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招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 东阳市画水镇陆宅小学综合楼
招标单位: 东阳市画水镇陆宅小学(公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编制时间: 二○○九年5月4 日
备案单位: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章)
备案时间:2009年 6 月2 日
总 目 录
本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3
本工程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 …………………………………………………………………… 5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一、二 …………………………………………………………………… 6
二、投标须知 …………………………………………………………………….9
(一)总则 …………………………………………………………………… 9
(二)招标文件的组成、澄清和修改 …………………………………………………………………… 10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12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16
(五)开标 …………………………………………………………………… 18
(六)资格审查 …………………………………………………………………… 19
(七)评标 …………………………………………………………………… 20
(八)决标及合同授予 …………………………………………………………………… 21
(九)工程量变更结算方式 …………………………………………………………………… 23
(十)其他 …………………………………………………………………… 24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 24
四、合同条款 …………………………………………………………………… 30
(一)协议书 …………………………………………………………………… 31
(二)通用条款(参照示范文本) …………………………………………………………………… 33
(三)专用条款 …………………………………………………………………… 33
五、工程技术规范 …………………………………………………………………… 42
六、工程量清单编制 …………………………………………………………………… 43
七、图纸 …………………………………………………………………… 44
八、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 45
九、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目录 …………………………………………………………………… 49
十、投标文件商务标附件格式目录 ………………………………………………………………… 50
东阳市画水镇陆宅小学综合楼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东招[2009]-051号
建设项目:东阳市画水镇陆宅小学综合楼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东阳市画水镇陆宅小学校内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规模:综合楼三层框混结构,总建筑面积 2394平方米。
工期要求: 2009年12月31日前竣工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主要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施工企业;
2、对拟派项目班子的要求:①具有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必须是本公司的非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②施工员、检质员、安全员等须持有土建专业的上岗证书;③安全员还须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C类证;④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土建或相近专业的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⑤项目班子成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目前在其它工程项目(含预中标工程)中无任职;⑥项目班子成员相关资料已列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络数据库。
四、报名:
1、网上报名:①由投标人交易员通过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应打印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名确认书),②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6月24日 8 时 30分 ;③网上报名确认:投标人应在投标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前 60 分钟内,携带投标报名确认书和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到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报名确认后方可参加投标.
五、资格审查: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委第30号令)第二十条规定和本工程的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确定合格投标人。资格后审在开标后、评标前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并将投标文件退还给其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时间: 2009年6月4 日 起,网址: (请点击下载: 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 图纸)
2、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图纸)每份收取工本费300元,若需纸质图纸每份另收取工本费100元。需要纸质图纸的,请 2009年6月11 日前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逾期不候,联系人:徐校琴,联系电话86691217。
七、其他:
1、本工程的投标标书递交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 24 日 9时 30 分
2、本次招标将请市公证处参与公证,公证费用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各半承担。
招标人:东阳市画水镇陆宅小学 联系人及电话:陆润生 86793748
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东阳市画水镇陆宅小学(章)
(章)
2009 年6 月3 日
抄送:市检察院、市纪委(监察局)、市发改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证处
东阳市画水镇陆宅小学综合楼工程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
序号
工作内容
时 间 安 排
地 点
1
发布招标公告
2009年 月 日起
东阳日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
发放招标文件
同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获取方式:①网络下载: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②书面索取: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现场踏勘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前往
东阳市画水镇陆宅小学校内
4
投标人质疑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16日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15日
获取方式1、网络下载: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书面索取: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
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时间和媒介
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
7
交纳投标保证金
从本投标人账户中汇出,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内;
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8
报名确认与补报名
投标截止时间前60分钟内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窗口
9
交易席位费和招标文件工本费
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交易席位费按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交纳
交纳地址: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09年 6月 24日9时 30分
投标文件递交至: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开标时间
2009年 6月24 日9时 30分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
预中标公示
公示3个工作日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3
发中标通知书
公示结束后,中标单位按规定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中标价的0.3‰)
书面发送给中标单位
14
工程量清单核对
投标有效期内向对方提出.
