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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目标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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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县公共卫生目标责任书(疾病控制)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办法 标准分 得分 失分原因 (一) 组织管理 20分 1.医院成立有防保科,各项工作制度健全、内容规范并上墙;人员配置符合管理单位要求,村级有专兼职防保人员;接种门诊预防接种人员资质符合要求,做到持证上岗。 无防保科或内容一项不规范扣0.1分。人员配置不符合要求不得分,一村无防保员扣0.1分。一人资质不符合要求扣0.5分。 2 2.人员变动情况,必须及时更新单位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各专项组织机构,并与各村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未成立各项组织机构扣0.1分,未对村级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扣0.5分。 2 3.每月组织1次村医例会,开展专题培训2期。 例会和培训缺一次扣0.2分。记录不全扣0.1分。 3 4.各单项工作有计划,半年、年终有总结;临时性工作有组织机构,工作纪实、工作安排和总结。 缺一项扣0.5分。 3 院长、主管院长、疾控专干。 按《公共卫生人员考核办法》结果打分。 10 免疫规划总分27分,出现卡证不符、笔尖接种、单苗接种率低于80%等情况不得分 (二) 免疫规划 27分 资料管理 4.4分 1.建卡、建证率100%;新生儿1月内建证(建卡)、个案录入。 降1%扣0.5分,迟建1张或少录入1人扣0.1分。 1 2.镇、村出生儿童花名登记一致;村级儿童变动月报表资料齐全、项目填写完整。对每月迁出、流入、出生儿童掌握清楚。 流动、死亡等儿童未及时上报不得分。出生花名册、建卡数、系统录入数一致,一村不相符不得分。 1 3.0-14岁(常住、流动)儿童花名册以村为单位填写建立专册,并及时更新居住情况。 缺一村或一个年龄组扣0.1分,项目填写不完整不得分。常住、流动儿童花名册未及时更新不得分。 1 4.对反馈的出生40天儿童接种情况进行核实,及时落实反馈儿童建卡、接种情况,并做好记录。 查记录。一次未按时核实反馈扣0.1分,未及时补卡、接种不得分。未添加县外出生儿童不得分。 0.4 5.开展查验接种证工作,查验率100%,、有安排、总结、培训、学校和医院有查验接种证登记表、补种(补证通知单)、统计表)。 一所学校未开展不得分;无安排小结、查验登记册不得分;登记册、统计表与学校不一致扣0.8分。 1 运转管理资料 11分 1.坚持每周不少于2天免疫接种时间。 查接种花名册,每周达不到2次者,不得分。 0.4 2.基础/加强免疫坚持月运转,并按照接种程序、时限要求安排,无不足龄、超月龄或间隔时间不足等接种现象。 缺一村扣0.2分,基础/加强一月未运转扣0.5分,有1人不合格接种扣0.5分。 2 3.月常规免疫报表项目填写完整、数据统计准确,无逻辑错误。 查汇总表、接种登记表、疫苗帐出库量三者数据不一致,扣0.2分;每月缺1苗未运转不得分。 2 4.卡、证、信息系统内容相符率100%;单苗(基础和加强)全程合格接种率在95%以上;估算接种率达95%以上,县医院、妇保院乙肝首针及时接种率95%以上。 查接种卡、证、信息系统接种记录,接种率调查,首针及时接种率,单苗接种率每下降1%扣0.2分。根据年报数据估算接种率在90%以下不得分。 2 5.接种花名册填内容填写完整,内容包括(儿童姓名、出生日期、家长姓名、接种疫苗剂次、未种原因)等。 项目填写不齐全一月次扣0.1分。 1 6.按时下发儿童预防接种通知单,村级告知家长并做好预约登记,预约单、预约登记册内容填写完整,通知单发放、回收率100%。 应种人数一月次不符扣0.2分,内容填写不完整扣0.2分,预约登记册无家长真实的签字不得分,回收率每下降5%扣0.2分。 2 7.运转资料按市级统一要求分月装订。 报表装订顺序与目录顺序一致,每月扣0.1分。 