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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管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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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 委托代管协议书 委托代管协议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各种协议频频出现,签订协议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委托代管协议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委托代管协议书1   委托行(甲方):总行信贷业务部   代管行(乙方):_____分行   鷂___年__月__日,甲方与____(借款单位)就____项目签订了金额为____的借款合同。为了更有效地执行该借款合同,加强对该项目的管理,规范甲乙双方就甲方上述直贷贷款的委托代管行为,提高委托代管业务质量,根据《中国银行总行直贷项目委托代管管理暂行办法》,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业务:   一、执行甲方与借款单位所签订的上述贷款协议;   二、对甲方委托的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三、完成甲方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甲方与借款单位签订借款合同(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的代管权限和代管义务),并按借款合同的规定按时向乙方供应贷款资金;   二、及时向乙方提供借款合同、年度贷款计划及有关资料;   三、借款合同变更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四、有权对乙方履行本委托代管协议项下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认真履行本协议,办好各项代管业务。   二、根据委托代管业务的需要,确定相应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办理委托代管工作。   三、根据甲方的借款合同、年度贷款计划和资金到位情况,按时办理贷款的发放工作。   四、严格监督贷款的使用,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根据甲方的通知积极调查,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有关问题,并及时向甲方报告有关问题解决的结果。对借款单位逾期未还的贷款本息要积极进行催收。   五、积极配合甲方处理突发事件。   六、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并及时上划资金。   七、负责委托代管业务的会计核算,按时编报委托代管业务有关的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   八、对借款单位存入乙方的其他资金情况、在乙方结算的情况要及时向甲方报告。   九、制定代理甲方贷款业务的有关制度和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发布执行。   第二章贷款的发放   第四条甲方签署借款合同后,应立即建立有关贷款基本账户和台账。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将借款合同副本、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和资料及时抄送乙方;根据借款合同和用款计划,甲方应及时填制有关单据,将贷款资金一次性或分批汇拨至乙方。   第五条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应立即建立有关贷款辅助账户和台账,设立相应的会计科目,单独进行核算和反映。   乙方在收到甲方汇拨的贷款资金的当日,应通知借款单位携带有关单据或文件到乙方办理贷款和转存手续。乙方应根据贷款协议规定的用途,负责审查借款单位提交的有关单据或文件;审核无误后方可向借款单位发放贷款并完成有关账务处理工作。两个工作日内借款单位仍没有前来办妥有关手续的,乙方应立即以特种转账方式办妥有关手续,并自办理转账之日起计算贷款利息。上述用款手续办理完毕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六条乙方收到甲方汇拨的贷款资金后,遇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有关贷款计划、指标和协议等资料不全的,应先行办理贷款和转存手续;   二、贷款资金汇拨凭证内容不详,无法确认借款单位的,应立即与甲方联系,报告。   第三章贷款的管理   第七条乙方须指定信贷人员专职负责贷款的日常管理工作。信贷人员如有调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办好书面交接手续。   第八条为便于甲方对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乙方应督促借款单位及时向甲方提供借款合同规定的文件、材料和年度贷款使用计划。   第九条乙方应按操作程序进行管理,按贷款使用计划加强对贷款支用的监督管理,并进行必要的审查。   一、有无计划外工程或自行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筑标准;   二、借款单位的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所购材料、设备是否工程所需,贷款和定金的支付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三、工程承包的协议、合同是否符合有关规定,金额与内容是否一致;   四、贷款协议及国家有关规定中明确的其他相关事项。   发现借款单位在贷款使用时有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和其他重大问题,乙方有权采取停止借款单位使用贷款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告甲方。   第十条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并根据甲方要求采取停止贷款支用或其他应急措施:   一、借款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变更;   二、借款单位体制发生重大变化,如合并、分立、改组等;   三、借款单位对外投资或联营等;   四、借款单位财务状况恶化或资金大量体外循环。   