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深圳地铁5号线监理5202标段 监理规划
目 录
1.工程项目概况 1
2。监理工作依据 3
3。监理范围和目标 7
4。工程质量控制 18
4.1质量目标分解 19
4。2质量控制原则 19
4。3质量控制内容 19
4.4质量控制工作程序 23
4。5质量控制方法 24
4.6质量控制措施 24
5.工程进度控制 25
5.1进度目标分解 25
5。2进度控制原则 25
5.3进度控制内容 26
5。4进度控制工作程序 26
5。5进度控制方法 26
5。6进度控制措施 27
6。投资控制 27
6.1投资目标分解 27
6.2投资控制原则 27
6.3投资控制内容 28
6。4投资控制工作程序 29
6.5投资控制方法 30
6.6投资控制措施 30
7.合同其他事项的管理 31
7.1管理原则 31
7。2管理内容 31
7.3管理工作程序 31
8。信息管理 32
8。1监理资料编号 32
8。2信息管理内容 32
9。关系协调 32
10.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33
11.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 35
11.1监理组织机构和人员构成 35
11.2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 36
11.3监理人员的职责分工 36
12.项目监理部资源配置一览表 41
13。监理工作管理制度和监理常用表式 42
13。1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42
13。2监理工作常用表式 42
14、监理工作程序 44
第一章 《监理规划》的编制依据
《监理规划》(即《监理方案》)是指导项目监理部开展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本《监理规划》的编制依据包括:
一、 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 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三、 政府批准的本工程建设文件;
四、 公司与深圳地铁公司签订的《深圳地铁5号线监理5202标段监理合同》及有关协议;
五、 其它工程建设合同(施工合同、供货合同等);
六、 业主的正当要求;
七、 工程项目的自然和社会外部条件;
八、 项目监理投标文件;
九、 项目勘察设计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工程预算文件、工程咨询报告等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有关工程文件;
十、 监理大纲;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本项目监理部将根据工作需要,对本《监理规划》的内容进行适当的修改或调整。
第二章 工程概述
一、工程名称:深圳地铁5号线工程
二、建设地点:深圳市宝安城区
三、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
BT承建方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总包
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工点设计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施工
单位
5301标
中铁一局有限公司
5302标
中铁七局有限公司
质监单位
深圳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安监单位
深圳市安全监督站
四、工程概况
1、 5号线工程基本情况
5号线起于深圳市西南前海湾,经宝安中心区、南山区西丽、龙华拓展区、龙岗区布吉至罗湖区东门。从深圳西南前海滨海平原到东北部台地、丘陵至东部冲击平原,地形变化大,总地势北高南低。线路长约40。948KM,共设车站27座。(前海湾站、临海路站、宝华路站、宝安中心站、翻身站、灵芝公园站、大浪站、同乐站、深职院站、西丽站、大学城站、塘朗站、长岭陂站、龙华火车站、民治站、五和站、坂田站、大埔站、下水径站、布吉中学站、布吉客运站、百鸽笼站、布心站、太安路站、怡景路站、黄贝站、东门南站),其中高架站2座,地下站25座,平均站间距1.496Km,5号线与深圳市初步规划的轨道网络14条线(含国铁、城际线)交叉换乘,形成12座换乘站,其中换乘枢纽4座,新建塘朗车辆段与上水径停车场。根据深圳市地铁工程实施情况,5号线工程的线路敷设方式有可能要进行调整。工程简介详见第四篇“工程简介”.