0.4 8.按时限上报常规接种相关报表(接种汇总表、运转小结、副反应、人口月报等)以及其它报表。 每月5日前未上报1次扣0.1分、电话督促1次扣0.1分、3次者不得分、内容不完整扣0.2分、有逻辑性错误扣0.2分。 1 9.一次性注射器入库、出库、使用、销毁记录齐全。 记录缺一次或一次项目填写不齐扣0.1分。 0.2 疫苗、冷链管理4.1分 1.有年度疫苗计划、日常领苗计划。疫苗需求计划项目填写齐全、需求量准确。计划中有各苗应种人数、库存量、需求量,并于每次领苗前及时上报。 无计划0分。月需求计划缺一次扣0.1分,项目不全扣0.1分,计划与应种人数差距较大不得分,计划不准确每月扣0.1分,库存量大扣每月扣0.1分。 1 2.疫苗储存符合要求。疫苗要分品种、批号存放。疫苗与箱壁、疫苗与疫苗之间应留有1~2cm的空隙。 一苗存放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0.4 3.帐苗相符,无过期疫苗,疫苗出入库记录规范,内容填写完整,不同批号疫苗独立建帐,损耗在合理范围之内。 一苗帐物不符扣0.5分。一种疫苗帐目填写不符合规范扣0.2分;接种花名册与出库记录一苗不符扣0.5分。出现过期不得分。 1.8 4.冰箱温度记录规范真实,每天温度监测2次。 缺一月或无温度计不得分,记录不规范扣0.5分。 0.6 5.冷链器械应设立专帐并妥善保管,冰箱定期除霜保养,不存放异物。有停电记录和除霜记录。 一项不合格不得分。无停电记录和除霜记录不得分,记录不规范扣0.1分。 0.3 接种门诊 管理 3.8分 1.积极创建市级示范化接种门诊。要求各接种门诊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5室分设,各室内制度、设备齐全。 未申报扣0.5分;面积不足或5室未分设扣0.5分;设备不全扣0.1分;制度不齐全扣0.1分。 0.5 2.接种门诊有专职或兼职人员不少于3人(包括预检、接种、信息录入、留观),工作人员需掌握接种流程、疫苗接种程序。 一次少1人扣0.1分;对流程、疫苗程序不掌握不得分,接种资料签名与公示人员不一致扣0.1分。 0.5 3.设有处理接种反应或事故工作人员;现场配备急救箱,必备急救药品,有急救流程。 无人员不得分,无急救药品不得分,急救药品过期不得分,无处置流程扣0.5分。 0.8 4.按接种工作流程进行预防接种,接种对象接种前、后须进行预检、留观登记。 查预检登记册、留观登记册,无记录不得分,与接种花名人数不一致不得分,记录不规范每月扣0.2分。 2 信息系统 3.2 分 1.客户端系统接种当天录入接种信息100%,内容完整、准确率100%;接种证打印率达100%。 降1%扣0.2分,低于95%不得分,未当天录入或未进行接种证打印扣0.1分,无准确疫苗信息不得分。 0.5 2.客户端系统录入儿童个案数与卡、证、出生登记册相符率100%。接种记录与卡、证相符率100%。 登记册、卡、证、信息系统基本情况不一致每人扣0.1分,接种记录不相符个案数不一致各扣0.2分。 0.5 3.客户端接种信息备份及时,上传及时。 查看备份文件,未按时备份扣0.1分,查数据上传情况,上传不及时一次扣0.2分。 0.5 4.会用儿童预防接种客户端系统查看儿童建卡数、接种情况,儿童在册情况与纸质卡一致。 采取现场查看与日常工作中操作相结合,操作不熟练扣0.2分,操作错误扣0.2分。 0.5 5.对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操作熟练 查看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一次操作有误扣0.1分。 0.2 6.接种报表上报及时;疫苗计划、入库、出库及时规范;温度记录录入及时。 报表、疫苗计划迟报一次扣0.1分;入、出库当天未操作每次扣0.1分,温度录入不及时扣0.1分。 0.5 7.系统接种报表数据准确,与纸质报表数据一致;疫苗计划项目齐全(应种人数);疫苗库存量系统与实物相符;温度记录与纸质监测信息一致。 查看系统,接种报表录入数据与纸质报表不一致每月扣0.1分;疫苗出入库日期与纸质出入库日期不致每月扣0.1分,温度记录不真实扣0.1分。 0.5 免疫监测0.5 新生儿破伤风、麻疹监测旬报表以及AFP旬报表每旬一份。 缺一份扣0.1分,缺3份以上不得分。 0.5 (三) 传染病管理 17.5分 疫情登记 管 理 3.5 分 1.