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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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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第一部分 唐山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竣工房屋使用功能,根据国务院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及国际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在单位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及竣工验收前,按照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进行专门验收。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工程质量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应本办法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的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当依据国家和省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献进行,并不得以分户验收代替检查批验收。 第五条 住宅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强化检查批验收,对不符合质量规定的检查批,应当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有关规定进行解决。通过返修或加固解决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规定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第六条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来进行。其参与人员应当具有相应资格,一般为建设单位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当参与验收工作。 第七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在保证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的基础上,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初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重要涉及以下检查内容: (一)建筑结构外观尺寸偏差; (二)门窗、护栏安装质量; (三)墙面、地面、顶棚面层质量; (四)有防水规定房间的防水工程质量; (五)采暖系统安装质量; (六)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七)室内电气安装质量; (八)其他标准、规定中规定检查的内容。 第八条 精装修住宅质量分户验收,除了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内容外,其他验收项目按照验收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协商拟定。 第九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由建设单位组织各方主体编制分户验收方案,并组成分户验收小组,根据房屋情况拟定检查部位和数量及方法,并在施工图纸上注明; (二)按照国家规范、标准规定的方法,对本办法规定的分户验收内容进行检查,并及时填写检查记录; (三)分户验收应逐户、逐间检查。验收中发现工程质量或使用功能不符合设计文献或规范规定的,应由施工单位整改并重新组织验收。 (四)观感质量、使用功能及实测项目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规定,则该分户验收合格。分户验收合格后,必须按户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签章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加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质量验收专用章。 第十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第十一条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制作工程标牌,并镶嵌在建筑物外墙的显著部位,工程标牌应涉及以下内容: (一)工程名称、竣工日期; (二)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全称; (三)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姓名。 第十二条 分户验收所有合格后,竣工验收七个工作日前,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告知书》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十三条 住宅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以下事项: (一) 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 (二)建设单位工程质量保修监督电话; (三)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保修负责人姓名、电话及办公地点; (四)物业公司名称、电话; (五)工程质量保修程序和解决时限。 以上所列事项应当在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在住宅社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6个月。 第十四条 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验收表》应当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业主。 