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协议编号:
合
同
书
项目:
甲方:
乙方:
江苏青蓝文化传媒全景拍摄协议
甲方:(委托方)
乙方:(摄制方) 江苏青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项目: 全景拍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拍摄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信守执行。
一. 合约内容及规定:
甲方委托乙方拍摄、制作 并为甲方原文献备份。
二. 项目摄制时间及工作流程:
1.整体项目拍摄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以收到预付款之日起算)
2.项目拍摄工作流程
一阶段)乙方负责提交拍摄脚本草案
二阶段)乙方负责拍摄制作流程
三阶段)乙方负责提交样片和成片
三.项目摄制取费:
1.本项目拍摄费用总计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整。
2.本合约签署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总费用的50%,计人民币 元整,甲方在乙方按照制作规定完毕制作并验收合格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50%项目制作费用,即人民币 元整。
3.开据发票所缴纳的税款由甲方承担。
4.乙方公司账户:中国工商银行 1107 0306 0928 0050 563
四.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拍摄提出建议和思绪,以使乙方拍摄的作品更符合甲方的规定;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制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视频脚本需经甲方审定并签字,方可进行拍摄,乙方应严格按照签字后的脚本进行拍摄;脚本签字拟定后,如要改动,因改动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审片期间,在不脱离脚本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规定乙方进行成片的后期编辑修改。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资料或其他相关资料给乙方;
3.甲方对样片审核通过后,应向乙方付清所有制作费用,方有权利获得成片。
乙方权利: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脚本规定进行拍摄及制作,且成片各项技术指标均需达成播出规定,如出现影像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采用相应补救措施;
2.凡因甲方因素导致该片无法按期完毕或影响成片质量,甲方向乙方提出补救规定期,乙方有权拒绝或向甲方提出补偿规定;
3.乙方在制作期间,甲方不得随意更改脚本,假如因此导致乙方工作量增长或延误交
片时间,乙方有权规定甲方另行付费;
4.乙方不得向外泄露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应对甲方的商业资料进行绝对保密;
5.乙方有权规定甲方按照协议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6.乙方对拍摄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规定甲方在未付清所有费用之前不得使用该拍摄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规定进行作品拍摄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协议约定期间内交付拍摄制作成品;
3.乙方在收到所有制作费用后,应及时拍摄或及时交付成片。
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拍摄完毕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拍摄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方可拥有此作品的使用权;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拍摄费用之前,乙方独立拥有此拍摄作品的著作权,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拍摄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甲方将委托拍摄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拍摄作品初稿完毕前终止协议,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规定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毕后终止协议的,应当支付全额的拍摄制作费用;
2.乙方如无合法理由提前终止协议,所收取的费用应当所有退回给甲方;
3.在乙方将视频影像完毕后,甲方应按协议约定付清余款,逾期一天将按协议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毁约的将按协议总金额的100%支付对方的违约金。
七.纠纷问题: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应当和谐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地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解决。
八.协议生效:
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一部分,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备注:
甲方代表署名: 乙方代表署名: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江苏青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与龙花园4-3号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