门诊日志管理:所有科室(村卫生所)均要有门诊日志和传染病登记簿,项目齐全登记齐全(门诊日志至少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病名(诊断)、发病日期、就诊日期、初诊和复诊九项基本内容;传染病登记薄内容应比门诊日志多报告人、报告时间、订正时间三项,儿科应加家长姓名一项),登记完整,易辨认,上册率≥90%以上。 无门诊日志和传染病登记簿不得分;门诊日志项目不齐扣 0.2分,填写登记缺一项、字迹不公整扣0.1 分;查门诊日志与处方或挂号数核对,门诊日志上册率每降低10%扣 0.2分,上册率低于60%不得分;传染病登记簿登记内容缺一项扣0.1分,登记内容与传染病报告卡内容不一致不得分。 1 2.住院登记管理:所有科室均要有住院登记本和住院传染病登记簿(住院登记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九项基本内容;住院传染病登记薄内容应比住院登记多报告人、报告时间、订正时间三项,儿科应加家长姓名一项),项目登记齐全,内容完整, 无住院登记本和住院传染病登记簿不得分;登记项目不齐扣 0.3 分,填写登记不完整、字迹不公整扣 0.2分;传染病登记簿填写内容缺一项扣0.2分,登记内容与传染病报告卡内容不一致不得分。 1 3.检验科登记管理:检验登记本(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检验日期、检验结果)书写项目应完整。 查检验科检验登记本,无登记本不得分,登记本项目不齐扣0.3分,填写不完整缺一项扣0.2分。 0.5 4.传染病自查工作:有旬查、月查、季度漏报调查登记本(季度漏报调查有院领导参加),传染病旬报表报告及时准确,于每月10、20、30日及时上报,季度漏报调查于4 、7、10 、次年1月5日前上报,内容包括调查小结。 查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有无旬查签字,少一旬扣 0.3 分,连续一月未开展不得分;无旬查月查记录不得分,旬查、月查记录内容不完整扣0.3 分;传染病季度漏报调查未开展不得分,季度漏报调查无院领导参与不得分,季度漏报调查小结内容不完整扣0.3分,报告不及时每次扣 0.2 分。 1 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7.5分 一年内,如出现传染病误报、连续2例以上漏报,此项不得分,并在年终考核时不得评先评优。 1.传染病病例报告不得出现迟报漏报,病例为诊断时间至报告卡生成时间不超过24小时,报告要准确,不得出现误报、错报。 发现迟报一例扣 0.5 分,迟报二例以上不得分;如全年内出现一次传染病误报现象,此项不得分。 2 2.病毒性肝炎实验室诊断病例诊断符合率须为100%。镇卫生院根据现有设备、医技开展情况只能报告临床诊断病例:肺结核中的未痰检、猩红热、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其它感染性腹泻等。 查本单位所有实验室确诊病例,与检验科检验登记本核对,诊断符合率每降低5%扣0.5分,低于80%不得分。 1.3 3.传染病网络运行:各医疗机构网络运行正常率达到100%,每个月至少登陆监测信息系统浏览一次。 查疫情信息系统中单位用户登陆系统测试,如有一月未显示登陆次数,此项不得分。 1 4.传染病漏报情况:传染病报告无漏报,报告率应为100%。 查门诊日志、住院登记,与疫情信息系统核对,发现漏报一例传染病,此项不得分。 2 5.传染病报告卡的填写、保存:纸质报告卡应填写完整,无逻辑性错误,电子报告卡应每月导出保存。 一例卡片内容填写不完整扣0.3分,出现逻辑性错误扣 0.5 分,卡片保存不完整扣0.5分,与电子卡片每不符合一例扣 0.5 分;电子报告卡每少保存一月扣 0.1分,半年以上未导出保存不得分。 1.2 重点传染病 监测 4.5 分 1.肠道门诊、发热门诊有标志,有专门的门诊日志,工作制度健全,有必须的药械和专职医生。 无门诊标志和工作制度不得分;无专册登记扣0.5分;无专职医生扣 0.5 分;未配备药械扣0.5 分。 1 2.开展 “三热”病人血检工作,结合4.26“全国疟疾日”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做好病人的发现与处置等工作。 未开展血检不得分,任务未完成,每降1人扣0.2分;“4.26”未宣传不得分、资料不齐扣0.2分。 1.5 3.南寨、张家塬、水沟、柿沟于4月底前完成人体重点寄生虫病现状调查工作,每个调查点采集回收粪便样品不少于250份。 未按时完成任务不得分,无工作方案扣0.1分,无调查汇总扣0.1分,样品采集任务未完成扣0.2分。 