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装类橱柜采购合同示范文本(试用稿)编制日期2011.5.22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修订记录日 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目 录第一条 合同主体2第二条 合同标的物2第三条 合同价款2第四条 材料、配件及设计、生产3第五条 包装、运输3第六条 交货4第七条 检验4第八条 质量保证与保修5第九条 价款支付5第十条 违约责任6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7第十二条 合同组成及合同变更7第十三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8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生效及其他8附件:9 项目精装类橱柜采购合同甲方: (定作方)乙方: (承揽方)丙方: (见证方)根据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现甲、乙、丙三方本着
2、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项目房屋精装修橱柜采购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 合同主体1.1甲方是位于 的 项目的精装修工程承包人,已与丙方签订精装修专业工程合同,为精装需要,甲方现以招标方式采购装修所需的橱柜。1.2乙方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经营范围为: ,乙方是沿海地产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确定的集中采购供应商,并与沿海地产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了框架协议,现乙方参加精装修橱柜供应投标并中标。1.3 丙方是位于 的 项目的业主。丙方仅参与本合同项下橱柜质量标准的确定和验收,并根据甲方的委托向乙方直接付款,丙方不是本合同项下采购的当事人,甲方、乙方因履行本合
3、同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和乙方自行解决,如需要,丙方可做协调。第二条 合同标的物2.1 甲方根据 项目房屋精装修需要,以签订采购橱柜合同的形式向乙方定制橱柜(本合同项下橱柜包括配件、拉篮、台盆等,详见附件)。2.2 橱柜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单价详见附件及订单明细,该附件为本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乙方负责供应橱柜以及为安装到位所发生的所有包装、运输、检测、卸货及因此产生的各项税收等一切费用。甲方有权中途变更定作要求,乙方应按甲方变更的要求执行,除非该变更导致双方在本合同中确定的工作内容发生重大的实质性变化且乙方需返工,否则甲方对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影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2.3橱柜的质量、规格要求:
4、质量标准为合格;乙方按甲方每套户型装修要求进行橱柜设计、将设计图纸交甲方、丙方审核确定。第三条 合同价款3.1根据甲方签约时初步确定的橱柜尺寸、配件数量等,本合同暂定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RMB_元整),结算金额以验收合格的橱柜各柜、台面及配件实际最终数量进行结算。3.2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第2.2条所述附件中所列橱柜上、下柜、台面及配件等的“单价”包括:设计、原材料、加工生产及其损耗、包装、运输及保险、装卸、安装、检验、配件、备品备件、辅助材料、商检、关税、国家及地方税费、技术服务费以及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可能发生的一切直接成本和间接费用。包括接受地方安全、质监、技术、环保(环境检测)
5、部门检验与验收、安装、保质期内缺(损)配件的免费更换等售后服务费用。如在供货期内,发生市场价格涨跌、汇率变动、国家或地方政策改变,单价一律不予调整。如甲方需要补货,乙方供货的单价仍以本合同所确定的单价为准不作调整。第四条 材料、配件及设计、生产4.1本合同项下橱柜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包括主辅材及配件材料)均由乙方提供,乙方应当提供原材料样品并对原材料进行详细描述,取得甲方和丙方认可后方可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应随时接受甲丙方对材料品质的检验。4.2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橱柜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3乙方自行解
6、决原材料的采购及质检,无权以任何材料的交货延期为由要求延长加工期限。4.4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在甲方的通知时间内完成每套户型橱柜实际尺寸初测。4.5初测完毕后 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各户型橱柜设计图(乙方在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各户型存在的局部差异,考虑插座面板与背板固定问题),在提交设计初稿时附橱柜安装具体要求供甲方按要求完成橱柜安装前期基础工程。4.6乙方在制作过程中应按照设计图纸生产加工,甲方和丙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对设计图纸的执行力,但这种监督检查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4.7乙方应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全部生产工作,未经甲方和丙方同意不得擅自将生产工作全部或部分转让第三方。如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部分辅
