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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俱进-快速检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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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与时俱进,建始工商“三实招”升级食品快速检测 年初以来,建始县工商局结合辖区内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的实际情况,在总结以往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出实招”再度加力.该局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投入二万余元,在工商所建立了2个专门进行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的检测室,并对各种检测试液、快速检测设备,进行补充完善,采取“动态采样、集中检测、以检代训”的方式改进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这样做既省人力又省财力,也使基层快速监测工作人员人人都会从事食品快速检测工作,提高快速监测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提升了快速检测筛查问题食品的效能.半年来,已完成检测食品124个品种、361个批次,抽检各类食品经营主体186户,筛查出的问题经送检查办各类食品案件9件,罚没金额2。8万元,同时培训检测工作人员32人次,进一步夯实了食品快速检测工作。 红岩工商所检测人员在检测室对抽取的样品进行检测 “动态采样”,就是检测人员根据快速检测工作计划,结合辖区内食品经营户经营食品的特点,对需检测食品的品种每周不定时的抽取食品样品和批次进行检测,力争使每次食品样品的采集做到计划与辖区食品经营特点相结合,一般与重点相结合,采样与培训相结合。 检测人员不定时到超市、商场抽取样品。 “集中检测",就是把“动态采样”得到的食品样品集中到快速检测工作室,同时把工商所的快速检测人员召集上来,并在县局消保科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现场分组进行食品快速检测,并按要求填写检测工作单,确定检测结果. “以检代训”就是通过集中检测,使工商所的快速检测工作人员能够在实际的操作中学会检测知识,掌握检测方法,检测工作要求人人动手,并根据各检测人员现场操作情况进行考核计分,确定培训成绩分数。 到目前,该局2007年8月1日实施的《湖北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305号省长令)把快速检测正式确立为工商部门实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省工商局同期颁布《湖北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工作规范》来规范快速检测的操作。   实施食品快速检测,更直观,更真实的将食品安全检测展示在广大老百姓面前,使老百姓更能理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使工商部门的宣传、解释工作更具说服力;不定地点、不定期间、不定时间的突击快速抽检工作有效的对不法商贩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但几年来,缘于种种因素的制约,该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产生的效果,与投入的大量人力物力相比,与对散装食品一周一检测的要求,尚有差距。   为切实搞好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充分发挥快速检测作用,2009年以来,建始工商做了一些探索。   解决人的问题:多种方式加大学习培训力度   从历史沿革来看,与相关的职能部门相比,工商部门没有技术检验的直接经历,缺乏必要的积淀,快速检测是一个新鲜事物.已有的检测人员从未从事过食品检测工作,绝大多数都只是通过一两次的短期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欠缺,熟练程度不够;往往对食品的需测与否判定不够准确。比如:因操作方法不够娴熟,试剂滴加技巧掌握不够好,直接影响了检测结果的精确度;因快速检测操作人员检测能力不强对正确使用检测设备,心中无底,模糊不清,操作时,动作粗糙,极易引起被检测对象对检测项目的权威性产生怀疑.   为此,建始工商加大力度进一步的抓好食品快速检测人员的培训,将学习培训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并做到学习与交流结合,学练结合、学考结合,实践与交流总结并重,切实提高检测人员的检测技能。2009年4月、8月,县局又2次集中分局检测员和相关企业检测员在县工商局进行了再学习。同时,采取岗位比武、月度评查,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激发检测人员学监管、比技能、强素质的积极性,从而使快速检测员队伍的思想素质、业务技能,工作作风有了显著提高.    随着《食品安全法》的颁布,《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0条明确界定“快速检测结果不得作为执法依据”,一度给快速检测的前途蒙上了一层阴影,很多同志认为这是从法律层面否定食品快速检测的地位,随之是工作中对快速检测的淡漠,建始工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系统的法律法规学习。通过反复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到工商总局的《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让大家明白,法律规定快检结论不得作为执法依据尤其慎重的考虑,但同时也肯定了“快速检测”为初步筛查的手段,食品快速检测是经过实践检验的非常有效的监管手段,是监管散装、裸装食品的利器,是监管中实现快速反应的必由之路,从而及时纠正了广大干部的思想偏差.同时,为了与新的法律法规的精神衔接一致,建始工商及时修订了《质量安全快速检测结果通知书》,将“4小时内提出复检”改为“向具备资质的机构送检”。 解除物质条件的制约:建立试剂集中保存设施,整合使用试剂   通过实际使用,还发现快速检测箱的一些先天不足:试剂、试纸等耗材有效期短,短的只有3个月,长的也只有6个月,且保存条件要求高,要在恒定低温下贮藏.要持续实施检测,必须不断更新试纸试剂。独立更新耗材,以3个月一次计算,全年需4次,每套试剂试纸3000元,每个检测箱一年需支出耗材费1.2万元,全县16套检测设备,每年需支出试剂试纸费用20万元左右.这种耗材花费对工商部门、对超市来讲都是一个较大的负担.结果是耗材更换不及时,难保障,快速检测一哄而上,一哄而下,断断续续,难普及难持续。   通过汇总、对比耗材使用情况发现:各辖区、各超市经营品种不同,各种试剂试纸使用频次不一样,缺丰不一致,个别种类的耗材不足,但又有大量的种类未使用,其中过期浪费的占到90%以上。为此,建始工商召集相关超市负责人共商对策,决定集中保管耗材,捆绑使用,均摊费用,县局挤出经费5000元购置了实时显示温度的专用冷藏柜,对各分局、食品超市试剂实行统一保存,减少了因保管不善失效的浪费,各品种耗材余缺在全县范围内自然调剂平衡,大大提高了试剂、试纸整体利用率。2009年4月城区6家食品超市筹备的耗材资金1.8万元,因统一使用,分批补充,到年底因还余6000元,节约效果显著,缓解了耗材费的压力,使快速检测耗材得到了持续保障。 改善快速检测运行机制:完善措施抓落实   为更好的发挥实施试剂集中保管的效益,切实促进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县局安排了一名有责任心的同志专管试剂保管、领用、回收,建立了试剂领用上交登记制度,每月各分局、超市一次领取,一次上交,各分局、超市试剂使用量县局随时掌握.上交试剂时要一并上报本月检测情况资料,县局对快速检测落实情况实施了有效监督。2009年以来,全县各分局共完成快速检测测裸装、散装食品324个样组,食品超市自检907个样组,检测频次大幅度高于2008年。 促快速检测质量提高:抓快速检测规范化   为促进快速检测工作的规范化,建始工商全面落实《?快速检测工作规范》中对工作档案的要求,各分局对《食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单》、《快速检测结果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销售通知书》及现场照片,建立专门档案,每月给县局上报快速检测工作情况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情况统计表》,县局每月进行汇总评查。督促食品市场、超市,落实食品快速检测档案管理制度,加大检查督办力度。这些措施的实施促进了快速检测工作的规范化,提升了快检工作的质量。(编辑田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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