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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代建管理招标文件范本(简易合格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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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代建管理招标(简易合格法)流程图项目建议书、可研或初步设计已批复并且行政事业单位为项目法人项目估算总投资(以项目建议书、可研或初步设计文件为准)2000万元以下的,一律采用简易合格法;总投资20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可采用简易合格法或综合评分法;总投资5000万元(含)以上的,应当采用综合评分法。招标人(项目业主)使用州、县市发改部门的代建加密锁,登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选择凉山州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标准代建招标文件(简易合格法)模板在线编制招标文件。招标事项核准部门对招标文件在线备案审查。州级及以上核准招标的项目由州级备案,县市核准招标的项目由县市备案

2、。国家和省核准招标的项目,对代建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标人在线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同时将备案的招标文件抄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自招标公告发布次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从招标公告发布次日起不少于2个工日。招标人需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1个工作日前发出;不足1个工作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次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截止后,招标人对所有到场的投标人,按

3、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所有投标人,按照第三章“规定随机抽取程序”规定现场参加公开抽取,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只有1个合格投标人的,直接确定为中标候选人;没有合格投标人的,本次招标流标,由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两次招标流标的,经招标事项核准部门同意,可以通过比选、竞争性谈判(磋商)等方式依法确定代建单位。招标人应自抽取完成之日起3日内在四川建设网、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示中标候选人,也可同时在其他相关媒介上公示。公示期从公示次日起计2个工作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有关部门投诉。若就招标文件、开标程序和抽取结果

4、进行投诉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公示期内。符合规定的投诉,有关部门应按职责分工予以受理,对不予受理的应一次性告知理由。投诉人对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媒体、网络和信函等方式进行举报的,有关部门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受理。行政监督部门在招投标监管过程中,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也应当及时调查处理。招标人和代建单位应按凉山州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合同(通用合同指南)签订代建管理合同,附抽取报告一并报送原招标文件备案部门备案并抄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投标人登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在线报名并

5、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人(项目业主)衔接州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预定评标室并确认开标时间。 凉山州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标准代建招标文件(简易合格法适用)(2017年试用版) 项目编号:_招标编号:*发改经信代建【*】*号西昌市*道路(项目名称)代建管理招 标 文 件项目招标负责人:*招标文件编制人员:*招标人(项目业主): 西昌市*(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2017 年 5 月 18 日注:(1)项目招标负责人和招标文件编制人员应是招标人本单位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人员。3目录注:(1)招标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 括无任何内容

6、的页),位置:页面底端(页脚),对齐方式:居中。(2)招标文件目录应至少编制到章,并用阿拉伯数字标明 相应页码。例如: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一章 招标公告西昌市*工程(项目名称)项目代建管理招标公告1. 代建招标条件1.1本代建招标项目西昌市*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西昌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全过程代建管理的为项目建议书审批机关名称,建设实施代建管理的为可研批复、实施(设计)方案、资金下达计划等机关名称)以*(项目建议书或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现已具备代建管理单位招标条件。2. 项目概况2.1 项目业主:西昌市*局2.2 建设地点:起于西昌市*,终点为*。2.3 项目规模:*路线全长5.

7、313公里,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6米,设计时速20公里/小时,采用四级公路进设计。建设内容包括对原水泥混凝土老路进行破碎后,重新铺筑路面结构层,在充分利用原路路基的情况下对路基宽度进行加宽改造。2.4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 6月2.5 项目总投资:3305.32万元2.6 项目资金来源:西昌市财政出资2.7代建范围:采用 建设实施 (全过程或建设实施)代建管理。2.8代建周期:从签订代建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包含“工程项目管理”或“工程管理服务”内容,并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丙级

8、及以上或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或工程招标代理暂定级及以上或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预备级及以上资质,近 0 (0-5)年已完成不少于 0 (0-3)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项目管理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3日0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7年5月25日 23 时 59 分(不少于3个工作日)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联系电话:028-85569858)。4.2 网络服务费200元。4.3 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

9、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5. 随机抽取中标人5.1 投标人代表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31日15时00分,地点为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七号)带齐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参加随机抽取,(到现场的投标人代表应满足“凉府发(2012)30号”文件的规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或凉山州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3)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职称证(身份证、职称证查验原件

