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亿鼎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厂、附属装置检修、维护、保运工程
招标编号:YDZB-2014FW-001
招 标 人:鄂尔多斯市亿鼎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亿鼎公司采购部
二○一四年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1
第二章 投标须知 3
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 13
第四章 技术要求 25
第一章 项目名称、投标资质要求 26
第二章 工作区域和范围 26
第三章 工作区域范围的主要内容 27
第四章 材料、配件的供应及大型机械使用 28
第五章 HSE管理 29
第六章 机具配置要求 33
第七章 人员配置及要求 34
第八章 技术和质量管理 36
第九章 双方责任 37
第十章 检修、维护、保运实施方案 39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67
一、投 标 函 67
二、开标一览表 68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9
四、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70
五、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 71
六、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72
七、廉政建设保证书 73
八、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 75
第六章 资格证明文件 77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77
第七章 其他辅助资料 78
一、委托书 79
二、企业基本情况表 80
三、法人基本情况表 81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82
五、项目部人员构成 83
六、项目部主要人员简历表 84
七、已完类似项目情况 85
八、正在(即将)实施项目简况 86
九、配备设备、仪器清单 87
十、其它 88
第八章 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保运方案 89
第九章 评标办法 90
一、评标方法 90
二、评标程序 90
三、废标的界定 91
四、评分方法及说明 92
1、分值划分 92
2、投标报价评分的方法及有关说明 92
3、评分标准及附表 92
表1 投标报价评分表(满分40分) 92
表2 企业实力信誉评分表(满分15分) 93
表3 技术评分表(满分45分) 93
59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鄂尔多斯市亿鼎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对“热电厂、附属装置检修、维护、保运工程”进行国内邀请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鄂尔多斯市亿鼎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是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资成立的公司,拟建设60万吨/年合成氨、104万吨/年尿素项目,其中一期工程规模为30万吨/年合成氨、52万吨/年尿素、3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建设地点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特拉工业园区,根据项目生产需要,开展鄂尔多斯市亿鼎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厂、附属装置进行检修、维护、保运工作。
1、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亿鼎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厂、装置检修、维护、保运工程。
2、招标编号:YDZB-2014FW-001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招标的范围及内容:
详见技术要求。
三、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最近三年(2011、2012、2013年)企业执照年检均为合格;
(3)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年检合格;
(4)投标人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具有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5)近五年内应有同类型设备(单机100MW及以上CFB发电机组)检修维护业绩;
(6)应有独立完成同类型设备的(单机100MW及以上CFB发电机组)设备维护工作的各专业技术人员;
(7)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服务的投标商,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8)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拥有3个热电和石油化工行业装置的保运业绩;
(9)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10) 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两年(2011、2012)的审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1)取得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或GB/T2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且有效;
(12)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自2014年 月 日至2014年 月 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鄂尔多斯市亿鼎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塔拉工业园区
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月 日下午 时(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14年 月 日下午 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亿利沙漠经济事业集团三楼会议室(320室)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递交时间:投标文件请于2014年 1月 日下午3:00时前递交至 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届时请各投标人派2~3位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人:鄂尔多斯市亿鼎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鄂尔多斯市亿鼎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部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塔拉工业园区
联系人:王俊杰(技术) 联系电话:13327073737
张志刚(商务) 联系电话:18247707686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栏号
条款号
编 制 内 容
1
1.1
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亿鼎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厂、附属装置进行检修、维护、保运工程。
建设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塔拉工业园区
招标范围:详见技术要求
合同形式:固定总价
服务周期:按合同执行。
2
1.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1.4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最近三年(2011、2012、2013年)企业执照年检均为合格;
(3)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年检合格;
(4)投标人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具有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5)近五年内应有同类型设备(单机100MW及以上CFB发电机组)检修维护业绩;
(6)应有独立完成同类型设备的(单机100MW及以上CFB发电机组)设备维护工作的各专业技术人员;
(7)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服务的投标商,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8)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拥有3个热电和石油化工行业装置的保运业绩;