第十五条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竣工验收小组应随机抽查一定的户数,对分户验收工作进行检查和复核,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六条 住宅工程复核时,发现验收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分户验收记录内容不真实或存在影响重要使用功能等质量问题时,应终止验收,责令改正,符合规定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七条 在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减少标准,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对责任单位和负责人给予不良行为记录,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及负责人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三月一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唐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二部分 唐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关于 实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指导意见 一、分户验收标准 二、分户验收内容 (一)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 (二)门窗安装质量 (三)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四)防水工程质量 (五)采暖系统安装质量 (六)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八)其他质量分户验收数量和方法 三、分户验收数量和方法 四、分户验收的一般规定 五、分化验收组织实行 分户验收应在单位工程主体结构验收或竣工验收前进行,当某一套住宅的某项验收检查批具有质量验收条件时,就可以组织验收。分户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有关人员来进行。 六、分户验收的程序 七、分户验收的其他规定。 八、分户验收的监督管理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分户验收的监督管理,对分户验收的结果进行抽查复核,并与监督检测工作相结合。其抽查比例一般为住宅总户数的5%,且不应少于3套。 第三部分 分户验收内容、质量标准、数量、部位 检 查 项 目 的 一 般 规 定 1、各检查项目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献的规定。 2、各检查项目分户验收应按每户住宅划分为一个检查批,当分户检查批具有检查验收条件时,可及时验收。每户抽查数量不应少于相关规定。 3、每户住宅各检查项目的观感和使用功能质量应以房间为单位全数检查并记录。 4、实测实量内容宜按照本附录规定的检查部位、检查数量,拟定检查点。 5、当分户验收检查批的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检查所有合格,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达成80%及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时(不合格点实测偏差,应小于允许偏差的1.5倍),判为合格。 6、实测偏差大于允许偏差1.5倍,或不合格点率超过20%时应整改并重新验收,记录整改项目测量结果。 一、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 (一)现浇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 1、检查内容 现浇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分户验收内容,可根据观测到的观感和使用功能以及实测项目的质量进行拟定,具体参照表1-1. 2、质量标准 (1)外观质量 ①主控项目: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解决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解决。对经解决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方法:观测、检查技术解决方案。 ②一般项目: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宜有一般缺陷。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按技术解决方案进行解决,并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方法:观测,检查技术解决方案。 (2)尺寸偏差 ①主控项目: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是哦功能单位提出技术解决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解决。对经解决的部位,应答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方法:量测,检查技术解决方案。 ②一般项目:现浇结构拆模后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1-1的规定。 3、检查数量 (1)每户住宅现浇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的观感和使用功能质量应以房间为单位全数检查并记录。 (2)实测项目按每户住宅划分检查批。在同一检查批内,对梁、柱应抽查构件数量各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不少于3间,局限性3间的全数检查;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数量各不少于3面。 4、实测项目检查部位 (1)检查被查房间墙体、梁轴线位置时,可在每面墙、梁(明梁)两端测量,每面墙、梁(明梁)测量点不少于2对(相对面)测量点。通过测量房间开间、进深方向净空尺寸来推算轴线位置(计算基准值)。允许偏差:墙体、梁8mm、剪力墙允许偏差5mm。 (2)检查被查房间墙体、柱垂直度时,对每面墙体、柱测量,测量位置宜设立在距离墙角500mm,距地300mm位置且每面墙不少于1点、每个柱不少于2点。允许偏差8mm. (3)检查被查房间墙体标高时,运用室内500mm线,对每面墙体门窗洞上口标高测量,每个门窗洞口测量一点(计算基准值)。允许偏差+10mm。 (4)检查被查房间墙体截面尺寸时,对有门窗洞口的墙体厚度测量,测量不少于1点(计算基准值)。允许偏差+8mm,-5mm。 (5)检查被查房间墙体表面平整度时,在每个墙面中心区域,横、竖方向各测量1点,取最大值作为一面墙测量值。允许偏差8mm。 (6)检查被检查房间楼板标高时,宜在楼板4个房角位置测量,每块楼板测量点不少于4点。测量房间净高尺寸,进而推算楼层标高(计算基准值)。允许偏差+10mm。 (7)检查被查房间楼板截面尺寸时,对每块楼板厚度测量,宜在楼板1个房角位置和楼板中心位置测量,测量点不少于2点。允许偏差+8mm,-5mm。 (8)检查被查房间楼板表面平整度时,宜在楼板中心区域纵、横两个方向测量,且各不少于1个点,取较大值作为测量值。允许偏差8mm。 (9)检查被查房间楼板预留洞口中心线位置时,在每块楼板的每个预留洞纵、横方向各测量1点,取较大值作为测量值。允许偏差15mm。 (二)砌体工程 1、检查内容 砌体工程分户质量验收内容,可根据观测到的观感和使用功能以及实测项目的质量进行拟定,具体参照表1-2. 