2、本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包含6站7区间(前海湾站、前海湾站至临海路站区间、临海路站、临海路站至宝华路站区间、宝华路站、宝华路站至宝安中心站区间、宝安中心站至翻身站区间、翻身站、翻身站至灵芝公园站区间、灵芝公园站、灵芝公园站至大浪站区间、大浪站、大浪站至同乐站区间)。
前海湾站平行布置于1号线鲤鱼门车站西侧,5号线右线和1号线左侧线路间距22米,两车站净距16米。站南端设站后折返线线,北端设和地铁1号线联络线,为双层车站,目前周围空旷,为填海区;临海路站、宝华路站位于填海区,均采用地下二层标准岛式站台车站;在宝安中心站与地铁1号线形成岛侧十字换乘之后线路沿创业路向东,分别下穿规划宝安大道立交、创业路立交、广深高速路至同乐片区,在灵芝公园与地铁10号线岛侧十字换乘;受金威啤酒厂、长丰电器厂及规划用地制约,线路以绕行方式从金威啤酒厂北部绕避上述控制点至留仙大道,沿留仙大道路中6m绿化带到深职院站;翻身站至同乐站均位于创业路上,翻身站位于创业路与翻身大道交口处,灵芝公园站位于创业路与前进路交口处,大浪站位于创业路与新安三路交口处,同乐站位于创业路与留仙二路交口处.各车站及区间基本情况见下表(工法和结构形式可能会有所改变):
车站工法及结构型式一览表
序号
名称
中心里程
工法
结构型式
围护结构
地理位置
1
前海湾站
CK0+398
明挖法
双层复合墙
套管钻孔咬合桩
规划晨文路
2
临海路站
CK1+793
明挖法
双层复合墙
地下连续墙
规划临海路与甲岸路交口
3
宝华路站
CK2+610
明挖法
双层复合墙
地下连续墙
宝华路与兴华路交口
4
翻身站
CK4+120
明挖法(局部盖挖)
双层复合墙
地下连续墙
创业一路与翻身路交口附近
5
灵芝公园站
CK5+585
明挖法(局部盖挖)
双层复合墙
钻孔桩+旋喷
创业路与前进一路交口
6
大浪站
CK6+505
明挖法(局部盖挖)
双层复合墙
钻孔桩+旋喷
创业路与新安三路交口
区间隧道工法及结构型式一览表
序号
名称
长度(m)
工法
结构型式
1
前海湾~临海路
100+972
明挖法+盾构法
矩形、管片
2
临海路~宝华路
689
盾构法
管片
3
宝华路~宝安中心
413
明挖法
矩形
4
宝安中心~翻身
150+554
明挖法+盾构法
矩形、管片
5
翻身~灵芝公园
1262
盾构法
管片
6
灵芝公园~大浪
701
盾构法
管片
7
大浪~同乐
950
盾构法
管片
3、 工程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要求:根据深圳市政府要求,深圳地铁5号线工程2011年6月30日开通试运行。5号线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阶段的施工总工期约为42个月,预计5号线土建工程试验段于2007年12月底开工,2008年5月底全线工程开工。
(2)工程质量要求:按有关规范、规定及设计要求.
第三章 监理工作范围及内容
第一节 监理工作范围
深圳地铁5号线工程监理5202标段监理范围包括:由前海至同乐共6站7区间(前海湾站、前海湾站至临海路站区间、临海路站、临海路站至宝华路站区间、宝华路站、宝华路站至宝安中心站、宝安中心站至翻身站、翻身站、翻身站至灵芝公园站区、灵芝公园站、灵芝公园站至大浪站区间、大浪站、大浪站至同乐站区间、同乐站、同乐站至深职院站区间明挖段)范围内的管线迁移(含恢复工程,不含燃气)、交通疏解(含恢复工程)、白蚁防治工程、人防工程(如果有)、土建施工、防水工程、常规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修、接触网工程、景观工程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具体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工程范围内前期工作和前期工程(场地拆迁与征用、场地排水、场地临时道路工程、临时水电、临时建筑、管线改迁等)的监理,同时协助业主完成施工招投标期间的各项工作及征地、收地工作;
2、 交通疏解工程(含交通恢复工程)的监理;
3、 工程范围内土建工程的施工、验收、移交、保修监理;
4、 工程范围内常规设备(包括甲供和乙购)的采购、安装、验收、调试、移交、保修监理,同时还需负责甲供设备的协调和管理;
5、 工程范围内建筑装修施工、验收、移交、保修监理;
6、工程范围内水土保持设施工程的施工、验收、移交、保修监理;
7、 工程范围内人防工程的施工、验收、移交、保修监理;
8、 工程范围内白蚁防治工程的施工、验收、移交、保修监理;
9、 工程范围内工程控制测量、第三方监测等组织协调,配合工程保险理赔;
10、 工程范围内施工与设计等接口工作的组织协调;
11、 工程范围内土建施工、常规设备安装、装修施工之间接口工作的组织协调;土建、常规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与其它工程的接口工作的组织协调。
12、 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委托工程范围内特殊专业工程的行业监理(如燃气工程专业监理),并负责对其进行协调和管理;
13、 按业主要求,协助业主完成与工程有关的各项工作,完成《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所要求的工作内容。
14、本招标项目中的“常规设备安装工程中”定义为“环控(通风空调及防排烟)"、“供电(低压动力照明及MCC柜)”、“消防系统(不含防灾报警、气体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含水消防)”、“电梯扶梯系统"。监理范围包含以上项目的监理。对于常规设备安装工程监理,包括以下监理工作内容:
(1)系统设备预埋件和管线的预埋以及安装后孔、洞封堵的监理;系统设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通信系统(含警用通信)、信号系统、监控系统(含综合监控系统、安防、乘客资讯、气体灭火等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屏蔽门系统、供电系统(不含低压动力照明及MCC柜)等.
