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条款
第三章合同文件格式
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第六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七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第八章评标计分办法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目录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五)开标
(六)评标
(七)合同的授予
项
号
条款
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西峰区新区集中供热站院内院坪硬化工程
2
1。1
建设地点
新区供热站院内
3
1.1
建设规模
院内院坪硬化,控制指标价555454.70元
4
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1。1
质量标准
合格
6
2。1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硬化工程
7
2.2
工期要求
2012年12月20日计划开工,2013年3月20日计划竣工,共90日历天
8
3.1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9
4。1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叁级以上(含叁级)
10
4。2
资格审查方式
各投标企业须于2012年10月24日11时前持“无行贿查询档案回执”,市内企业持“市内企业投标备案表"及建造师资格证、IC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项目部组成及分工一览表(加盖企业印章并由法人签章)、管理人员上岗证送(庆阳市西峰城区供热管理办公室)和(甘肃同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审查(注:市外企业须持“进庆备案表"、企业证件及相关人员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11
13.1
工程计价方式
工料单价法
12
15.1
投标有效期
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3
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
2012年月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
14
5.1
踏勘现场
集合时间:2012年月日10_时00分
集合地点:新区供热站院内
15
11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三份副本(投标书一式五份,一正四副)
16
18.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点:庆阳市世纪广场南侧建设大厦209室
时间: 2012年月日时分
17
21。1
开标时间及地点
评委抽取时间:2012年月日时分
开始时间: 2012年月日时_ 分
地点:庆阳市世纪广场南侧建设大厦113室
18
28。7
评标方法及标准
参照甘政办发(2005)109号文件及庆建发(2007)162号文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采用百分制综合记分评标,评标办法见本文件第八章
19
文件解释权
本文件由庆阳市西峰城区供热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3、资金来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4.2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踏勘现场
5.1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组织,投标人必须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条款
第三章合同文件格式
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第六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七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第八章计分评标办法
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4当投标人退回图纸时,图纸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甘肃同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还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六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六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采用资格后审的还应包括资格审查文件。
11。2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1.2。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工程项目经理);
11。2.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
11。3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书(以发标时市交易中心提供的由庆阳市招标办监制的规范文本为准);
(2) 投标报价需要的其它资料(可附降低或提高报价的依据).
11.4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4.1施工组织设计
(1)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2) 劳动力计划表;
(3)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4) 施工总平面图;
(5) 临时用地表。
11。4.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1)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2) 项目经理(建造师)简历表;
(3)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4)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11.4.3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
13.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3.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支付金额总和,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3。4本工程造价按照现行国家和省、地有关规定编制,取费标准四类;审定控制指标价为:控制指标价555454.70元;投标企业不再编制预算,只须在招标人控制指标基础上自行上下浮动。
13。5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
13.6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7依据甘肃省建设厅甘建价[2009]406号文件第九条的规定,投标企业在制定投标书时按自己企业的《甘肃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中所核定的标准计算出社会保障费,并在投标书“报价中未含内容”一栏中填写“投标报价中未含社会保障费*****元”,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具体的计算表格(加盖企业公章、法人印章)、计算依据(标底预算书)和企业的取费标准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该项内容将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备案时经审核后一并计入合同价款。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5。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5.4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5。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5.6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工程项目经理)。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5.7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6、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6。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用A4纸统一装订成册。
16。2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16。3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6。3。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16.3.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 工程名称:西峰区新区集中供热站院内院坪硬化工程
(2)2012年_ _月_ _日_ _时_ _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6.4除了按本须知第16。2款和第16。3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19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16。5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6.1款、第16.2款和第16。3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6。6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
17、投标文件的提交
17.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8。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
18.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8。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9、迟交的投标文件
19。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15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0。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6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0。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0.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
21、开标
21。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1.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2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1.3 开标程序:
21.3。1 开标由招标人或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主持;
21。3.2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21.3。3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
21。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1.5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2。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废标,不得进入评标;
22.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6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2。1。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2。1.3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未到场;
22.1.4投标人未对工程现场进行勘察的.
22.2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六)评标
23、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3.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并经驻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负责评标活动。
23.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4、评标过程的保密
24.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它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4。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4。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它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27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6、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6。1 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2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6.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着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着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它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7、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7。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7。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7.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7。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28、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8。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6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8.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8.3评标步骤
本次评标经过以下步骤:
评标准备——确定投标文件有效性——综合评估计分——确定投标企业得分——按照评分结果,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28.4评标准备
28。4。1成立评标委员会,推荐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组织;
28.4.2评标委员会成员学习并承诺遵守评标保密规定,同时认真研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以充分了解此次招标的范围和性质,以及招标人的需求。
28.5初审
初审的目的是找出并拒绝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
28.5。1投标企业的各类证件的原件未带至现场者;
28.5。2未加盖投标人印章;
28。5.3无投标代理人或法定代表签名盖章;
28。5。4投标书无投标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代表(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工程项目经理)签名盖章;
28.5.5投标文件是否齐全,投标文件未有完整的报价内容;
28.5。6投标有效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不一致;
28.5.7工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8。5。8在投标报价之外另行计费(不可预见费等费用);
28.5.9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8。5.10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28。5.11市内及在庆设有分支机构的市外企业未携带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登记卡的。
审核后,评委会将确定的有效投标文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8.6确定入围投标人
投标人报价在控制指标价0%~-7%(含0%,—7%)范围内可以参加评标,超出此范围者不得参与评标.