2、质量标准 (1)主控项目 ①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方法:观测。 ②砖砌体、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填充墙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符合表1-2规定。 (2)一般项目: 砖砌体、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砖砌块砌体、填充墙砌体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2的规定。 3、检查数量 (1)每户住宅砌体工程观感和使用功能质量应以房间为单位全数检查并记录。 (2)实测项目按每户住宅划分为一个检查批,每户应抽查不得少于3间,局限性3间时应全数检查。 4、实测项目检查部位 (1)检查被查房间墙体轴线位移时,对每面墙体两端进行测量,每面墙不少于2对(相对面)测量点。通过测量房间开间、进深净空尺寸来推算轴线位移(计算基准值)。允许偏差:≤10mm。 (2)检查被查房间墙体垂直度时,对每面墙体测量,测量位置宜设立在距墙角500mm,距地300mm位置且每面墙不少于1点。允许偏差≤5mm。 (3)检查被查房间楼面标高时,宜在楼面4个房角位置测量,每块板测量点不少于4点测量房间净高尺寸,进而推算楼面标高(计算基准值)。允许偏差+15mm。(填充墙砌体不做规定。) (4)检查被查房间墙体表面平整度时,在每面墙体中心区域,横、竖方向测量,且不少于1点,取较大值作为一面墙测量值。允许偏差8mm。 (5)检查被查房间门窗洞口高、宽时,每个方向测量点各不少于2点,允许偏差+5mm。 二、门窗、护栏安装质量 (一)铝合金、涂色镀锌钢板门窗安装 1、检查内容 铝合金、涂色镀锌钢板门窗安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内容,可根据竣工时观测到的观感和使用功能以及实测项目的质量进行拟定,具体参照表2-1、2-2。 2、质量标准 (1)主控项目 ①金属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启动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铝合金门窗的型材壁厚应符合设计规定。金属门窗的密封解决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方法:观测;尺量检查。 ②金属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实,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检查方法:观测;启动和关闭检查;手板检查。 ③金属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规定,安装应牢固,位置应对的,功能应满足使用规定。 检查方法:观测;启动和关闭检查;手板检查。 (2)一般项目 ①金属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大面应无划痕、碰伤。漆膜或保护层应连续。 检查方法:观测。 ②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检查方法:观测。 ③金属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毡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 检查方法:观测。 ④有排水孔的金属门窗,排水孔应畅通,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方法:观测。 ⑤铝合金、涂色镀锌钢板门窗的允许偏差均应符合表2-1.2-2的规定。 3、检查数量 (1)每户住宅铝合金或涂色镀锌钢板门窗安装工程观感和使用功能质量应以房间为单位,全数检查并记录。 (2)实测项目按每户住宅划分为一个检查批,除高层建筑的外窗,每户应抽查不得少于3樘,局限性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户应抽查不得少于6樘,局限性6樘时应全数抽查。 (4)实测项目检查部位 (1)检查被查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时,在门窗槽口的企口面,分别量取两个方向槽口对角线长度。允许偏差分别为≤2023mm时:铝合金3mm,涂色镀锌钢板4mm,≥2023mm时:铝合金4mm,涂色镀锌钢板5mm。 (2)检查被查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时,在一侧门窗竖框中部的正、侧面,各测量1点。允许偏差:铝合金2.5mm,涂色镀锌钢板3mm。 (三)塑料门窗安装 1、检查内容 塑料门窗安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内容,可根据竣工时观测到的观感和使用功能以及实测项目的质量进行拟定,具体参照表2-3. 2、质量标准 (1)主控项目 ①塑料门窗的品种、类型、规定、尺寸、启动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密封解决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方法:观测;尺量检查。 ②塑料门窗框、副框和扇的安装必须牢固。 检查方法:观测;手板检查。 ③当塑料门窗有拼樘料时,窗框必须与拼樘料连接紧密,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600mm。 检查方法:观测;手板检查;尺量检查。 ④塑料门窗扇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检查方法:观测;启动和关闭检查;手板检查。 ⑤塑料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规定,安装应牢固,位置应对的,功能应满足使用规定。 检查方法:观测;手板检查;尺量检查。 ⑥塑料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表面应采用密封胶密封。密封胶应粘接牢固,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检查方法:观测。 (2)一般项目 ①塑料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大面应无划痕、碰伤。 检查方法:观测。 ②塑料门窗扇的密封条不得脱槽。旋转窗间隙应基本均匀。 检查方法:观测。 ③玻璃密封条与玻璃及玻璃槽口的接缝应平整,不得卷边、脱槽。 检查方法:观测。 ④排水孔应畅通,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方法:观测。 ⑤塑料门窗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3的规定, 3、检查数量 (1)每户住宅塑料门窗安装工程观感和使用功能质量应以房间为单位,全数检查并记录。 (2)实测项目按每户划分一个检查批,除高层建筑的外窗,每户应抽查不得少于3樘,局限性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户应抽查不少于6樘,局限性6樘时应全数检查。 4.