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超市考勤管理规章制度
<div style='padding:10px 5px 0px 20px;margin:10px 0px 0px -15px;'
1. 超市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
2. 超市考勤规章制度
3. 超市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
4. 超市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1、超市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
一、员工必须遵照店内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无端迟到早退。
二、凡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或提前离岗且无合法理由,视为迟到或早退。月合计3次或3次以上,扣发工资30元。
三、超过上班时间一小时未到商场,或不按请假程序请假私自不来上班,或假已满不来准时上班均视为旷工,旷工一晌扣20元,一天扣40元。
四、员工请假一律先写假条,经店内主管同意方可离开。特殊状况事后补写假条,非特殊状况不能以电话形式请假。主管请假必须提前请示店长,待有关工作安排妥当方可离开。
五、因工作或业务需要离动工作岗位者,经店长同意,予以公假,工资照发。出差回来必须准时到岗,不得以出差为名久假不归。
六、考勤工作由店内主管负责,考勤员应有高度责任心,坚持原则,做好考勤记录并保管好假条。
七、考勤记录不得随意涂改,如有差错必须及时改正,并由考勤员负责加以阐明并签字。
八、店内主管必须将每月考勤报表与考勤记录查对无误后交店长,作为计算工资根据。
九、员工请假必须到主管处领取统一请假单,对填写,待店长签字后交给主管。
十、凡当月无迟到、早退、请假员工,视为全勤,可获得当月全勤奖60元。
2、超市考勤规章制度
目:为了提高企业人员考勤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范围:全体员工
权责:人力资源部
一、工作时间安排
1、企业实行10.5小时工作制,凡每月工作满28天者可享有2天有薪假期,采用轮休制。
2、由人事部负责平常考勤管理工作
二、考勤根据
1、我司考勤根据为:指纹打卡、请假条时间,加班证明单来进行人员薪资结算工作。
2、员工应遵守工卡管理规定以及假期管理规定。
三、打卡时间
1、企业全体人员必须按照企业所规定各级别工作时间及排班表进行打卡。
2、因出差无法准时打上下班卡者,由部门主管和人事部进行签卡方有效,人事部需留档备总经办查核。
四、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或部门规定集合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同意离动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4、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均视为旷工。
五、我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打卡。
1、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店长以及总经理核准予不打卡者。
2、因公差填妥出差申请书并经主管,总经办核准者。
3、因事请假经核准者(请假时间以获批下班打卡开始)。
4、临时事由,无法打卡者,事后阐明理由,由主管证明,人事部可给其补签卡。
六、正常打卡人员:
1、按照上下班出入时间进行打卡,严守秩序,不可插队。
2、应于规定期间前打卡,打卡后不得随意进出商场,不得外出。
3、下班者应在下班时间超过后,方可打卡外出,时间未到不得在打卡处等待。
4、业务务人员须到企业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5、特殊状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同意,不办理同意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6、未办理请假手续在上班时间外出办理私事,经发现者按旷工处理。
7、上下班时间,由防损部防损员监督打卡状况,如遇打卡机故障应及时告知办公室并记录当时人员考勤状况。
七、须遵照企业规定时间打卡上、下班。上、下班必须按规定期间打卡,不打卡者视为缺勤,加班不打卡者视为未加班,规定如下:
1、迟到、早退1至10分钟罚款10元,10至30分钟罚款30元,超过半小时局限性四小时扣除1天工资,超过四小时扣除二天工资处理。当月发生早退和迟到无当月全勤奖。当月合计迟到或早退三次以上者,取消当月多种奖励评比资格。
2、无端不上班,视作旷工,旷工半天扣发全月奖金和一天基本工资,旷工一天将扣发全月奖金和三天基本工资。合计旷工三天将按自动离职处理。
3、未打上、下班卡扣当日工资,如卡钟坏而导致打不到卡由部门主管签名上交人事部主管或店长签名,如没有出示有关证明当旷工处理,
4、特殊状况漏打卡,需要及时向主管阐明并进行补签,否则视旷工处理。但每月不能超过3次,否则扣除全勤奖。
八、全勤奖
每月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记录,且按规定打卡者享有100元全勤奖。
九、指纹损坏要及时到人事部更换,遗失由部门开具证明到人事部补办。
十、加班
1、企业原则上规定员工准时高效率完毕本职工作,不倡导延时或加班。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书经店长同意后交人事部,以备查核。
2、员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而需计发加班工资,由部门负责人书面申报,报店长或人事经理审批后交人事部核查立案,人事部按规定将员工加班精确计入《考勤登记表》后交财务部计发加班工资。
3、凡因未在规定期间内完毕合理劳动定额和工作任务而超时工作不计加班(不包括盘点此类)。
十一、其他有关规定参照《员工手册》及有关制度
3、超市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
一、为何考勤
考勤是企业管理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等待遇重要根据,各级领导及员工都必须予以重视本超市考勤管理由店长统一考核。
二、事假
1、遇事必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应事先请假,遇特殊状况可用电话方式请假,假后必须补写假条。
2、职工请假期限3天由店长审批,4天以上(含4天) 由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三、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受伤不能上班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超过2天必须出具正规医院病历证明,病假期间不发工资。
