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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T 3552-2023 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服务规范(吉林省).pdf

上传人:曲**** 文档编号:519020 上传时间:2023-11-01 格式:PDF 页数:13 大小:558.2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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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11.040.70 CCS Y 89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 22/T 35522023 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myopia prevention and control services for children and adolescents 2023-09-28 发布 2023-11-16 实施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 布 DB22/T 35522023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

2、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吉林省光明工程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心提出。本文件由吉林省商务厅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吉林省光明工程青少年近视防控中心、吉林省标准研究院、吉林省人民医院、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长春汇锋眼科医院、吉林省眼镜协会。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美凤、陶桃、赵洁、陆成伟、王瑞卿、袁毅、刘爱静、张宁。DB22/T 35522023 1 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基本要求、流程和筛查后处理。本文件适用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服务。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

3、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1533 标准对数视力表 YY/T 1484 眼科仪器 眼轴测量仪 YY 0673 眼科仪器 眼底照相机 DB22/T 3292 青少年视功能检查服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裸眼视力 uncorrected visual acuity,UCVA 未经任何光学镜片矫正所测得的视力。注:裸眼视力包括裸眼远视力和裸眼近视力。4 基本要求 4.1 人员 4.1.1 筛查人员宜持有第三方机构培训考核后取得的近视防控筛查员证。4.1.2 验光人员应持有眼镜

4、验光员四级/中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4.1.3 信息采集人员应通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上岗并对采集的信息数据负责保密承诺。4.2 设备 应配备以下设备:a)筛查复检应配置裸眼视力筛查仪;b)视力检查表应符合 GB 11533 规定;c)屈光检查仪;DB22/T 35522023 2 d)遮眼板;e)指示杆;f)瞳距仪或瞳距尺;g)生物测量仪;h)眼底照相机或眼底镜;i)角膜曲率仪;j)裂隙灯。注:设备应通过相关职能部门的定期计量检定和校准。4.3 场地 4.3.1 服务场所应干净、整洁,并保持安静。4.3.2 面积、光照、照明应符合 GB/T 11533 的要求。5 流程 5.1 筛查 5.1

5、.1 时间频率 筛查频率每年至少2 次,春秋季各1 次。5.1.2 基础信息采集 应提前采集受检者的基础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年级编号、班级编号、班级名称、学籍号、民族代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5.1.3 裸眼远视力筛查 5.1.3.1 裸眼远视力应采用实测值。5.1.3.2 筛查时,筛查人员应提示受检者不得眯眼、偷看、揉眼、斜视、身体前倾或接受他人提示。5.1.3.3 裸眼远视力筛查应两眼分别进行,被查者用遮眼板遮盖一眼,先查右眼,后查左眼,检查者应从第一行的最大视标开始,自上而下,让被查者逐行识别。5.1.3.4 被查者应在 3 s 内说出或用手势表示出视标的开口方向,全部正确辨认的最小行

6、视标,确定该行视标的视力,即为该眼的裸眼视力。5.1.3.5 如果被查者在 5 m 处不识别视力表最大视标,则让其逐渐向视力表走近,直至识别最大视标为止,记录被检者与视力表的距离,用视力表数值 5.0 加上不同距离的校正指值,记为被检者的视力。不同距离的视力校正值参见附录 A。5.1.3.6 筛查结果判定参见附录 B。5.1.4 裸眼屈光度检查 5.1.4.1 应用客观检查法,在非睫状肌麻痹条件下,使用屈光检查仪、电脑验光仪、屈光筛查仪等进行检测。5.1.4.2 每只眼应测量 3 次,取平均值。5.1.4.3 戴眼镜者,应在摘镜 15 min 后检查。5.1.4.4 对调节能力强,多次检测数值