7、助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乙方应就该第三方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甲方负责。4.8甲方、丙方提出在任何时间检查乙方的生产车间、仓储地点,监督生产过程的,乙方应当予以安排。第五条 包装、运输5.1 乙方负责橱柜成品的包装,且包装应牢固,同时采取防潮、防震、防锈等措施,本着最有利于妥善运输的原则,确保在运抵目的地时完好无损,按合同规定由乙方运抵交货地点交货。每件货物的包装外表以不褪色的颜料印明:定作物型号、规格、毛重、生产厂家名称、工程项目名称、收货单位名称、货物运输装卸需注意事项的提示标志等。如因包装不良导致橱柜或配件受损的,甲方可视受损情况拒收,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5.2 乙方自行确定运输方
8、式,但应当办理所供货物卸至交货地点前的运输、保险等事宜,承担运费、运杂费、保险费、装卸费等各项费用。乙方应对在转运中损坏或丢失的橱柜予以免费修理、补齐或换货。甲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查明损坏或丢失是承运者运输条件的原因或是由乙方自己的责任。第六条 交货与安装6.1 交货时间:本合同预计供货时间为 年 月至 年 月,具体供货时间、安装时间以橱柜安装通知单为准。6.1.1甲方在具备安装条件下应至少提前 30 天向乙方发出橱柜安装通知单。对于本合同项下首批安装通知单,甲方应在安装通知单发出之前尽可能提早知会乙方,以便乙方提早安排橱柜、配件及运输事宜。6.1.2乙方应按甲方橱柜安装通知
9、单规定的期限内交货并安装完成,且乙方在交货前7天内,应以书面方式向甲、丙两方提供交货计划(内容包括合同号、橱柜规格、数量、包装、重量和体积的约数、交货时间、运输安排,并对橱柜、配件的堆放、仓储和保管条件进行说明)。6.1.3甲方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更改交货时间。因甲方更改交货时间可能引起的费用,已包括在本合同的单价中,甲方将不另行支付。外包装初验合格后的橱柜及配件,由甲方进行保管。如甲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6.2 乙方将橱柜成品运到工地交货时,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有关的文件(外文版须附中文译文),以满足政府有关部门或甲方的要求:产地来源证明 厂方生产证明 产品合格证 装箱单 重要
10、部件清单,如产地、品牌(尤其是进口零部件)计量检定合格证书 质量保证书 安装手册产品说明书 维修手册或保养说明书 其他: 。乙方提供了任何上述要求文件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在本合同内的其他责任。6.3 因乙方误发、多发的配件成品,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查处,由此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生产加工、运输、保险费用等)由乙方承担。第七条 交货验收与安装7.1乙方应在投标时对其所提供的橱柜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说明,明确指出适用范围以及局限性。7.2橱柜加工成品信配件到货时,外包装必须完好无缺,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7.3乙方在交货的同时应按本合同6.3条的约定向甲方提交相关单证和资料,
11、否则,甲方有权拒收。7.4货卸到现场指定地点 1 日内验收,甲方负责召集丙方和监理人,会同乙方到现场进行外包装初验收,清点货物情况。7.5橱柜及配件在交付前发生的丢失、损坏风险由乙方承担,在交付后所有权为丙方,但由甲方负责保管,丢失、损坏的风险由甲方承担。7.6甲方、丙方对外包装的初验收并不影响乙方对货物本身应承担的质量责任。7.7乙方负责初验合格的橱柜的安装和调试,保证橱柜正常工作性能,安装调试合格后由甲方填写橱柜安装、验收合格单一式两份,一份交乙方做结算依据。第八条 质量保证与保修8.1 乙方生产的橱柜应能达到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产品检验报告注明的技术参数和性能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或当
12、地的所有法规、条例、规范或标准的要求。如果法规、规范、标准、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资料以及样品之间存在差异,不论合同条款如何规定,甲方、丙方均有权指示乙方无条件执行较高标准,且甲方无需为此支付任何额外的费用。8.2 乙方不得将存在瑕疵的原材料用于橱柜生产,乙方将存在瑕疵的材料用于生产导致的次品属于乙方的生产损耗,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丙方或监理人认为橱柜或配件质量不合格,乙方认为合格的,甲方或丙方有权委托项目所在省或市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验,各方同意该中心的检验结果为最终结论,检验质量合格的,甲方承担检验费用;经检测证明质量不合格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乙方应承担检验费
13、用,且甲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一种方式向乙方索赔:8.2.1 向乙方退货,乙方应向丙方退还合同价款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工期延误损失、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管拒收成品而产生的其他必要费用,甲方经丙方同意后有权另行委托第三人加工项目所需入户门。8.2.2乙方用符合规定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并应承担甲方或丙方由此所遭受的包括工期延误损失在内的全部损失和费用。8.3橱柜上下柜及台面的保修期为 年,配件保修期 年,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安装验收后修理或更换的,其保修期从修理或更换完成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由乙方免费提供保修材料并上门
