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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doc

上传人:丰**** 文档编号:5179472 上传时间:2024-10-28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79.5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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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中交一公局天大高速四标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为了提高高工人的安全意识,使工程顺利进行,我项目部特制定以下隧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希望有关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和伤害他人:1、一般规定 1.1. 施工场地应作出详细的部署和安置,出碴、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善布置,弃碴场地应设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对风、水、电等设施作出统一安排,并在进洞前基本完成。 1.2.进洞前应先作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出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1.3. 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将施工、安全等情况记载于交接

2、班的记录簿内,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 1.4. 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1.5. 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稳步前进。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应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取预防措施。 2开挖、凿孔及爆破 2.1 开挖及凿孔 2.1.1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 2.1.2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2.1.3机械

3、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 2.1.4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 2.1.5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应予修理或更换。 2.1.6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2.1.7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2.1.8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2.2爆破 2.2.1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2.2.3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

4、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2.2.4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独头巷道不少于200m; 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100m; 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m; 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35m)时,不少于500m。 2.2.5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2.2.6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泥流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2.2.7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

5、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1m。2.2.8爆破后必须经过15min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2.2.9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2.2.10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2.2.11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岩石隧道两工作面距离接近15m(软岩为20m),一端装药

6、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协调放炮时间。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警戒,严防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土质或岩石破碎隧道接的贯通时,应根据岩性适当加大预留贯通的安全距离,此时只准一端掘进,另一端人员和机具应撤离至安全地点。贯通后的导坑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非施工作业人员通行。 3.洞内运输 3.1各类进洞车辆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制动有效,严禁人料混载。 3.2进洞的各类机械与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如通风良好,可以达到本章“通风及防尘”要求者除外)。 3.3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运装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有专人指挥,专车运输,并设置显示界限的红灯。 3.4进出

7、隧道的人员应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扒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3.5装碴 3.5.1机械装碴时,坑道断面应能满足装载机械的安全运转,装碴机上的电缆或高压胶管应有专人收放,装碴机械操作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 3.6洞内运输 3.6.1无轨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洞内运输的车速不得超过:人力车5km/h;机动车在施工作业地段单车10km/h,有牵引车时15km/h;机动车在非作业地段单车20km/h,有牵引车时15km/h,会车时10km/h; 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 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狭窄地段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施工设备与机械

8、,应在起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组成显示界限,以防运输车辆碰撞; 在洞内倒车与转向时,必须开灯鸣号或有专人指挥; 洞外卸碴地段应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碴边缘内0.8m处设置挡木; 路面应有一定的平整度,并设专人养护; 洞内车辆相遇或有行人通行时,应关闭大灯光,改有近光或小灯光。 3.7爆破器材运输 3.7.1在隧道工程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3.7.2在任何情况下,雷管与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人力运送时雷管与炸药不得由一人同时运送;汽车运输时,雷管与炸药必须分别装在二辆车内运送,其间距应相隔50m以上; 3.7.3人力运送爆破器材时必须有

9、专人护送,并应直接送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运送的炸药数量不得超过20kg或原包装一箱。 3.7.4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汽车排气口应加装防火罩,运行中应显示红灯。器材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严禁搭乘。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不得超过二层。 3.7.5严禁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皮带运输机运送爆破器材。 4.支护 4.1隧道各部(包括竖井、斜井、横洞及平行导洞)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以及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不需支护者外,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 4.2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

10、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各部定期进行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段每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整修和加固;当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行加固。 4.3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横洞、平行导坑等)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洞口地段的支撑宜向洞外多架58m明厢,并在其顶部压土一稳定支撑,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 4.4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面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m;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当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直抵工作面。 4.5不得将支撑立柱置于废碴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设