第十一条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应督促借款单位落实其他各项资金来源,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第十二条乙方在其代管的基建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估工作。   第十三条乙方应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经济和财务报告。乙方应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项目执行情况。   第四章贷款的回收   第十四条乙方应根据借款合同协议和甲方有关文件规定,做好委托贷款计结息工作。   第十五条乙方应根据借款合同规定的还款计划,于贷款到期书面向借款单位通知催收贷款,督促借款单位组织资金还款,在存款户留足资金。   第十六条在规定期限内,乙方应做好委托贷款本息回收的账务处理,将收到的本息在扣除代理费后于当日(最迟不得超过第二个工作日)上划甲方。   第十七条借款单位在规定的期限未能偿还甲方贷款本息,乙方有权直接从借款单位存款账户中扣收。如仍有应收未收本息,在征得甲方的意见后,转入有关科目核算。   第五章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   第十八条乙方应真实、准确、及时地对甲方委托贷款进行会计核算,为甲方提供完整有效的会计信息。   第十九条乙方应按协议要求每半年向甲方提供企业财务报表。   第二十条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贷款支用凭证、贷款利息和本金上划的电汇凭证的复印件或传真件。   第六章委托代管业务考核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将直贷业务管理作为其本行责任目标重要内容之一,纳入统一考核范围,并制定明确的奖罚制度,进行严格的内部考核,分别情况对经办人员给予必要的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二条甲方应对乙方贷款发放、本息回收上划、贷款管理、会计核算、业务及财务报告等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监督。   第二十三条甲方根据对乙方实施代管业务目标考核的结果,按等级发放代管费。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管事项,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第二十五条乙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完成委托事项或擅自超越代管权限致使贷款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采取要求乙方承担有关经济损失、取消乙方的代管资格等制裁措施。   第八章协议的效力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本协议有关的借款合同终止后自动失效。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总行的有关规定解释或办理。   甲方:总行信贷业务部(公章)   有权签字人:   乙方:______分行(公章)   有权签字人:   _年__月__日 委托代管协议书2   甲方(委托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及当地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管所拥有的房产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房屋情况   1、甲方委托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该物业);房屋用途为________。该物业共有:____间,用来出租/出售,出租价格为________元/间。   2、甲方承诺:甲方为该物业的合法产权人,其对该物业拥有完整的支配权。   3、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明确向乙方告知该物业未作流动资产抵押,并保证此物业不存在其他产权纠纷及债务纠纷。   二、代管时间与代管费用   1、该房屋代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年。   2、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管理费为:________元,自房屋出租之日起乙方从租金中扣取,房屋空置期间甲方无需支付管理费。   三、委托代管内容   1、乙方出租登记、带看,代办租赁登记。租户的出租合同由甲方与租户签订。   2、乙方双月15日前向各租户家进行水、电费抄表,并收取水费、电费、物业费等。   3、乙方每月25日前把当月约定的房租费全额交给甲方。   4、乙方代办完成租客入住、租金催缴、退租交接等手续。   5、乙方查验清理退租房屋并告知甲方。   6、乙方代为收取、保管租赁期间房屋保证金。   7、乙方对物业进行日常维护、维修。乙方负责更换维修,甲方提供更换设备及维修费用。   四、委托租赁管理中产生的利益和负担:   1、房屋在租赁管理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租价格高于甲方委托价格,其中的差额利益归乙方以作为委托报酬。   2、在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限内,如房屋空置(即房屋没有被承租的情形)乙方不承担甲方损失。   五、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应在签订房屋代管协议将房屋钥匙、门卡等交付给乙方。   2、乙方有权让甲方提供权属原件配合房屋租赁事宜。   3、甲方如提前收回代管房屋,协议自动作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委托人房屋。   4、甲方如需要特殊代管事项,应另签订委托代管协议补种说明,乙方将按实际情况收取费用,并在补充说明中标注。   5、甲方在未出租/出售之前承担每个月该物业的水、电、网络、物业等相关费用。   6、甲方房屋存在的隐患,应在签定协议前如实告之。   7、甲方在签订协议时,应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8、甲方若在本委托期限内对房屋进行出售、抵押等其他行为的,应依法提前通知乙方   9、乙方应按协议规定的服务内容进行服务,甲方有监督权。   