(9)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10) 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两年(2011、2012)的审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1)取得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或GB/T2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且有效;
(12)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4
4.5
现场踏勘时间:自行踏勘 联系人:王俊杰 联系电话:13327073737
5
4.3.1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日历天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60天内有效
6
4.4.2
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 拾伍万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
户名:
开户银行:
行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须于开标前两日内将投标保证金转入鄂尔多斯市亿鼎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帐户。同时将电汇凭证复印传真到 收 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出示电汇原件。
7
4.6.2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档一份
8
4.8.1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月 日下午 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4年 月 日下午 时(北京时间)
9
4.8.1
开标地点:
10
5.2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1
8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银行保函形式。
一、 总则
1.1 工程说明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条。
1.2 定义
1.2.1 “招标人”系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提出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本项目中特指鄂尔多斯市亿鼎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2.2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人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1.3 资金来源
招标人通过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方式筹集到资金,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所签的合同项下。
1.4 资质要求与合同条件
1.4.1为履行本合同,参加投标的单位至少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资质等级。
1.4.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4.3为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等)。
2)投标人在近3年完成的与本合同工程相似的服务经验及其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3)投标人对本项目拟派的所有人员,其资格和资历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人员资质和资历的各项要求。
1.4.4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5 除非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招标内容进行分包或转包。
1.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因其投标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各章,同时还包括按本须知第2.2条和第2.3条所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资料和本须知第4.5条所述的答疑文件。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
第四章 技术要求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资格证明文件
第七章 其他辅助资料
第八章 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保运方案
第九章 评标办法
2.1.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2 招标文件的解释与澄清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接到该请求澄清函后,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尽快以书面形式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澄清(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有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的权利。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人主动提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做出的。
2.3.2上述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在收到上述补充通知后立即以传真方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
2.3.3 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使他们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把补充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三、 投标报价
3.1 报价原则
3.1.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程范围,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经验进行报价。
3.2 投标报价方式
3.2.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在费用报价中计算确定服务费,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该报价应是指招标文件中说明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报酬,包括完成本合同的所需的全部相关费用和不可预见费。
3.2.2上述投标报价应被视为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规模、工作难易程度及招标人要求的服务范围,按照招标人在合同条件及合同附件中确定的相关原则、要求及提供的协助,制定人员投入计划,核定本项目服务的投入,并据以计算投标报价。
3.2.3费用的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检修、维护、保运工作范围的全部生产设备、系统维护、事故抢修、隐患治理及技术改造(科研)工程项目等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包括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工器具使用费、冬(雨)季措施费、消耗性材料费、检修施工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费、财务费用、施工队伍调遣费、利润、税金、保险(指对投标人的设备、财产及雇佣人员的保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包括劳务、管理、利润、各种取费、质量保证、风险、工伤、责任、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以及乙方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各种费用);提前进厂费;上述未列费用也一并包含在总价中。
3.2.4本项目投标报价的费用为最终报价,今后国家有关取费标准发生调整时,将不导致费用的变化。
3.2.5为完成本项目之目的,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检修范围内的水、电、汽、风、通讯端口等必备的条件;甲方为已方提供住宿场所,一切费用自理;甲方为乙方现场所需要的值班、检修场所由甲方免费提供。