11、垫板或垫梁,并加木楔塞紧。 4.6漏斗孔开挖时应加强支护,并加设盖板;供人上下的孔道应设置牢固的扶梯。 4.7采用木支撑时应选用松、柏杉等坚硬且富有弹性的木材,其梁、柱的梢径不得小于20cm,跨度大于4m时不得小于25cm;其它连接杆件稍径不得小于15cm,木板厚度不得小于5cm。木支撑宜采用简单,直立、易于拆、立的框架结构,并应保证坑道的运输净空。 4.8钢支架安装,宜选用小型机具进行吊装,并应遵守 “起重吊装”的规定。 4.9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牢固可靠,喷射手应配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应完好正常,压力应保持在0.2Mpa左右;注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 4.10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

12、围岩有较大变形或锚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锚杆,其长度应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 4.11当发现测量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面出现裂缝以及喷层以及喷层出现异常裂缝时,均应视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才能继续施工。 5.通风及防尘 5.1隧道作业环境标准 5.1.1粉尘允许浓度: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必须在2mg以下。 5.1.2氧气不得低于20%(按体积计,下同)。 5.1.3瓦斯(沼气)或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 5.

13、1.4一氧化碳不得超过30mg/m3。 5.1.5氮氧化物(换算成二氧化氮)浓度应在5 mg/m3以下。 5.1.6二氧化硫浓度不得超过15 mg/m3 。 5.1.7硫化氢浓度不得超过10 mg/m3 。 5.1.8氨的浓度不得超过30 mg/m3 。 5.1.9隧道内的气温不宜超过28 。 5.2隧道内空气成分每月应至少取样分析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5.3隧道施工时的通风,应设专人管理。应保证每人每分钟供给新鲜空气1.53m3。 5.4无论通风机运转与否,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运转进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在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

14、口上。 5.5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炮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混凝土喷射等有利于减少粉尘浓度的施工工艺。 5.6在凿岩和装碴工作面上应做好下列防尘工作: 放炮前后应进行喷雾与洒水; 出碴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 在吹如式的出风口,宜放喷雾器。 5.7防尘用水的固体含量不应超过50mg/L,大肠杆菌不得超过3/1。水池应保持清洁,并有沉淀或过滤设施。 6.照明、排水及防火 6.1照明 6.1.1隧道内的照明灯光应保持亮度充足、均匀及不闪烁,应根据开挖断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选用不同的高度。 6.1.2隧道内用电线路,均应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并按规定的高度用瓷瓶悬挂牢固。不得将电线挂

15、在铁钉和其他铁件上、或捆扎在一起。开关外应加木箱盖,采用封闭式保险盒。如使用电缆亦应牢固地悬挂在高处,不得放在地上。 6.1.3隧道内各部的照明电压应为: 开挖、支撑及衬砌作业地段为1236v; 成洞地段为110220v; 手提作业灯为1236v。 6.1.4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必须设专人负责检修管理,检修电路与照明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6.1.5在潮湿及漏水隧道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口。 6.2排水 6.2.1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必须挖凿排水沟,当下坡开挖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小,设置大于20%涌水量的抽水机具予以排出。抽水机械的安装地点应在导坑的一侧或另开偏洞安装,并用栅栏与隧道隔离。6.

16、2.2抽水设备宜采用电力机械,不得在隧道内使用内燃抽水机。抽水机械应有一定的备用台数。 6.2.3隧道开挖中如预计要穿过涌水地层,宜采用超前钻孔探水,查清含水层厚度、岩性、水量、水压等,为防治涌水提供依据。 6.2.4如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应即令工人停止工作,撤至安全地点。 6.3防火 6.3.1各洞、井口施工区,洞内机电硐室、料库、皮带运输机等处均应设置有效而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明显的标志,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做他用。 6.3.2洞口20m范围内的杂草必须清除。火源应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库房20m范围内严禁烟火。洞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6.3.3洞内及各硐室不得存放汽油、