10、乙方不得无故中止协议,如提前中止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一个月服务费作为补偿。   11、乙方在房屋委托代管期间,如发生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情况下代为甲方采取相应措施。   12、乙方在房屋代管期间,不得使用甲方房屋进行任何违法活动。   13、乙方应按时向各租户收取当月的水、电、物业、租赁费等。扣取相应费用后即时交给甲方。   1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租户乱收费。如有违反,一切后果将由乙方承担。   15、乙方应妥善管理租赁/出售房屋以及相关室内设施,不得擅自变更房屋主体结构,房屋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六、协议解除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同意在合作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协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提前支付的相关费用。   2、甲、乙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协议上述各条款规定,除了按协议有关条款履行以外,守约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给守约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妨碍乙方正常管理出租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约定的单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补偿乙方的在管理租赁事宜中产生的必要支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并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违背诚实信用,有隐瞒重要事实和陈述虚假的行为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以本合同约定的单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赔偿给甲方。   七、附则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协议及规定严格执行。   2、甲乙双方就履行协议发生纠纷时,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在此之前签订的一切协议如与本协议有矛盾之处,均以本协议为准。之后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及相关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八、补充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委托代管协议书3   甲方:   乙方:   一、总则   1.1为更好的拓展“××”品牌系列产品的市场,甲方根据“××”   特许经营总体规划,同意乙方加入“××”特许经营网络。   1.2鉴于乙方接受“××”特许经营理念,具有分销区域之销售网络及其它   相应的商业基础,且诚意向甲方提出特许经营加盟的申请,成为特许经营之成员,并申请经销“××”品牌系列产品。经甲方核定,特许乙方于分销区域内经营“××”品牌系列产品。   1.3有关本合同之所有条款,均为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乙方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将其知悉之甲方任何保密知识、经营方法等向第三者透露,否则甲方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1.4本合同中使用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1.5本合同中所有经济来往都以双方公司财务为准,双方达成共识,甲乙双方任何业务人员不得代公司或个人收取任何款项。甲乙双方业务人员的各种私人借款行为都与合同公司无关。   1.6本合同用词定义:   1.6.1商标/营业标志:“××”产品及服务商标及其有关标记及于本合同期限内甲方认为适用之其它附加或代替商标及营业标志。于本合同内统称商标。   1.6.2特许专卖店:甲方授予乙方于指定合同地点内,使用本合同所列之商标及经营技巧所开设之零售专柜或独立店铺并以零售方式经销本合同之特许品。   1.6.3特许货品:甲方及其指定之代理商/加盟商/供应商、所代理加盟或经销附“××”商标之货品。   二、协议宗旨   2.1在协议所规定的分销区域和产品范围内,甲方确保乙方供货情况,服务水平,深层次拓展市场,获取合理收益。   2.2本合同中甲、乙双方在法律和财务上均为各自独立的法人(或自然人),相互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乙方根据本合同得到之权利只限于一般经销代理商的权利,与本合同不产生其他任何关系,并不产生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到其他任何合同约束之任何权利。尤其是,本合同并不构成委托乙方为甲方的代理人、雇员或合伙人。   2.3订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之权利,甲方拥有本协议最终解释权。   三、协议有效期   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期壹年),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予以续签,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四、甲方职责   4.1乙方取得甲方的特许经营加盟权,销售“××”服饰的业务范围仅限于省市/县路号。   4.2乙方首批进货货款万元,年销售回款额为万元。   4.3乙方于销售过程中需追(补)货,可亲自或委托他人携带乙方签署并盖印的订单到甲方,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销售日报表(日,周,月报表),并分析该区域服装市场的销售走势进行配货。   4.4乙方所下的追加订单一经确定后,则向甲方交纳所订货款的30%作为定金,其余货款于提货时一次性全部付清。