地点:东阳市陆宅小学
15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地点:东阳市陆宅小学
16
合同备案
合同签订后
地点: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办
17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退还途径:按招标文件规定及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窗口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前附表一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东阳市画水镇陆宅小学综合楼
建设地点
东阳市画水镇陆宅小学校内
招标单位
东阳市画水镇陆宅小学
联系人:陆润生 电话: 8679374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组织方式
委托代理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
招标范围
建筑安装总承包(包工包料) 水电、消防、弱电包清工
工程规模
框混三层约 2394 平方米
类 别
建筑 叁类
标段划分
1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工程造价
约228.2257万元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工期要求
2009年12月31日前竣工
质量要求
合格
允许分包内容
按国家规定
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2
投标人主要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施工企业;
2、对拟派项目班子的要求:①具有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必须是本公司的非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②施工员、检质员、安全员等须持有土建专业的上岗证书;③安全员还须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C类证;④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土建或相近专业的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⑤项目班子成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目前在其它工程项目(含预中标工程)中无任职;⑥项目班子成员相关资料已列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络数据库。
3
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工本费
招标文件每份收取工本费300元(含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图纸),若需纸质图纸每份另收取成本费100元。未索取书面招标文件的在补报名或报名确认时收取。
4
投标报价方式
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单价和合价,工程量清单以综合单价报价.
5
最高限价
由招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天前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并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
6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15万元整,须从本投标人账户中汇出,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下列帐户内:
收款单位名称:东阳市招投标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东阳支行 银行帐号:1208040029049203886
7
投标文件份数、有效期
投标份数:一式四份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后 30日历天
8
投标文件递交
地址:东阳市人民路222号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楼开标会议室
接收人:东阳市画水镇陆宅小学
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6月24 日 9 时30 分
9
报名确认书或报名资料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60分内
10
开标会议
时间:2009年6月24日9 时30 分
地点: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
12
定标办法
按得分从高到低对投标人进行排名,排名第一名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单位,详见招标文件第31条
13
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
合同总价的 10 %。其中:
①质量承诺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的为合同总价的 5 %;
②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的为合同总价的 1 %;
③主要机械设备到场承诺为合同总价的 0.5 %;
④工期承诺为合同总价的 2 %;
⑤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为合同总价的 1.5 %。
14
工期延误赔偿标准
500元/天;限额为合同总价的2%
15
工程质量保修金
合同总价的5%
16
工程量清单核对
招标人或中标人对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有效期内向对方提出重新复核的书面意见,由招标人、中标人、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和有关管理部门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详见招标文件第35条.
注:如本招标文件后面的条款与本表有矛盾的以本表的内容为准
前附表二-----重要事项说明
序号
事项
解释说明或注意事项
备注
1
资格后
审
开标后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资格。资格后审要审查的原件为:1、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证。
招标人在审核招标人拟派项目班子成员目前有无在建工程(或预中标工程)时,以网上百度搜索的结果为准,如投标人认为网上百度搜索信息有误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资料后审材料之一。否则,按项目班子成员有在建工程(或预中标工程)处理。
2
开标时必须到场的人员及携带证件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和投标书中载明的项目经理须到场,并携带①本人身份证、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交易员证)、③报名确认书及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付本、⑤建造师注册证书、B类证。
3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交纳的注意事项:
①须从本投标人账户中汇出,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内;②交纳方式:银行汇款,拒绝现金交纳。
详见前附表一
4
本工程的最高限价
招标人设定最高限价来控制工程造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最高限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公布。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天未公布最高限价的,投标截止时间将相应地推迟,具体见公告。
详见前附表一
5
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
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内容齐全,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要求签字、盖章。
详见招标文件
6
本招标文件有关废标或无效标条款
详见《投标须知》、《评标方法和标准》有关条款。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一(以下简称“前附表一”)第1项所述;
1.2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现场施工条件
2.1施工用水、电条件已具备。
3、资金来源
3.1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工程资金通过前附表所述的方式获得。
3.2、本工程资金 已落实,并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目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见前附表一第2项所述。
4.2投标人合格条件见本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4.3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资格后审的内容详见招标公告及前附表二内容。
5、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有关参加本次投标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踏勘现场
6.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自行前往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6.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二) 招标文件的组成、澄清和修改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第8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招标文件必须经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有效。
7.2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本工程的招标公告
(2)本工程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
(3)投标须知前附表一、二
(4)投标须知
(5)评标方法和标准
(6)合同主要条款
(7)工程技术规范
(8)工程量清单编制(含工程量清单封面、工程量清单总说明、工程量清单表、部分材料品牌规格型号一览表)
(9)图纸及图纸清单
