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花园校区外围(含绿化)
物业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899
招 标 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代理机构:河南省建设工程咨询公司
招标编号:YJWY-2016-091
编制日期:2016 年 8 月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花园校区外围(含绿化)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3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4
二、投标须知 7
(一)总 则 7
(二)招标文件 8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3
(五)开 标 14
(六)评 标 15
(七)合同的授予 18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20
第三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25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7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28
三、投 标 函 29
四、投 标 报 价 30
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31
第四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32
1. 费用报价及组成分析和说明 33
2. 优惠服务承诺 34
第五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35
第六章 资格审查格式 40
第七章 技术标准 47
第八章 评标标准和办法 51
2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花园校区外围(含绿化)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3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花园校区外围(含绿化)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
条款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号
项目名称: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花园校区外围(含绿化)
1
1.1
综合说明
物业服务项目
坐落位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花园校区
2
1.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3
1.1
承包方式
按招标范围实施全面物业管理,费用按总费用整体包
干。
4
1.1
服务要求
达到学校要求的质量标准
5
2.1
招标范围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标准》。
6
2.2
服务期限
两年
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单位、
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
7
4.1
投标人要求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 2013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管理业绩
(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8
4.2
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投标人报价以两年为服务期限进行报价,报价内容
包括本次招标项目的所有成本、利润、税金、人员工
资和社会保障、食宿、交通、工具、办公费、各种国
9
13.1
投标报价
家相关规定的保险费、招标服务费以及有关规定投标
人应在报价中考虑的费用。同时编制报价总表(并附
分项报价明细表)。
本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 114.93 万元,超过此控制价的
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0
15.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1
16.1
投标保证金额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4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花园校区外围(含绿化)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转账(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和提交时间:投标人提交贰万元人民币 的投标保证金,在 2016 年 9 月 4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 下同)之前以使以下帐户收到: 单位名称:河南省建设工程咨询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郑州紫荆支行
0 号:3009012830000080
12 5.1 踏勘现场 不统一组织,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勘查,费用自理。
13 17.1 投标替代方案 不允许
14 18.1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肆份副本
15
21.1
投标文件递交 时间同开标时间,地点同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2016 年 9 月 5 日 14 时整
16
25.1
开标
开标地点:河南省建设工程咨询公司开标室(郑州市
紫荆山路与商城路交叉口西南角金成国贸大厦 1402
室)
17
33.4
评标标准
详见第八章:评标标准和方法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 3%,中标单位
在签订合同前交至采购方指定银行帐户。
开户名称: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开 户 行:农行农业路支行
账 号:16060101040007091
注:
18
39.1
履约担保金额
1、履约保证金须从中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中标单
位在转账时请简要写明本招标项目名称,以便核对投
标项目。
2、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须持银行转账凭证到国资处
办理缴费收据事宜。
3、在供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
(30)天内,付款人将把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供方。
中 标 人 在 领 取 中 标 通 知 书 的 同 时 , 按 照 计 价 格
19
中标服务费
[2002]1980 号文件服务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
20
招标文件费用
300 元/份,售后不退。
21
节能产品
本次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提
供的产品必须在最新一期“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清单”中。
5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花园校区外围(含绿化)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采购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 136 号 联系人:曹 波 联系电话:0371-69127581
有关招标活动的文电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建设工程咨询公司
22
请与下述地址联系: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紫荆山与商城路交叉口金成国贸大厦
1404 室
联系人:谢晓暄 杨晓龙 电话(FAX):0371-66610668(66611041) 邮箱:s03716611041@
6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花园校区外围(含绿化)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二、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 项目说明
1.1 项目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 )所述。
1.2 上述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 招标来选定承包人。
2、 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的物业管理项目详见《技术标准》。
2.2 本次招标的期限要求详见前附表。
3、 资金来源
3.1 本次招标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4.3 本招标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4 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后审资料。
4.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踏勘现场
5.1 投标人自行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 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 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 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7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花园校区外围(含绿化)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6.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第四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第六章 资格审查格式 第七章 技术标准 第八章 评标办法
7.2 除 7.1 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 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 得招标文件 3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 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购买招标文件日期起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
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
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
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 1 日内,以
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花园校区外围(含绿化)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 的澄清或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 准。
9.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 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中文 。
10.2 除招标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 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采用资格后审的还应包 括资格审查文件。
11.2 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1.2.2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1.2.3 投标函
11.2.4 投标函附录
11.2.5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11.3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9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花园校区外围(含绿化)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物业管理费报价及组成分析和测算说明
11.4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4.1 物业服务方式、运作程序方案及实施文件;(格式自定,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物业服务整体设想及策划; 2)物业管理的项目及服务标准 3)服务方式和工作计划; 4)人员的配备、培训与管理; 5)制度和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6)房屋及室外场地管理; 7)设备设施维护、报修; 8)治安保卫及车辆管理; 9)清洁管理; 10)物资装备; 11)其他。
11.4.2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11.4.3 物业管理机构人员资料
(1) 机构配备情况表;
(2) 管理经理简历表;
(3) 主要管理人员简历表;
(4) 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1 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
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13.1 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方式。
13.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3.3 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应是按合同规定的范围所提供的全部服务所需的费用。除合 同规定外,不得另行增加额外条件和增加其他费用。
10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花园校区外围(含绿化)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13.4 投标人可先到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 致的索赔或增加费用将不被批准。
13.5 人工工资按照《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政〔2015〕37 号)标 准执行。
13.6 价格折扣:
投标人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扣除后的报价作为评标报
价参与评审,中型及以上企业价格不予扣除。
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认定:
(1)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划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
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 (2)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
181 号)第二条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 条件:
①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
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③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
型、中型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3)供应商如为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
提供由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企业类型认定材料原件,投标人提供其他企业制造的产品的 还应出具产品制造企业的小型、微型企业认定材料原件。若不能提供,则视为非小型、 微型企业价格不予扣除。
14、 投标货币
14.1 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 人民币 。
15、 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
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1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花园校区外围(含绿化)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1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
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
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
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
本须知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数额的投 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并采用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任何一种形式。
16.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
绝。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 15 条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 经投标人同意的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 3 日内予以退还。
16.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 37 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 38
条规定提交履约后 3 日内予以退还。
16.6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6.1 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 32 条规定修正投标报价。
16.6.2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16.6.3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6.6.4 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提供虚假材料。
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17.1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 于辨认,并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 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2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花园校区外围(含绿化)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18.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