14、保修,响应时间在24小时内。乙方逾期未响应或响应后 天内未到场维修的情况下,丙方有权委派他方处理,因此发生费用由乙方负责。8.4在橱柜使用期限内,对因设计、工艺、材料的缺陷而导致的任何事故、故障、潜在危险等乙方应负全部责任。第九条 价款支付9.1甲方不可撤销地授权丙方将本合同项下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合同价款直接支付给乙方,乙方收到相关款项即表明甲方收到丙方的相应工程款,同时也表明甲方已履行相关付款义务。9.2预付款: 本合同预付款为合同暂定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元整(小写:RMB 元整),该款项在合同履行中直接转为货款。预付款的付款申请条件为:乙方出具丙方认可的,并以丙方为受益人的预付款保函(
15、保函金额同预付款额)。申请条件成就后,乙方应向丙方提供齐全的付款资料(付款资料包括:乙方的付款申请、相应金额和格式的发票、甲方要求的证明付款申请条件成就的其它资料)。9.3期中付款:各方同意期中货款支付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1)到货付款方式:期中付款金额为每批到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成品价款金额的 %,在每批橱柜成品到货安装完毕并通过甲方、丙方和监理人的验收后,乙方应向丙方提供齐全的付款资料(付款资料包括:乙方的付款申请、相应金额和格式的发票、甲指乙供、甲控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单、橱柜相关单证和资料、橱柜安装、验收合格单)。(2)月结付款方式:每月期中付款金额为当月橱柜成品到货并验收合格的价款
16、金额的 %,每月25日,乙方将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到货并通过甲方、丙方和监理人验收的写作成品的价款进行汇总后,向丙方提供齐全的付款资料(付款资料包括:乙方的付款申请、相应金额和格式的发票、甲指乙供、甲控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单、橱柜相关单证和资料、橱柜安装、验收合格单)。(3)其他付款方式: 9.4 验收结算款:付至结算金额的 97 %,在精装修所需的橱柜及配件全部到货且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之后,乙方提供齐全的结算资料(结算资料包括:橱柜安装、验收合格单、甲指乙供、甲控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单、相关单证和资料)配合甲方在 日内办理结算,三方签署结算协议后,乙方应向丙方提供齐全的付款资料(付款资料包括
17、:乙方的付款申请、并补充至结算金额的发票)。9.5结算款的 3 %作为货物的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且丙方对橱柜的质量无异议,乙方应在保修期满后60日内向丙方书面提出保修金结算申请,同时提供齐全的付款资料(付款资料包括:乙方的付款申请、丙方或物业公司出具的保修满意证明),保修金不计利息。保修金的支付并不表示乙方保修责任的结束,乙方仍应尽最大努力完成修补缺陷或损害所需要的所有工作。9.6 丙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付款资料并核实无误后,在收到付款资料之日起30日内将相应合同价款直接支付给乙方。 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交货期限、货物质量、保修责任等义务而造成甲方、丙方损失的,丙方有权扣减相应损失金额后支付剩
18、余款项。9.7乙方应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丙方其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如有变更的,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和丙方,如乙方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及时支付和结算,甲方和丙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第十条 违约责任10.1 乙方的违约责任10.1.1乙方交付的橱柜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或甲方的要求,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不同意利用的,乙方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丙方对甲方的费用、工期索赔)由乙方赔偿。10.1.2若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橱柜
19、成品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10.1.3 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橱柜或配件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10.1.4 若乙方逾期完成安装,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逾期交付部分货款的千分之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造成精装修工程工期延误等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交付定作的橱柜,甲方有权拒收。10.1.5乙方不能依约交付或者有证据表明乙方不能交付,不论是涉及所订橱柜的全部或部分,则甲方征得丙方同意后有权终止未交货部分合同。乙方逾期交货超过15天的,视为不能交货。因不