10、留存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复印件); (4)投标人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查验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复印件;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是指自开标时上月或上上月起向前推算不间断6个月,按规定缓交的和不再需要交纳的应提供社保部门的证明);(5)投标人通过四川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平台门户网站(:8081/xxc xindex.aspx)查询包括投标人代表、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证书信息、继续教育、科研成果、优良行为、不良行为、在建项目等投标人相关信息,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在线网络查询打印件(查验并留存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打印件)。(6)招标人单位住所地

11、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州检察院或项目业主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县市检察院均可)查询出具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验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复印件)。 5.2 投标人不符合第5.1款要求的、投标人代表迟到或不是亲自参加随机抽取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人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5.4 随机抽取在投标人代表和有关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西昌市*局地 址:西昌市三岔口南路 邮 编:615000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2017年5月

12、22日(上网时间)注:(1)招标人应对本招标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招标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招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2)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招标文件上网后,招标人不得修改招标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招标文件的,经原备案部门重新备案后,撤销已发布的招标公告,通知已参加招标的投标人,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由招标人承担。(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的通知(凉府办发201656号):

13、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代建管理是指国有投资公司(含为实施某一项目专门设立的公司,即特殊目的公司(SPV)等国有投(融)资单位或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作为代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代为履行项目法人职责,负责代建项目组织实施和建设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后移交项目法人的管理模式。代建管理分为全过程代建管理和建设实施代建管理。全过程代建管理是指代建单位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下同),负责代建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征地拆迁、施工图编制、施工、监理、采购、竣工验收直至保修期结束等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建设实施代建管理是指由项目法人完成项目建议书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等前期工作,代建单位根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代

14、建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编制、施工、监理、采购、竣工验收直至保修期结束等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包括:(一)各级财政预算资金;(二)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资金;(三)政府依法举债所筹资金;(四)国家对外借款或担保所筹资金;(五)法律、法规、规章认定的其它政府投资资金。第五条 适用本办法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包括:(一)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等有关单位及其派出机构的办公业务用房、培训教育用房等项目;(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政、劳动社保及广播电视等社会事业项目;(三)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消防设施、法院审判用房、检察院技术侦察

15、专业性用房等设施项目;(四)非经营性环境保护、市政基础设施、城市防洪设施以及水利设施等项目;(五)其他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政府投资项目。第六条 凉山州由行政事业单位担任项目法人,总投资200万元及以上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除抢险救灾、涉及国家安全或保密、因技术或工程质量有特殊要求外,应当实行代建管理。第七条 实行代建管理的项目,应当按国家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管理规定,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相关管理制度。第十一条 代建项目应当通过招标方式依法确定代建单位。两次招标流标经招标事项核准部门同意,选择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经州政府常务会议同意或选择国有投资公司(含特殊目的公

16、司(SPV)等国有投(融)资单位经州、县(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的,可以通过比选、竞争性谈判(磋商)等方式依法确定代建单位。采用招标方式的,应当使用州发改委依法统一制定的标准代建招标文件;采用比选方式的,应当通过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公开比选并使用州发改委依法统一制定的标准代建比选方案;采用竞争性谈判(磋商)方式的,应当使用州发改委依法统一制定的标准代建竞争性谈判(磋商)方案。第十二条 代建项目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依法采取建设-拥有-运营(BOO)、拨改租(建设-租用-移交(BLT)、委托运营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进行建设。其中,拟由社会资本方自行承担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

17、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的,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导则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2231号)第十三条等相关规定,依法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监理不得由社会资本方自行承担,必须由项目法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依法单独另行招标。拨改租(建设-租用-移交(BLT)模式是指由社会资本方负责筹资建设,政府授权部门与社会资本方签订租用合同并支付租用费用,项目租用合同到期后,社会资本方按照合同约定向项目法人移交建设项目的建设模式。第二十二条

18、 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的项目,已通过招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磋商)方式选择的代建单位具有招标代理资质并满足项目资质(格)要求的,按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经招标事项核准部门批准可不再另行比选招标代理机构,由代建单位直接组织招标投标工作;依法应当另行比选招标代理机构的,代建单位不得参加所代建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的申请。第二十三条 代建单位不得参与所代建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重要设备及材料采购或社会资本方投标,不得为所代建项目的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提供任何业务咨询服务,也不得与所代建项目的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有股权、管理等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其他利害关系。代建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得以项