7、波动大的被检者,应在记录表上注明。5.1.4.5 屈光异常的被检者,应进一步复检或转诊。DB22/T 35522023 3 5.2 复检确认 5.2.1 基础复检 5.2.1.1 身高体重 准确检测身高与体重。5.2.2 客观验光 5.2.2.1 电脑验光 测量光圈,对准被检者瞳孔中央,测量屈光度3 次,取平均值;左右眼分别测量。5.2.2.2 检影验光 根据影动性质判断被检者屈光性质,通过镜片中和判断客观光度。5.2.3 主观验光 应符合DB22/T 3292的规定。5.2.4 戴镜视力检测 在戴镜情况下,测量被检者远视力,并作记录。5.3 特殊复检 5.3.1 眼外观 a)观察双眼大小是否

8、对称,有无溢泪;b)眼睑有无缺陷、炎症、肿物、内外翻、倒睫;c)结膜有无充血,结膜囊有无分泌物;d)角膜是否透明;e)瞳孔是否居中、圆形对称。5.3.2 眼位 a)将手电灯放至眼正前方 33 cm 处,吸引其注视光源;b)用遮眼板分别遮盖左、右眼,观察眼球有无水平或上下的移动;c)双眼注视光源时,瞳孔中心各有一反光点,分别遮盖左右眼时没有明显的眼球移动。5.3.3 眼球运动 a)自眼正前方,分别向上、下、左、右慢慢移动手电灯;b)双眼注视光源时,应能够同时同方向平稳移动,反光点保持在双眼瞳孔中央。5.4 基础干预 5.4.1 环境 对怀疑远视储备不足,有近视高危因素者,应当予以高危预警,重点干

9、预。5.4.2 用眼习惯 DB22/T 35522023 4 应遵循“20-20-20”原则,即学习20 min后,要远方看20 s。5.4.3 饮食习惯 饮食均衡、不偏食、不挑食、少吃甜食、少吃油炸食品等。5.4.4 户外运动 每天2 h户外有氧运动。5.5 转诊检查 5.5.1 角膜曲率测量 自动角膜曲率仪检测结果自动生成,使用手动角膜曲率仪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测量:a)调低室内光线,令受检者取舒适姿态;b)使受检者外眦部与颌托纵杆刻度相平;c)使受检者始终注视视标;d)操作移动手柄使观察视野中出现标象,调整目镜,操作垂直和水平手轮,调整垂直和水平光标距离,使标象符号重叠,读出测量值,V 读

10、数为角膜垂直向曲率半径,H 读数为角膜水平曲率半径,测量次数不低于 3 次,取平均值;e)将结果上传至近视数据信息系统。5.5.2 眼轴长度测量 使用生物测量仪测量眼轴数据,按以下步骤测量眼轴长度:a)调整座椅和仪器高度,使受检者坐姿舒适;b)嘱受检者盯住仪器中的固视灯,确保眼位正;c)测量眼轴轴长,测量次数不低于 3 次,取平均值;d)将结果上传至近视数据信息系统。5.5.3 眼压测量 使用眼压计,按以下步骤测量眼压:a)调整升降台的高度,让被检者取舒适坐姿;b)嘱受检者盯住仪器中的固视灯,确保眼位正;c)测量眼压,测量次数不低于 3 次,取平均值;d)将结果上传近视数据信息系统。5.5.4

11、 眼底检查 在暗室下,使用眼底镜或眼底照相机,按以下步骤进行检查眼底:a)调整座椅和仪器高度,使受检者取舒适坐姿;b)使受检者头位正,盯住仪器中的固视灯;c)眼底定位聚焦,拍摄,图像存储;d)将结果上传至近视数据信息系统。5.6 措施 5.6.1 角膜塑形镜对角膜产生轻微压迫,缓慢改变角膜形状,控制延缓近视发展。DB22/T 35522023 5 5.6.2 佩戴框架眼镜是矫正屈光不正的首选方法,家长应到医疗机构遵照医生或验光师的要求给儿童青少年选择合适度数的眼镜,并遵照医嘱戴镜。对于戴镜视力正常者,学龄前儿童每 3 个月或者半年,中小学生每 6 个12 个月到医疗机构检查裸眼视力和戴镜视力。