3.3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报价中单价、总价采用人民币表示。
四、 投标文件
4.1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4.2 投标文件的组成
4.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4.2.1.1 投标书,包括如下内容:
投标书及其附录
投标报价单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保证金
4.2.1.2 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招标文件第六章中规定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招标文件第七章中规定应提交的其他辅助资料
业主对履约质量评价的证明材料(若有)
按本须知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4.2.1.3 技术部分
技术规范书的编制应是建立在对本项目的概况、难点和招标人的要求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4.2.2投标人必须严格地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4.3 投标有效期
4.3.1自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算起,投标文件有效期为前附表中所述的日历天。
4.3.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失去他们的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者也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延长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4.4 投标保证金
4.4.1投标人应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供一笔前附表中所述的人民币金额,作为投标保证金。
4.4.2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汇款用途注“ 投标保证金”字样,并于开标前两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帐户,递交标书时出具电汇凭证原件并复印一份复印件单独递交,电汇地址:
户名:鄂尔多斯市亿鼎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帐号: 行号:
4.4.3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天内无息退还。
4.4.4按本须知第4.3.2款,如果投标人同意适当延长投标有效期时,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按4.4.2款规定相应延长。
4.4.5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4.4.6如有下列情况发生,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a)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
(b)投标人有明显的串标行为;或
(c)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由于中标人的原因, 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
(d)未能提交履约担保。
4.5 现场踏勘
4.5.1投标人应在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自行进行现场勘探,联系人见投标邀请书。投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费用自理。
投标单位必须认真踏勘现场,仔细研究本工程内所有内容,书面提出问题进行答疑,除非因业主方原因或设计增加,否则以后不办理任何签证。
4.5.2 在现场踏勘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4.5.3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入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4.5.4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于投标的所有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5.5 招标答疑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的副本,将迅速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同等有效。投标人在获得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的方式通知招标人。
4.6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4.6.1 投标文件签署人系指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次项目正式授权的代理人。
4.6.2 投标人按本须知第4.2条的规定,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档一份(U盘),递交后不退还。投标文件的封面上应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的字样,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均应为投标文件正本的复印件。一旦正本与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4.6.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署齐全并加盖公章,投标书需签字盖章,正本须逐页小签。正本与副本发生差异,以正本为准。对投标书有增加或修正的页的小签和投标文件中个别涂改、遗漏或增加的小签等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署齐全并加盖公章。
4.6.4 投标人未满足4.6.3条的规定,可导致废标。
4.7 投标文件的递交
4.7.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4.7.1.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一个内层包封中,并在各内包封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再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电子文档应封装在正本的包封内。
4.7.1.2 内层和外层包封都应标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在每一包封上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开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4.7.1.3 所有密封处应骑缝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4.7.1.4 如果内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4.7.1.5投标文件派专人递交至前附表第9项所述的地址。
4.8 投标截止日期
4.8.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所述地点、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4.8.2 出现第2.3.3款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4.8.3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4.9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9.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请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但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4.9.2 投标人修改后的投标文件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4.7条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
4.9.3 根据本须知第4.3款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 开标、评标
5.1 开标
5.1.1招标人将于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5.1.2开标会议在所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投标人代表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因故不能派代表出席开标活动,事先应书面(信函、传真)通知招标人,并认为该投标人将默认开标结果。