2 艾滋病防治 2 分 1.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张贴宣传资料,在公共场所要放置宣传材料,设置艾滋病健康教育宣传栏,每个村至少要有一条固定标语或公益广告。开展“12.1”艾滋病日宣传活动。 未张贴不得分,无宣传栏不得分,村级无固定标语不得分。未开展“12.1”宣传不得分,宣传无影像资料扣1分,无宣传小结扣0.5分。 2 2.县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开展HIV自愿咨询检测工作,每月检测人数不少于5人,并做好登记及检测资料的收集,月底前将咨询检测人员信息输入系统上传。 每月检测人数不足5人不得分,数据上传不及时不得分(其余各单位不纳入考核)。 + 0.5分 (四) 慢性病综合防控 18.4分 保障措施 1分 1.各医院慢病科各项制度健全,慢性病发病、死亡动态表等内容及时更新并上墙。 查看现场及资料。无制度或未上墙不得分,制度不齐或内容未及时更新扣0.2分。 0.5 2.对村级慢性病防控业务培训、督导检查每年分别不少于四次。 未开展不得分,培训或督导少一次扣0.1分。 0.5 3.县级医疗机构(县医院、中医院、妇保院)对乡镇慢性病管理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每年不少于四次。 查看培训医院的讲稿、安排、报到册等资料。 +0.5 监测 4.4 分 1.死因监测:①村级填写死亡医学证明书和死因调查表上报乡级,乡级于十日内通过系统上报,月初上报上月死亡医学证明书复印件;死因报告准确,审核通过率100%,年粗死亡率6‰;②县医院、中医院、妇保院在开展辖区内死因监测的基础上,开展院内死亡病例的网络报告,报告及时率100%;③每季度开展一次死因漏报调查。④年内完成死因监测分析报告。 查死因调查表和死亡医学证明书,粗死亡率低于6‰扣0.8分。项目不齐扣0.2分,一例网报不及时扣0.1分,死因编码错误一例扣0.2分,。一季度未开展漏报调查完成漏报调查报告扣0.2分,未书写年度死因分析报告扣0.5分,报告有逻辑错误扣0.2分。不明原因死亡比每上升1%扣 0.1分。 1.3 2.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完成中心开展的每年一次的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所承担的工作。 完成任务,保证数据质量。资料上报不及时扣0.3分,上报数据有一个项目不齐或有错误扣0.1分。 0.5 3.肿瘤登记:①村级开展摸排,报告卡和肿瘤发病花名上报乡,经审核后每月以纸质(电子版)上报中心。②完成辖区内居民肿瘤发病、死亡和生存分析报告。③对辖区恶性肿瘤患者随访一次。④年发病率>160/10万;病理诊断率>66%;DCO(只有死亡证明的病例)%<12%,0.6<死亡/发病比(MI比例)<0.8,原发部位不明<2%。漏报率<5%。 查肿瘤登记花名、报告卡和随访表,一村未开展肿瘤登记扣0.2分,未开展随访扣0.2分。对上报数据质量进行抽查,各项指标均达标得0.7分,有一项不达标扣0.4,无肿瘤年分析报告扣0.5分,书写分析报告,但有逻辑错误扣0.2分。 1.3 4.心脑血管事件报告:①村级开展冠心病、脑卒中(包括原发性脑组织出血、脑栓塞、脑血栓形成、蛛网膜下腔出血)摸排上报乡级,经乡级进行审核后每月以纸质和电子版上报中心。②村级对冠心病及脑卒中患者每年开展一次随访。③每年完成辖区内心脑血管事件监测分析报告。 查心脑血管登记花名、患者报告卡及随访表,一村未开展心脑血管监测或年度未随访扣0.2分。有一例漏报扣0.1分,病名填写不准确扣0.1分。无分析报告扣0.5分,书写分析报告,但有逻辑错误扣0.2分。 1.3 5.中医院、妇保院在开展辖区内心脑血管事件监测的基础上,开展辖区内县级医院住院及门诊诊断五种慢性病的报告工作,每月上报病例信息花名。 未报告不得分,一月未报扣0.1分。 +0.4 6.县医院为哨点医院,南寨中心卫生院、柿沟卫生院为慢性病监测点:收集辖区内监测慢性病及经乡级推断为因监测慢性病死亡信息进行登记,并填写慢性病报告卡及死亡报告卡,于每月3日前与《监测点慢性病、死亡数月报表》一同上报中心。 查门诊日志、报告卡和月报表等,漏报一例扣0.2分,半年内漏报3例以上不得分;慢病卡迟报一次扣0.1分,连续三月未报告不得分;一张卡片内容不完整扣0.1分。半年内无死亡报告不得分。 +0.5 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 1.5分 1.村级开展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50人的健康知识讲座。 未开展不得分,少一次或资料不齐扣0.1分。 0.4 2.乡级每两月、村级每季度更换一次宣传栏。 查看宣传栏底稿,少一次扣0.1分。 0.3 3.各医院提供不少于12种的宣传材料,每周播放宣传视频3次。 缺一种扣0.1分,播放频次少一次扣0.1分。 0.3 4.慢性病防控相关宣传日年内4次,每场活动人数300人。 无资料不得分,宣传活动少一次扣0.2分。 0.3 5.收集辖区、学校、幼儿园健康教育讲座课件、课表、照片。 查看资料。无资料不得分,少一项资料扣0.1分。 0.2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1.5分 1.配置健身器材,有乒乓球桌、羽毛球场地。建立工间操制度。对各村的健身场所进行统计,并拍照留存(显示拍照村名)。 查看现场及资料。无器材不得分,无制度扣0.2分,无健身场所统计资料或照片扣0.3分。 0.4 2.收集本年度辖区内各单位开展的职工运动会相关资料。 资料种类少一种扣0.2分。 0.4 3.有禁烟标志、警示牌、吸烟区、指引标志、劝阻吸烟记录。 少一种标志扣0.2分,无劝阻吸烟记录扣0.4分。 0.4 4.积极做好示范单位、示范食堂和示范餐厅的申报创建工作。 未申报不得分,申报资料一项不齐扣0.2分。 0.3 高危人群发现和干预 3分 1.建立首诊测血压制度,35岁以上首诊测压率>95% 无制度扣0.3分,测压率每下降5%扣0.2分。 0.8 2.村级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的主动发现工作,每月上报摸底登记表,乡级对确诊高血压、Ⅱ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录入辖区高血压、糖尿病发病死亡数据库中,并每月上报当月新发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花名表(纸质和电子版)。 查乡村两级摸底登记表和辖区高血压、糖尿病发病、死亡数据库,有一村未开展扣0.3分,漏登一例扣0.1分。一月未新发现患者花名表上报扣0.2分。 1.4 3.设自助检测点(应有体重秤、皮尺、电子血压计和血糖仪使用说明等设备及各测量项目的标准值及自助检测记录)。 查看现场及检测记录。少一种设备扣0.1分,无使用说明或标准值扣0.1分,无检测记录扣0.1分。 0.3 4.建立慢性病高危人群登记花名册,进行干预并留存工作记录。每季度形成慢性病及高危人群干预工作季度小结并上报中心。 查看花名登记册、记录及季度小结,一月次无记录扣0.1分,缺一季度小结扣0.1分。 0.5 5.每季上报口腔科儿童龋齿填充登记和窝沟封闭登记花名表。 有一次未上报扣0.1分。 +0.2 患者管理 7分 1.有高血压、糖尿病筛查登记制度;每月3日前上报慢病报表 无制度扣0.2分;一次不及时或有错误扣0.1分。 0.5 2.患者管理:①随访4次,随访表项目填写准确、齐全;②每年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③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登记率不低于全国平均患病率的60%(高血压:35岁以上人群为20~30%;糖尿病:35岁以上人群为2~3%);④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100%,规范管理率分别不低于80%;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血压、血糖控制率分别不低于30%和25%。 指标①(1.5分):抽查10份患者健康档案、随访表,1份不合格扣0.1分,1人随访频次不达标扣0.1分。指标②(1分)抽查10份患者档案,有1例未体检扣0.1分, 1体检项目不齐扣0.1分。指标③④⑤(各1分)各指标率每下降1%扣0.1分,扣完为止。 5.5 3.患者自我管理:年初下发工作安排,上报自我管理小组指导员(村医)名单。每年开展培训2次,有培训课件、记录,报到册。村级有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记录(每年6次)。 