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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质量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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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质量控制标准
一、人员素质:
1 接受医学教育情况,临床专业工作期限。
2 经过正规培训,具有上岗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 超声继续教育积分记录。
二、仪器设备性能及应用中的具体调节:
1主机调节:DGC,动态范围,增益,帧平均,不同脏器应用软件等,使图像的细微分辨力,对比分辨力与图像均匀度达到最佳状态,CDFI,PW等的调节。
2探头:性能指标,电缆断线,探头开裂磨损等。
3图文打印记录设备等。
三、操作手法,图像记录与观察分析
1 操作手法随不同脏器及检查途径而异。
2 必须观察标准切面及特写切面。
四、图像记录
1 观察分析后特征认定.
2 图像中病变(要点)加注释。
3 写出重要观察记录结果,重点指出图像特征。
五、报告单要求:
1 上项为一般项目:填写姓名、性别、年龄等,必要时填写仪器型号等,检查方法途径,超声号等。
2 中项记录检查时的发现,应细致,客观,简练,全面,外形,轮廓,支持结构,管道,实质回声,测量数据,病变描述首先叙述弥漫型或局灶性,各类声像图的不同表现,局灶性病变应作定位,测量及其他重点描述。
3 下项为超声检查后提示的诊断意见,有无病变及病变性质:
① 病变部位或脏器
② 病变的超声声像图上表现的物理性质:液性,实质性,混合性,气体,纤维化,钙化等。
③ 能从图形资料作出疾病诊断者,可提示病名诊断(或可能诊断)。
④ 如不能从图形资料作出疾病诊断者,不提示病名诊断。
⑤ 若考虑可能为多种疾病者,按可能性大小依次提示。
⑥ 必要的建议如:超声随访和建议进行的其他检查。
⑦ 签名与日期.报告单必须由获得超声诊断上岗证的超声检查者亲自签名.技术员或进修医师检查后的报告,必须由上述规定的上级医师加签。日期按年、月、日排列,简写时可用“年/月/日"(如:16/20/9)代表。
六、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出具假报告,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遵守《超声医学临床技术规范》与《超声医学科诊疗常规》。
5 施工质量评定
5.1 合格标准
5。1。1 合格标准是工程验收标准.不合格工程必须按要求处理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工程施工或验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等级评定的主要依据有:
1 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2 《单元工程评定标准》;
3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金属结构设计图样与技术条件、设计修改通知书、厂家提供的设备安装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
4 工程承发包合同中采用的技术标准;
5 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的试验和观测分析成果。
5.1。2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合格标准应按照《单元工程评定标准》或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执行。当达不到合格标准时,应及时处理。处理后的质量等级按下列规定确定:
1)全部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2)经加固补强并经设计和监理单位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3)处理后部分质量指标仍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经设计复核,项目法人及监理单位确认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再进行处理;或经加固补强后,改变外形尺寸或造成永久性缺陷的,经项目法人、监理及设计确认能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其质量可定为合格,但应按规定进行质量缺陷备案。
5.1。3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1 所含单元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已按要求处理,并经检验合格;
2原材料、中间产品及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全部合格,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5。1.3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合格标准.内容与SL176—1996相同。
5。1.4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1 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2质量事故已按要求进行处理;
3 工程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70%以上。
4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基本齐全;
5 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5.1.5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1 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2 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各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均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5。2 优良标准
5。2.1 优良等级是为工程质量创优而设置。
5。2。2 单元工程施工质量优良标准按照《单元工程评定标准》或合同约定的优良标准执行。全部返工重做的单元工程,经检验达到优良标准者,可评为优良等级。
5.2。3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为优良:
1 所含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70%以上达到优良,重要隐蔽单元工程以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优良率达90%以上,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
2 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达到优良(当试件组数小于30时,试件质量合格)。原材料质量、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5.2。4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为优良:
1 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70%以上达到优良等级,主要分部工程质量全部优良,且施工中未发生过较大质量事故;
2 质量事故已按要求进行处理;
3 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85%以上;
4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齐全;
5 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5。2。5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优良标准
1 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70%以上单位工程质量优良等级,且主要单位工程质量全部优良。
2 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各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5.3 质量评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5。3.1单元(工序)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复核,监理工程师核定质量等级并签证认可。
5。3。2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经施工单位自评合格,监理机构抽检后,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监理、设计、施工、工程运行管理(施工阶段已经有时)等单位组成联合小组,共同检查核定其质量等级并填写签证表,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核定签证表见附录F.
5.3.3 分部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复核,项目法人认定。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由项目法人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大型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由项目法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见附录G表G-1。
5。3。4 单位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复核,项目法人认定。单位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由项目法人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见附录G表G—3.
5.3.5 工程项目质量,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后,由监理单位进行统计并评定工程项目质量等级,经项目法人认定后,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表见附录G表G-4。
阶段验收前,质量监督机构应按有关规定提出施工质量评价意见。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按有关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提交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报告,向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提出工程施工质量是否合格的结论。
六、超声科质量控制内容及标准
(一)科室管理
1、严格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1)无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2)所有在科室执业的医师、技师、护士均已注册。
(3)执业医师、技师、护士无超范围执业
(4)无虚假、违法医疗广告。
(5)实验室工作客观、公正、不受任何部门及经济利益影响.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1)科室制定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员工岗位职责.重点包括诊断报告书写制度:X线及操作机保养制度;差错事故登记及分析制度;财产保管及经济核算制度;交接班制度;仪器使用、校准及维护保养制度,试剂管理,危险品及废弃物管理,教育培训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报告审核与登记制度以及疑难病例讨论制度,集体读片制度,会诊制度等。
(2)本岗位的工作人员熟知其工作职责与相关规章制度。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院工作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废弃管理条例》、《医院传染管理办法》以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3、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
医务人员在临床的诊疗活动中能遵循与其执业活动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常规。
4、制定本科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医疗和非医疗事件)及医疗救援任务。
(1)制定有本科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医疗救助预案。
(2)有与相关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渠道。
5、建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梯队建设制度、继续教育制度并组织实施.