(10)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含投标函封面格式、附件一~附件四及各类应提供的资料复印件)
(11)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12)投标文件商务标附件部分格式(含商务标正、副本封面格式、见附表1——附表14)
(13)投标报价所需要的其它资料
(14)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招标公告、答疑纪要、其他补充修改函件等,也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6天在东阳市招投标网站上的网上答疑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在东阳市招投标网站上的网上答疑区以书面形式进行公布。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2工程量清单在投标截止前不需要对投标人进行澄清和修改,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用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核对清单方式进行核对和修改。
8. 3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未提交疑问的,视作默认对本次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或清单无疑问,招标人对其提出的问题可以不作解释。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l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东阳市招投标网站上的网上答疑区以书面形式进行公布,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
9.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9.4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东阳市招投标网站上的网上答疑区以书面形式进行公布。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作用。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9.5招标人如遇重大事项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必须修改招标文件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东阳市招投标网站上的网上答疑区以书面形式发布紧急公告,并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9.6如招标人在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公布工程最高限价的,则投标截止时间相应延迟,具体时间详见公布最高限价的通知。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含资格后审资料)、商务部分(含商务标附件部分)二部分组成;评标时,商务部分采用暗标评审。
10.2投标函部分主要内容及样张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部分“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10.3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投标总价、编制说明、工程项目总价表、单项工程费用汇总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费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
10.3.1商务标(工程量清单编制与报价)采用统一格式,一式伍份。
10.3.2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报价分析表内容及样张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九部分“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格式”。(不得随意修改)
10.4商务标附件部分(内容详见附件部分格式)
11、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11.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0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招标文件第八、第九、第十部分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1.2投标文件的商务标部分和商务标附件部分统一采用A4复印纸张、电脑打印、不得手写;封面统一采用白色的A4复印纸。
11.3投标文件的投标函部分、商务标部分及商务标附件部分应分别装订。
11.4.1投标函部分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部分“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装订顺序内容与本招标文件第八部分提供的相符。
11.4.2投标函部分一式伍份,其中提供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1.5.1商务标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九部分“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装订须与本须知10.3.2条内容顺序相符。
11.5.2商务标封面右下角9cm X 9cm方框范围内密封处应有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概预算人员签字并加盖资格章,并用牛皮纸将该方框范围(密封处)双面密封(待评审结束后启封)。
11.5.3商务标经封面密封后,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或其它能判明投标人的任何标记标志。
11.5.4商务标部分投标文件一式伍份(不分正、副本)。
11.6.1商务标附件部分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十部分“投标文件商务标附件部分格式”,装订须与本须知10.4条内容顺序相符。
11.6.2商务标附件部分封面右下角9cm×9cm方框范围内(密封处)应有单位名称并加盖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概预算人员签字并加盖资格章,并用牛皮纸将方框范围(密封处)双面密封(待评审结束后启封)。
11.6.3商务标附件部分经封面密封后,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或其它能判明投标人的任何标记标志。
11.6.4商务标附件部分共一份。
12、投标报价
12.1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前附表一第4项所规定的方式进行报价。
12.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若有错误时按投标须知第29条规定进行修正。
1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1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2.4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2.5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12.6合同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一第1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总价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其中规费为4.39%和税金为3.32%不得调整。
12.7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主要材料品牌、规格、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12.8除非本招标文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和报价另有说明的,否则,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品牌、规格、型号进行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得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含编码、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品牌、规格、型号)。
12.9 投标单位应根据有关要求加强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工作。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必须充分保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包括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中的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报价不得低于投标总价的1.5%,并不得低于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定额规定的弹性费率下限的计算值。
12.10 投标人应根据企业自身实力,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因素,结合按期、按质完成本工程应计取的全部费用,对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合理确定人工、机械、材料等要素的用量,根据投标人自行采集的市场价格或参照本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结合市场行情自行填报综合单价和投标报价。
12.12投标人在报出投标最终报价时应报出本工程的企业成本价,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成本价。投标报价中不得出现让利问题,所有优惠情况应在综合单价组价中完成,综合单价即为该项目的最终报价。
13、本工程造价指导价编制说明
13.1 定额套用:参照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
13.2 取费标准:按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叁类工程的所有弹性费率取费均按中值取值,固定费率按规定计取。