无工作安排扣0.3分,未开展培训扣0.4分,少一次或资料不齐扣0.2分;村级查看活动记录,无记录扣0.3分,少一村次扣0.1分。 1 (五)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4.2分 1.服务网络建立,建立工作制度及流程,资料专柜保密存放。 无网络0分,无资料专柜、制度及相关资料扣0.1分。 0.3 2.每季度与街道(乡镇)、派出所、居(村)委会等相关工作人员沟通,互通患者信息,协商管理事宜。 未能提供相关工作记录不得分。 0.2 3.乡、村两级开展重性精神防治健康教育每年两次,乡级开展对村医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 未开展不得分(查资料、图片),资料缺一项扣0.1分。 0.3 4.开展线索调查:组织村卫生室开展疑似患者调查,将疑似患者信息填入《重性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登记表》,报中心诊断复核。组织协调对疑似患者的诊断复核工作。按时完成排查任务。 无《重性精神疾病线索调查登记表》扣0.3分,无《摸底排查登记册》不得分。按排查任务每少完成10%,扣0.05分(15岁以上常住人口患病率为1.5%)。 0.6 5.建立健康档案,纸质档案;数据收集分析系统中的患者信息准确、完整。有《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 抽查5份档案,未按要求建档1人次扣0.2分;有错项、缺项每例扣0.05分;与信息系统信息不一致扣0.1分。 0.7 6.患者规范管理:①指导村医开展患者危险度评级,并分别对病情稳定、基本稳定、不稳定患者进行随访管理,随访频次符合要求,有关处置措施得当,随访表内容填写完整、准确,无缺项、错项;定期开展患者康复指导与家属护理教育。②及时将在管患者信息、在管患者随访信息、重性精神疾病应急医疗处置记录单等直报录入至“国家重性精神疾病数据收集分析系统”中,所有数据信息必须与纸质版保持一致,信息直报率达100%。③村卫生室有确诊患者花名、随访登记、对确诊患者家庭成员护理指导记录、协助开展应急医疗处置的记录。 ①村级《确诊病人信息登记册》、《随访记录册》、《应急处置记录单》和患者家庭成员护理指导记录,乡级有患者康复指导记录,少一种登记扣0.2分;②随机抽查5份患者档案资料,患者规范管理率达100%,每降低10%扣0.5分。无随访的不得分,未开展危险度评级扣0.3分,随访表格填写不全扣 0.1分,有一例录入信息有逻辑性错误或网上信息与纸质版信息不一致者,扣0.1分。 1.0 7.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未开展0分;少1人扣0.2分,少3人以上不得分。 0.7 8.转诊:在随访时病情复发或病情不稳定者,建议家属将其患者转至上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诊后填写转诊登记。 查看转诊登记,无记录扣0.1分,无转诊登记本不得分。 0.2 9.有患者发生轻度滋事、肇事肇祸事时,根据公安机关记录,填写肇事肇祸登记册并在当月随访中进行网络直报。 查看肇事肇祸登记册,无记录扣0.1分,无肇事肇祸登记册不得分。 0.2 (六) 健康教育 4.5分 1.每月3日前上报健康教育报表(查存档报表)。 迟报一次扣0.1分,缺报一次扣0.2分。 0.5 2.有健康教育室、健康教育展架(含村级),折页、处方、手册等3类以上宣传资料,内容不少于12种(其中中医内容不少于1/3)。建立健康教育资料免费发放记录(含村级),记录内容包括发放名称、主要内容、时间、领取人等。 无展室、展架不得分,资料缺一类扣0.2分,内容缺一种扣0.1分。发放记录项目填写不齐全1次扣0.1分。 0.7 3.有播放音像设备及资料,每年播放音像资料6种(慢病不少于3种)、12次,有记录(内容、受众人数、时间等)。 无音像设备不得分,少1种扣0.2分,缺1次扣0.2分。记录不齐全1月次扣0.1分。 0.8 4.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健康教育宣传栏全年更换内容镇、村均6次;有中医板块;宣传栏内容体现主题、内容、日期、主办方、期数,每次将版面用数码照相机拍照后,打印存档。 内容更换少一次扣0.3分,无中医板块扣0.2分。宣传栏内容项目不齐或无相机拍照留存资料缺1次扣0.1分。 1.0 5.