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承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2。1 设计施工图中消防水系统管道安装、设备安装及调试运行.
2.2施工用机械设备、工具、脚手架等的配备.
第三条:合同工期
工程开工日期:根据现场需要随时进场
工程完工日期:根据各单项工程竣工时间定
第四条:质量标准 合格
第五条: 合同价款
固定单价合同,人工工日78元进卷下浮5% ,机械费下浮50% 。为含税价格,甲方按扣除3.41%后支付工程款.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
6.1 本工程不付预付款
6.2 乙方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报完成工程量的报告单,每月付一次款。甲方收到报告单7日内核定已完工程量,确定质量达到标准,按核定价款的70%支付。
6。3 工程竣工合格后,按结算总价款付到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确认质量无任何问题,待质保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
第七条: 质保期为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
第八条:双方责任
8.1甲方责任
8.1。1 甲方负责每月按进度付款,如个别时间款不到位不能影响施工进度.
8。1。2 甲方负责材料及时供应,保证工程进度按计划实施。
8。1。3 甲方负责现场施工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的监督管理.并对未及时整改项目具有处罚权。
8。2乙方责任
8.2.1 乙方应配备较强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施工人员,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8。2。2 乙方负责建设项目的定位放线工作。
8.2.3乙方对甲方供应的材料负责接收,材料进场负责卸车、场内倒运并负责看护及管理。对工程所用材料必须在使用前15日提出材料进场计划。
8。2。4 乙方在施工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施工规范,技术规程等,合理用料避免材料浪费。
8。2.5 乙方在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或事故,造成返工,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8。2。6 乙方负责专业施工中的资料收集整理。
8。2.7 乙方负责专业分部工程的试化验工作.
8.2。8 乙方必须做到安全施工,施工前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如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2.9 乙方应做到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8.2。10乙方自行配备临时设施,甲方提供场地。
8。2。11乙方保证所用劳动用工人的工资及时发放,由于未及时发放所引发的一切争端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8。2。12乙方负责施工人员意外伤害险。
8。2。13乙方应保证施工进度,工期参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进度计划。
第九条:结算方式
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固定单价合同,人工工日78元下浮5% ,机械费下浮50%)
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失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第十一条 其它
11.1具体事宜见合同附件
11。2未体现的内容执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应条款。
甲 方: 乙 方:
(章) (章)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
一、施工图纸、提料要求及处罚规定
1、施工图纸:甲方提供两套,如有破损丢失,乙方自行解决。发放图纸时填写图纸发放记录。
2、提料要求:
(1)按图纸及甲方要求提报材料申请,填写统一格式的提料单,交现场负责人审核.应提前3-7天提交材料申请,订货周期较长的应提前15日申请,现场临时变动及特殊情况除外。
(2)消耗材料:电锤头、钻头、无齿锯片、开孔器、电焊条、套丝机板牙、刷子等由乙方自行购买。
3、处罚规定:
乙方提料前应充分了解图纸及施工现场情况,并对图纸与现场进行仔细认真核对,所提材料数量不得超过图纸数量。当材料超出图纸数量5%时,超出部分材料费用由乙方负责,待结算时,此部分材料按采购价格抵扣乙方工程款(材料归乙方所有);当材料超出图纸数量10%时,超出5%以外部分,超出部分材料费用由乙方负责,除抵扣工程款以外,再加罚超出部分材料价款的2倍现金。
二、材料堆放及废料要求
1、原材料堆放:不同型号的材料应分类堆放,摆放整齐,小件上架分类摆放
原料堆放应当根据用量大小、使用时间长短、供应 与运输情况确定,用量大、使用时间长、供应运输方便的,应当分期 分批进场,以减少堆场和仓库面积;应当按照品种、规格堆放,并设明显标牌,标明名称、规 格和产地等。
2、半成品材料堆放:加工后的材料应按先后安装顺序依次摆放
3、废料回收:指定地点存放统一处理
三、工具及劳保用品要求
1、工具:所有工具(梯子、脚手架、升降车、焊机、套丝机等)乙方自行负责(开孔器、压槽机等由厂家提供的除外)
2、配电箱电缆线:乙方自行负责,如甲方提供时,乙方负责保管,丢失破损照价赔偿。
3、劳保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电焊手套、电焊帽、手套、绝缘鞋等,乙方自行提供.
