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出勤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员工出勤,使员工出勤有制度依据,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标准化、流程化作业效率,结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以提高管理效率、权责明确、人性化管理为原则;坚持员工自主管理与组织管理相结合,满足公司管理的要求.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第二章 考勤管理第四条 考勤基本单位为各部门,要求各部门选出能坚持原则、工作认真负责的员工任兼职考勤员,并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第五条 考勤员须认真负责地将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员工的出勤、迟到、早退、旷工、病假、事假等情况详细地记录到考勤表上,记录必须当天完成,不得追记、漏记,考勤表要上墙公开.考勤表的
2、填写规范:长白班出勤八小时填定“8字”,出勤四小时填写“4”字;三班倒岗位分别填写“白、中、夜”字;旷工的填写“旷字;出差的填写“差”字;学习的填写“学”字;外借的填写“借”字;病假的填写“病字;工伤治疗休假的填写“工伤”字;事假的填写“事”字;探亲假的填写“探”字;年休假的填写“年字,员工被司法机关拘留或逮捕造成缺勤工日,考勤表写“扣留”或“逮捕;其他各种休假也一律用文字表示,不得随意划符号,以免无法考查。第六条 员工内部调动工作时,应将员工考勤表复印一份带给调入单位考勤员,以便连续考勤。第三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第七条 工作时间(一)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其工作班制为常白班、三班二运转、
3、四班三运转等形式。(二)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三)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根据工作内容,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另行安排。基本作息时间: 常白班:每日工作时间:8:0012:00;13:0017:00倒班运转:白班:8:0016:00 中班:16:0024:00夜班:24:008:00备注:其他因岗位性质而排的班制,时间另行确定.遇法定假日、季节变化等需调整工作时间的由综合管理部门另行通知。第八条 员工必须按规定工作班制和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倒班员工应提前到岗准备接班,当班人员应做好交接班后方可离岗。每日上下班、加班工作的起止时间应由单位考勤
4、员负责记录。第九条 迟到、早退、旷工的认定迟到:于规定上班时间15分钟以内未到勤的;早退:于规定下班时间提前5分钟以内退勤的;旷工:于规定上班时间15分钟以上至4小时以内未到勤的,或于规定下班时间提前5分钟以上至4小时以内退勤的,按旷工半日认定;于规定上班时间延迟4小时以上到勤的,或于规定下班时间提前4小时以上退勤的,按旷工1天认定。上述情形,如确因突发事件无法及时报告主管的,事后立即补办请假手续并经直接主管批准,可视为请假。第十条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旷工未按规定办理请假、补假手续或假期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以及虽提出申请但未获批准而擅自不到岗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调动和工作安排或拒不接受工
5、作任务的;其它可以被认定为旷工的行为。第十一条 迟到、早退、旷工等违纪行为按劳动纪律管理办法规定的考核细则、员工奖惩条例规定条款及绩效管理办法执行。第十二条 公司未执行出勤刷卡前,由各部门手工考勤,每月2日前报上月考勤结果.第四章 加班管理第十三条 经主管批准加班人员,必须于规定时间内保持出勤,不得擅离职守。第十四条 因工作原因无法在法律规定时间内进行休假的,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轮休,出勤按照实际上班为准。第十五条 员工因加班需补休的,补休时间与加班时间长短一致,一般在当月补休完毕,特殊情况不超过本季度.第十六条 管理技术人员因本职工作任务而需加班的,不计加班.第十七条 员工不能按先进合理
6、的劳动定额完成任务而加班的,不计加班。第五章 假期管理第十八条 公司规定的假期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工伤假、年休假八种.第十九条 事假员工因私事请假,均属事假。员工休事假期间,公司不支付工资(含各类奖金)。员工休半天事假由直接上级批准,一天(含一天)以上、两天(含两天)以内事假,由所在科室、作业区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五天以内由单位主管领导批准;五天以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批.休事假一天(含一天)以上,员工必须办理请假登记手续。员工请事假当年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员工一年内累计休事假达15天以上必须报公司审批。员工被司法机关拘留或逮捕造成缺勤工日,按事假处理,不发工资。员工在试
7、用期、见习期、熟练期期间一般不得休事假,特殊情况必须由单位主管领导批准,休事假累计一个月以上,相应的试用期、见习期、熟练期、学徒期期限应按假期的同等时间延长。第二十条 病假(一)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医疗期制度。医疗期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计算.医疗期是对符合条件患病职工享受病假待遇的最长时限规定。在医疗期内已经痊愈的员工,不得以医疗期未到为由继续休假。一般的亚健康,如更年期情绪波动、血压血糖血脂高低、腰颈肩椎劳损、一般的精神焦虑或情绪变化等不作为长期病假的必然条件.只有经本地二级甲等以上专业医疗机构出具医疗影像、检验鉴定资料和专业诊断意见,认
8、定确实患有需要停工治疗的疾病时,才能提交公司确认、审批。(二)长期病假需要提供的资料:员工请病假,须提交医院诊疗证明。其中请病假15天及以上的或季度累计30天以上的,必须提交以下资料:1。住院门诊挂号单、门诊(住院)治疗相关缴费凭据;2.病历本,住院治疗的提供住院、出院证明;3.医院物理、化学、心理等方面的检查、化验、鉴别影像资料、诊断意见。(三)对以下情况,必须提交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属精神类疾病的,需提供专业鉴定机构诊断材料;2。属保胎申请休假达到1个月及以上的,需提交B超、妇产科医生诊断意见等材料;3。属心脏疾病的,需提交心脏彩超材料;4。属肺部、骨骼疾病的,需提交X光透视或CT材料
9、;5.其他疾病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四)对休15天及以上长期病假的人员,公司可要求其在治疗期结束后或者定期(一般一个月,对重大疾病视情况确定)参照上面要求提交治疗证明资料,以有效确认、审核是否已经治愈可以上班。对非因客观原因,不按要求提交资料的,视同医疗期结束,自通知之日起按旷工处理.(五)医疗期满,对不能从事原来工作或单位重新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可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六)特殊情况需要例外处理的,可报公司研究确定。(七) 因打架斗殴负伤,在医疗期间按事假处理.(八)申请病假的员工必须在阳春市定点医院(阳春市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开具病假条及相应材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员工
