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施工发包文件
工程名称:洪泽区淮宝路砚临沟桥梁工程
发包人:淮安市洪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包文件备案
工程名称:洪泽区淮宝路砚临沟桥梁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意见: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发包人意见:
年 月 日
监管机构审批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第一章 抽签须知
前附表
工程名称
洪泽区淮宝路砚临沟桥梁工程
项目编号
hzxxgc2019011
建设地点
淮安市洪泽区淮宝路上,桥梁上跨砚临沟;
标段划分
本工程只设一个标段
工程内容
新建桥梁,单跨13m简支梁桥,桥梁全长23.84m,现状老桥宽13。5m,不能同时满足机动车、非机动车及人行的通行要求,在老桥两侧新建非机动车及人行通行桥梁;设计荷载:城-B级。各投标人在投标前请务必认真踏勘现场。
南侧桥(1号桥)宽度:0.375m+3m+4m+0.375m=7.75m。
北侧桥(2号桥)宽度:0。375m+2m+4m+0。375m=6。75m。
质 量
合 格
发包工期
60日历天
发包方式
小型项目发包(固定价随机抽签)
承包方式
包 工 包 料
计划开工日期
2019年3月
投标费用
购买有关发包文件资料200元(不退)
抽签有效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60天(日历天)内有效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2万元整
定标方法
固定价随机抽签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投标文件
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装袋密封,封袋上应写明工程名称和投标人名称、联系方法,并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 (中标后中标单位再提供三份副本)
领取发包文件
2019年3月8日至2019年3月14日登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
现场勘察
投标人对现场自行勘察
联系人及方式
18952331618
书面答疑公布
发放发包文件开始后接受质疑并答疑,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
抽签价
人民币1491132.93元
控制价
人民币1584551.54元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地 点
2019年3月15日上午9时00分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益寿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
抽签时间及地点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联系人、电话
陈晓勇 电话: 18952331618
一、 总 则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综合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现场条件
(1)施工场地拆迁、平整情况:具备开工条件
(2)施工用水、电:由承包人负责
(3)场内外道路:具备开工条件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如因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处罚,自处罚之日起一年内发包人不接受其投标;
3、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文件的规定,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被锁定的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企业,自锁定之日起不得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4、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后方可参加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CA系统诚信库中、投标截止时间前审核通过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在CA库中无在建工程,如评委评标时发现所派项目负责人在CA库中有在建工程的,无论此工程是否完工,一律按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处理);
5、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
6、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以上(含)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7、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18年7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连续六个月及以上、授权委托人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8、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11、投标人需出具其总部所在地的银行开具的银行基本账户证明.
1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整个投标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人资格条件与发包公告中载明的条件发生实质性改变或发包人认为不能接受的其它变化,以及投标过程中有陪标、串标、转包、挂靠等违规行为,发包人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或中标资格;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发现上述情况,业主有权无条件立即解除与该承包人的施工合同并清退出场,全额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并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造成工期延误的,按每延误一天支付壹万元的违约金,由此所造成承包人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三) 抽签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购买有关发包文件资料200元和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抽签结果如何,发包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 发包文件
(四) 发包文件的组成
发包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和投标答疑补充文件、补充通知
1、抽签须知
2、合同主要条款
3、施工技术标准、规范
4、预算价文件、抽签价文件
5、资格审查材料(详见资格审查表)
6、发包文件部分格式
投标人人须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下载发包文件,同时应认真检查发包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发包文件后一日内向发包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发包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发包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发包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五) 发包文件的澄清
1、投标下载发包文件后,应按前附表的规定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所需的各项资料;发包文件不再对本发包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情况进行描述。投标人应承担考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并承担考察现场的费用。投标人应自行到工地勘察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储存空间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抽签的情况。中标后,承包人不得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提出费用或工期索赔。
2、投标人在收到发包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发包文件后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文字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向发包人提出。
3、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控制价文件后应依照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对招标控制价文件及抽签价文件进行核实和确认。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书面),发包人将视具体问题以书面文字形式予以解答(包括发包人对工程量清单的复核答疑),并及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如因答疑而产生对发包文件实质性修改的,按本须知第六条的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发出。
4、投标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发包人确定已收到答疑、修改通知等有关发包文件的澄清、修改资料。
5、投标人对发包文件未提出异议部分,视为完全接受该条款,中标后如中标人提出异议,以有利于发包人的解释为准,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变动、索赔和补偿.
6、如果投标人发现本发包文件中存在错误(包括但不限于: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出现歧义或存在相互矛盾;组成文件中出现明显或不符合思维逻辑等的错误;打印错误等)时,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第(五)条第2款中规定的时间与方式提出质疑文件。如果投标人在抽签过程中未能发现并对有关歧义、矛盾、错误提出质疑,中标后,承包人必须接受由发包人依据合同有关条款作出的书面解释.