17、煤油、变压器油和其它易燃物品。清洗风动工具应在专用硐室内,并设置外开的防火门。 7.瓦斯防治 7.1隧道施工发现瓦斯时,应加强通风,采取防范措施,当隧道内的瓦斯浓度经通风后仍超过第5.1条规定时,应遵守本节的各条规定。7.2瓦斯防治主要是消除瓦斯超限和积存,断绝一切可能引燃瓦斯爆炸的火源。 7.3隧道内严禁使用油灯、电石灯、汽灯等有火焰的灯火照明。任何人员进入隧道必须接受检查,严禁将火柴、打火机及其他可能自燃的物品带入洞内。 7.4电灯照明 7.4.1电压不得超过110V; 7.4.2输电线路必须使用密闭电缆; 7.4.3灯头、开关、灯泡等照明器材必须采用防爆型,开关必须设置在送风道或洞口。

18、7.5矿灯照明 7.5.1每个洞口常备的完好矿灯总数,应大于经常用灯总人数的10%。 7.5.2矿灯均需编号,常用矿灯的人员应固定灯号。 7.5.3矿灯如有电池漏液、亮度不足、电线破损、灯锁不良、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和胶壳破裂等情况,严禁发出。发出的矿灯,最低限度应能连续正常使用11小时。 7.5.4使用矿灯人员应严禁拆开敲打和撞击矿灯。出洞或下班时,应立即将矿灯交回灯房。 7.6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电钻打眼;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放炮。电动机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

19、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切断电源停止运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瓦斯积聚浓度达到2%时,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 7.7因超过瓦斯浓度规定而切端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低到1%以下时方可开动;使用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的掘进工作面只准人工复电。 7.8隧道爆破作业 7.8.1严禁用火花起爆和裸露爆破; 7.8.2爆破时,宜使用瞬发电雷管,若采用毫秒雷管时,其总的延时时间不得超过130ms。严禁使用秒和半秒延时电雷管; 7.8.3使用安全炸药; 7.8.4短隧道放炮时,所有人员必须撤出隧道洞外;长隧道单线应撤出300m以外,双车道上半断面开挖撤至400m以外,双车道全断面开挖

20、应撤至500m以外。 7.9瓦斯隧道中的机具,如电瓶车、通风机、电话机、放炮器等,必须采用防爆型。 7.10必须严格采用湿式凿岩,洞内使用的金属锤头必须镶有不产生火花的合金。装碴使用的金属器械,不得猛力与石碴碰击,铲装前必须将石碴浇湿。 7.11洞内装设及检修各种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电缆互接或分路进必须在洞外进行锡焊和绝缘包扎并热补。严禁在洞内电缆上临时接装电灯或其他设备。电缆在洞内接头时,应在特制的防爆接线盒内或有防爆接线盒内进行连接。 7.12有瓦斯的隧道,每个洞口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一般情况下每小时检测一次,并将结果记入记录簿。检测瓦斯的检定器应每季校对一次。 7.13通风必须

21、采用吹入式。通风主机应有一台备用机,并应用两路电源供电。通风机停止时,洞内全体人员必须撤至洞外。 7.14隧道内严禁一切可以导致高温与发生火花的作业。 7.15隧道施工时必须配合必要的急救和抢救的设备和人员。施工人员必须具有防止瓦斯爆炸方面的安全知识。8、电工安全操作规程8.1电气操作人员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对电气设备工具要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凡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工具要停止使用。 8.2电工人员严禁带电操作,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线,正确使用电工器具。 8.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做接地或接零保护,在总箱、开关箱内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实行两级漏保护。 8.4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禁止用其金属丝代

22、替,并且需与设备容量匹配。 8.5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塑料线,所用绝缘导线型号及截面必须符合临电设计。 8.6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各种绝缘防护用品,不得违章操作。 8.7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砂灭火或用干粉灭火,严禁使用导电的灭火剂灭火。 8.8凡移动式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8.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必须遵守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 8.10开关箱必须严格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开关箱内禁止存放什物,门应加锁及应有防雨、防潮措施。9.焊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9.1电焊工 9.1.1焊工必须经安全技术