若乙方于预定提货日期内更改或未能交清余款或拒绝提取部分货品,由甲方将从乙方所交纳的定金中扣除货款总值的10%作为手续费。   4.5乙方发现甲方货品质量出现问题,应于提货后15天内凭收据更换货品,否则甲方保留更换货品与否的权利。如经甲方人员鉴别此货品质量问题并非生产上造成,属乙方在销售过程中所致,则甲方保留更换货品与否的权利。   4.6乙方必须亲临携带具有法律效应的有关文件和手续、身份证复印件前往提货,货品应当场核点,否则货品出仓之后数量不正确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4.7乙方首批订货、平时进(补)货期间的交通、住宿等有关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有关货品运输方面,甲方可以代为办理,但运输方式选择、长途运输费、货品保险等有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 8甲方制定统一零售价格,乙方原则上应按甲方所制定的统一零售价格进行销售。   4.9进货方式   4.9.1甲方的.服装类产品统一按吊牌价的(不含税)作为供货价给乙方,此方式为订货买断,不退换。   4.9.2甲方的皮具类(皮鞋、皮带、皮包)皮衣、水貂、袜子、领带等产品统一按吊牌价的(不含税)作为供货价给乙方,此方式为订货买断,不退换。   4.9.3甲方的皮衣、水貂类产品统一按吊牌价的(不含税)作为供货价给乙方,此方式为现货买断,不退换。   4.9.4甲方的服装类产品统一按吊牌价的(不含税)作为供货价给乙方,此方式为现货买断(包括补货),不退换。   4.9.5道具类产品按公司统一发货价供货给乙方,不退换。(如模特、衣架、裤架等)   4.10乙方在销售甲方的“××”服饰系列商品时必须明码标价并保持价格的相对稳定。   4.11对乙方销售货品的零售价格,甲方有监督、检查的权利。对乙方所聘请的员工有培训“××”服饰有关知识、销售技能和经验的义务。   4.12甲方定期派专人到乙方专卖店(专柜),协助了解指导乙方销售活动,调查、分析该地域的服装市场形势。甲方对乙方的管理人员、销售人员进行销售技巧、产品知识、营运管理、货场陈列等专业培训(指开业及大型培训课程)培训时间、内容由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有权决定,由甲方派出人员到乙方现场培训,或由乙方委派人员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参加培训。其中,派出人员的差旅费由甲方负责,食宿费用则由乙方承担。   4.13甲方免费提供“××”服饰专卖店(专柜)的装修设计方案,协助乙方验收店面装修工程。   4.14乙方所选择的专卖店(专柜)位置须经甲方派有关人员考察确认后,方可正式成为甲方特许专卖店(专柜)   4.15在乙方代理区域或代理范围内,甲方如有收到其他客户加盟申请时,甲方无条件将此信息及经营权利完整提供给乙方,协助乙方发展下属加盟专卖店。   五、甲方权利   当乙方出现下列问题时,甲方有权修改及单方面终止此协议:乙方未达到甲方之营销标准要求;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等;在核定的经销区域和产品范围内,违规运作或跨区域经营。   六、乙方责任   6.1乙方在协议限定的经销区域内从事“××”服饰的销售活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专卖店(专柜)的位置和面积,不得变更经销区域的范围。   6.2乙方“××”服饰特许专卖店(专柜)内,除“××”服饰系列外,不允许有任何其他品牌服装在内销售和存放。乙方不得参与、协助或怂恿生产、销售假冒的“××”系列服饰,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当事人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在乙方经销区域内,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杜绝他人销售假冒“××”系列服饰的违法侵权行为。   6.3乙方须参加甲方定期举行的订货会及开业前后售前、售中、售后等服务技能的培训,以不断适应“××”服饰新的要求及市场发展,各专卖店(专柜)之间互相交流经验,以求共同发展。   6.4乙方须将每天销售报表及其它竞争品牌的营业情况,需按甲方要求及时传真给甲方,以有利于甲方统计和分析,制定相应的对策,协助和指导乙方经营。   6.5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专卖店装修设计方案,使用甲方提供或指定的装修物料,甲方尚未指定的装饰物料双方协商决定。   6.6乙方应接受并按规定统一使用甲方提供或指定使用的经营设备,营业用品由双方协议决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制作、张贴、悬挂、发布使用“××”服饰商标图案或文字。   6.7乙方专卖店的铺位租金、水电杂费、员工工资福利、工商税务等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面性的品牌户外形象广告投入计划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6.8乙方应充分利用节假日开展促销活动,季尾清货要协同甲方同时进行,以利统一行动,形成规模效应。   6.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租、转让等形式全部或部分变更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6.10为不延误乙方在销售旺季出现主推款式货品断码现象,乙方主推款式(各款色)单店单位订货量上衣为12件,裤子20条,西服8套,为基本起订量。   6.11乙方在经销区域内需新增设专卖店(专柜),需先经甲方派专人考察核准后方可实施。   6.1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独立承担经营风险,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13为支持乙方经营,甲方在乙方第一次购货同时,有偿提供品牌灯箱片、图片、(以成本价计算)   6.14在确定特许经营加盟权后,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证金贰万元。待本合同正常终止三个月后,则此保证金原额无息返还乙方。如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酌情扣除相应的品牌保证金,直至全额扣完,本合同自动终止。   6.15本协议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约权,但乙方须在合约期满前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否则,届时甲方有权与第三方签订协议,并按规定责令乙方把经销区域内有关“××”服饰的所有标志、图案和物品全部拆除。   