12、5.6.3 低浓度阿托品能够缓解眼部的痉挛状态,能够使眼部的睫状肌处于相对放松。在使用低浓度阿托品或者佩戴角膜塑形镜(OK 镜)减缓近视进展时,建议到正规医疗机构,在医生指导下,按照医嘱进行。6 筛查后处理 6.1 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定期筛查制度,内容包括检查时间、学校、年级、班级、人数,筛查单位应当在筛查结束 1 个月内反馈筛查结果。6.2 对儿童和青少年进行定期视力检查,规范记录检查内容,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档案,参见附录 C。6.3 各年度儿童青少年视力检查记录表等视力健康档案,确保一人一档,参见附录 D。6.4 根据筛查复检反馈结果,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数、分年级分班级视力不良和

13、筛查率近视发生率等数据,提出精准预防近视指导或转诊建议。6.5 信息采集人员应通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上岗并对采集的信息数据负责保密承诺。6.6 筛查复检反馈结果与上期检查结果进行比对,出具比对结果。DB22/T 35522023 6 A A 附 录 A(规范性)不同距离的视力校正值 不同距离的视力校正值见表A.1。表 A.1 检查距离 m 校正值 视力值 5 0 4.0 4-0.1 3.9 3-0.2 3.8 2.5-0.3 3.7 2-0.4 3.6 1.5-0.5 3.5 1.2-0.6 3.4 1-0.7 3.3 DB22/T 35522023 7 B B 附 录 B(资料性)筛查结果判

14、定表 筛查结果判定表表B.1。表 B.1 分类 结果 轻度视力不良 视力4.9 中度视力不良 4.6视力4.8 重度视力不良 视力4.5 DB22/T 35522023 8 C C 附 录 C(资料性)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结果记录表 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结果记录表C.1。表 C.1 省(市/自治区)地市(州)县(区)监测点:城 郊 学校盖章:1、个人基本信息 姓名:年级:性别:年龄: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学籍号:检查日期:2、0-3 岁儿童眼外观 未见异常 异常 0-3 岁其他检查(选填):光照反射 未见异常 异常 瞬目反射 未见异常 异常 红球实验 未见异常 异常 眼位检查 未见异常 异常

15、眼球运动 未见异常 异常 视物行为观察 未见异常 异常 筛查人员:3、视力检查 戴镜类型:框架眼镜 隐形眼镜 角膜塑形镜,配戴度数(右)(左)不戴镜 远视力检查结果:眼别 裸眼视力 戴镜视力 右眼 左眼 (请以 5 分记录法记录)填表人:自动电脑验光仪检查结果:眼别 球镜(S)柱镜(散光 C)轴位(散光方向 A)右眼 左眼 (球镜、柱镜填写请保留两位小数)其它需注明的特殊情况:填表人:电脑验光单粘贴处 注1:戴镜视力指佩戴自己现有的眼镜看到的视力水平。注2:“电脑验光”中,“球镜”为近视或远视度数,负值为近视,正值为远视;“柱镜”为散光度数;轴位为散光的方向,有散光度数才会有散光轴位。注3:本

16、次电脑验光为非睫状肌麻痹下验光进行近视筛查,结果不具有诊断意义。DB22/T 35522023 9 D D 附 录 D(资料性)儿童青少年视力检查记录表 儿童青少年视力检查记录表表D.1。表 D.1 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年龄 出生日期 身高 体重 联系电话 学校 年级 班级 戴镜史:框架 软镜 硬镜 原镜佩戴:无 3个月 半年 一年及以上 镜片磨损:轻 中 重 电子产品使用频率:高 低 无 镜架变形:无 有 严重 户外活动:经常 偶尔 无 饮食偏好:甜食 油炸 蔬菜 自我 评估 用眼需求:预诊单 R:R:R:原镜检测 L:瞳距 L:瞳高 L:裸眼 R:L:裸眼 R:L:视力检查 远视力 戴镜 R:L:近视力戴镜 R:L:就诊目的 初诊 复诊 配镜 体检 散瞳 其他 家族史 建议 屈光检查 视功能检查 角塑验配 配镜 矫正训练 粘贴处 屈光检查报告单 配镜处方 球镜 柱镜 轴向 矫正 棱镜/基底 ADD 瞳距 瞳高 远用 近用 多用 近视防控建议与方案: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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