23、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9.1.2作业时应穿戴工作服、绝缘鞋、电焊手套、防护面罩、护目镜等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系安全带。 9.1.3焊接作业现场周围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9.1.4雨、雪、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天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后应清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 9.1.5作业前应检查焊机、线路、焊机外壳保护接零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9.1.6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内、运行中的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内以及受力构件上焊接和切割。 9.1.7焊接曾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时,应根据介质性质进行多次置换及清洗,并打开所有孔口,经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9.1

24、.8在密封容器内施焊时,应采取通风措施。间歇作业时焊工应到外面休息。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焊件隔离。焊接时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熟知焊接操作规程和抢救方法。 9.1.9焊接铜、铝、铅、锌等合金金属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品,在通风良好的地方作业。在有害介质场所进行焊接时,应采取防毒措施,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 10施焊地点潮湿,焊工应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应定期检查绝缘鞋的绝缘情况。 9.1.11焊接时临时接地线头严禁浮搭,必须固定、压紧,用胶布包严。 9.1.12工作中遇下列情况应切断电源:改变电焊机接头;移动二次线;转移工作地

25、点;检修电焊机;暂停焊接作业。 9.1.13高处作业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与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25m;必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并系在可靠的构架上;必须在作业点正下方5m外设置护栏,并设专人值守。必须清除作业点下方区域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使用盔式面罩。焊接电缆应绑紧在固定处,严禁绕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业;必须在稳固的平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 9.1.14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用其他金属物作二次线回路。 9.1.15焊接电缆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9.1.16焊把线不得放在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缝旁。不得碾轧焊把线。应采取防止焊把线被利器物损

26、伤的措施。 9.1.17清除焊渣时应佩戴防护眼镜或面罩。焊条头应集中堆放。 9.1.18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和把线分开。 9.2气焊工 除遵守9.1.19.1.4的规定外,还应遵守如下规定:9.2.1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9.2.2点火时,焊炬口不得对着人,不得将正在燃烧的焊炬放在工件或地面上。焊炬带有乙炔气和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容器内。 9.2.3作业中发现气路或气阀漏气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9.2.4作业中若氧气管着火应立即关闭氧气阀门,不得折弯胶管断气;若乙炔管着火,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

27、办法止火。 9.2.5高处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气瓶不得放在作业区域正下方,应与作业点正下方保持在10m以上的距离。必须清除作业区域下方的易燃物。 9.2.6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 9.2.7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盘起捆好,挂在室内干燥处;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9.2.8冬天露天作业时,如减压阀软管和流量计冻结,应使用热水(热水袋)、蒸汽或暖气设备化冻,严禁用火烘烤。 9.3电焊设备9.3.1电焊设备的安装、修理和检查必须由电工进行。焊机和线路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通知电工修理。 9.3.2使用电焊机前,必须检查绝缘及接线情况,接线部

28、分不得腐蚀、受潮及松动。 9.3.3电焊机必须安放在通风良好、干燥、无腐蚀介质、远离高温高湿和多粉尘的地方。露天使用的焊机应设防雨棚,焊机应用绝缘物垫起,垫起高度不得小于20cm,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9.3.4电焊机的配电系统开关、漏电保护装置等必须灵敏有效,导线绝缘必须良好。 9.3.5电焊机必须设单独的电源开关、自动断电装置。电源开关、自动断电装置必须放在防雨的闸箱内,装在便于操作之处,并留有安全通道。 9.3.6电焊机的外壳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接零。必须定期检查电焊机的保护接零线。 9.3.7电焊机电源线必须绝缘良好,长度不得大于5m。 9.3.8电焊机焊接电缆线必须使用多股细铜线电缆,其

29、截面应根据电焊机使用要求选用。电缆外皮必须完好、柔软,其绝缘电阻不小于1M。焊接电缆线长度不得大于30m。 9.3.9电焊机内部应保持清洁,定期吹净尘土。清扫时必须切断电源。 9.3.10电焊机启动后,必须空载运行一段时间。调节焊接电流及极性开关应在空载下进行。直流焊机空载电压不得超过90V,交流焊机空载电压不得超过80V。 9.3.11严禁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切断电源。焊接中途突然停电,必须立即切断电源。 9.3.12使用交流电焊机作业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操作:多台焊机接线时三相负载应平衡,初级线上必须有开关及熔断保护器。电焊机应绝缘良好。焊接变压器的一次线圈绕组与二次