(2)工程范围内的常规设备安装中的设备样机验收、投产通知、出厂检验、设备进场协调、组织到货移交(包括技术文件)、开箱检验等;负责材料、设备供应商的现场服务工作管理(现场组装设备的质量、验收管理);
(3)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制定详细的设备投产和进场计划,签发设备投产令;
(4)负责组织消防初验(包括缺陷整改),协助业主进行消防专项验收的申报、准备、组织、整改等各项工作,直至通过消防验收并获得公安消防主管部门消防许可为止;
(5)协助业主进行特种设备(如电、扶梯等)申请专项验收和办理准用手续;
(6)督促承包商做好单机调试及总联调的准备,协助业主做好试运行准备和配合工作。
15、负责接口协调工作。
第二节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施工准备阶段主要监理工作
1、监理机构在开工前必须按照监理工作程序,编制本工程的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专业监理细则(包括安全监理细则),并报业主同意后实施;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制定监理实施细则,并报业主同意后实施.监理实施细则应明确规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接口监控的内容、程序、方法、标准;
2、监理机构在开工前应召开监理工作交底会,向业主、承包商讲解监理工作程序和监控的内容、程序、方法、标准、监理人员分工其职责等;
3、本项目前期工程的监理;
4、协助业主办理本工程施工所需的质监、安监、环保等相关手续;
5、本工程交通疏解工程、管线迁改工程的监理;
6、协助业主办理交通疏解、绿化拆除及恢复、管线迁改等工程所需的相关手续,并负责相关的监理工作;
7、协助业主办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用水、用地、道路占用及破复、余泥渣土排放、排水排污等相关手续和协调工作,并负责相关的监理工作;
8、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协助业主与市、区政府相关部门和施工现场周边单位建立协调机制;
9、协助业主办理施工许可证,以及因施工过程中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通讯等公共设施而需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批准手续;
10、组织施工单位进场,参加业主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协助业主起草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组织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11、协助业主组织交桩工作,向承包商交付测量基准点,督促承包商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12、组织召开开工预备会议;
13、协助业主办理工程施工有关的报建、报批手续;
14、严格审查承包商的分包商的资质,确认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
15、核查承包商项目组织的主要人员,以保证承包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或施工合同规定的项目组织中的主要成员在工程实施中得以落实;
16、核查承包商的主要施工技术人员的从业资格、持证上岗等情况;
17、检查承包商有关保险办理情况;
18、检查承包商机械设备安全情况;
19、审核工程量清单更新.