(六) 发包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发包人可能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修改发包文件,修改通知将作为发包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发包文件同等效力;
2、在抽签截止日期前,发包人可能会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
3、当发包文件与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三、 投标文件
(七) 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确认函
2、资格审查材料(详见资格审查表)
(八) 投标保证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且保证金出自投标人基本账户,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转账、电汇、网银.
3、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
(1)开户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
(2)子账号:9902000528429681
(3)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洪泽支行
备注:因民生银行在洪泽为新设网点,各银行网银系统中可能会找不到洪泽支行,如在操作中遇到此问题,可以选择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营业部
(4)行号:305308773048
4、保证金账户要求:每次投标,请投标人看清发包文件中保证金账号一栏,不同项目的保证金子账号是不同的,不能重复使用,投标人汇款时必须看清每个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子账号,并将保证金汇入所投项目对应的保证金子账号中.
5、保证金缴纳后,投标人可以电话联系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以下简称“洪泽分中心”)财务查询保证金缴纳情况,各投标单位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查询。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洪泽分中心财务联系,联系电话:0517-87223270。如果开标时,发现投标单位保证金未缴纳,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缴纳注意事项(特别提醒):
(1)建议各投标单位提前2天打款并核实保证金到账情况。
(2)缴纳方式为转账、电汇、网银,不得采用现金、本票、银行汇票。
(3)如果投标保证金缴纳遇到问题,请联系洪泽分中心财务0517-87223270。
(4)投标人不需要再换取收据。
(5)如果开标时投标人对本单位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有疑议或者补充说明,投标人可以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的申请,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
6、中标结果公示不在前三名的投标保证金将适时退还给投标人。前三名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5日内退还。
7、投标保证金退还程序: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包括网银)或电汇转入的,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财务将自动退回至投标人基本账户中。联系电话:0517-87223270.
8、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对中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存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查实的;
(3)投标人在开标、评标及定标过程中不服从招投标监管部门合法监督管理的以及扰乱正常招标程序的;
(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或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
(九) 抽签有效期
1、投标文件在抽签截止日期之日起本须知规定的日历天内有效。
(十) 抽签截止时间
1、投标人必须在抽签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递交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
2、超过抽签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 抽 签
(十一) 抽签
1、抽签在发包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抽签地点为发包文件中确定的地点;
2、抽签由发包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逾期不予接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携带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相关凭证原件参加开标,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否则不予受理其投标。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抽签现场不予接收。
(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签到要求进行签到的。
(3) 未按发包文件规定密封投标函袋的;
(十二) 评标委员会
1、评标委员会由发包人根据法律、法规依法组建.本工程评标委员会由业主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由发包人从淮安市建设工程专家评委库中相关专业的且与投标人无利害关系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确定。
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同一问题意见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评标结论。
3、本工程施工发包评标定标程序
(1) 抽签
(2) 初步评审
(3) 撰写资格审查报告
(4) 确定中标人
(十三) 初步评审
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必须满足下表中的资格必要条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序号
内容
要求的标准和条件
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打√或说明)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
发包文件要求的承诺(详见承诺书模板);
提供承诺书(企业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原件
3
投标申请人须是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入库企业,项目负责人须是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CA系统诚信库中、投标截止时间前审核通过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在CA库中无在建工程,如评委评标时发现所派项目负责人在CA库中有在建工程的,无论此工程是否完工,一律按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处理);
4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
提供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
项目负责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以上(含)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提供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
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18年7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授权委托人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18年7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8
投标人需出具其总部所在地的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基本帐户证明.
银行基本帐户证明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9
按照发包文件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或复印件。(提供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0
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文件的规定,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被锁定的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企业,自锁定之日起不得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58.213.147。230:7001/Jsjzyxyglpt/faces/public/default。jsp)
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以上各项任何不符合要求的都会导致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材料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是有效期内的,否则不予认可.