30、线圈绕组之间、绕组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M。电焊机必须安装一、二次线接线保护罩。电焊机的工作应依照设计规定,不应超载运行。作业中应经常检查电焊机的温升,超过A级60、B级80时必须停止运转。9.3.12使用硅整流电焊机作业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操作:使用硅整流电焊机时,必须开启风扇,运转中应无异响,电压表指示值应正常。应经常清洁硅整流器及各部件,清洁工作必须在关机断电后进行。 装载机1、刹车、喇叭、方向机应齐全、灵敏,在行驶中要遵守:“交通规则”。若需经常在公路上行驶,司机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2、装载机在配合自卸汽车工作时,装载时自卸汽车不要在铲斗下通过。3、装载机在满斗行驶时,铲斗不

31、应提升过高,一般距地面0.5米左右为宜。4、装载机行驶时应避免不适当的高速和急转弯。5、当装载机遇到阻力增大,轮胎(或履带)打滑和发动机转速降低等现象时,应停止铲装,切不可强行操作。6、在下坡时,严禁装载机脱档滑行。7、装载机在作业时斗臂下禁止有人站立或通过。8、装载机动臂升起后在进行润滑和调整时,必须装好安全销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动臂下落伤人。9、装载机在工作中,应注意随时清除夹在轮胎(或履带)间的石渣。10、夜间工作时装载机及工作场所应有良好的照明。空气压缩机1、开机前应作好如下准备工作:(1)保持油池中润滑油在标尺范围内,并检查注油器内的油量不应低于刻度线值。油尺及注油器所用润滑油的牌号

32、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2)检查各运动部位是否灵活,各联接部位是否紧固,润滑系统是否正常,电机及电器控制设备是否安全可靠。(3)检查防护装置及安全附件是否完好齐全。(4)检查排气管路是否畅通。(5)接通水源,打开各进水阀,使冷却水畅通。2、长期停用后首次起动前,必须盘车检查,注意有无撞击、卡住或响声异常等现象。新装机械必须按说明书规定进行试车。3、机械必须在无载荷状态下起动,待空载运转情况正常后,再逐步使空气压缩机进入负荷运转。4、正常运转后,应经常注意各种仪表读数,并随时予以调整,主要数据范围如下:(1)润滑油压力应在0.10.3MPa,任何情况下不得低于0.1MPa。(2)级排气压力为0

33、.180.2MPa,不得低于0.16MPa ;级排气压力为0.8MPa,不得超过0.84MPa。高压空气压缩机排气不得超过说明书规定值。(3)风冷空气压缩机排气温度低于180;水冷应低于160。(4)机体内油温不得超过60。(5)冷却水流量应均匀,不得有间歇性流动或冒气泡现象。冷却水温度应低于40。5、工作中还应检查下列情况:(1)电动机温度是否正常,各电表读数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2)各机件运行声音是否正常。(3)吸气阀盖是否发热,阀的声音是否正常。(4)各种安全防护设备是否可靠。6、每工作二小时,需将油水分离器、中间冷却器、后冷却器内的油水排放一次,储风桶内油水每班排放一次。7、空气压缩机

34、在运转中发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并予以排除。(1)润滑油终断或冷却水终断。(2)水温突然升高或下降。(3)排气压力突然升高,安全阀失灵。(4)负荷突然超出正常值。(5)机械响声异常。(6)电动机或电器设备等出现异常。8、正常停车时应先卸去负荷然后关闭发动机。9、停车后关闭冷却水进水阀门。冬季低温时须放尽气缸套、各级冷却器、油水分离器以及贮风筒内的存水,以免发生冻裂事故。10、如因电源终断停车时,应使电动机恢复启动位置,以防恢复供电,由于启动控制器无动作而造成事故。 11、以电动机为动力的空气压缩机,其电动机部分的操作须遵照电动机的有关规定执行。12、以内燃机为动力的空气压缩机,其

