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定点加油协议(优质文档,可直接使用,可编辑,欢迎下载)车辆定点加油协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互相协商沟通,同意就甲方车辆定点加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定点加油的范围:为甲方的各种机动车辆提供定点加油及相关服务。二、价格及付款方式:以加油时市场价格为标准,甲方月初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乙方不按时开具发票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责任。三、协议期限:年月日年月日四、预付款不足时,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未按时付款,乙方有权拒绝为其加油。五、乙方应确定专人负责车辆定点加油,并按以下要求提供加油及服务.1、乙方应拒绝甲方驾驶员正常加油以外的其他要求,不得用油兑换其它物品或换取现金;2、乙方加油前应严格
2、核对是否为甲方车辆,若出现甲方驾驶员驾驶其它车辆加油的情况,应及时反馈给甲方;3、乙方应确保为甲方车辆加油,若出现甲方驾驶员要求为其自带容器内加油的情况,应及时反馈给甲方;4、乙方应按月向甲方提供加油有关数据.六、乙方必须严格履行以下服务承诺:1、稳定油源渠道,保证油品的质量,正常情况下不断油、不停供,不销售不合格产品;2、计量用具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短斤少两;3、认真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保加油车辆的安全,因安全生产措施不力,造成加油车辆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七、甲方在协议期内有权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受理加油单位对有关油品质量、计量、价格及服务等方面的投诉。八、违约责任乙方违反下列
3、规定之一的,须承担相应责任并支付违约金.第一次违反规定被查实的,乙方向甲方交纳1000元违约金;第二次违反规定被查实的,乙方向甲方交纳3000元违约金。1、乙方(或加油站)为驾驶员以油换取现金或换购其它物品的;2、加油时存在短斤少两等情况的;3、在协议期内乙方拒绝接受甲方或监管单位对履约情况的检查或监督;4、油品质量未符合国家规定或本协议中未明确事项但属乙方责任而发生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5、未及时反馈驾驶员违规加油情况的。九、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到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十、本协议经双方法定负责人或委托人签字并盖单位
4、公章后生效。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年 月 日车 辆 使 用 协 议甲方:*公司乙方: *个人甲方因单位业务需要,使用乙方(车牌) (发动机号码:、车架号 :)汽车一辆,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一、使用期限:乙方自_年_月_日起,将车辆钥匙及机动车相关资料提供给甲方,甲方从双方签字生效即日起拥有此车的使用权,同时此车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至_年_月_日收回。二、使用方式:甲方使用乙方汽车期间,乙方不得再将该车作为私车使用。三、费用分摊:(一)甲方承担对乙方汽车在业务范畴内进行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包括汽油费、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清洗费、正常保养(修)等日常费用。(二)甲方承担对乙方汽车使用期间的投保费用,包括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四、风险承担:甲方在使用期内,承担乙方汽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失窃、毁损等风险,以下情况除外:1、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2、乙方故意捏造汽车失窃、制造汽车毁损情况的.五、甲方在协议期内不得将该车辆私自借给、租用或转让给他人。六、协议终止及解除:(一)如甲、乙双方在使用期届满时未达成延长使用期的协议,则该协议自动终止。(二)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三)双方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需提前两周告知对方。(四)在此协议到期后,乙方拥有该车辆的使用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乙方对车辆作出任何的处理。七、其他:(一)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有关协议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公司车辆加油明细表(车号)加油日期里程数加油数量单价金额签名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