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地消防安全自查报告 工地消防安全自查报告 近期,我市建筑工地连续发生三起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火灾事故,虽未导致人员伤亡,但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为汲取火灾事故的教训,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高度重视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紧急通知(成建委发【20XX】714号)和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消防“回头查、回头看”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成建委发【20XX】 12号)文件精神,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机构、人员和责任。公司要定期组织专
2、项检查,项目部要落实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安全工程师要每周带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安全员要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跟踪消除,确保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格标准 强化消防安全 (一)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的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将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个层面、每个人员。严格把好产品采购关,必须使用符合阻燃要求目式达到2000目的密目式安全网。对动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设动火监护人,实行现场监护。实行明火作业时,必须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和装置,操作完毕后腰认真清理现场,防止产生暗火。严禁在明火作业范围内
3、同时从事油漆等易产生挥发性气体的作业;使用易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并远离热源。严禁在施工现场内吸烟。严禁在运行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切割和焊接。对各种用途的临时用房、仓库、贮罐、堆料等要合理布局,保证有足够的安全通道、防护间距。安全通道应保持畅通,标志醒目。 (二)加强活动用房搭设管理。活动用房的设计、制作、安装、拆卸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程(JGJ/T188-20XX)的要求执行,且符合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活动用房的安装应符合以下防火要求: 1、活动用房场地周边应设置消
4、防通道,宽度不小于4米,配置消防水源。 2、活动用房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危险源的距离不小于16米,食堂用房与宿舍用房应分开设置。 3、对于两层的活动用房,当每层的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时,应至少设两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当每层的建筑面积不大于200平方米且第一层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时,可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活动用房栋与栋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5米。 4、活动用房搭设不宜超过两层,其耐火等级达到四级要求,超过两层时,应按现行国家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执行。 5、活动用房墙板和门等装饰材料应满足防火要求。 6、活动用房每100平方米至少配备两具灭火级别不低于3A的灭火器,厨
5、房等用火场所应适当增加。 7、活动用房电气线路安装,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一是所有用电线路应穿阻燃管明敷;二是灯具要与板墙保持安全距离,电线穿过彩钢夹芯板墙板,必须套瓷管或其它不燃的塑管;三是配电线路宜安装智能限电器,应将照明回路与插座回路分开,插座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器。三层或单栋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活动用房必须安装智能限电器。 (三)加强活动用房使用管理。 活动用房安装完毕后,正式使用前,应进行验收,并提供活动用房出厂合格证、安装竣工验收表、活动用房产品防火检验报告等验收资料。使用过程中,要加强人员教育,落实下列防火措施: 1、活动用房内禁止使用电饭煲、电炉、电热杯、电棒等电热器具。 2、活动
6、用房内严禁电线乱拉乱接。 3、严禁在手机充电区域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活动板房不能用作危险品仓库、配电房。 三、加强教育 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施工单位要将消防安全教育作为施工现场“三级教育”的重要内容,全面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用火、用电、用气常识,使从业人员了解消防要求,增强消防意识,掌握消防知识,遵守消防规定,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积极开展群防群治,营造“了解消防、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社会氛围, 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四、强化监管,排查火灾隐患 决定在我市建筑工地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活动时间为20XX年4月至5月,用两个月的时间对全市在建工地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建设、监理、施工
7、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重点对消防设备设施的设置、施工现场易燃物的管理、活动用房防火管理、临时施工用电安全、作业人员作业是否符合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排除,确保检查不留死角和漏洞。 各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应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一是要结合本地区的特点,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二是要把好开工条件审查关,在开工条件审查时要对活动用房的相关设计、安装、验收、移交资料进行严格审查;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要督促施工现场全面排查和消除火灾隐患,发现火灾隐患必须当场督促改正,对整改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按照成都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对因材料阻燃达不到要求而发生火灾的活动用房厂家进行公示。 请各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在5月31日前将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总结报质安处。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