35、动力部分的操作须遵照内燃机的有关规定执行。13、空气压缩机停车10日以上时,应向各摩擦面注以充分的润滑油。停车一个月以上作长期封存时,除放出各处油水,拆除所有进、排气阀并吹干净外,还应擦净气缸镜面、活塞顶面,曲轴表面以及所有非配合表面,并进行油封,油封后用盖盖好,以防潮气、灰尘浸入。14、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在每次拖行前,应仔细检查走行装置是否完好、紧固。拖行速度一般不超过20公里/小时。15、空气压缩机所设贮风筒及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必须符合铁道部有关压缩空气贮气筒安全技术的要求。16、空气压缩机的空气滤清器须经常清洗,保持畅通,以减少不必要的动力损失。17、空气压缩机若用于喷砂除锈等灰尘较

36、大的工作时,应使机械与喷砂场地保持一定距离,并应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混凝土搅拌输送车1、混凝土搅拌输送车的汽车部分应执行汽车一般安全技术要求的规定。2、混凝土搅拌输送车的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制动液、冷却水等应添加充足,质量应符合要求。3、搅拌筒和滑槽的外观应无裂痕或损伤;滑槽止动器应无松驰和损坏;搅拌筒机架缓冲件应无裂痕或损伤;搅拌叶片磨损应正常。4、应检查动力输出装置并确认无螺栓松动及轴承漏油等现象。5、启动内燃机应进行预热运转,各仪表指示值正常,制定气压达到规定值,并应低速旋转搅拌筒35min,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装料。6、搅拌运输时,混凝土的装载量不得超过额定容量。7、搅拌输送车装料前

37、,应先将搅拌筒反转,使筒内的积水和杂物排尽。8、装料时,应将操纵杆放在“装料”位置,并调节搅拌筒转速,使进料顺利。9、运输前,排料槽应锁止在“行驶”位置,不得自由摆动。10、运输中,搅拌筒应低速旋转,但不得停转。运送混凝土的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11、搅拌筒由正转变为反转时,应先将操纵手柄放在中间位置,待搅拌筒停转后,再将操纵杆手柄放至反转位置。12、行驶在不平路面或转弯处应降低车速至15km/h及以下,并暂停搅拌旋转。通过桥、洞、门等设施时,不得超过其限制高度及宽度。13、搅拌装置连续运转时间不宜超过8h。14、水箱的水位应保持正常。冬季停车时,应将水箱和供水系统的积水放净。15、作业后,

38、应先将内燃机熄火,然后对料槽、搅拌筒入口和托轮等处进行冲洗及清除混凝土结块。当需进入搅拌筒清除结块时,必须先取下内燃机电门钥匙,在筒外应设监护人员。混凝土搅拌站1、搅拌站应安装在牢固的台座上。 2、搅拌机的操纵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工作情况。电动搅拌机的操纵台,应垫上橡胶板或干燥木板。 3、料斗放到最低位置时,在料斗与地面之间,应加一层缓冲垫木。 4、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源电压升降幅度不超过额定值的5; b电动机和电器元件的接线牢固,保护接零或接地电阻符合规定; c各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紧固可靠,开式齿轮、皮带轮等均有防护罩; d齿轮箱的油质、油量符合规定。

39、e检查空压机自保装置是否正常,气压是否稳定在0.50.7Mpa之间。f检查各计量斗是否处于自由状态,有无发生干涉现象。5、作业前,应先启动搅拌机空载运转。应确认搅拌筒或叶片旋转方向与筒体上箭头所示方向一致。对反转出料的搅拌机,应使搅拌筒正、反转运转数分钟,并应无冲击抖动现象和异常噪声。 6、作业前,应进行料斗提升试验,应观察并确认离合器、制动器灵活可靠。 7、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运转中,严禁用手或工具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8、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铁链或插入销锁住。9、向搅拌筒内加料应在运