(1)科室有专业技术人员梯队建设目标、制度和实施措施.
(2)科室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计划和实施目标。
(3)每年对本科室专业技术人员的专科技术、科研继续教育进行考评。
6、科主任/学科带头人的专业技术水平领先。
(1)科主任/学科带头人具备承担县市级以上(含县市级)继续教育项目或科研的能力.
(2)科主任/学科带头人在本专业县市级以上(含县市级)学术组织任委员以上职务。
(二)患者服务与患者安全
1、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与连贯性。
(1)应尽力使患者从放射前、诊疗过程、取报告具有连贯性。
(2)各项医疗活动均符合法律、法规、条例、部门规章和行业规范的要求。
2、患者投诉与纠纷处理
科室应建立投诉渠道,并有专人负责处理投诉纠纷,并有记录及整改意见.
3、就诊环境管理
(1)科室应尽力向患者提供清洁、舒适、安全的就医环境。
(2)保护患者的隐私,尊重民族习惯、宗教信仰。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的身份.
(1)在各类诊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床号3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2)建立使用患者“腕带”作为标示,便于实施操作及其他诊疗活动时辨识病人及病人标本的有效手段。
5、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重视临界事件保证医疗质量。
(1)医护人员应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2)针对患者疾病诊疗,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相关的健康知识教育,协助患方对各种影像/造影照射前期准备工作作出正确理解与选择。
(3)主动邀请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尤其是患者在接受相关检查时。
(三)急诊检验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
加强急诊检验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急诊检验质量。
(1) 科室应设置相对独立的急诊超声场所,医护人员相对固定,独立排班。
(2) 急诊超声项目能24小时满足临床需要。急诊检查报告及时,书面报告30分钟内完成.急诊床旁检验30分钟内到达现场,及时完场超声影像报告.
(3) 不断开展新的急诊超声项目,满足临床急诊需要。
(4)急诊超声应具有相应资质人员对影像报告进行审批、复检、发放及登记。
(5)急诊超声质量控制符合临床影像质量控制要求。
(6)急诊超声影像医院感染防控符合临床影像医院感染防控要求.
(四)临床影像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
1、实行影像全程质量管理,确保影像检查质量。(1)超声诊疗前质量控制:①科室应制定各项。超声检查项目患者准备须知,并在预约时告知患者及相应临床科室;②特殊检查项目预约时间不超过48小时;③科室对临床医师超声检查申请单进行审查:④做好超声介入前的药品、试剂及药物过敏试验准备;⑤做好药物、试剂过敏等突发时间的抢救预案
(2)超声治疗期间质量控制:①科室制定各专业超声检查操作流程及技术规范;②技术人员应严格执行超声检查标准流程和规范要求;③科室负责对超声诊疗程序进行评审和确认。
(3)超声诊疗后质量控制:①超声检查结果的审核发布、评价和解释由专人负责;②超声检查后相关医疗废弃物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处理:③超声诊疗完毕后设备应回复到起始功能状态
(4)建立差错及事故登记制度。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有登记分析记录。重视临界事故,及时组织讨论,从中吸取教训,提高诊疗质量
2、及时发放超声诊疗报告,提高超声诊断质量。
(1)超声报告发放及时,诊断准确,书写规范:
①急诊检查结果及时进行报告;
②常规检查结果报告时间≤30分钟;
③特殊诊疗检查报告时间≤48小时。
(2)对超声诊断报告分级审核及签字。
(3)对错误的诊断报告有上级医师的更正重新报告及签字。
(4)科室应对超声报告阳性率进行统计,并有阳性率分析报告及改进措施。
(5)每周应进行疑难病例集体读片及讨论,必要时请临床科室共同参与.
(6)定期开展临床随访,科主任或专业负责人至少每半年向临床主动征求意见,提供改进服务,满足临床工作需求。
3、认真做好设备、仪器的保养、校准和试剂的管理,加强危险品控制.
(1)建立科室仪器校准、保养操作规程,并有完整的校准、保养记录。
(2)科室应有专人负责设备、仪器的保养及校准。
(3)要求强检的计算器具(超声设备)应定期强检及时申请淘汰验定不合格的设备。
(4)对需要校准的仪器和临床检查结果有影响的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校准。
(五)医院感染防控与持续改进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常规,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流程。
2、阴道/直肠超声检查医院感染防控.
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要求,对使用过的探头进行消毒灭菌。
3、继续教育与培训。
医务人员必须接受医院感染培训每年不少于4学时。
(六)仪器设备的管理与持续改进
加强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加强协作维修.
(1)设备在使用前,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许可证
(2)科室必须接受总务科维修人员的技术指导和管理要求。
(3)科室应将设备仪器操作规程制成操作手册或上墙明示.
(4)科室应定期对设备仪器的功能状态进行检查。
(5)科室应制定设备仪器违规操作的处罚规定。
(6)积极配合总务科建立设备仪器档案。
(7)拟定维修备品、备件的申购计划.
(8)对拟降档使用或报废的仪器设备,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科室质量评价指标与重点监测指标
1、超声诊断与病理诊断符合率≥70%
2、超声诊断与临床诊断符合率≥75%
3、心电图诊断准确率≥70%
4、超声报告书写合格率≥90%
5、心电图报告书写合格率≥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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