五、 定 标
(十四) 确定中标人
1、本工程采用固定价随机抽签。本工程采用固定价随机抽签方式。抽签现场,由发包人抽签确定中签单位。
当投标单位≤20家时,采用两轮抽签方式,第一轮由投标单位按签到的顺序,分别抽取本单位对应的抽签号,第二轮由发包人从所有签号中随机抽取三个签号,第一个签号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签号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签号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当20<投标单位≤300家时,投标单位在签到时对应的序号即为抽签号,发包人从投标单位对应的签号中随机抽取三个签号,第一个签号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签号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签号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当投标单位>300家时,采用两轮抽签方式,第一轮由发包人从0~9的10个号码中随机抽取N个号码,N=3000÷投标人数量(去尾取整).凡投标单位签到时对应序号的尾号与上述N个号码之一相同的,即进入第二轮抽签.第二轮首先确定入围投标单位的抽签号,由公证处对投标单位签到时的序号由小到大进行重新排序,从 1开始重新编号后的号码即为投标单位对应的抽签号. 发包人从投标单位对应的抽签号中随机抽取三个抽签号,第一个签号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签号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签号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抽签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如果中标候选人中有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如果前三名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都不合格,发包人将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重新进行抽签。中标公示在抽签(摇号)第二天开始,在洪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示3天,如排名在前的中标候选人放弃或存在违规行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发包人依次确定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为承包人,如果前三名都出现问题,发包人将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重新进行抽签。
2、发包人应当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发包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发包人可以按照抽签现场中签顺序依次确定其他中签候选人为中标人。
六、 授予合同
(十五) 中标
1、发包人在确定中标人后3日内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出具本单位的介绍信.
3、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建设工程市场交易费3200元、招标代理费10000元(含评委费)、公证费1500元。中标后中标人一次性支付上述费用。
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应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可以采用现金或银行支票,存入发包人指定的银行及帐号(无息)。为取得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尽快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
6、中标人不按上述规定与发包人订立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十六) 合同签订
发包人与中标人(承包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发包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
七、 其 它
1、承包人应服从发包人对工期总体计划及分阶段计划的调整,以及对工程管理及确保工程质量提出的有关要求;
2、承包人必须保证专款专用,随时准备接受发包人的监督、检查;若发现有擅自挪用资金的情况,发包人将有权无条件地中止合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同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3、承包人应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妥善处理好与其它配套工程的关系及相关工作,不得损坏或污染已完成的其它工程设施,若有损坏或污染,负责清洁、赔偿或修复。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洪泽区淮宝路砚临沟桥梁工程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
制定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监制
江苏省淮安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一九年三月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国有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详工程量清单。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形式和计价方式
本合同确定工程价款采用的合同方式为固定单价合同形式
本合同采用的计价方式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六、签约合同价
金额(大写): (¥ 元)
七、承包人建造师
八、合同文件的组成
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
1、本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十、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一、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二、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陆份,其中一份在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
十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十四、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采用《淮安市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分册》(版本号:T201108)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格式
1。一般约定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4.1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l)本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1。4。2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
1。4。3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亦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其解释顺序视其内容与其他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
1。5合同协议书
合同生效的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
1。6图纸
1。6。1 图纸的提供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之后7日内。
(2)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经审图机构审查后的施工图纸肆套。承包人如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或由承包人直接向设计单位购买 .
2.发包人义务
2。5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⑴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承包人应自行到工地勘察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邻近建筑物、道路、储存空间、起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之情况。中标后,承包人不得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提出费用或工期索赔.
⑵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无
⑶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承包人应自行踏勘施工现场,了解工程现状 。
⑷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承包人根据自身需要及时向发包人申请查阅地质勘探报告及地下管线资料.
⑸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由发包人以不影响正常施工为原则进行办理,承包人应予积极配合,因承包人原因致使证件办理延续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予顺延。
⑹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发包人、承包人及监理工程师三方按施工图纸等进行现场交验,并提供书面报告交承包人。交验后,承包人应采取措施保护水准点和控制点,并对此负责,此后由于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
⑺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双方另行协商。
⑻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上及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承包人会同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做好周边上述工作,因承包人责任造成损害的,其损失赔偿由承包人承担。
⑼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另行协商。
2。6 其它
2.6。1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根据施工现场情况,以书面形式委托.
增2.6.4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 职务: 现场负责人 。
职权:行使发包人代表的权利,包括组织施工现场发包人的工作、对监理工作的检查及代表发包人行使本合同授予发包人的相关权力。
3.监理人
3。1监理人
3。1。1 发包人委托的监理人名称: 。
发包人委托监理人的职权:按监理合同及监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与保修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安全监督、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与资料管理、现场协调等 。
监理人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1、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变更)及现场签证单;2、工期顺延及费用索赔的认可或确认;3、承包人付款的审核及确认(含索赔);4、开工/停工(在紧急状态下的情况除外)/复工/竣工指令.5、分包单位的确定; 6、材料设备价格及品牌的认定.
监理工程师下达给承包人或其项目经理的任何涉及工程造价的指示,必须得到跟踪审计和发包人的书面认可,该指示于发包人批准之日起有效。
3.2监理人员
增3.2.4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 职务:总监理工程师。
4.承包人
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4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 .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①合同签定后10日内提供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采购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计划等 。
②每月25日前分别向发包人及监理提供下一个月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当月已完工作量报表、承包人采购材料计划清单、发包人供应的设备进场计划、劳动力计划等资料 。
③每周五上午提供完成工作量报表、下周工程进度计划表,根据监理工程师的安排准时参加周例会 .
