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认真贯彻执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加强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作出约定如下:
1、甲方有义务为抵押当事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抵押登记,在房屋所有权证抵押登记期内保证不重复、不挂失、不变更;乙方作为抵押权人对抵押的房屋及身份资料真实性的前期调查不细致而造成的纠纷甲方不承担其责任。
2、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且保证抵押登记期限内不重复抵押、不挂失、不变更。
3、甲方有义务保证,在未接到乙方出具的正式书面“偿清通知单”时,甲方不得对所抵押房产做解抵押或注销等其他方式处理、处分该房产。
4、抵押贷款登记按标准收取。
5、乙方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前,负责核实借款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资料真实性的审查、负责核实抵押登记房产面积、结构、座落位置、市场价值等方面的前期调查工作,在确保抵押登记当事人原意思表示真实、合法,在此基础上甲方办理登记相关手续。
6、乙方保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前的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乙方对于借款人、担保人身份核查有误等所造成的不良影响或产生相关的法律责任时,与甲方无关。
7、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并按照规定依法向甲方申报抵押有关的资料。
8、乙方保证相关联的抵押业务有关活动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9、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10、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在执行中可以协商解决。
甲方: (签章)
负表人:(签章)
乙方: (签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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