19、目法人代表身份参加其代建项目的评标或资格预审评审,也不得与项目法人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第二十四条 代建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概算实施投资控制,对代建项目实行限额设计。严禁代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总投资。工程预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总额或初步设计批复的概算,代建单位应当督促设计单位调整设计,并及时报告;确需增加项目投资总额的,由代建单位和项目法人共同提出,按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报批。第二十九条 项目法人存在违约、违规、违法行为的,发改、财政、审计、税务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依法处理;涉嫌

20、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条 代建单位具有以下行为的,发改、财政、审计、税务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代建合同约定和国家、省有关规定依法处理;拒不改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计入信用等级评估系统。(一)以围标、串标等非法行为谋取中标;(二)将代建管理业务转包或者分包;(三)在所代建的项目中同时承担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重要设备及材料供应或社会资本方工作,或者与以上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有股权、管理等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其他利害关系; (四)擅自调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及代建管理目标;(五)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重要设备及材料

21、供应单位或社会资本方等串通,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降低工程质量和标准,损害项目法人的利益;(六)国家、省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禁止性行为。(5)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五)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改进建设实施方式。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标准,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按项目建设进度下达投资资金计划。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中介服务管理,对咨询评估、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实行资质管理,提高中介服务质量。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增强投资风险意识,建立和完善政

22、府投资项目的风险管理机制。(6)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3号)第二条公路建设项目的代建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代建,是指受公路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以下简称“项目法人”)委托,由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承担项目建设管理及相关工作的建设管理模式。第十条 代建单位应当依法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7)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管201591号)(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制,是指政府投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经验、技术和能力的专业化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建设实施

23、,竣工验收后移交运行管理单位的制度。(8)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自招标公告发布次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招标人通过四川建设网在线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从招标公告发布次日起不少于2个工日。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个工作日前,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个工作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

24、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次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招标文件上网后,招标人应仔细核对招标文件。发现错误的,应及时处理。(10)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以上”都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投标人能力和信誉代建范围:建设实施代建管理信誉要求:(1)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1)无行贿犯罪记录(按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改委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项目业主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

25、民检察院(州检察院或项目业主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县市检察院均可)查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1人):具备交通 (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其他)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主要专职技术人员要求(至少2人):工程类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他要求:(1)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必须是四川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平台门户网(:8081/xxcxindex.aspx)载明的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2)省外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还必须是其入川信息报送登记人员,具有单位及人员信息报送相关内容,并符合四川省有关执业规定。(3)本次招标拟任项目负

26、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均无业绩要求。(4)本次招标拟任项目负责人和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投标时最多可同时在其他0项(0-3)未完工项目中担任代建管理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专职技术人员。注:(1)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改委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第二条(三)招标人可以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可以由招标代理机构申请查询。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可以自行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申请查询时,应当申明查询事由,列明被查询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姓名和身

27、份证号码。(八)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包括以下内容:被查询单位或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作出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判决时间和结果,行贿犯罪的实施时间和犯罪数额,及有关整改和预防的信息。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九)行贿犯罪记录应当作为招标的资质审查、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认定、评标专家入库审查、招标代理机构选定、中标人推荐和确定、招标师注册等活动的重要依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业主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地有关规定,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作出一定时期内限制进入市场、取消投标资格、降低资质等级、不予聘用或者注册等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提供

28、查询结果的人民检察院。2限制投标的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单选); 全国范围内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单选);存在任何财产被冻结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6)在近三年内在所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违反招投标相关规定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7)近3年内,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代建管理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9、;(9)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10)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注:本项中的选择为单项选择。招标人没有选择的项,不得就同一个问题和相似的内容再另行规定。 除以上限制投标的情形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再另行增加限制投标的情形。3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在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提出。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问题的不予受理。4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在

30、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澄清。5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通过其基本账户转帐至其下列银行之一高版网银账户,经银行支付系统,在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以网上支付方式从下列账户之一高版网银账户缴纳。 开户单位:四川建设网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营业部账 号:51001818608059131313 开户单位:四川建设网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西昌龙眼井支行 帐 号:22631401040005537开户单位:四川建设网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西昌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帐 号:88340120003142107投标保证金缴纳