20、能交货造成甲方需向第三方采购产品的,如果遇市场价格上涨,乙方应向甲方承担价差赔偿责任。10.1.6如果因乙方所提供橱柜的某一项或某几项技术参数不能满足甲方和丙方的要求而影响丙方对橱柜的使用,而乙方又未作出特别说明的,则无论甲方和丙方是否在合同中提出明确要求,乙方都必须无条件进行补救,并赔偿甲方和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10.2 甲方的违约责任甲方收到乙方的付款申请后,应在5天内向丙方提交付款委托申请,每延迟提交一天,甲方应按乙方付款申请金额的千分之 的向丙方支付违约金。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11.1本条件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三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这些事件仅限于:战 争、严重水灾、台风、地
21、震以及其他三方认同的事件。11.2如果任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任何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传真、电报通知其他方,并在事故发生后之日起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其他两方。根据实际情况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如允许延期履行合同的,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时间。11.3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加工成品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
22、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11.4如果不可抗力影响延续到120天以上时,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第十二条 合同组成及合同变更12.1本合同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并互为说明、补充,共同组成一个整体进行理解。当出现含糊或歧义时,则甲乙双方同意由丙方对有关条款作出解释并按其解释执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构成合同的文件的优先次序如下:(1)合同及其附件;(2)橱柜安装通知单;(3)中标通知书;(4)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5)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澄清文件;(6)丙方提供的技术参数及图纸;(7)经丙方确认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等投标文件。12.2在任
23、何时候,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交的任何供甲方或丙方批准的资料,如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或与丙方的指令或本意不符,而乙方未作说明的,则不能视为丙方已接受或认可。乙方必须按招标文件需要和丙方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12.3 合同生效以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对其条款进行更改。12.4 甲、丙双方应遵守本合同及精装修专业类合同的各项约定。12.5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对本工程有管辖权的各级政府颁布的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政府所属部门或授权机构发布的规定。乙方保证会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定,并承诺完全弥补甲方和丙方因乙方违反本条款令甲方蒙受的一切
24、损失。第十三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因本履行合同所引起的任何争议均与丙方无关,双方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本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生效及其他14.1本合同所称“同意(商定)”、“达成(取得)一致”、或“协议”等词的各项规定都要用书面记录。“书面”系指手写、打字或印刷,并形成永久性记录。14.2条款标题:本“合同条款”的任何部首标题仅用于参考,不应视为条款内容的本身或部分,也不构成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对标题项下条款内容及其范围也不构成任何限制。14.3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责任或对乙方的要求低于乙方在其与沿海地产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签订的框架协议的约定的,乙方应按上述框架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14.4合同一经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14.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人)* (授权人)* 丙方:* 法定代表人: * (授权人) * 日期: 年 月 日附件:橱柜(配件)采购明细表橱柜项 目型号、材质颜色品牌数量(m)单价金额上 柜下 柜台 面异型柜侧 板灯 板顶 板眉 线包 管其 他配件台 盆拉 篮垃圾桶米 桶转 盘拉 手铰 链调味架轨 道其 他合计合 计暂定合同金额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