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GRC构件安装协议书甲方:四川三和恒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芦山县乌木根雕艺术城商业南区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芦山县芦阳镇先锋社区3.承包范围:GRC成品柱斗拱、外墙木质装饰吊顶线。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制作、安装项目:GRC外墙装饰构件。 第二条:乙方必须达成以下安装条件方可施工: 1、乙方自负责安全帽,安全带及相关的安全防护措施。 2、乙方自负责安装机械工具。 3、乙方安装人员必须持有人身意外保险证、身份证。 4、乙方必须配有特殊工种人员
2、,如电焊工、电工持证上岗。 5、安装人员年龄必须在1845岁。 6、乙方不得分包或转包。 第三条:安装质量/工期规定: 1、严格按照GRC构件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安装。 2、严格按照工程图纸设计结点图安装,保证构件安全牢固性。 3、所采用的焊接必须满焊,所采用的涨栓必须用螺丝刀拧紧。 4、根据甲方及施工单位规定安装,不得私自更改。 5、认真执行以上规定,如不严格执行所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第四条:其它事项: 1、安装当中如出现构件质量或构件尺寸有差错,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后才干进行安装。 2、如构件质量返达不到规范规定,乙方必须进行返工,所产生的所以费用由乙方负责。 3、构件运送到现场必须由
3、乙方卸车,注意轻拿轻放并认真摆放,如在安装中及材料摆放中导致产品损耗,甲方概不负责。 4、工程安装完必须由施工单位、甲方有关领导验收合格签字。 5、严格遵守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不得随意进行施工。 6、在安装中导致任何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7、安装中如施工单位有项目变更必须立即与甲方联系,不得私自做主。 8、上岗前必须要进行现场培训和安装技术交底,如有电焊必须设专人负责防火准备,并配备防火用品。注必须设专人负责质量检查与安全检查。 9、施工中所需的辅助材料由甲方统一供应,竣工后在乙方总承包费中扣除,如特殊急用,乙方所购买的材料必须持有发票。注:但所购买的材料必须合格。 10如有构件结点
4、安装不牢固所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1、若构件安装不严格按安装工艺标准规定操作,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施工所需水、电、脚手架及住宿等由甲方业务主管帮助协调安排,吃饭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六条:单价及付款方式:1、GRC成品安装构件单价为 180 元/,涉及制作、安装、运送、安装辅助材料等,具体工程量以现场实际为准;2、工程进度款按照每月完毕进度的80%进行支付,在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工程进度款15%,余款在工程质保期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付清余款。3、所安装的工程竣工后,严格按照甲方及施工单位出具的有效验收证明,甲方方可支付进度款;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GRC)成品装饰构件制作、安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