10、必须配合公司完成复查工作,如弄虚作假或拒不配合,经查实后,按旷工处理。(九)人力资源部对超过15(含)天的病假申请进行审核,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病假审批流程进行上报,严禁口头批假、先休假后审批。第二十一条 婚假请婚假的员工需从政府规定的相关婚姻登记机构取得结婚证明,婚假3天假期,原则上应在取得结婚证明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连续休完.员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第二十二条 产假与哺乳假(一) 产假:女员工产假为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个婴儿,增加产假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
11、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员工,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二)哺乳假:有不满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1个小时的哺乳假。第二十三条 丧假员工的父母、配偶、配偶父母、子女死亡,可给予连续3天假期。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参照探亲假的路程假规定,另给予路程假。第二十四条 探亲假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员工的工作地点与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户籍不属同一省份的,持有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可享受探亲假.原则上一次休完,在不影响公司工作条件下,经直接主管批准,探望配偶的假期可依
12、实际日期分2次申请使用.享受探亲假员工范围:已婚员工探配偶、探父母、未婚员工探父母.探亲假期限:探配偶假期,每年30天;已婚员工探父母假期,每四年20天;未婚员工探父母假期,每年20天.年度内探父母与探配偶假不兼享.探亲假不累计,跨年度作废。探亲假期除上述规定时间外,另外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给予相应的路程假。第二十五条 工伤或患职业病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实行停工留薪期,其期限按照治疗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个月至12个月,严重工伤或职业病,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延长医疗期的,延长期不超过12个月.第二十六条 年休假根据国家年休假管理条例的规定及员工工作时间
13、的长短,在不影响本单位正常生产和工作的前提下,员工可享受由单位安排有计划地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规定如下:(一)工作时间已满年不满10年的,当年5天年休假;(二)工作时间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当年10天年休假;(三)工作时间已满20年以上的,当年15天年休假。(四)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员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休年休假前12个月内员工请事假累计15天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休年休假前12个月内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休年休假前12个月内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
14、员工,休年休假前12个月内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6.休年休假前12个月内旷工3天(含)以上的。员工休年休假,由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并对安排结果进行备案。年休假在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可以跨个年度安排。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内。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照规定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按国家规定给予补偿,计算补偿天数时应扣减员工当年的病、事假等休假天数.单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员工未休假的,不发给补偿.当某一方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员工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第二十七条
15、员工休假期间,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年休假期外,其他各类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均计入各类休假假期。第二十八条 员工休假一律不准与其他休假连休,原则上需间隔1个月(30天)以上,特殊情况需要连休的,必须报人力资源部审批.第二十九条 公司中层副职级(含)以上管理人员的请假,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在综合保障部门记录、注明休假期间的联系方式和紧急联络办法。第三十条 请假与销假程序员工休假应提前申请,由个人填写请假单,请假单必须写明请假事由、去向、期限,并提供相关证明,按公司规定的批假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交考勤员作考勤依据.员工休假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休假时间的,必须在休假期满前办理
16、好续假手续,未经批准,擅自休息,再要求补办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员工休假期满,必须履行销假手续,销假由考勤第一责任人负责审批。未及时履行销假审批手续的,其超过休假时限的时间,按旷工处理.第六章 出勤管理第三十一条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指导并监督各单位的考勤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各单位、部(作业区、室)的考勤管理由单位指定的兼职考勤员负责。管理(业务)室、作业区负责人和班组长是考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单位兼职考勤员是考勤的第一责任人。第三十二条 公司目前实行手工填写考勤表考勤方式,各单位的考勤表填写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考勤表必须在员工休息室等公共场所公示。第三十三条 员工在办理内部岗位异动手续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岗位报到,并从上岗之日起进行考勤,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者按旷工处理.第三十四条 员工提出辞职申请后,不允许休假,在办理离职手续之前,必须保持正常出勤,进行工作交接,否则,按旷工处理。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考勤、加班、假期、出差依据人力资源管理权责划分表(出勤部分)规定的权限审批.第七章 出差管理第三十六条 员工出差执行公司出差管理规定。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