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涟江“尚品”住宅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甲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产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涟江“尚品”住宅小区房屋装修装饰管理,根据国家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以及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本协议。一、装修施工前:1、乙方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同时须报审装修设计、施工方案,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属租赁房屋的,还须经产权人书面确认;2、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册,其中,特种操作工须附相关证照复印件;3、乙方为其施工人员申办临时出入证并缴付工本费15元人(证);4、乙方在办理装修手续时
2、,须缴纳人民币2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 )装修保证金,缴纳装修管理费人民币3元每平方米,装修垃圾清运领费4元每平方米,领取装修许可证,签订有关装修协议;5、乙方委请的消防自动报警设施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必需具备相应的资质,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资质证明。二、装修施工过程中,乙方承诺遵守甲方以下管理规定:1、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承担全责,同时,对因责任原因给毗邻物业带来的损失承担赔偿;2、甲方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等涉及乙方履约行为的检查,及时通知乙方纠正违规现象,从而减少不必要的事故损失,乙方配合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协议项监管;3、乙方在装修时按审定的装修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原设计方案
3、,且不得擅自拆改和损坏房屋墙体、楼板、梁柱等结构,不得损坏上下水管道、排气井等公共设施,如有违反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处罚;4、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和施工安全管理,动用明火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后签发动用明火许可证,未经审核擅自动用明火,甲方有权根据小区消防管理规定进行处罚;5、严禁在供电线路分开关前搭接临时电气线路或施工临时电源、线路的安装工作必须由持电工证操作,接线须符合规范要求;6、施工中拟对原有设施设备(如:电、上下水、消防、监控等)进行拆除或增设的,须由产权人和甲方共同确认后方可进行,其中重新敷设或增加设施设备的,应对原有线路(管路)被拆解部份进行恢复;7、室内装修材料必须采用防
4、火轻质材料,木料涂刷防火涂料,确保达到设计规定的防火等级要求;8、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尽量避免影响毗邻业主的正常工作、生活;9、施工装修垃圾的清运必须袋装后堆放在指定位置; 10、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包括现场负责人)必须佩证进入施工现场,发现施工现场未办证(包括未佩证)人员,甲方有权处以50元人次的罚款;11、乙方施工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违者一次处罚50元;12、施工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消火栓等消防设施,违者一次处罚500元。三、装修施工结束:1、结束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工程竣工图纸,便于日后公共部位的正常维修;2、装修结束后经验收,符合协议约定和装修管理规定的,业主入住壹年后甲方退还装修保证金;四、其它事宜:1、其它未尽事宜共同协商解决;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贵阳钟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 表:乙 方(签章): 代 表: 年 月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