6.16本合同终止后,所有产品商标、专利、设计和说明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泄露甲方商业秘密,也不得将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6.17广告支持:甲、乙双方就产生的效益进行各项评估后,其支持额度协商解决。   七、乙方权利   7.1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按甲方提供“××”品牌特经营手册之装修标准和要求,完成专卖店(专柜)的布置和装修工作,并自行办理申报专营店及商场一切合法经营相关证件手续。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销方式,并书面通知甲方派人员审查。   7.2如产品本身质量问题乙方可无条件退换,如属经营问题,则由乙方自理。   7.3乙方有权确定所辖分销区内之分销商,呈报甲方核准颁发证书后开始运营。   八、协议终止   8.1在终止合同时,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与“××”品牌有关的装饰用具、宣传品等,如乙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依法保留向乙方追索赔偿的权利,必要时将通过法律程序提出诉讼。   8.2如乙方在协议期满前,非因第十章规定之不可抗力而提出终止,乙方亦必须履行第八章第一条之规定。   8.3合同解除后,应处理的事项遵从甲方指示。   九、所有权   9.1 “××”是著名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   9.2所有带有表示“××”相关产品的标识,均属于广州市××服饰贸易有限公司所有。未经事先书面专项授权,乙方不得使用“××”名称、商标等涉及知识产权内容进行工商注册、招商、广告等;不得使用由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不得擅自印刷有关商标,标识及促销广告发布;不得超越本协议所规定受许权利(受许性质、受许地区、受许产品范围)擅自制作“××”特许经营统一形象进行招牌、灯箱等相关标识物的制作和装潢。   十、不可抗力   10.1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天灾、火灾、战争、政治活动、意外等事件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之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并提出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   10.2因发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等任何情况,令甲方无法履行协议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即时终止合约,并适用第十章第三条规定。   10.3如因第十章第一条及第二条原因终止协议,双方互不追究责任,但乙方仍须承担所有投资费用。   十一、适用法律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十二、争议的解决   困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提请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三、通知及协议备案   13.1乙方兹承认签署合约,并已阅读及明白合约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13. 2协议签署地为广州,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之法人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为:   税务登记号:   注册登记:   开户银行:帐户:   户名全称: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电话:   签订日期:甲方公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之法人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为:   税务登记号:   注册登记:   开户银行:帐户:   户名全称: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电话: 委托代管协议书4   存货方:_________(简称甲方)   保管方: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发挥各自优势,提高经济效益,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委托存储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仓库地址:济南市白马山南路8号;   二、仓储方式:乙方代管   三、仓储期限:一年   四、甲方占用库房编号及仓储面积:   五、仓储物资的品名、数量、包装、件数和标记:冷轧板   六、仓储费价格及仓储费的结算:   汽车运输室内存放包干费用:   室内存放的仓储物免费存放期两个月,超过两个月按每天X元/吨收仓储费。   费用按月结算。   七、甲方应将存放货物的清单交乙方或在货物到达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安排货位等准备工作,如有特殊情况,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八、甲方应及时填写物资入库单,并同质保书、磅码单等有关资料送乙方,乙方将验收的实际数量、件数,逐一填写后尽快交给甲方。如发现亏重,外观不良,物、证不符等现象应及时通报甲方,同时提供有关资料,以便甲方处理。   九、如未接到通知,物资先于到达,乙方应及时组织卸车,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提供单据,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单据资料进行验收,及时填写验收磅码单,待办正式入库手续。   十、乙方代甲方保管的物资要单独存放,做到标记明确,不混不乱。在保管过程中发生的定额内损耗,由甲方负责处理。在保管过程中发生的定额外短少或由乙方造成的错发错运,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于乙方在装卸过程中造成的货物损坏或损失,由乙方负责按照实际价格进行赔偿。   