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篇范文】2023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近日,盐城市响水陈家港发生一起化工企业爆炸事故,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风险辨识管控,推动隐患排查整改,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决定自即日起至4月底,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并制定如下行动方案:一、排查整治范围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突出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渔业船舶、特种设备、冶金工贸、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组织开展隐
2、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二、排查整治内容1.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排查自身具有爆炸性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相关企业。加强员工,严守工艺纪律和工作纪律。检查响水爆炸对全镇企业的影响,检查爆炸冲击波是否对企业设施设备方面有损坏,防范爆炸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害。凡检查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立即停产。2.交通运输领域。突出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校车等重点车辆,高速公路、国省道、景区道路、乡村公路,海上、内河通航水域等重点水域、重点航道、重点码头、严肃查处超员超载、超限超速、违法载客、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凡存在重大隐患的车
3、船,一律停运整改,凡存在违规违章运输的企业,一律严格处罚,凡不符合营运条件且非法营运的,一律依法取缔;严查严惩车辆非法生产、拼装、销售等行为;运用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和电子运单系统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长途客车和旅游包车的安全监管;集中检查运输单位资质审核、营运车船检验检测、站场监督和驾乘人员安全教育情况,杜绝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客车出站上路运营等行为。针对近三年道路运输事故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集中开展重点整治。3.建筑施工领域。开展高处施工平台、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场内专用机动车辆、高边坡以及房屋拆迁等专项整治;强化现场、施工环节安全管
4、理,重点检查建设工程现场严格落实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按规定审批或论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施工方案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等“五项规定”的落实情况;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各方特别是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降低施工现场系统性安全风险情况;依法查处未取得建设施工许可证等非法违法建设行为,严查建设工程非法违法招投标和分包、发包行为,全面排查各类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情况等。加强城市供水、燃气、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行业安全监管,强化城镇地下管线安全管理、地下管线开挖等安全监管。4.渔业船舶领域。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和“套牌
5、”渔船非法捕捞生产等行为,加大跨渔区捕捞、内河渔船非法从事海上捕捞、渔船非法从事载客载货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行为整治力度;强化渔业养殖环节安全监管,加大对10人以上重点渔船监管执法,加强异地作业渔船管控;严格落实渔船出港签证、编组生产制度,严禁渔业船舶在恶劣天气条件下违规航行;强化渔船检验和渔政执法工作;严格执行出海作业编组生产制度和渔船安全技术标准,加强对渔业船舶检验、登记情况以及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施设备配备和运行情况检查。5.消防领域。以中小劳动密集型企业、商业综合体、批发市场等单位为重点,强化的“三合一”、“多合一”及群租房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严格落实“五个一律”要求;加强对车
6、站码头、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文化娱乐、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严肃查处未经消防设计、开业未经消防竣工验收、堵塞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采用易燃材料装修以及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6.冶金等工贸领域。重点对全镇使用冶金煤气的企业,作业场所超过30人的金属、木质等粉尘企业,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和快速冻结装置未按要求单独设置的涉氨制冷企业上一轮排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执法检查。7.特种设备领域。加强涉危化品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督促使用单位依法落实定期检验制度,加强现场巡查,强化职工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全面开展锅炉、
7、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加强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充装、检验检测和经营的监督检查;依法监督检查影响生产安全的产品质量;加大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紧盯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开展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三、时间安排本次专项行动采取企业全面自查自纠、部门专项检查、政府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三个阶段实施。(一)自查自改阶段。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切实把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和要求传达到每个生产经营单位。督促企业立即开展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
8、,企业自查自纠问题隐患清单要于4月1日前报镇安委办。(二)集中整治阶段。细化检查事项和检查标准,深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重点企业、安全管理薄弱企业,抽查面不低于40%。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建立清单,并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和跟踪督改措施。要将执法监察与专家查隐患紧密结合,加大执法频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三)督查检查阶段。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综合督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督导检查。县安委会将对我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巡查督查。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保持
9、工作恒心和韧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强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对隐患整改不力、事故频发多发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约谈,对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全力以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二)强化措施推动。要深刻吸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围绕“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主体”这一关键,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推进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重大
10、事故隐患要坚决落实挂牌整治,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落实“四个一律”整治措施,对符合纳入“黑名单”条件行为的,坚决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要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刚性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三)强化督导督查。镇安委办将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力、工作进展滞后的,要进行约谈和通报;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将严肃查处并严厉问责。2023年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按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自治区、盟委、行署及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推动重
11、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全面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经政府同意从即日起在全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五十三条配套措施、盟级七十四条具体工作要求及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任务清单,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突出非煤矿山、危险
12、化学品、交通运输(含道路、铁路)、建筑施工(含自建房)、消防、燃气、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旅游、特种设备、民爆、电力、校园、医疗卫生等其他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法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为我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安全保障。(二)工作目标。结合全安全评估、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矿山领域综合整治,深入推进“四不两直”安全检查、县