二、施工阶段监理内容
1、签发开工、停工、复工令;
2、审核承包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3、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和施工图技术交底;
4、参与审核承包商负责的施工图设计;
5、收到施工图后,监理机构应提前理解设计意图,检查、会审图纸,提出专业意见,使图纸最大限度避免出现差、错、碰、漏等问题;
6、督促、检查承包商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协调各方的关系;
7、严格审核、监控承包商或业主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数量及质量,按业主授权管理甲供、甲控材料设备或乙购关键材料设备;
8、严格监控工序质量、安全;对工程质量和投资进行跟踪控制;
9、对承包商的测量成果进行复测检验;
10、审查承包商的进度计划,跟踪进度计划,控制工程进度;
11、组织工程会议,协调工程有关各方关系;
12、协助业主进行设备采购,组织设备的到货移交、调试安装、验收、质保服务等工作;
13、进行工程计量及工程款支付;
14、根据设计意图,对所采用的工法、工艺等提出标准,从监理角度建议选用合适的技术规范;
15、对土源、石源的来源、质量控制、数量等进行监理、监控;
16、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签发工程付款凭证;
17、审查承包商提交的竣工申请报告,组织竣工初步验收;
18、参加业主组织的正式竣工验收;
19、按业主的工程管理规定要求及赋予的权限,管理工程变更、工程索赔,调解合同争议;
20、负责工程量清单更新、工程变更等的全面造价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及造价审查);
21、督促承包商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22、主持工程事故的调查;
23、审查工程结算;
24、督促承包商依法办理劳动用工、社会保险手续,监督和制止施工单位的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发现施工单位有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的,应立即向业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5、按月度检查承包商对雇用的农民工、劳务工的工资发放情况,并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监理月报中;
26、整理监理文档,向业主移交监理资料、档案,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27、协助业主对设计合同及承包商负责的施工图设计进行管理,主要指供图计划、施工图质量、设计变更审查、变更的投资分析等;
28、监理在每周一、每月3日前分别以周报、月报形式,向业主书面汇报上周、上月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接口管理协调、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农民工、劳务工的工资发放情况,并附情况分析及拟采取的对策;
29、监理对承包商的工程计划实施动态管理,工程计划的平衡、调整要有月分析报告,并作为月报的重要内容;
30、负责对承包商的测量、监测的监理及审查;
31、负责对工程控制测量、第三方监测的协调和管理及配合工程保险的理赔;
32、监理对接口问题负有协调、管理的职责。监理负责组织工程初验(含消防初验),监理负责工程地盘现场管理、协调,负责单系统调试,负责对承包商主观原因造成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严重问题向业主提出处罚意见的书面报告;
33、做好以下对承包商的管理工作:
1) 抽查承包商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调配是否与投标文件相符;
2) 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包括优质样板工程评选办法、工程质量管理奖励办法等),协助业主对各承包商及供货商等进行考核;
3) 制定工程中间交接工作程序,协助组织工程中间验收工作;
4) 组织土建承包商向设备系统承包商移交设备用房(包括土建承包商提供的设施)的验收、移交工作;
5) 监控承包商及供货商等按照业主要求实施系统保证工作,须按月向业主提交系统保证报告(包括承包商和供货商等的系统保证文件);
6) 检查、审批各承包商及供货商等按合同要求提交系统功能及安全保障文件。
34、协助业主做好以下对工程控制测量及第三方监测单位组织协调工作:
1)协助业主对工程控制测量及第三方监测单位的监管工作,定期检查其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调配是否与投标文件相符,并提交书面审核意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核对工程控制测量及第三方监测单位人员的资质,向业主报告其不满足资质要求的人员情况;
2) 协助业主组织审查工程控制测量及第三方监测单位的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质量计划和质量保证措施;
3) 协助业主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对工程控制测量及第三方监测单位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定期考核;
a) 协助业主检查工程控制测量及第三方监测单位所使用的测量仪器等的标定证书;
b) 协助业主审批工程控制测量及第三方监测单位报送的各类资料、报告.