4、成品保护:施工人员应做好成品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如因成品保护不当造成损失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现场施工人员管理及制度
1、施工班组长及人员:
进场前提供班组人员组成名单(附表内容含姓名、工种、身份证号、电话),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随意更换调动班组长及技术工人,班组长临时有事需向项目组请假、施工人员保障:
2、根据建设单位及现场施工需要乙方自行安排人员增减,因施工人员大部分为农民工、农忙季节时乙方必须确保施工人员人数,不影响施工进度,如有影响,甲方有权调派其他人员确保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超过两天的应增派技术水平等同的班组代替
3、特种人员管理制度:
特种人员需持证上岗,人员按照《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操作规程见(附件一)
4、施工人员安全管理:乙方自行负责施工中的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甲方负责协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施工人员宿舍管理:甲方提供住宿场所,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6、施工现场卫生制度:工完、料净 场地清、随时清理、清运施工垃圾
五、现场施工人员安全管理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高处作业无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必须先挂牢后再作业,高空作业一定要穿防滑鞋,穿硬底鞋不得进行登高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症、癫痫病以及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3、高处作业材料和工具等物件不得上抛下掷。
4、穿拖鞋、高跟鞋、赤脚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5、严禁酒后操作,烟头要确认熄灭后方可扔掉,以免引起火灾.
6、在用电焊机以及必要生火的地方,要设专人看管,带消防器材等,保证消防措施的落实.施焊时,特别注意检查下方有无易燃物,并做好相应的防护,用完后要检查,确认无火后再离开。
7、在使用角磨机和切割机时,要带好防护眼镜,防止碎屑物进入眼睛
8、搭设移动式脚手架(架子)时,一定要牢固可靠,使用时要锁死,禁止脚手架上推人。
9、使用电动升降平台(架车)时,撑开支腿,调整支腿螺栓,使升降台保持水平,然后锁定支腿定位栓。
10、现场用电,一定要有专人管理,同时设专用配电箱,严禁乱接乱拉,尤其杜绝违章作业,防止人身、线路,设备事故的发生。
11、电钻、电锤、电焊机等电动机具用电、配电箱必须要有漏电保护装置和良好的接地保护地线,所有电动机具和线缆必须定期检查,保证绝缘良好,使用电动机具时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12、工地施工照明用电,必须使用36伏以下安全电压,所有电器机具在不使用时,必须随时切断电源,防止烧坏设备。
13、乙炔瓶与与氧气瓶应分开放置,两瓶相距5m,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不得在超过40℃的环境温度下使用,防止暴晒。
14、未经有关人员批准,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因作业需要拆除的,作业完毕后,必须立即恢复。
六、施工人员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保障现场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特制订以下制度。
1、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并采取灭蝇防范其它有害生物的措施。
2、 食堂内部物品存放有序,环境卫生每天打扫干净,垃圾要求即时处理。
3、 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在使用前洗净,使用后必须洗净、确保清洁卫生。
4、 食堂内的生与熟相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相隔离,保证食品的加工,存放干净卫生。
5、 操作人员必须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食品时将手洗净。
6、 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服、勤洗澡。
7、 按每周主、副食谱计划烹调,尽量做到现做现吃,不剩饭菜,并调剂饭菜的花样品种、口味,保证职工能按时就餐、加班聚餐。
8、 食堂菜品采购严把进货关,禁止采购价廉物次,腐烂变质的食物和使用过期的原料,禁止让就餐工人食用变质食物,以免中毒。对米、面菜、油料、库存有序,购物有票,建立采购原料台账。
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制度
(一)执行建设单位与甲方签订的消防工程施工合同内的相应条款
(二)违反现场管理规定的依据情节罚款100—5000元,具体事宜如下
1、每日上班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班组长进行安全交底及工作安排,违者施工班长罚款300元。
2、 上班时间内不准酗酒、赌博,违者罚款200元/人.
3、 穿拖鞋上班罚款100元/人。
4、 赤膊上班罚款100元/人。
5、 施工场地随地大小便罚款200元.
6、 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混放,否则罚款300元.
7、 施工现场各种构件必须按指定地点、品种,分规格堆放,否则罚款500元。
8、 施工作业区及楼层内应随完工随清理,否则罚款500元。
9、 施工现场材料应分类型集中堆放,否则罚款200元。
10、高空抛物发现一次罚款50-500元.
11、违章操作机械设备罚款500元.
12、违章指挥各种机械罚款100元,并要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13、无故损坏施工现场安全标志罚款100元。.
14、施工现场不准乱拉乱接电线,违者罚款100元.
15、高空或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100-200元。
16、施工现场所有机械设备下班后不切断电源,有锁不加锁的罚款200元.
17、机修工不按项目部规定对机械设备加油保养,罚款200元。
18、施工现场架子上或其它有危险地方嬉闹者罚款200元。
19、有意损坏施工成品者罚款100—500元。
20、任意拆除工地各种防护围护及隔离设施罚款100元,如确实需要应通过有关人员同意,但作业后应及时补上。
21、施工现场凡明火作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审批时应写明要求和注意事项),作业时应按规定安排监护人员,作业后确定无火源、危险后方可离开,否则一切责任由施工班组承担,并加以经济处罚。
22、 施工现场高空作业凡发现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的不得高空作业,违者施工班长罚款200元,发生事故由一切由作业人员自负。
23、 高处作业材料堆放平稳,工具随手放入工具袋,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违者罚款200元.