13、市(区)“交叉互检”、专项督导等近期部署的重点工作,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提高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能力。各有关部门对照“三管三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效提升领导安全生产工作水平。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全面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一)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
14、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各苏木镇(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1.充分发挥管理团队和安全专家作用,全面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强化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积极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到位、落实到位,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5、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其开展工作应当具备的条件;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规定。2.学习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常态化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学习研究并熟练掌握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明确重大事故隐患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建立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动态闭环管理。制定并严格实施隐患治理方案,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
16、,并按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检查至少1次(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分管副职每月至少进行2次、其他副职每月至少进行1次安全隐患检查。检查记录要存档备查;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盯守现场、解决问题,确保安全。3.全面排查整治动火等危险作业,有效治理各类火灾事故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组织开展至少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要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
17、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至少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要深刻吸取近期浙江武义木材加工厂、北京长峰医院火灾事故等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结合正在开展的电焊切割施工作业专项治理,盯紧看牢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教育机构、“九小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电焊热切割动火作业,要落实好动火作业现场安全防范工作。4.全面排查外包外租等
18、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整治安全责任悬空等违法行为。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相应资质、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格落实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方案,结合正在开展的违法违规分包、发包、承包行为专项治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健全完善承包商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和黑名单制度
19、,严格落实作业审批、负责人现场带班等制度,严防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管理边界出现“真空地带”,严禁以信任代替安全监督、以既往业绩代替安全管理。5.定期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增强从业人员避险意识和自救能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并留存好影像资料,检验应急救援预案可操作性,补充应急装备物资,提高应急处突能力。特别是矿山、危化品、森林草原防火及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根据行业特点,结合实际开展专项应急演练和综合应急演练,并将应急演练情况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进行报备。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20、,掌握逃生避险路线、熟知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常识,增强风险防范、自救互救和应急避险能力。(二)全面夯实部门监管责任,提高严格精准执法能力,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是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各类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有效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1.按照全统一部署,尽快制定出台各部门专项行动方案。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立即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制定印
21、发本部门专项行动方案,方案内容要具体,落实本行业领域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标准或指导意见,加强各系统专项行动“条”上的统筹推动;方案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房屋市政、水利工程、冶金工贸等已出台重大隐患事故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可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在积极对接盟行业管理部门的基础上,结合事故教训和本行业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技术标准、安全管理规定等,在专项行动方案中明确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事项。安委会成员单位可结合各自行业领域实际,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整治内容,同时深入宣传解读隐患排查整治内容和
22、专项整治内容,指导督促企业明白“查什么、怎么查”,促使企业尽快熟知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整治重点,确保企业“会自查、会整改”。2.常态化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提高监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各相关部门利用企业自查自改段的时间,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要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23、要结合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化制作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细致讲解,面对面解答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的困惑。3.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重点,严格精准执法。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五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严格精准执法。对企业自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
24、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每月公布一批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通过严格精准有效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4.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专项行动工作要与4月25日至5月30日开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督导、5月份和8月份开展的县市(区)交叉互检和持续到年底的“四不两直”督导检查工作进行有效衔接,将专项行动主要内容全部纳入各类督导检查工作范围,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各苏木镇(场
25、)、各部门要根据本行业领域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工作,一对一跟进指导,督帮结合、协助整改,及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服务。安委办依据工作需要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各苏木镇(场)、各部门及企业各阶段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本级重点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城镇燃气、民用爆炸物品、两客一危、电力、冶金工贸、特种设备、畜禽屠宰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评估执法服务工作,做到安全评估全覆盖。充分利用安全评估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提高执法专业性和精准度,切实加大重大隐患排查力度。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
26、有效监管,对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5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倒逼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全面履职。各苏木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确有问题却未查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格按照四级责任倒查表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地区和部门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安委会办公室将视情况对有关苏木镇(场)、有关部门约谈并全通报,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