5.1.3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开标时,招标人将当场对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情况等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宣读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修改内容、工期、质量、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但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及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和宣读。
5.1.4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a)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
(b) 未提交有效的投标保证金;
(c)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d) 投标人针对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书,未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5.1.5降(提)价函必须附有调价部分的详细说明,并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署,否则将视为无效。
5.1.6如果投标文件中出现多个投标总报价(不包括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降、提价函),以本次招标文件规定格式递交的《投标书》中大写的投标总价为准(不包括投标书附录)。
5.1.7开标过程将由公证机构或监督机构进行监督。
5.2评标
商务部将按照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六、 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
6.1 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
6.1.1 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不超过投标有效期。
6.1.2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1.3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中指定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6.1.4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组成的一部分。
6.1.5 对未中标者,招标人不对未中标原因做出解释,同时亦不退还投标文件。
6.1.6招标人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在合同授予前的任何时间取消招标过程和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而且不对因此受影响的投标人产生任何责任,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做任何解释。
七、 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中标服务费贰万元。
八、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后5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总金额 10% 的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或由具有法人资格的银行出具的有效的履约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第五章中规定的格式)。为取得履约保证金所需的费用,应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
合同编号:
鄂尔多斯市亿鼎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热电厂、附属装置检修、维护、保运
承 包 合 同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鄂尔多斯市亿鼎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鄂尔多斯市亿鼎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厂、附属装置所辖设备的检修、维护、保运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协议书
鄂尔多斯市亿鼎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厂、附属装置所辖设备的检修、维护、保运工程合同由鄂尔多斯市亿鼎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于2014年 月 日商定并签署。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中所用术语的含义与第二部分提到的合同条款中相应术语的含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合同条款及附件
4、技术协议
5、招标澄清文件
6、图纸、技术资料
7、其他有关文件
三、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四、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设备检修、维护、保运、试验工作并承担设备检修、维护、保运责任。
五、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六、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塔拉镇
本合同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定 义
本合同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一、“甲方”是指鄂尔多斯市亿鼎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授让人(除 公司同意外)。
二、“乙方”是 公司及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授让人(除鄂尔多斯市亿鼎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外)。
三、“图纸资料”是指由甲方根据合同向乙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
四、“合同协议”是指甲方与乙方为确定正式合同关系而签署的文件。
五、“合同价款”是指在本合同第四章中规定的部分。
六、“生效日期”是指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之日。
七、“开始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后,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由甲方通知乙方开始工作之日。
八、“终止日期”是指根据合同的规定或发生不可抗力,终止合同的时间。
九、“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
十、“元”是指合同中作为货币单位的人民币元。
十一、“现场”是指位于鄂尔多斯市亿鼎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选定的地方。
十二、“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签名的文件。
第一章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互为解释,当这些文件出现多意性或不一致时,由甲方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对此向乙方发出指令。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合同文件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合同条款及附件
4、技术协议
5、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
7、标准、规范和有关技术文件
8、其它有关文件
第二章 合同范围
一、本合同将用于乙方承揽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工作范围中的设备检修、维护、保运工作。
二、本合同规定的乙方检修、维护、保运范围详细内容见技术文件。
1、乙方服务范围不仅限于上述内容。为保证甲方生产达标、安全、文明、稳定、经济生产而开展的所有相关工作,保证各装置安全运行的春秋季预防性试验、安全大检查工作,都属于乙方工作范围。甲方将根据实际生产情况,调整服务范围,乙方不得提出额外的要求。
2、 甲方检修维护人员将在合同终结前两个月进入现场,乙方无偿承担为甲方检修维护部各专业检修人员的培训职责。
第三章 设备检修、维护、保运工程条款
一、设备检修、维护、保运质量标准
设备检修、维护、保运质量标准按照《设备检修、维护、保运工作质量标准》执行。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为乙方提供食宿场所,费用自理。