31、到账截至时间为2017年5月27日17:00时。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00元整。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以开标时在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开标记录表中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前到账名单为准。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结束后,招标人根据规定将投标保证金退入投标人基本账户。7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拒签合同”是指: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没有明示但不按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

32、退还。8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 3.96万元 (不高于代建管理费10%)。代建管理费 39.60 万元。履约担保的形式:由中标人自行选择现金担保或银行保函。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银行保函担保必须符合金融机构保函担保的相关规定。注:(1)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相关规定,代建管理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性质,结合自身情况自行给定。(2)代建管理费仅为代建单位代为履行业主日常工作职责的费用,不含如编制可研报告、造价、代理等专业服务的费用。9代建管理费的支付支付方式:招标人支付。支付进度及方式由招标人与

33、中标人在代建管理合同中另行约定。代建管理费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代建工作包干价,合同履行期间不作调整。10确定中标候选人经资格审查合格所有投标人,按照第三章“规定随机抽取程序”规定现场参加公开抽取,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只有1个合格投标人的,直接确定为中标候选人;没有合格投标人的,本次招标流标,由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两次招标流标的,经招标事项核准部门同意,可以通过比选、竞争性谈判(磋商)等方式依法确定代建单位。11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四川建设网、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示,也可同时在其他相关媒介上公示。招标人应当自抽取完成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从公示次日起计2个工作日。12合同备案

34、代建管理合同按有关规定备案。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产生纠纷时,以备案的代建管理合同作为根据。13严禁转包和分包代建管理合同严禁转包和分包。中标人委派人员与代建管理合同载明人员不符(按规定依法更换的除外)的,视同转包。代建管理合同载明人员依法确需更换的,必须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并报项目审批部门备案。更换后的人员应为代建单位本单位人员,且不得低于代建管理合同原载明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条件。注:(1)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的通知(凉府办发201656号)第二十一条 代建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第三人,也不得再行委托。14关于

35、投标文件递交代表要求递交招标文件的代表必须是四川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平台门户网站(:8081/x xcxindex.aspx)载明的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省外投标人的这一代表还必须是其入川信息报送登记人员,具有单位及人员信息报送相关内容,并符合四川省有关执业规定。递交投标文件代表资格审查要求详见第五章“抽取报告格式”表2“注”的规定。15关于异议、投诉和举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有关部门投诉。若就招标文件、开标程序和抽取结果进行投诉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公示期内。符合规定的投诉,有关部门应按职责分

36、工予以受理,对不予受理的应一次性告知理由。投诉人对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媒体、网络和信函等方式进行举报的,有关部门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受理。行政监督部门在招投标监管过程中,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也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16_本次招标按照川师发改招管【2011】1210号文件规定在全省严格执行一地受罚处处受制的信用管理制度。任何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一旦查实,在全省范围内的投标活动将受到制约。注:本项只能是对以上有关内容的补充和完善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强调,不得设置对潜在投标人及其有关人员的资格(质)的其他要求,擅自设置的一律无效

37、。第三章 随机抽取程序1、抽取方式。抽取号共80个,摇号操作由招标人具体实施。2、确定本次中标号的大小。80个抽取号分为2个号段,1-40号为小号段,41-80号为大号段;招标人随机摇出1个号,如抽中小号段的号,则本次招标抽中最小号者中标;如抽中大号段的号,则本次招标抽中最大号者中标。并由招标人、参与抽取活动的投标人和现场监督人员签字确认。3、公开抽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按报名顺序一一公开抽取,登记确认;如第一轮中投标人抽出的最大(小)号相同,则相同最大(小)号投标人进行第二轮抽取,登记确认,直至抽出大小为止。4、抽取结果公布。抽取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场公布本次招标抽取结果,登记确认。注:(1

38、)随机抽取应在已配备摇号机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招标人为县及以下单位且县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已配备摇号机的,可在县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抽取;尚未配备的,应在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抽取。(2)因招标人的错误而导致有投标人未能进入随机抽取程序的,招标人应对该投标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但不得因此更改随机抽取结果,除非随机抽取本身违反了本章规定的抽取程序规定。第四章 合同条款凉山州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合同(通用合同指南)注: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的通知(凉府办发201656号)第十三条 代建管理实行合同管理制。项目法人应当与代建单位签订