四、考勤人员范围
凡在超市上班者,以及由本超市发放工资、奖金所有人员实行考勤(总经理、店长、采购人员免于考勤)
五、签卡
1、上下班必须签卡,否则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2、凡无假条又未签卡,工作日均计为旷工。
3、所有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签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签卡,违反此条规定者,扣除双方当事人当日工资。
六、迟到、早退、旷工
1、上班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15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15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一天论处;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15分钟按旷工半天论处,超过30分钟按旷工一天论处。
2、上班时间离岗15分钟以上未阐明去向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签卡后一律不得外出办理私事,外出必须要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4、员工每月迟到、早退合计达3次者按旷工一天论处。
5、员工无端旷工一天者,扣发3天工资;每月合计旷工达3天者予以除名。
4、超市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基本规定
(一)良好职业道德
(二)认同超市企业文化
(三)良好推销技能
(四)很强沟通能力
(五)具有团体精神
(六)全面遵守超市规章制度
二、员工(促销员)行为规范
1、维护和传播超市和促销人员所代表厂商企业形象;
2、严格按规定作息时间出勤,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3、随时保持得体仪容仪表,在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按规定佩戴工牌和着装;
4、员工进出超市应从规定通道进出,所有个人物品应按规定统一寄放在规定地方,不准带入卖场内;
5、服从主管人员指示或命令;
6、员工应按规定参与每天早会、晚会;
7、严格遵守安全规则;
8、礼貌看待客户和同事,不得怠慢顾客,不得与顾客发生争执,不打骂、诽谤同事;
9、不在卖场内抽烟和吃任何东西,不得在上班时间打磕睡、打堆聊天,不在工作时间喝酒,不在上班时间内串岗、戏闹、干私活、打私人电话;
10、不聚众赌博,不打架斗殴,不吸毒,不做任何违法乱纪事;
11、严格遵守轮班、换班制度,工作时间不擅离工作岗位;
12、不私自动用企业机器和材料;
13、不阳奉阴违,不消极怠工;
14、不营私舞弊,不运用职务之便贪图小廉价;
15、不随意拿取卖场内任何商品和赠品;
16、爱惜、爱惜企业财产,不得以多种方式私自使用、占有和侵吞企业财产;
17、诚实可靠,不欺上瞒下,不弄虚作假,勇于对不良行为进行检举和批评;
18、团结协作,凡事多沟通,不拉帮结派,不勾心斗角,不搞小团体;
19、保守企业秘密,不泄露企业任何商业秘密;
20、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向顾客推销产品,保证顾客满意;
21、不破坏、窃取、毁弃、隐匿企业设施和文献;
22、不伪造、涂改企业汇报、记录;
三、奖惩规范
(一)奖励
奖励方式
对员工在工作中杰出体现,由店长决定对促销人员进行奖励,重要以奖金方式进行奖励,奖金由企业支付。
奖励细项
1、凡受顾客口头表扬一次奖励5元;书面表扬一次10元;锦旗或新闻媒体表扬一次奖励50元。
2、商品陈列好、所属区域整洁奖励20元。
3、思想品质好,捡到顾客遗失物品积极上交奖励50元。
4、提出各类合理化提议,并经采纳获得成效奖励10元至100元。
5、发现并上报各类安全隐患为企业挽回重大损失奖励50元至100元。
6、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或在保护顾客生命财产中有功绩奖励50元至200元。
7、工作任劳任怨、埋头苦干、奉献精神强或遵守规章制度、组织纪律好员工奖励10元至100元。
8、在特殊、紧急状况下仍能坚守工作岗位,为顾客提供一流服务员工奖励10元至100元。
9、抓获小偷一次按赔偿金额一定比例提成。
10、举报或提供偷盗线索一次奖励20元。
11、增收节支奖励50元至200元。
(二)、惩罚
对违纪员工惩罚由店长决定,通过经济惩罚方式进行,其所惩罚金额由被惩罚员工到超市财务室交纳。
1、凡仪容、仪表、仪态、语言、礼节不符合规定者,发现一次惩罚5元。
2、上班一周后,不熟悉超市流程、产品特点等惩罚20元。
3、工作现场发现与工作无关物品或严禁带入超市物品一次惩罚10元。
4、所属区域内卫生状况差,发现一次惩罚5元。
5、违反考勤规定按《员工考勤制度》规定惩罚。
6、上班时间串岗、干私活、打磕睡、打堆聊天、打私人电话一次惩罚10元。
7、对顾客征询不理不问发现一次惩罚10元。
8、与顾客发生争执一次惩罚10元至5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9、对顾客服务质量低劣、态度差,受到顾客投诉者,一次惩罚10元至50元,情节严重予以开除。
10、上下班不走规定通道,拒不接受安全人员检查者,发现一次惩罚10元。
11、因个人原因损坏商品或其他设施照价赔偿。
12、聚众赌博,打架斗殴一次惩罚20至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构成违法送公安机关处理
13、私自换班,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14、私自占有和侵吞企业财产,一次惩罚50至200元,在赔偿损失后予以开除,构成违法送公安机关处理,企业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权利。
15、不具有团体协作精神,勾心斗角,造谣生事,诽谤他人,欺上瞒下者予以开除。
16、伪造、改写、损毁企业多种单据、记录和财务数据者,一次惩罚20至100元,并承担由此导致损失,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17、工作效率不高,迟延处理事情者,一次惩罚5元至20元。
18、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影响恶劣者予以开除。
19、在超市内贩卖私人物品者,惩罚5至200元后予以开除。
20、违反安全规则未导致严重后果一次惩罚10元至50元。
21、违反安全规则导致严重后果,一次惩罚50元至200元,在赔偿损失后,予以开除,企业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权利。
四、促销人员管辖
促销人员管辖由超市全权负责平常管理,平常管理完全按企业正式员工管理规定实行,按促销产品分类由产品所属营业组别主管进行管理,促销人员薪水由供应商支付,促销人员工服由供应商或促销人员购置。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