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械设备租用合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因工程需要租用乙方机械设备事宜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 甲方工程地点: 庆隆南山高尔夫国际社区 二、 工作内容:庆隆南山高尔夫国际社区工程项目的机械挖方 三、 租用性质: 按月租和小时租用 1、90型履带挖机按 小时 租用方式,工时费为: 160 元/小时(人民币)。按 月 租用方式,工时费为:22000元/月(人民币)。2、210型轮挖按 小时 租用方式,工时费为: 260 元/小时(人民币)。按 月 租用方式,工
2、时费为:40000元/月(人民币)。四、 付款方式:1、采用月结,现金支付(乙方只开收款收据,不含一切税票),如需提供发票,税费由甲方支付。2、若甲方不按时付款,乙方有权停机、出场或终止合同,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如因乙方不按时付款,乙方每停机一天甲方应照付停机损失费壹仟元)五、 甲方承担责任1、无偿提供乙方挖掘机(0号柴油)。2、提供乙方机械的安全保管,如发生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的直接和间接损失。3、机械在施工过程中,若在施工周边有水管、天燃气管、通讯、电缆等隐蔽管线及障碍物时,甲方必须专人指挥施工。如造成隐蔽管线损坏、机械损坏或人员伤亡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4、甲方必须每天对乙方的工作时间进行签证。5、机械转移工地,甲方应负责提供拖车及一切费用。六、乙方承担责任1、驾驶人员的劳保用品、工资、润滑油、液压油供应。2、负责机械因故障停机的检修及保养费用等。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2010年2月16日 2010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