4) 协助业主做好以下验收移交和竣工验收管理工作:
a) 协助业主制定验收、移交(包括中间验收和移交)计划和竣工验收计划;
b) 协助业主组织验收和移交工作(包括中间验收和移交工作),并汇总验收、移交资料;
c) 在工程初验合格后,协助业主提请规划、消防、环保、质量技术监督、城建档案、民防、消防等有关部门进行专项验收,组织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汇总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其内容包括:竣工项目审查情况;竣工验收组织实施情况;各分部工程评定结果;质量控制资料的核查意见;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核查及抽查结果;观感质量验收结果;竣工验收结论),并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d) 协助业主在缺陷责任期内按市质监机构要求负责管理承包商进行整改或重新组织验收;
e) 协助业主在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各专项验收全部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主管部门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报告、政府各部门出具的验收文件材料等,办理备案手续;
f) 协助业主汇总各承包单位编制的竣工结算资料,编制竣工决算资料;
g)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协助业主在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一套完整的工程竣工档案;
h) 协助业主汇总整理工程有关的资料,办理向运营方的移交工作。
5) 协助业主做好以下目标控制管理工作:
a) 协助业主编制工程实施中的投资控制措施(包括总的投资控制措施及各阶段、各标段的投资控制措施);
b) 协助业主编制总资金需求计划、年度/季度/月度资金需求计划及其更新、变更申请;定期(每半年)参加一次项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会议,提出有关工程费用的问题和投资偏差纠正建议;
c) 协助业主汇总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设备供应单位的资金需求计划;
d) 协助业主汇总月工程量和工作量统计表,分析比较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的偏差,分析原因,提出调整措施;
e) 协助业主按合同约定的工程计量规则和支付条款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建立验工计价及计量支付台帐,按月向业主提供报表;
f) 协助业主制定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
g) 协助业主审核并签署价差调整;
h) 协助业主协调解决工程索赔事件,为处理索赔事件收集、整理有关施工和监理证据;
i) 协助业主审核施工合同结算;
j) 协助业主依据深圳市轨道交通二期1号线续建工程总体筹划,陆续完成(但不限于)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各文件交付进度计划;
k) 提供施工管理有关的进度计划资料和要求,配合勘察设计总体总包单位编制设计总进度计划、年度、阶段计划及其更新、变更计划;
l) 协助业主跟踪检查进度计划的执行:定期收集、汇总进度报表资料,现场实地检查工程进展情况,定期召开现场会议,对进度进行分析,提出对策和措施;
m) 协助业主检查承包商的计划管理绩效,提出改进意见;
n) 协助业主结合工程进度计划编制主要材料、设备供应计划;
o) 协助业主编制年度施工进度计划;
p) 协助业主检查、分析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别,采取进度控制措施或调整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与业主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q) 协助业主编制并提交工程进度报告;
r) 根据业主和其他有关方面的要求和期望,明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协助业主建立质量控制体系,编制质量计划,并严格执行;协助业主按ISO9000来编制及提交质量系统管理文件,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手册、质量管理程序、质量计划;
s) 协助业主组织专项的质量检测单位完成所需的专项检测;
t) 协助业主制定质量检查评比办法,每季度组织一次全线质量大检查,奖优罚劣;
u) 协助业主根据对工程的重要性提出由甲方控制或甲方供应的建筑材料种类,并编写甲方控制或甲方供应方案,协助业主进行控制或供应;
v) 协助业主根据工程需要组织审核进场工程材料(混凝土、防水材料、石材、钢材等)、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资料,对进场实物按照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按比例抽检或见证取样、送样检验工作;
w) 协助业主制定巡视和检查制度;
x) 当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立刻下达工程停工令,责令承包商停工整改并跟踪整改;
y) 及时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划分质量事故责任,整理质量事故处理记录等资料,并负责归档;
z) 编制并提交工程质量报告,汇报工程的质量情况.