④每份报表、计划向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现场代表各提供一份,以上计划须经监理审核、发包人批准确认 。
⑤专项施工方案至少在开工前1周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发包人现场代表确认 。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实施和完成本工程过程中,承包人应承担自身施工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和照明设施的维护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如承包人未履行上述约定及通用条款相关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赔偿损失及支付发生的费用。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向发包人、监理单位提供办公用房4间左右(每间不少于15m2),配备办公桌椅等办公条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见通用条款.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竣工交付前由承包人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并承担费用,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上及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如有发生,将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由承包人制定保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发包人审批。如因承包人责任造成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损坏,其损失由承包人予以赔偿。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按照江苏省、淮安市以及洪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执行,确保文明施工、工完料尽、环境卫生。
(9)用水用电费用及其来源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已将上述涉及的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之中。
(10)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①办理本工程承包人自身施工范围内的一切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夜间施工审批,以及施工过程中属于承包人应办理的涉及公安、市容、环保、环卫、固体废弃物、交通、治安、城管、劳务用工管理等部门的手续,办理这些手续所发生的费用,除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外,均由承包人承担 。
②承担相关主管部门检查、视察工地所需的现场准备工作;配合质监、安监单位的现场检查,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 。
③承包人负责工地现场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清运工作,还需按照监理工程师指示做好本工程全区域的卫生管理与检查 。
④承包人必须立刻执行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获本合同授权而发出的书面指令.若承包人没有在规定时间之内执行指令,而在收到发包人催促执行的书面通知后7日之内,承包人仍未执行,发包人可另聘和指派他人执行该指示所要求的工作。其他承包人完成此项工作的相关费用从本合同应付或将会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而无须承包人认可,由此造成发包人额外损失或间接损失的,作为债务向承包人追讨 。
⑤承包人必须签收监理工程师发出的书面资料,如有异议必须在收文之日起3日内书面回复,否则视同认可 。
⑥承包人报给监理部的所有资料,须同步报发包人并办理签收手续,但发包人不会越过监理直接给承包人回复 。
⑦承包人应积极主动核对图纸中的各种技术数据,充分理解设计意图。若由于明显的设计图纸问题(例如尺寸标注不闭合、文字标识相互矛盾等)和发包人(包括监理)不正确的指令,造成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损失,也不能免除承包人的责任 .
⑧承包人应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的雇员工资发放和劳动保障制度,并及时发放雇员工资。如因雇员的工资发放不及时和劳动保障制度不健全而引发纠纷,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
⑨承包人应协调处理扰民与民扰问题。非发包人原因引发的一切纠纷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承包人要加强工程施工车辆的管理,施工车辆不得无故堵塞道路交通,不得沿途抛洒.如因疏于管理被有关部门处罚,自行解决,费用自付 。
⑩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及有关管理部门的管理监督,施工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整改,有偷工减料等现象出现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并及时整改返工,因承包人原因被责令停工和返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
4.1。9为他人提供方便
见通用条款 。
4。2履约担保
(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的方式为: 签订合同前,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或银行汇票方式 ,存入发包人指定的帐户中,为取得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签约合同价的5% 。
(3)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按通用条款执行。
4。3分包
4.3.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本工程承包人严禁转包或非法分包,否则,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承包人的责任,并按照标的额的1%进行扣减;对确需分包的特殊专业工程,承包人必须提前20日将相关分包人的企业状况、企业业绩、资质证书、从业人员上岗证书等报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审核,经审核、考察同意后,承包人方可组织分包单位进场。承包人负责分包方的管理协调、资料收集整理及交接验收工作,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全面负责。如果分包工程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工期延误,或因专业分包原因导致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影响工程质量等级的评定、竣工验收延误,承包人和分包方就分包项目对发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
分包施工单位为: / 。
4.5承包人建造师(项目经理)
4.5.1承包人建造师(项目经理):
⑴ 承包人在收到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之前,投标书内承诺配备的项目管理机构必须在监理工程师指定日期前进场,以保证项目管理机构有效运转 .
⑵ 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建造师及其管理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否则视为承包人违约,其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同时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
⑶ 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7日内撤换发包人认为不称职的项目部管理人员,且不免除承包人应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 。
⑷ 承包人重新调换的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企业正式员工(出具近期半年以上本企业的社保统筹交费证明原件),其资历不得低于资格预审和投标文件中原定人员的水平,经发包人考察审批后方可正式上任,在此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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