27、责处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惩戒制度;深挖彻查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对监管执法人员和不法企业互相勾连等腐败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三)压紧压实属地领导责任各级政府领导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政府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其他领导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2次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各苏木镇(场)、各部门主要领导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每月至少带队检查2次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基
28、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1.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各苏木镇(场)、各有关部门领导班子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推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不得降低安全门槛,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五十三条配套措施、盟级七十四条具体工作要求及级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任务清单,大力实
29、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2加强排查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全面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各苏木镇(场)、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迅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对专项行动作出具体安排;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各地区、各部门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要到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及专项排查整
30、治工作。3发挥宣传组织优势,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组织开展好6月份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事故防范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在级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题专栏,及时宣传专项行动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热线、举报电话和网站、来信来访等方式,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事故隐患进行举报;落实安全生产“内部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在高危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员制度,及时获取生产经营
31、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线索;落实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对重大安全风险、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查证属实的,按照“谁受理、谁奖励”的原则落实奖励政策。4.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各苏木镇(场)、各有关部门要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加快推进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广应用,制定安责险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明确细化苏木乡镇、社区(街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级基层安全监管体制,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
32、员,充实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着力解决监管执法队伍“人少质弱”的问题,强化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5严格督查督办和督导检查,强化考核巡查结果运用。建立本辖区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深入各苏木镇(场)、各成员单位加强督导检查,每月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要把排查整治开展情况作为2023年度考核巡查的重点内容,对存在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对重大事故隐患督办治理不力、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
33、灾害事故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一律不得评为优秀,坚决实行一票否决。三、阶段安排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各苏木镇(场)、各部门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推进。安委会将对各苏木镇(场)、各有关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20前)。各苏木镇(场)、各有关部门按照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要求,健全工作机制,严密组织实施。(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阶段(7月底前)。企业要严格按照整治内容和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并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逐项明确整改责任单位
34、、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各苏木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采取灵活有效方式对重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开展帮扶和抽查检查,完成安全执法队员专题培训。(三)部门精准执法阶段(10月底前)。各有关部门要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加大曝光力度,公开曝光重大隐患问题、事故查处等情况,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底前)。及时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35、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措施、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长效机制,提升整改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要依托安委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建立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定期调度掌握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此次专项行动纳入2023年度考核巡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内容。(二)聚焦重点领域。直有关部门特别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应急、发改、公安、住建、交通、自然资源、生态
36、环境、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教育、工信、消防救援等机构,要对照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内容,找准最突出最紧迫的风险隐患开展排查整治,全面“过筛子”“堵漏洞”,不折不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三)加大隐患整改。各苏木镇(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将排查出的问题列成清单,建立排查整改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有问题查不出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要加大隐患整改“回头看”和督查督办力度,对重大隐患一律实行挂牌督办,实施销号管理,逐项落实包保责任,确保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严格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坚决做到重大隐患“清零”。(四)落实重要法规。要结
37、合实际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五十三条配套措施、盟级七十四条具体工作要求及级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任务清单”,学习、宣传、运用好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制度选编和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制度及案例选编,加快制定防范化解重特大事故的硬措施,精准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照着标准做,盯着问题改,切实提高落实责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五)加强信息报送。安委会办公室建立周统计、月通报制度,自5月下旬起,每周调度各苏木镇(场)、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附件1、2)。各苏木镇(场)、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接沟通,及时协调做好工作调度、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报送进展调度表时要随同报送各项问题明细。请各苏木镇(场)、各有关部门5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动员部署情况及专项行动联系人回执(附件3)报送至安委会办公室;于8月8日、12月8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送至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电话: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