39、凉山州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合同(以下简称代建管理合同),明确各方履约责任、权利和义务。代建管理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代建工作内容; (二)项目法人和代建单位的职责、权利与义务; (三)对其他参建单位的管理方式; (四)代建管理目标; (五)代建工作条件; (六)代建组织机构;(七)代建单位服务标准; (八)代建管理费及支付方式;(九)履约担保要求及方式、利益分享办法;(十)绩效考核办法及奖励办法、违约责任、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等。第十九条 实行全过程代建管理的项目,代建单位主要履行以下职责。包括:(一)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和项目法人提出的功能使用需求,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二)办理规

40、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等法定审批要件;(三)申办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有关前期工作;(四)作为招标人组织开展招标投标工作;(五)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六)组织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和报批;(七)负责办理规划许可、建设施工许可证、消防、园林绿化、市政配套等相关手续;(八)负责项目实施及质量、工期进度控制和安全生产。在施工过程中,涉及重大设计变更或调概的,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九)组织或参加项目竣工验收,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和办理资产移交;(十)负责组织协调工程保修期内的修缮维护; (十一)接受发改、质检、安监、财政、审计、税务等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实行建设实施代建管理的项目,代建单位主要履

41、行以上第(四)至第(十一)项职责。第二十条 实行全过程代建管理的项目,项目法人主要履行以下职责。包括:(一)编制项目建议书,提出项目功能使用配置、建设标准和资金筹措方案;(二)编制代建方案;(三)协助代建单位办理可行性研究批复、土地、环评等相关报批手续,参与项目设计、施工等相关工作;(四)参与代建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工作,接收竣工验收合格的代建项目。实行建设实施代建管理的项目,项目法人除履行以上职责外,还需履行第十九条第(一)至第(三)项职责。专用合同条款一、定义和解释1、 项目名称:西昌市西大路巴汝乡段水毁改线工程2、 业 主: 西昌市公路管理局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公司:二、建设工程项目

42、管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1、 项目建设管理服务费按 元(保留两位小数)进行结算2、 业主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公司支付服务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费中期按如下方式支付:、 完成所有招标工作5日内,支付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费总额50%;、 办理完项目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费总额95%;、 余款为缺陷责任期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28日内结清;、 所增加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费在办理完项目结算后5日内支付。三、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本合同所涵盖的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其中项目建设管理单位驻场期限为发包人与施工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

43、工期。四、业主应在以下时间内就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公司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1. 确认类3天;2. 批准类5天;3. 决策类7天。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公司的管理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公司的项目经理: 2.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公司向业主汇报管理工作进展的方式和时间:2.1. 每月28日前,提交当月工作月报表;2.2. 监理、项目管理、招标等重大方案在实施7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2.3. 选择专业工作单位的监督管理措施:2.3.1. 制定专门工作计划和招标方案,经业主审批后实施;六、履约担保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公司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一份项目管理服务费

44、中标价10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应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建设管理单位提交履约担保的所有费用自行承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公司所提供的履约担保在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之前一直有效。在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之后28天内,业主将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公司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果建设管理单位无正当理由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时,业主有权根据建设管理单位的违约情况没收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七、奖励与处罚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公司未按照本合同规定和国家现行的法规或规范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业主将按本合同总价的 1% 扣除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公司的违约金,并交由相关主管部门处理;2、 业主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公司的

45、履约情况不定期进行考核,履约考核结论为不合格者,视具体情况给予警告、罚款、终止合同和在业主所有项目范围内实行市场禁入的处罚。业主给予的罚款每次不超过500元,在总服务期内罚款金累计总额不超过项目管理费的 1 %。八、合同的生效、变更、暂停与解除、终止1、 项目的缺陷责任期按照施工合同约定为准;2、 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3、 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服务费余款后,合同自然失效。第五章 抽取报告格式_(项目名称)代建招标抽取报告抽取报告_(项目名称)代建单位招标已按照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的通知(凉府办发201656号)第十一条等相关规定,于_年_月_日 _时_分在_(地点)开标。经招标人资格审查,投标人应到_家,实到_家,通过资格审查_家。经随机抽取,抽中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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