签订一份完善协议会产生危害,但仍然会有诸多人放弃自己权利呢?有三方面原因:第一是房地产业危害成果基本上没有显性;第二是消费者自身对危害成果没有明确预期;第三是轻信可以防止,看到自己楼盘诸多人都在购置,也认为自己大概没有问题,总是想假如有问题人家都会去闹,不过不懂得诸多人都这样想,认为他人会对抗,认为自己也许从中受益。这

7、样消费者不仅对自己受害没有预期,反而对自己受益却有高度预期,这种放任心理使自己受到了伤害。第3条协议标:本房屋位于市区(县)路号楼层室,房屋所在楼房共有单元层,买受人所购房屋以自然习惯计数处在单元层,朝向为,目前处在正在施工(或已经竣工)状态,施工进度参照由出卖人提供照片。【释义】房屋协议最重要首先就是房屋地址,这本来不必多说,不过不少人还是敢在这上面打主意,此处写得明确一点,仿佛并不是一件很难事情。有房屋建在几种行政区划边缘地带,这时就波及户口及子女入学行政区划问题。有开发商在做广告时只笼统地说个大地名,等到入住后办户籍手续时,你也许会发现房屋实际登记区域并不是你想要地方。此处以条款明确,发

8、生纠纷时可以以协议为据。004协议目第4条协议目:出卖人懂得买受人购置房屋系为自己住用、通过出租获得利润或者在房屋升值时通过及时转让获得利润,或者行使有关所有权或用益物权以获得利益。如不能到达此规定,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协议规定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协议规定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称于总房价千分之一违约金。【释义】商品房消费者是消费者吗?从1995年开始,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法学会就在不停地进行讨论。讨论目有三个:一是确定商品房消费者消费者身份;二是确定商品房买卖关系应当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三是当商品房消费者受到欺诈时,可以获得双倍赔偿。目前八年已通过去,大家还在讨论与呼

9、喊,不过这个目仍然没有到达。近来最高人民法院出了个司法解释,有人就认为目已经到达,认真看一下才发现解释里说最高赔偿一倍,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说最低一倍,两者差远了。此条目虽然无法直接阐明消费者消费者身份,不过可以阐明我为何要购置此处房屋,是对协议目解释。为何要说协议目呢?由于在协议履行中,也许会出现因协议解除而退房。有时判断与否需解除协议根据,就是看协议目与否可以实现,假如实现了,就是有违约也许也不会导致协议解除;假如没有实现,就是一方把大部分事情都做好了,也要解除。此条还波及一种赔偿责任问题,中国协议法有一种预期损失规定,是说假如由于一方原因导致另一方受到损失应当进行赔偿。这种赔偿有时是针对

10、直接损失,有时则是针对间接损失,例如购置房屋后来进行出租获得房租,就是间接损失。过去法庭对间接损失赔偿祈求支持比较少,不过我看到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已经明确了这一点。第5条使用限制:出卖人承诺在买受人购置此房屋后,本楼内其他房屋仅可作为住宅使用;为保持居住环境安静与安全,除非通过买受人书面同意,本楼内其他房屋绝不作为企业办公之商业用房。如不能到达此规定,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协议规定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协议规定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称于总房价千分之一违约金。第6条房屋历史:出卖人承诺本房屋内未发生过自杀、死亡等其他也许严重影响买受人心理安定行为,并承诺房屋内部及周围不也许存有违反买

11、受人宗教信奉现象。如不能到达此规定,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协议规定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协议规定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称于总房价千分之一违约金。【释义】7月31日星期四,我在广西南宁参与广西省消费者协会举行“房地产协议霸王条款点评”,期间刘俊海博士讲到美国一种案例,说一名消费者购置房屋后,得知本来在该房屋里发生过一起死亡事件,于是规定退房,成果出卖人很痛快答应了退房规定。我认为此现象应当写入协议,当时我与广西意远律师事务所王锦意律师坐在一起,他说还应当加入宗教信奉内容,此为本条形成过程。第7条购置过程:买受人此前曾但愿购置第楼室,但出卖人声称已经与其他第三方签订了该室买卖协议,致使买受人重