2、 负责免费为乙方提供检修范围内的水、电、汽、风、通讯端口等必要的工作条件,乙方现场所需要的值班、检修场所由甲方提供,为乙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帮助。
3、对乙方工作质量和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管理。
4、对参加保运的人员数量、人员资质、专业结构进行审查并办理有关工作手续。(人员资质、专业结构要求详见考核细则)
5、协助办理各种作业票证,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条件。
6、对乙方各专业提出的施工作业方案进行审查批准,但不解除乙方相关责任。
7、负责提供本合同工作范围内工作需要的设备随机专用工具。
8、按照甲方的目标责任状和安全责任状的相关内容对乙方提出相应的要求。
9、在甲方确认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时,甲方有权书面委托第三方完成工作的一部分,费用从乙方合同款中扣除;乙方对此应无条件接受,并做好相应的衔接、协调工作。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对甲方的技术及商务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不得泄漏,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2、按合同和甲方“安全、动土、动火”等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所辖范围的检修、维护、保运工作,确保所辖范围内的设备完好,因维修质量问题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3、按甲方要求配备检修、维护、保运的机构和人员,实行定岗定班,确保人员的素质,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
4、确保人员的稳定性,尤其是项目经理、技术骨干等人员的稳定,乙方人员的变动按照甲方的要求报甲方批准后方可执行。
5、负责按照国家或相关行业标准规定编制检修、维护、保运施工方案、施工组织以及现场施工的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及环境保护工作。
6、乙方负责编制检修、维护、保运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定期检验制度、定期保养制度、设备检修规程等有关规章制度,报甲方批准后执行。并按甲方要求定时、定点做好设备的巡回检查、保运、定期保养并认真做好各种运行记录。
7、在工作中,对甲方操作人员的操作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操作纪律、工艺纪律造成设备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的,有权提出并向甲方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8、乙方自行解决职工生活后勤、通勤车辆等生活保障相关事宜。
9、接受甲方相关人员的监督、检查、管理。
10、 配合甲方进行设备及材料计划申报、到货验收、取样抽查、清点工作。
11、乙方所领用及拆装的设备材料必须妥善保管,如发生丢失或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12、乙方不得擅自更换设备所用的零部件或甲方提供的材料,违约应当按实际价值负责赔偿,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13、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不得隐瞒。甲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14、乙方必须自行完成保运、检修、工程施工任务,不得转包、分包(甲方批准的除外),如发现擅自转包、分包,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15、乙方接到甲方的工程任务后,根据所接收的资料和现场实际,向甲方提交必要的施工方案,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16、乙方负责收集、整理单项施工所需要的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及时交接。
17、乙方的工作应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技术要求和标准。
18、除上述规定外,乙方应了解并有义务遵守其他所有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与建筑工程的技术要求有关的劳动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及由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的规章制度、文件。
19乙方承诺,负责本合同项下与有关政府协调、联系、报批等全部事宜。
20、乙方负责对工程的照管。乙方应从开工日期起至工程完工甲方接收之日止承担照管被委托工程的全部职责。如果乙方负责照管期间,由于除甲方以外的原因,致使工程发生任何损失或损害,乙方应自行承担风险和费用,修正该项损失或损害,使工程符合合同要求。
21、乙方应对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亡、设备、机具、车辆、材料的损毁或遗失、与当地居民的任何纠纷、环保事故及其它任何施工事故负责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损失等。
22、工程施工项目用水用电可由甲方有偿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
23、工程施工项目完成后,乙方负责配合甲方试车工作,免费提供72小时保镖服务。
四、设备检修、维护、保运质量与考核
设备检修、维护、保运质量与考核按照《检修、维护、保运工作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五、提前进厂
1、乙方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应积极准备其设备检修、维护、保运项目部的机构、人员岗位配置,且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参加本工程项目部的设备检修、维护、保运人员名单和机构设置名单开展检修、维护、保运工作。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前安排各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进入现场,熟悉系统和设备,开展维护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乙方人员应分两部分提前进入现场。
3.1 按甲方通知的时间,乙方管理、技术人员进入现场。
3.2 各装置正常维护工作开始,按甲方要求人员全部进入现场。
4、乙方人员得到甲方通知进入现场后,根据甲方的要求应提供连续的服务工作。
5、乙方人员到现场后,要进行现场跟踪。除熟悉设备、系统外还要参与工程质量的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六、备品备件、材料、工器具和车辆的供应方式
详见技术文件。
七、提交文件
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下述文件:
1、现场检修、维护、保运组织机构;
2、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3、合同开始前的准备工作计划;
4、检修维护管理规章制度;
5、检修维护管理考核制度;
6、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文件。
第四章 合同价款
一、本合同乙方设备检修、维护、保运的总包费用为 万元整(¥ )。此总包费用在合同期内为不变价,无论实际工程量增减或设备型号的变更,均不再调整。
二、此总包费用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检修、维护、保运工作范围的全部生产设备、系统维护、事故抢修、隐患治理及技术改造(科研)工程项目等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包括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工器具使用费、冬(雨)季措施费、消耗性材料费、检修施工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费、财务费用、施工队伍调遣费、利润、税金、保险(指对投标人的设备、财产及雇佣人员的保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包括劳务、管理、利润、各种取费、质量保证、风险、工伤、责任、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以及乙方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各种费用);提前进厂费;上述未列费用也一并包含在总价中。
第五章 付款方式
1、承包费用按月结算,每月支付费用=总承包额/12,减去考核扣款额。
2、乙方每月25日前提供给甲方一份全额17%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甲方的考核报告,甲方于次月10日前支付乙方运保费用。
3、乙方工作人员工资及一切福利待遇由乙方确定并支付。
4、若本合同在有效期到达前提前终止,则:终止合同月应付款额=(月付款额/月天数)×实际工作天数-考核扣款额
考核扣款是指依据检修、维护、保运协议条款发生的扣款。
第六章 合同服务周期
一、合同服务周期:三年。
二、双方议定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