实测项目检查部位 (1)检查被查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差时,在门窗槽口的企口面,分部量取两个方向槽口对角线的长度。允许偏差为:≤2023mm时3mm,>2023mm时5mm。 (2)检查被查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时,在一侧门窗竖框中部的正、侧面,各测量1点。允许偏差3mm。 (3)检查被查门窗横框的水平度时,在下横框上口测量1点允许偏差3mm。 (四)特种门安装 1、检查内容 特种门安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内容,可根据竣工时观测到的观感和使用功能以及实测项目质量进行拟定,具体参照表2-4. 2、质量标准 (1)主控项目 ①特种门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启动方向、安装位置及防腐解决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方法:观测;尺量检查。 ②特种门的安装必须牢固。 检查方法:观测;手板检查。 ③特种门的配件应齐全,位置应对的,安装应牢固。 检查方法:观测;手板检查。 (2)一般项目 ①特种门的表面装饰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方法:观测。 ②特种门的表面应洁净,无划痕、碰伤。 检查方法:观测。 3、检查数量 (1)每户住宅特种门安装工程,观感质量应以房间为单位全数检查并记录。 (2)特种门工程分户验收应按每户住宅划分为一个检查批。每户抽查不少于3樘,局限性3樘时应全数检查。 (五)门窗玻璃安装 1、检查内容 门窗玻璃安装工程质量验收内容,可根据竣工时观测到的观感和使用功能以及实测项目的质量进行拟定,具体参照表2-5. 2、检查标准 (1)主控项目 ①玻璃的品种、规格、尺寸、色彩、图案和涂膜朝向应符合设计规定。单块玻璃大于1.5m2时应使用安全玻璃。 检查方法:观测。 ②门窗玻璃裁割尺寸应对的。安装后的玻璃应牢固,不得有裂纹、损伤和松动。 检查方法:观测;轻敲检查。 ③密封条与玻璃、玻璃槽口的接触应紧密、平整。密封胶与玻璃、玻璃槽口的边沿应粘结牢固、接缝平齐。 检查方法:观测。 ④带密封条的玻璃压条,其密封条必须与玻璃所有贴近,压条与型材之间应无明显缝隙;压条接缝应不大于0.5mm。 检查方法:观测;尺量检查。 (2)一般项目 ①玻璃表面应洁净、不得有腻子、密封胶、涂料等污渍。中空玻璃内外表面均应洁净,玻璃中空层内不得有灰尘和水蒸气。 检查方法:观测。 ②门窗玻璃不应直接接触型材,单面镀膜玻璃的镀膜层及磨砂玻璃的磨砂面应朝向室内。中空玻璃的单面镀膜应在最外层,镀膜层应朝向室内。 检查方法:观测。 ③腻子应填抹饱满、粘结牢固;腻子边沿与裁口应平齐。固定玻璃的卡子不应在腻子表面显露。 检查方法:观测。 3.检查数量 (1)每户住宅门窗玻璃安装工程,观感质量应以房间为单位全数检查并记录。 (2)门窗玻璃安装工程分户验收应按每户住宅划分为一个检查批。除高层建筑的外窗,每户应抽查不得少于3樘,局限性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户应抽查不得少于6樘,局限性6樘时应全数检查。 (六)护栏、扶手制作与安装 1、检查内容 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内容,可根据竣工时观测到的观感和使用功能以及实测项目的质量进行拟定,具体参照表2-6。 2、质量标准 (1)主控项目 ①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所使用材料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方法:观测。 ②护栏和扶手的造型、尺寸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方法:观测;尺量检查。 ③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规定。护栏安装必须牢固。 检查方法:观测;尺量检查;手板检查。 ④护栏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当护栏一侧距楼地面高度为5米及以上时,应使用钢化夹层玻璃。 检查方法:观测;尺量检查。 (2)一般项目 ①护栏和扶手转角弧度应符合设计规定,接缝应严密,表面应光滑,色泽应一致,不得有裂缝、翘曲及损坏。 检查方法:观测;手摸检查。 ②护栏和扶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应符合表2-6的规定。 3、检查数量 (1)每户住宅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工程观感和使用功能质量应以房间为单位全数检查并记录。 (2)实测项目按每户住宅划分一个检查批,每户抽查不得少于3间,局限性3间时应全数检查。 4、实测项目检查部位 (1)检查被查房间护栏垂直度时,测量点宜设在护栏横向中心位置,且不少于1点。 (2)检查被查房间栏杆间距时,测量点宜设在栏杆之间测量,且不少于1点(拟定基准值)。允许偏差3mm。 (3)检查被查房间栏杆扶手直线度时,测量点宜设在护栏扶手上皮,且不少于1点。允许偏差4mm。 (4)检查被查房间栏杆扶手高度时,测量点护栏扶手上皮至支撑部分根部距离,且不少于1点(拟定基准值)。允许偏差3mm。 三、墙面、地面、顶棚面层质量 (一)墙面(顶棚)一般抹灰 1、检查内容 一般抹灰工程分户验收内容,可根据竣工时观测到的观感和使用功能以及实测项目的质量进行拟定,具体参照表3-1. 2、质量标准 (1)主控项目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检查方法:观测;用小锤轻击检查。 (2)一般项目 ①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Ⅰ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楚。 Ⅱ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楚美观。 检查方法:观测;手摸检查。 ②护角、孔洞、槽、盒周边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检查方法:观测。 ③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1规定。 3、检查数量 (1)每户住宅一般抹灰工程观感和使用功能质量应以房间为单位,全数检查并记录。 (2)实测项目按每户住宅划分为一个检查批每户应抽查不得少于3间,局限性3间时应全数检查。 4.实测项目检查部位 (1)检查被查房间立面垂直度时,对每面墙进行测量,测量位置宜设在距墙角水平距离500mm,距地300mm位置且每面墙不少于1点。允许偏差:普通抹灰4mm,高级抹灰3mm。 (2)检查被查房间表面平整度时,对每面墙体(顶棚)进行测量,测量点宜设在墙面(顶棚)中心区域,按横、竖方向测量,且各不少于1点,取较大值作为一面墙测量值。允许偏差:普通抹灰4mm,高级抹灰3mm。(顶棚可不控制允许偏差,但应平顺。) (3)检查被查房间普通抹灰及高级抹灰的阴阳角方正时,对每个阴阳角进行测量,测量点宜设在距地高1米处,且不少于1点。允许偏差:普通抹灰4mm,高级抹灰: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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