12、新选择了目前本协议所约定房屋。假如买受人发现原选住宅买卖协议晚于本买卖协议签订日期,则视为受到出卖人歧视与欺诈,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为每平方米一千元,或向买受人支付总额不低于十万元赔偿款。【释义】目前卖房子有个习惯,就是先卖不好后卖好,所谓凡事从难入手。因此一种楼盘广告一出来,你去看往往好房子已经没有了,这就会让你很着急,看到这样多好东西没有了,只能根据售楼员提议选择一套了,是不是受骗了只有在入住时候才能发现:本来自己买得最早、买得最差、买得最贵,虽然是这样假如有此条款在此,可以得到10万元赔偿,心理也算平衡一点。第8条协商地点:本协议目前签订地点为市区(县)路号楼层室,协议履行地点为

13、房屋所在地;考虑到本协议签订及履行过程也许较为漫长,在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由各方依次选择谈判地点,出卖人选择地点为出卖人销售场所市区(县)路号,买受人选择地点为买受人及买受人代理人指定场所市区(县)路号,各方应在会面协商时准备好应当提供文献资料,以节省双方时间与成本。篇二:购房协议补充协议书.doc购房补充协议书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甲(卖方)、乙(买方)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基础上,就此到达如下协议:一、房屋基本状况:1、所有权人: 王 成2、房屋坐落: 盐都市区3、房屋所有权证号: 第00002号土地使用权证号: 第00001号

14、4、房屋售价: 伍拾壹万捌仟元整二、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1、甲方在房屋交付前,负责结清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用。2、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过户登记手续。3、甲方负责将自己居民身份户口迁出该房屋,协助乙方迁入居民身份户口。4、自购房款所有结清之日起,一年内如房屋出现大面积质量问题(如:屋顶漏雨、墙体大面积裂缝等),房屋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5、乙方暂留购房款中壹万捌仟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6、甲方过户手续办理完,一周内乙方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支付甲方。甲方如有违反,乙方按本协议不再支付履约保证金。三、其他: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和见证方各持一份,自各方

15、签字(盖章)之日生效。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见证方签字(盖章):签约地点:签约时间:年月 2日篇三:购房协议补充协议一、所购房屋有关:契税、维修基金、交易费、登记手续费、堪丈测绘费、工本费、印花税等由买受人缴纳。二、出卖人发售商品房室内门窗由买受人自理。三、建设模型、效果图等仅起参照作用,均以施工图为准,房屋精装按政府有关规定和物业企业物业管理规定办理。四、买受人终止协议申请退房,则买受人承担所有有关已发生费用,并按商品房总金额10%承担违约责任;若协议已进行产权登记,则出卖人不受理退房规定。五、买受人承诺:买受人已支付出卖人应交房款被司法机关追溯或产生其他风险,买受人同意出卖人

16、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及处理该物业,并赔偿出卖人由此产生一切损失。六、若出卖人终止协议予以退房,则由出卖人承担所有已发生有关费用,并按商品房总金额10%承担违约责任。七、未办理房屋房产证等有关证件前,买受人对房屋进行依法转让时,需向出卖人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出卖人同意后方可转让。八、联络方式:(1)买卖双方通讯联络以本协议载明电话、传真、地址为准。若有变更,买受人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出卖人。由于买受人提供联络方式有误或变更未及时告知出卖人而导致出卖人无法告知买受人,出卖人不承担有关责任,同步出卖人根据买受人最终登记之地址寄出函件均视为已送达买受人。(2)双方同意以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进行联络,对重要事项

17、采用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告知买受人,采用挂号信或特快专递联络买受人,在武宁县行政辖区范围之内,自邮件寄出之日起3日内视为送达;在武宁县行政辖区范围之外,自邮件寄出之日起7日内视为已送达。九、按揭付款补充协议买受人如以按揭方式付款:买受人如以按揭方式付款:a、买受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协议7天内交齐所需按揭材料,如买受人逾期未交按揭材料:、1、逾期超过7日之内,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总房款2%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7后来,出卖人有权解除协议,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总房款8%违约金。b、买受人已交齐按揭材料,买受人必须在出卖人告知时间内向银行及房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签字等有关手续,如逾期不去,出卖人则以挂号信方式告知买受人,以邮戮时间为准,如买受人5日未到银行办理按揭手续及去房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签字等有关手续视为逾期,按本补充条款a条中1、2条处理。c、银行未出卖方解除此套商品房按揭担保协议之前,若因买受人未按月准时偿还银行贷款。导致银行解除此房贷款协议且从出卖方(担保方)帐户中扣除未偿还贷款本、息,出卖人有权处置此套商品房,所得收入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十、可视对讲系统初装费,由买受人承担。十一、前后阳台铝合金窗按实际面积乘以造价计算(交房时一次性付清)。出让方(签章): 买受方(签章):补充协议签订时间: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合同范本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