28。7综合计分评标
通过初步审核的投标文件,按投标报价、施工能力扣分、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扣分、安全事故扣分、工程质量事故扣分、建筑市场不良纪录扣分,综合评定。其分值设置为总分100分。
28。8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七)合同的授予
29、合同授予标准
29。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8。4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0、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30。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1、中标通知书
31.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31。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2、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2。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32。2 招标人如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应改正并处以合同金额的无的罚款。
32.3 中标人如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2.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第二章合同条款
通用条款同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建[1999]313号)
专用条款目录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图纸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7、项目经理(建造师)
8、发包人工作
9、承包人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3、工期延误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9、工程试车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25、工程量确认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八、工程变更
按通用条款执行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7、争议
十一、其它
38、工程分包
39、不可抗力
40、保险
41、担保
46、合同份数
47、补充条款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如通用条款.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无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国家有关规定.
3。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执行国家颁发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__无_。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无。
4、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工程开工日期前7 天 提供本工程施工图 3 套(其中不包括竣工图)。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如通用条款。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 职务:_总监理工程师____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执行通用条款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无.
5。3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如通用条款。 5。6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无.
7、项目经理(建造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建造师_______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完成_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开工前完成,满足需要。
(3)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_开工前完成.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_开工前.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
(6) 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现场交验. (7)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后双方商定。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如通用条款.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无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无.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 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如通用条款。
(2)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5日前向甲方、工程监理报送《工程月度计划预算书》及下月进度计划,当月验工月报。(3)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墙和警卫。
(4)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供现场办公用房。
(5)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如通用条款
(6)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
(7)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方组织保护,发包人承担费用
(8)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文明施工、保证现场清洁卫生、符合有关规定,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无。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后十五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送发包方和监理方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工程师收到后7天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_ 10。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无。
13、工期延误
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如通用条款.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如通用条款。
19、工程试车
19.5 试车费用的承担:_如通用条款。
五、安全施工
如通用条款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 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1)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价格合同 方式确定。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按中标企业在报价中所报的不可预见费计取。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主要材料价格超出材料指导价并大幅度超出风险范围,经甲乙双方认可,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计算,该部分除计取税金外,不计取其他费用。(2) 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无 。23.2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八条约定的工程变更,决算时以设计变更单及现场签证单为准,按施工期建筑材料市场价及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决算,取费类别执行四类。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签订本合同14日之内,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占合同总额的15%。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工程按工程款计算达到的合同价款总额50%按月扣回当月完成工程款额度的 30%。
25、工程量确认
25。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如通用条款。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在确认进度工程量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工程款支付到80%,发包人停止付款;2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向承包人支付15%,留5%作为保修金。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 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如通用条款.
(2) 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如通用条款。
(3) 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如通用条款。
(4) 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如通用条款.
(5) 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如通用条款。_
(6) 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如通用条款。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无。
八、工程变更
28.1按通用条款执行
如通用条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前提供竣工图四套。
32.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要求,工程竣工时间根据工程进度双方协商约定 。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通用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通用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通用条款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它违约责任:无。
35。2 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该项违约、承包人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直至最高赔偿额。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该项违约承包人应自费修补缺陷,使其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修补后仍达不到合格标准,不能竣工,拆除或重建,直至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它违约责任:无.
37、争议
37。1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 请有关部门调解; (2) 采取第二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庆阳市工商局合同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38、工程分包
38。1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工程不允许分包,若承包人对某分项工程确须分包的,必须征得发包人同意(法律规定不允许分包的除外).
分包施工单位为: _________________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9、不可抗力
39.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如通用条款。
40、保险
40.6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 发包人投保内容:无.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
(2) 承包人投保内容:无.
41、担保
41.3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它担保事项:无。
46、合同份数
46.1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正本两份、副本六份
47、补充条款
中标项目部组成人员必须坚守工地、接受监督、不得变更。
第三章合同文件格式
一、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 庆阳市西峰城区供热管理办公室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西峰区新区集中供热站院内院坪硬化工程
工程地点:新区供热站院内
工程内容:院内院坪硬化,控制指标价555454。70元;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硬化工程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5、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中标价+社会保障费(人民币)
¥:元
6、组成合同的文件
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如有时)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6。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10、合同生效
10。1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10。2合同订立地点:
10。3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址:{招标人办公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招标人电话}电话:
传真:{招标人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 {招标人邮编}邮政编码:
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庆阳市西峰城区供热管理办公室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西峰区新区集中供热站院内院坪硬化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它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2、质量保修期
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7)其它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2.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质量保修责任
3.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3。4质量保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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