6) 协助业主做好以下合同管理工作:
a) 协助业主进行合同谈判,整理、编制合同文件;
b) 协助业主审查各总承包商的分包合同及各联合体的合作协议书;
c) 协助业主办理合同的报批、备案、审查等工作。
d) 协助合同支付管理
e) 协助工程变更管理
f) 协助工程索赔管理
g) 协助工程预(结)算管理
7) 协助业主做好以下环境管理工作:
a) 协助业主编制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计划;
b) 协助办理环境监测的委托工作;
c) 协助业主根据受委托的专业环境监测单位提交的环境保护监测报告,制定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并跟进有关整改工作的执行情况。
8) 协助业主做好以下接口管理和协调工作:
a) 协助业主做与政府各部门及有关方面协调征地拆迁、交通疏解、绿化拆除和恢复、管线改移、水电报装、质监、安监、环保、验收移交等工作;
b) 协助业主做与政府各相关部门协调报建、报批、备案等工作;
c) 协助业主做各承包商、供货商间的协调工作;
d) 协助业主做与现场周边物业开发、交通改道的协调;
e) 协助业主对工程内部施工接口的管理与协调,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与拆迁交通疏解工程、土建工程与土建工程、土建工程与安装装修工程、安装和装修工程、本项目与市政公共设施、本项目与其它项目;
f) 协助业主处理政府各部门、社会团体、民间人士、或者媒体舆论对本工程之投诉;
g) 协助业主编制及提交下列报告:月度接口和协调进度报告、季度接口和协调进度报告。
9) 协助业主做好以下文档管理和信息管理工作:
a) 为了本工程文件管理规范化、统一化,所有提交文件的编码和格式等需满足业主提供的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的要求;
b) 提交的非CAD文件包括文件正本及电子文档、PDF电子书,除业主特别说明外,必须依照下列格式:(软件版本最低要求)
i. 文件类别软件(Window 2000)
ii. 文字处理文件 微软 Word 版本2000
iii. 电子表格 微软 Excel 版本2000
iv. 数据库 微软Access 版本2000
v. 演示幻灯片 微软 PowerPoint 版本2000
vi. 进度计划 Primavera Enterprise for Engineering and Construction (P3e/c)
vii. 图像 CoreDRAW 版本10(英文)
viii. CoreDRAW 版本7(中文)
ix. 照片影像 Adobe Photoshop 版本5
x. Acrobat PDF电子书Adobe Acrobat Writer版本7
xi. 桌面电脑印刷 QuarkXPress
c) 提交的工程电子文件必须连同一份文件内容清单,包括文件格式、所用软件名称及版本;
d) 提交文件的份数须满足业主及政府或其他相关单位或部门各一份。
三、工程保修期的监理
1、协助业主向运营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督促承包商提交符合移交要求的工程竣工资料。
2、参与工程交付,签发工程移交证书;
3、负责检查工程状况,参与鉴定质量责任,督促承建商回访、监督保修直至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4、负责完善功能项目监理;
5、负责维修工程项目管理。
2。监理工作依据
2.1业主提供资料
·深圳地铁5号线监理5202标段招标文件
2.2业主对施工监理要求的资料
·监理委托合同(尚未签订)
2。3项目建设条件资料
·当地的气象资料、工程地质及水文资料
·建筑材料供应状况资料
·勘测设计和土建安装力量资料
·当地交通、能源和市政公用设施资料等
2.4当地工程建设政策、法规方面资料
·工程建设程序
·招投标和建设监理制度
·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质量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施工安全条例》等
2。5建设规范、标准
本项目引用国家和有关部委颁发的主要标准、规范和规程如下:
·GB/T1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地下铁道设计规范(GB50517-92)
·地下隧道设计规范(TB10003-2005)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07—1999)
·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1999)
·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
·地下隧道施工规范(TB10204—2002/J163-2002)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
·深圳地区建筑深基坑支护技术标准(SJG05-96)
·工业与民用建筑桩基础设计与施工规程(JGJ4—80)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建筑基坑工程技术规范(YB9258-97)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99)
·土层锚杆设计与施工规范(CECS22:90)
·锤击贯入试桩法规程(CECS35:91)
·静力触探技术标准(CECS04:88)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00)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
·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JGJ63—89)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
·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J146—90)
·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95)
·无粘接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T92-93)
·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CECS28:90)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混凝土及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控制规程(CECS40:92)
·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21—90)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J146—90)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81)
·建筑防腐蚀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24-95)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J86-85)
·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焊接目视检验规范(CECS71:94)
·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2:88)
·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88)
·混凝土结构加固技术规范(CECS25:90)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91)
·钢结构加固技术规范(CECS77:96)
·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7—91)
·网架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GJ78—91)
·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34—90)
·地铁杂散电流腐蚀防护技术规程(CJJ49—9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200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96-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05)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8)
·工程网络计划技术规程(JGJ/T1001—91)
·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3。监理范围和工作内容
3.1监理范围
3。2工程监理目标
3。2.1质量目标
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争创国家“鲁班"奖;
3。2。2进度目标
工程进度满足合同工期要求
3。2。3投资控制目标
投资控制在承包商中标合同价内
3。2。4安全投资目标
“安全生产”中无重大伤亡事故,文明施工方面创市级文明工地。
3.3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内容
d) 3。4
3。5
4。工程质量控制
4.1质量目标分解
由于没有接收到施工图纸,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关键阶段暂时无法分解和制定控制手段,待接到图纸后再行细化.