24、 施工现场焊场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违者罚款100元。
25、 架子搭设中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违者罚款200元。
26、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100元,未系好帽带罚款20元,管理人员加倍罚。
27、 带小孩进入施工进入施工现场罚款100元。
28、 在工地内大家斗殴者罚款500—1000元,并移交司法单位进行处理。
29、 凡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严重后果者,除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外还要追加刑事及法律责任。
30、 作业人员操作过程中,必须要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自身安全意识,使真正在操作过程中做到“三不伤害”即我不伤害别人、我不伤害自己、我不被别人伤害。
31、 凡对本工程有消除安全隐患及重大事故隐患的贡献者,项目部将给予奖励,并现场兑现(50元-100元)。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规程
一、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焊工严禁进行电焊作业。
2、作业时应穿好电焊工工作服,绝缘鞋和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
3、电焊作业现场周围10米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作业前应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焊机外壳保护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等,确认安全方可作业。
5、电焊机不准放置在高温或潮湿的地方,在潮湿的地方作业时要有绝缘措施,雨天不能露天作业,以防触电。
6、在容器内工作要有良好的绝缘用具,有良好的通风,并有人监护方可作业。焊接容器管道时,应先清理其内部杂物,确认安全后方能作业。
7、工作中途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将电流开关切断,工作结束后,要做到工完场净,要检查现场的火星、火渣,妥善处理余火,并切断电源.
8、电焊导线不得从乙炔、氧气或易燃气体管道附近通过,也不能与这些管道处在同一地沟内。
9、清除溶渣时,应戴好防护镜,防止熔渣溅入眼睛.
10、电焊机要有专业维护保养,如有故障须拆装维修的,应由电工负责,焊工不得随意乱拆或改装电气设备.
二、气焊、氧割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专业人员严禁进行气焊、氧割作业。
2、点燃焊(割)炬时,先开启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氧气阀.
3、点火时,焊(割)炬口不得对着人,不得将正在燃烧的焊炬放在工作台或地面上,焊炬带有乙炔气和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容器内。
4、作业中发现漏气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
5、作业中若氧气管着火应立即关闭氧气阀门,不得折变胶管断气,若乙炔管着火,应先关熄炬火,关乙炔,也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止火。
6、高处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气瓶不得放在作业区域下方,应与作业点正下方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必须清除作业区域下方的易燃物。
7、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
8、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盘起捆好,挂在室内干燥处,检查作业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能离开。
9、使用氧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
(2)气瓶存入应与高温、明火地点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与乙炔瓶的距离不少于5米。
(3)氧气瓶应设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搬运和使用时严禁撞击.
(4)氧气瓶上不得沾有油脂、灰土,不得使用带油的工具、手套或工作服接触氧气瓶阀。
(5)氧气瓶不得在烈日光下暴晒,夏季露天作业时,应搭设防晒罩棚。
(6)开启氧气瓶阀时,不得面对减压器,应用专用工具,开启动作要缓慢,压力表应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完,必须保持不小于0。2MP的压力.
(7)严禁使用无减压器的氧气作业.
(8)检查瓶口是否漏气时,应使用肥皂水涂在瓶口上观察,不得用明火试。
10、 使用乙炔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存放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并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射,乙炔瓶应直立,防止倾斜,严禁与氧气瓶、氯气瓶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同间存放.
(2)使用专用小车运送乙炔瓶,不得滑、滚、碰撞,严禁剧烈震动和撞击。
(3)使用乙炔瓶时必须直立,严禁卧放使用,并与热源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乙炔瓶表面温度不能超过40度。
(4)乙炔瓶必须使用专用减压器,并连接可靠,不得漏气.
(5)乙炔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0.05MP的剩余压力.
(6)严禁铜 、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
11、使用减压器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同气体的减压器严禁混用。
(2)减压器出口接头与胶管应扎紧。
(3)安装减压器前,应吹除污物,减压器不得沾有油脂.
(4)减压器发生串流或漏气时,必须迅速关闭瓶气阀,卸下进行维修。
12、使用焊炬和割炬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前必须检查射吸情况,射吸不正常的,必须修理,正常后方可使用。
(2)点火前,应检查连接处和气阀的严密性,不得漏气,使用时发现漏气的,应立即停止作业,修好后方可使用。
(3)严禁在氧气阀门和乙炔阀门同时开启时用手或其他物体堵住焊嘴或割嘴。
(4)焊嘴或割炬的气体通路上均不得沾有油脂。
(5)焊嘴和割炬不得过分受热,温度过高时,应停止作业,放入水中冷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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