盖章。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 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 效。
18.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 修改后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规范打印,A4 幅面装订成册 。
19.2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 “正本”、“副本”。
19.3 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 项目名称;
(2) 采购编号;
(3)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9.4 除了按本须知第 19.2 款和第 19.3 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 应标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文件不满足本须知第 22 条规定时,招 标人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19.5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 19.1 款、第 19.2 款和第 19.3 款规定装订和加 写标记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 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投标人。
19.6 所有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20、投标文件的提交
20.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1.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规定。
13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花园校区外围(含绿化)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21.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 9 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 止时间,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 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1.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将按政府采购相关 规定办理。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 21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
回给投标人。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 改或撤回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23.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 19 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 并在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4、资格评审
24.1 在评标时投标人不能达到资格评审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 标
25、开标
25.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5.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 26
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5.3 开标程序:
25.3.1 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25.3.2 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14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花园校区外围(含绿化)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25.3.3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
的其他主要内容。
25.4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 予以拆封、宣读。
25.5 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6、投标文件的审查
26.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6.1.1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 19 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6.1.2 本须知第 11 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 18.3 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 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6.1.3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6.2 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六)评 标
27、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7.1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下称评委会)主持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评,并 依评标价由低到高或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出 2 名中标后选人。评委会成员为 5 人由经 济、技术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招标人代表 1 人,经济、技术专家 4 人,从省级以上有 关部门随机抽取。
27.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8、评标过程的保密
28.1 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 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28.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 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8.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成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15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花园校区外围(含绿化)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29、资格后审
29.1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在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 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进
行评审。
30、投标文件的澄清
30.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 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 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 32 条规定, 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3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31.1 评委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
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31.2 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31.3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委会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 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 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 性能产生重大或不可接受的偏差,或限制了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 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任何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31.4 评委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内容而不靠外部证据。
31.5 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控制价的投标将会被拒绝。
31.6 评委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 确定投标人无资格和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31.7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处 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投标。
31.8 评标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会被拒绝:
(1)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要求的;
16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花园校区外围(含绿化)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3) 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没有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没有被 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4)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 不满足技术规格中主要(实质性)参数和超出偏差范围的;
(6) 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7)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2、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32.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 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32.1.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2.1.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 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2.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 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 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3、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33.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 31 条规定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 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33.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3.3 评标委员会依据前附表第 17 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 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 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33.4 评标方法和标准
33.4.1 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原则和办法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集中审核,分 别打分。
33.4.2 评分标准见第八章。
17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花园校区外围(含绿化)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33.5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七)合同的授予
34、合同授予标准
34.1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 33.3 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4.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规定的范围内,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设备 和服务的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货物、服务、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 变。
35、评标结果的公告
35.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在收 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人。
35.2 采购人按规定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将中标结果以中标公告形式在政府 采购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发布,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5.3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 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 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 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6、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35.1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
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37、中标通知书
37.1 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中标。
37.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的依据。
38、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8.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
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18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花园校区外围(含绿化)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38.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 38.1 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 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 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8.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39、履约担保
39.1 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8 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 约保证金。
39.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 38.1 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 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 以赔偿。
40.其他
40.1 本招标文件由河南省建设工程咨询公司负责解释。
19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花园校区外围(含绿化)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20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花园校区外围(含绿化)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物业服务合同文本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 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城市新建住宅管理 办法》、(建设部第 33 号令)、《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及《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 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华北水 利水电大学花园校区外围(含绿化)(校园环境保洁和校园绿化)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 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郑州市北环路 36 号院 物业类型:学校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一)负责花园校区南北两院区域内公共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主要包括:校园道路、 人行便道、运动场内外、教学楼实验楼周边、学生宿舍楼周边、办公楼、学生浴室食堂周边 所有的生活白色垃圾清理。
(二)学校校园内的绿化带和草坪里的垃圾纸屑、树木上票挂的白色垃圾物、建筑物 的外墙乱贴乱画广告、树木和标示牌上的乱贴乱画广告、道路两侧雨水收集井的垃圾等卫生 保洁和垃圾清理;
(三)负责花园校区收发室信件收发及报刊的征订等工作; (四)负责校园内垃圾箱的维护及垃圾箱垃圾的清运工作,垃圾清运到水科路上的市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