4。2质量控制原则
4.2.1以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为依据,督促承包单位全面实现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4.2.2对工程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以预控为重点,对人、机、料、法、环等因素全面控制,监督承包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
4.2。3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执行有关材料试验制度和设备检验制度.坚持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
4.2.4坚持本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不予签认,下道工序不得施工。
4.3质量控制内容
4.3。1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
4。3.1.1审查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表及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实验计划。
重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报填《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监理部审批。
冬施、雨施等季节性施工方案提前报监理部审批。
上述方案未经总监批准签发,该分部(分项)工程不得施工.
4。3.1。2核查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承包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责及分工的落实情况。督促各级专职检查人员及专业操作人员的持证情况。
4.3.1.3检查承包单位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4。3。1.4审查分包单位及试验室资质、业绩。总包单位填写《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报监理部审批。经监理审查合格予以签批。
4.3。1。5查验承包单位的测量放线签认承包单位的《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
4.3。1。6签认材料的报验。
要求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对主要原材料进行复试,并将复试结果及材料备案、出厂质量证明等资料随《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报项目监理部签认。
对新材料、新产品要核查鉴定证明和确认文件。
对进场材料按规定进行有见证取样试验。
必要时进行平行试验或会同建设单位到材料厂家实地考察.
审查混凝土、砌筑砂浆配合比申请,混凝土浇灌申请,并对现场设备(含计量设备)进行现场管理检查;对预拌混凝土单位资质和生产能力进行考察。
4。3.1.7签认构配件、设备报验
审查承包单位应提供的构配件和设备厂家的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进口材料设备商检证明,并要求承包单位按规定进行复试.
监理工程师应参与加工定货厂家的考察、评审,根据合同的约定参加定货合同的拟定及签约工作.
进场构配件和设备,承包单位应进行检验、测试,合格后,填写《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报监理部。
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验,签认审查结论。
4。3。1。8检查进场的主要施工设备
承包单位主要施工设备进场并调试合格后,使用《()月工、料、机动态表》报监理部。
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现场主要设备的规格、型号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对需要定期检定的设备(如仪器、磅称等)承包单位向监理报检定证明.
4.3.1.9单位工程施工前,根据承包单位的施工试验计划编制见证取样计划.
4.3.1。10 单位工程施工前, 编制监理旁站计划。
4。3.2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4.3.2.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巡视检查和旁站
在巡视过程中发现和及时纠正施工中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问题。
对施工过程的关键工序、特殊工序、重点部位和关键控制点进行旁站。
对所发现的问题,先口头通知承包单位改正,然后应由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
承包单位对《监理通知》必须书面反馈整改结果。
4。3。2。2核查工程预检
承包单位填写〈预检工程检查记录单〉报送监理部,监理工程师对预检的内容现场进行抽查。
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通知承包单位整改并跟踪复查,合格后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
4.3.2。3验收隐蔽工程
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对隐蔽工程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将〈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报送监理部;监理工程师对其内容到现场进行检测、核查。
对隐检不合格的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项处置记录》,承包单位整改,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复查。对隐检合格的工程签认,并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
4。3.2。4分项工程验收
承包单位在一个分项工程完成并自检合格后,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报监理部.
监理工程师对报验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到施工现场进行抽验核查。符合要求监理工程师签认,并确定质量等级。对不符合要求的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项处置记录》,由承包单位整改。
经返工或返修的分项工程按质量评定标准进行再评定和签认.
建筑采暖、卫生与燃气、电气、通风与空调等工程的分项工程签认,结合施工试验、检测完备、合格后进行。
4。3.2。5分部工程验收
承包单位在分部工程完成后,根据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结果进行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汇总评定。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并附〈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报监理部签认。
单位工程基础部分已完,或进入主体结构施工时,或主体结构完工,进入装修前,应进行基础和主体验收。承包单位填写〈基础/主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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