13.3 材料价格采用:主要材料采用东阳市现行市场价,其余参照2009年第四期金华造价信息、浙江省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人工费单价按2009年第二季度金华人工市场信息价计算,综合工程实际分析确定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价格;参照本省“计价依据”,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按省2003版“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规定的综合单价组成,计算综合单价(暂定材料价格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13.4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依据2003版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参照《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进行编制。
13.5 本工程造价指导价内容包含封面、编制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其他措施项目计价、规费及税金等。
14、预算编制人员及其应提供的资料要求:
14.1从事本工程的预算编制人员须为本单位员工或本次招标无直接关系的中介机构人员或其他企业人员。
14.2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和造价人员(造价员)不得同时接受本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人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得出借资格证书、资格章。
14.3提交资料要求(本资料装订在投标函部分的最后,详见招标须文件第八部分):
(1)如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编制的,应附本单位专职预算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2)如委托中介机构编制,应附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由委托中介机构加盖公章)及编制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3)如借用其他企业人员编排的,应附被借用人员所在企业同意的证明(加盖该企业公章,该企业则不能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以及编制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一第7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一第6项规定的数量、时间及其他要求以人民币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第16.6款规定的条件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16.2 投标保证金的收款单位: 东阳市招投标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东阳支行 帐号: 1208040029049203886
16.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认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6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40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6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
(3)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
(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一第7项规定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7.2投标函部分每页上须加盖上投标人印章,如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的,须在投标函部分中同时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
17.3投标函部分中的封面、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投标承诺书应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17.4除投标人对错误之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投标函部分如必须修改的,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盖章;商务标必须修改的,不允许在标书上直接修改,应按本须知21条规定操作。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人应将商务标(一式伍份)和商务标附件一份、投标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二部分分别密封在商务标和投标函二个投标文件的密封袋里,并分别在二个相对应的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 “商务标一式伍份”和“商务标附件一份”、“投标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字样。
18.2在三个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a.招标人:东阳市画水镇陆宅小学 .b.地 址: 东阳市画水镇陆宅小学校内
(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a·招标编号:东招2009-051号
·b·工程名称:东阳市画水镇陆宅小学综合楼
·c·2009年 月 日 9 时 30 分整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8.3除了按本须知第18.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按本须知第20条规定迟交时,投标文件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原封退回。
18.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8.2款规定加写标记,招标人将告知投标人招标人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18.5所有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各封口处应骑缝加盖投标人印章。
18.6投标人应当准备一份确保工程安全、质量、进度以及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的书面说明和有关证明材料,以便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须递交时,可以作为评审判别投标报价是否低于企业成本的依据之一。
19、投标截止日期
19.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一第8项所规定的地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
19.2招标人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为准。
19.3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法定数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0、招标人拒收或返回的投标文件
20.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19.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或返回给投标人。
20.2投标人未按前附表第8项所规定的地址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拒收或返回给投标人。
20.3未经网上报名并确认或现场补报名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非本工程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或返回给投标人。
20.4 投标人没有按本招标须知第18.1款、18.5款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1.3投标撤回通知书也可采用传真的方式,只要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此传真,但此传真件应满足下列条件:
(1)传真件上应有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并有投标人印章;(2)具有本须知第18.2款所要求的标注;(3)非常清楚地标明“撤回”字样;(4)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盖章。
21.5根据本须知第16.6款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 标
22、开标
22.1本招标工程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后在同一地址即按照本须知前附表一第10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已经报名和确认报名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交易员参加[同时要求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也须参加开标会议。
22.2投标单位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应携带并递交给招标人的证书原件(装入档案袋内):①投标报名确认书、②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付本、③拟派本工程建造师的注册证和B类证、④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22.3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随带法人证和身份证)或其授权的交易员(须随带交易员证)和拟委派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携带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场参加开标。如开标时以上人员有迟到、缺席或者不带规定证件的,则按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但如该投标人已按本投标须知第16条的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且该投标文件按规定进行密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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