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承诺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依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就本工程施工安全事项我公司作出如下承诺:一、管理目标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轻伤频率控制在1以内。2.杜绝发生因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被政府或媒体曝光、不良行为公示等负面事件。3.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违章的出现。4.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
2、发生。5.落实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的规定,治理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共同实现治理目标。6.严格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制度,加强监管,施工现场不发生刑事案件,不发生火灾火警事故,不发生职业病,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二、安全生产要求1.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从事现场施工所需的相应资质并保持在有效期内。2.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并持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岗。3.现场涉及特种作业施工的,我司必须安排专业经验丰富的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相应的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操作证件上岗。严禁安排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4.我司服从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
3、管理。5.我司在施工过程中忽视安全生产,不服从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进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因自身安全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由我司独自承担。6.我司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建设单位现场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保证项目安全管理的能力,配置合格充足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确保建设单位文明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因我司不按建设单位要求组织施工造成现场管理混乱、隐患严重、影响文明安全工地整体建设或给交叉施工作业的其他单位造成不安全行为时,建设单位有权对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清退出场,同时我司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事故责任。三、安全责任1.服从建设单
4、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并承担因未服从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而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2.对我司管理人员及我司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工作交底及入场安全教育,做好教育记录并建立相应的教育卡,报建设单位备案。3.熟悉并能自觉遵守和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以及国家和行业的现行相关规范,执行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4.遵守并执行建设单位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建设单位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要求做好现场安全防护设施。5.根据合同约定,国家和行业的现行有关规定,配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班组安全协管员。6.按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规定以及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门有
5、关要求,为本单位施工人员办理合法用工手续,不得非法用工。7.必须严格遵守建设单位对现场的统一规划和布置,需要在施工现场搭建临时库房、值班住宿、办公室等设施的,应提前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建设单位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占用、搭建,未经建设单位批准,我司一律不准私自搭建临时设施。8.建立和完善队伍安全教育档案。队伍入场后,逐一收集、登记进场人员身份信息,建立我司人员花名册,并组织施工人员参加日常安全教育,做好相应的教育记录。9.做好“班组级”的进场人员安全教育工作。所有班组人员未经入场安全教育和“班组级”安全教育,严禁进入施工现场。10.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我司每周至少对所属班组开展一次周安全教育,每
6、天开展班前安全活动,保证安全教育率100%。11.认真组织单位所属班组人员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周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及重大活动安全检查以及根据项目施工需要开展的各类安全教育及培训活动。12.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本单位人员安全教育率100%,建设单位对我司人员接受教育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未经教育进入施工现场的,按照公司及项目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我司进行处罚。13.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接受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各类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由作业人员本人签字,严禁代签。14.我司参加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所有人员(含管理人员、班组人员及配合的勤杂工)必须
7、参加相应的作业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安全技术交底率达到100%,严禁未经交底进入施工现场。建设单位对我司人员接受教育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未经教育进入施工现场的,按照建设单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我司进行处罚。15.我司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建设单位每周组织的安全检查,并认真做好记录,对建设单位提出需要整改的,在规定期限内安排专人落实整改。经建设单位复查,未按要求整改的,按照公司和项目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16.对施工现场涉及所属班组人员安全的重大危险源(具体重大危险源识别清单由我司提供)施工,必须安排专人进行旁站监督管理。17.我司投入到本工程中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各类电动、手动工具及安全材
8、料必须是检验合格,符合国家、所在地区安全使用标准。经安全验收合格,并建立台账。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项目现场。若因我司违反操作规程及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各类机械设备或电动、手动工具,建设单位将给予收缴,在操作过程中造成的一切人身伤害和其他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我司承担。18.安排现场施工前,必须完善工人作业场所的作业安全防护保障措施,照明措施及消防安全措施。严禁在以上措施没有完善的情况下,安排工人作业。19.我司现场负责人必须做好本单位内部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合理避开上下交叉作业。存在与其他我司上下交叉施工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进行协调。20.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相关安全设施,设备及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并
9、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在规定期限内按建设单位要求组织落实整改。未经整改,严禁进入下道工序施工。21.严禁拆除、破坏、移动或改设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22.确实因施工需要拆除或移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必须报建设单位安全总监或工程部经理批准,并在采取有效临时防护措施的条件下,进行拆除或移动。作业结束后,必须立即恢复防护设施。23.必须严格教育和管理下属人员,严禁翻爬现场安全设施,穿越现场警戒区域,杜绝现场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24.必须为单位下属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督促其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或不按要求使用劳动保护用品。25.我司必须做好施工范围内
10、的文明施工,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合理规划和利用场地,确保场内材料堆码整齐,工完场清。26.由建设单位提供宿舍的,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项目有关宿舍生活区关于安全与卫生管理的规定,并安排专人负责宿舍安全与卫生管理。27.我司施工时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28.我司承担由于未遵守本承诺规定各条款而造成事故或不良后果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四、安全处罚1.我司未遵守本承诺规定的,按照建设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罚。2.我司必须遵守建设单位项目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处罚的规定。对违反有关条款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3.由于我司自身原因受到政府机关处罚的,我司独自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六、承诺生效与终止1.本承诺的签订不免除我司应承担的承诺中没有提及而政府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的责任。2.本承诺书在我司进入现场时签订,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各持一份。3.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随双方签订的经济合同的终止同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