十一、如需代运物资,甲方应尽早向乙方提供代发运物资品种、规格、数量、到站、收货人等,以便乙方申报车皮,铁路运输所有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所垫付专用线以外费用,凭发票向甲方结算。   乙方为甲方无偿提供仓库内须使用的设备以及消防安全设施。   乙方有铁路专用线一条,到站名称为:_________   收货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九、十一条的约定,每月25日前向乙方支付费用,逾期不交时,乙方有权停止交货,并且按照欠款总金额每日收取万分之三的滞纳金(即违约金),同时,由此造成的甲方货物质量变化所引起的不良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担。   十三、乙方负责整个仓库院内的防火、防盗和防水工作,因乙方工作失误给甲方人身财产造成损失时,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在乙方仓库内存储物资,应当遵守乙方的安全保卫规定,自觉履行下列义务:   (一)甲方应及时到乙方保卫部门办理人员登记,领取库区出入证;出入库人员及车辆应按规定登记、留下火种,库区内严禁吸烟、点明火;物资出库时必须由乙方保管员开具出门证,方可通行。   (二)甲方人员应当自觉遵守设备管理规定,货梯严禁上人,库房内外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使用电源及私接电路。   (三)甲方人员对仓库内摆放的各种灭火器材不得随意挪动,禁止在库房内外乱摊、乱放杂物和垃圾。   (四)甲方人员应当自觉遵守乙方仓库的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应立即改正;同时,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人员进行每次100元的罚款,对此,甲方领导应给予配合。   甲方及其人员违反上述(一)、(二)、(三)、(四)款安全义务给乙方及其它客户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一)擅自将库房转租、转让或借给他人使用的;   (二)利用库房存放危险品、易燃、易爆品或进行其它违法活动的;   (三)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金额交纳费用的;   (四)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的安全义务情节或后果严重的。   十五、由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各方损失的,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其相应损失。   十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一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管协议书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分证号码:   根据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之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福永街道凤凰工业区光明汽车修配厂综合楼二楼物业委托乙方管理使用。   二、乙方使用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起。   三、该物业每月由乙方上交给深圳市凤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每月租金人民币11380元,物业管理费1380元,共12760元,甲方不收其它费用。   四、上交费用形式:由甲方到深圳市凤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深圳市农村商业银行开户。乙方将应交给深圳市凤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租金、物业管理费、电费存入甲方的账户,由凤凰物业公司从甲方的账号扣取以上的费用。如凤凰物业公司在规定的日期内末收到乙方所交费用,则产生的滞纳金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在签定协议时向甲方一次性交付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万元正,该保证金于协议期满及交接手续办理后,无息退还给乙方,如乙方单方中途终止本协议或因乙方违约而导致协议解除,则甲方所收取乙方的保证金不退还,并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六、租赁期内乙方自行到有关部门申请营业执照等合法手续后方可经营,一切手续及费用由乙方自理,水电、市政府卫生、治安、房屋租赁管理费(房屋租赁税由乙方负责支付)、物业管理费、税费等费用由乙方支付,签订协议后即时到房管所办理租赁手续。   七、本楼房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每间房间应配备1个以上4kgABC干粉灭火器。租赁期间,如发生火灾事故意,由此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意,甲方财产损失、每三方人损失及自身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使用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拆改楼房结构(装修要采用不燃材料)装修方案必须征得甲方同意,乙方选定的装修公司必须是有资格、有营业执照的公司,否则甲方有权不提供水、电及采用其它手段阻止乙方装修。乙方中途需转让的,应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凡私自转让者,转让无效,甲方并可收回在该物业使用权。   九、乙方自使用之日起,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报户口、做居住证、办好计划生育证件,自己买人寿保险及财产保险,如因政府、地方或有关部门需要改、拆、建征收征用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本协议无条件终止,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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