组织开展好3.24,4.25,5.15,5.31,9.1,10.8,11.14,12.1等法定宣传日宣传活动,每次活动有本级安排、资料发放记录、小结及照相资料;县级医院、镇卫生院开展健康教育主题宣传咨询活动每年9次、村6次;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全年12次,村级6次,中医内容不少于1/3。 无记录不得分。主题宣传活动少一次扣0.3分,宣传咨询活动少一次扣0.3分,知识讲座少一次扣0.2分,中医内容不足1/3扣0.3分。 1 6.开展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调查形成总结 未开展调查不得分,无总结或分析扣0.3分。 0.5 (七) 结核病防治 4.2分 县级医疗单位 4.2分 医院成立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有工作安排,有总结,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要有记实,工作资料保存完整。 查阅各项资料,缺一项扣0.2分。 0.5 宣传日有安排、底稿资料、有总结、有记录,有照片资料。每季度必须办1期内容比较特色的结防板报,全年4期。 查看相关资料,缺1项扣0.1分,少1期扣0.1分。 0.5 医务人员结防知识培训1期。(要有通知、安排、培训稿资料、报到册、培训记录、试卷、成绩单、培训现场照片。) 查看相关资料,缺1项扣0.2分。 1 肺结核病人转诊、报告: 县级各医疗单位发现肺结核病人发现1例报告1例转诊1例,转诊报告率均达到100%。 漏报1例扣0.5分,1例未转诊扣0.5分,直到扣完为止。 1.2 每月5号前必须上报肺结核病人出院情况,全年共12次. 缺1次扣0.1分。 1 乡镇卫生院 4.2分 制定肺结核病人报告转诊制度。 无转诊制度(制度未上墙悬挂)扣0.1分。 0.2 3.24宣传:有安排、总结、图片,并在3.24宣传日办结核病防治宣传栏或黑板报一期。 查看安排内容、总结、记录、现场图片等资料,缺1项扣0.5分。 1 组织开展村医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制定培训通知、培训有讲义资料、有考试成绩单、培训有记录、有小结。 未培训不得分。无通知、报到册、讲义稿、考试卷、考试成绩单、考试后小结、培训记录扣0.1分。 0.5 肺结核病人发现: 1.疑似肺结核病人转诊率占全乡总人口数的千分之二。 2.疑似肺结核病人追踪率达100%。 3.疑似肺结核病人追踪到位率达95%。 未发现病人不得分;未达到的扣0.5分;转诊单存根低于95%不得分。疑似肺结核病人100%追踪的得0.5分,低于80%不得分;疑似肺结核病人追踪到位率100%得0.5分,低于80%不得分。 1 肺结核病人管理与治疗: 1.病人管理资料是否齐全,“三本”(病人追踪登记本、肺结核患者管理登记本、结核病人转诊推荐登记本)登记是否完整、规范。2、是否开展肺结核病人督导访视工作?在督导访视工作中询问确诊前患者出现的症状,就诊等情况,询问目前治疗情况,病情变化和不良反应,强调坚持服药,访视结束后,提醒患者下次复查和取药的时间及注意事项;动员患者家属如出现结核病可疑症状及早接受检查。3、对每例涂阳病人强化期督导访视:乡级每月1次,村级每月4次,巩固期督导访视:乡级每2月1次,村级每月1-2次次。4、病人治疗记录卡填写是否规范,完整。 1、未管理病人不得分。 2、查看病人管理资料齐全,“三本”登记是否规范,缺项漏项扣0.5分。 3、查看督导访视无记录扣0.5分。 4、抽查1—2例病人服药情况,查看服药记录卡,记录卡填写规范正确得0.5分,填写错误不得分。 1.5 (八) 地方病 防治 4.2分 1.开展碘缺乏病宣传日活动,有安排、小结、活动纪实及照片。 查相关资料记录,无资料不得分,少一项扣0.5分。 1.0 2.全年监测4个村60户居民碘盐。 按照规定时限,足量采集所抽样村居民碘盐,详细记录采集时间,样品采集人,样品人姓名,电话,送中心检验室监测,未开展工作不得分,迟送扣0.5分,无记录不得分. 1.0 3.开展克山病监测工作。 按照要求进行病人体检,做心电图,每次不得少于300人,对查出的病人组织进行拍片,做心脏彩超.未开展工作不得分. 1.2 4.开展十二五地方病防治中期评估。 各镇组织开展十二五地方病防治中期评估,并于6月底上报评估总结,未开展不得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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