40、转中进行,添加新料应先将搅拌筒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方可进行。10、作业中,应观察机械运转情况,当有异常或轴承温升过高等现象时,应停机检查;当需检修时,应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再进行检修。 11、 强制式搅拌机的搅拌叶片与搅拌筒底及侧壁的间隙,应经常检查并确认符合规定,当间隙超过标准时,应及时调整。当搅拌叶片磨损超过标准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12、严禁无证操作,严禁操作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3、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理,做好润滑保养,切断电源锁好箱门;当操作人员需进入筒内时,必须应固定好料斗,切断电源或卸下熔断器,锁好开关箱,挂上“禁止合闸”标牌,并应有专人在外监护。 挖掘

41、机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前准备:1、 仔细阅读挖掘机相关使用说明材料,熟悉所驾驶车辆的使用和保养状况;2、 详细了解施工现场任务情况,检查挖掘机停机处土壤坚实性和平稳性。在挖掘基坑、沟槽时,检查路堑和沟槽边坡稳定性;3、 严禁任何人员在作业区内停留,工作场地应便于自卸车出入;4、 检查挖掘机液压系统、发动机、传动装置、制动装置、回转装置以及仪器、仪表,在经试运转并确认正常后才可以工作。作业与行驶中要求:1、 操作开始前应发出信号;2、 作业时,要注意选择和创造合理的工作面,严禁掏洞挖掘;严禁将挖掘机布置在两个挖掘面内同时作业;严禁在电线等高空架设物下作业;3、 作业时,禁止随便调节发动机、调速器以及

42、液压系统、电器系统;禁止用铲斗击碎或用回转机械方式破碎坚固物体;禁止用铲斗杆或铲斗油缸顶起挖掘机;禁止用挖掘机动臂拖拉位于侧面重物;禁止工作装置以突然下降的方式进行挖掘;4、 挖掘机应在汽车停稳后再进行装料,卸料时,在不碰及汽车任何部位的情况下,铲斗应尽量放低,并禁止铲斗从驾驶室上越过;5、 液压挖掘机正常工作时,液压油温应在50度到80度之间。机械使用前,若低于20度时,要进行预热运转;达到或超过80度时,应停机散热。作业后要求:1、 挖掘机行走时,应有专人指挥,且与高压线距离不得少于5米。禁止倒退行走;2、 在下坡行走时应低速、匀速行驶,禁止滑行和变速;3、 挖掘机停放位置和行走路线应与路

43、面、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4、 挖掘机在斜坡停车,铲斗必须放到地面,所有操作杆置于中位;5、 工作结束后,应将机身转正,将铲斗放到地面,并将所有操作杆置于空挡位置。各部位制动器制动,关好机械门窗后,驾驶员方可离开。出渣车1、汽车的倾卸液压、机构要运行良好。2、配合挖土机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拉紧手刹车。如挖斗必须超过驾驶室顶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3、卸料时,应选好地形,并检视上空和周围有无电线,障碍物及行人。卸料后,车斗应及时复原,不得边走边落。4、向坑洼地卸料时,必须和坑边保持适当距离,以防边坡坍塌,确保安全。5、检修倾卸装置时,应撑牢车厢,以防车厢突然下落伤人6、自卸汽车的车厢内严禁载人。 安全事故多发生在一线施工作业人员中,施工过程落实好措施中的各项要求,杜绝事故苗头,消除事故隐患,施工作业人员要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增强安全意识。不冒险蛮干,克服麻痹思想。违章就是对自己、对他人的生命不负责任。工队及班组长要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安全交底,使施工作业人员能够知道本岗位的危险因素,预防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安全交底后,填写安全交底卡,上报经理部备案,未经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经理部发现未经安全教育的人员上岗,将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经济处罚。交底人签字: 年 月 日接受任务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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