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114
2020年6月23日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第六讲——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上)
魏永忠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
1960年7月生。管理学研究生毕业。现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系副主任, 教授。
主要研究领域: 公安管理学、 公安政策与战略规划、 社会安全学、 公共安全应急管理、 公安领导科学与应用人才教育训练等。
主要著作: 论文: 《浅论公安领导力的评估技术与提升方法》、 《论环首都社会安全稳定警务协作机制的建设》、 《 试论服务型警务建设的基本内容和对策》、 《公共场所设置规范应急图标必要性分析》、 《公安执法创新的发展趋势》等; 著作: 《现代行政管理》、 《新编公安管理学》、 《公安机关事务管理》、 《跨区域警务合作论》、 《中国安防管理》、 《现代警务协作与指挥》等。
社会兼职: 中国行政学会公安管理研究分会副秘书长、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议专家组成员、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成员。
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 经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本课程介绍了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认为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是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客观需要, 是法制机构地位和作用的内在要求, 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国目标、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保证, 是顺利推进党的事业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热切期待的保障。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上)
魏永忠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学院副院长
二0一四年十一月
同志们好, 我来自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今天跟大家一起就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问题进行交流和探讨, 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10月20日—23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 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 这在中国共产党93年历史上还是首次, 全会审议经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这份规划执政党依法治国的战略中, 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体系,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会议同时认为,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必须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会明确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的任务是, 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加强《宪法》的实施,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保证公正司法, 提高司法的公信力, 要增强全民的法治观念, 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 建设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这次会议提出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 专业化和职业化的建设, 完善法律职业的准入制度, 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和法学专业中招录立法工作者、 法官和检察官等制度, 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 完善法治队伍的职业保障体系。
特别值得我们关注的是, 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设立了专题, 提出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的建设。《决定》从建设高素质的法治专门队伍, 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的建设和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三个方面做出了高屋建瓴的阐述, 而且提出明确的要求, 也指明了未来一段时间中国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任务、 要求和发展方向。
在 1月7日—8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也明确指出, 要按照政治过硬、 业务过硬、 责任过硬、 纪律过硬、 作风过硬的要求, 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 执法为民、 敢于担当、 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加快推进法治中国的建设有两个方面的基础性工作必须要打牢和抓实: 一是要建立并完善法制体系, 二是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这两项基础性的工作建设事关法治中国建设的质量和成败。
因此, 我想就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如何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问题谈一点个人的感想和体会, 希望能够引起同行的深入思考, 也请大家提出宝贵的批评意见。我主要想跟大家谈三个问题: 一、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二、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重点内容; 三、 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路径选择。
一、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随着法治中国进程的不断加快, 人民群众对正确有效实施法律, 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和要求日益提高, 这在客观上对法治工作提出了更新、 更高的要求, 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法治工作队伍履职能力的建设, 主动适应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迫切需要, 是继续推进法治工作规范化、 不断提升法治工作队伍整体公信力的迫切需要, 更是法治工作部门在法制建设和司法、 执法过程中有效发挥作用的迫切现实需要。那么怎样才能做好呢? 我认为可从以下几个
方面入手。
( 一) 怎样理解法治工作队伍的构成体系
怎样理解法治工作队伍的构成体系, 也就是我们要对法治工作的主体有一个客观全面的了解。《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一个亮点就是提出了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在过去, 我们一讲到法治队伍建设, 一般是指政法队伍, 一般人们也习惯称之为政法机关的队伍, 主要包括检察院、 法院、 公安机关、 司法行政机关、 国家安全部门、 反邪教部门、 武警部队等等。从法理层面上看, 这次《决定》中提出了法治工作队伍, 这是一次新的提法, 从政法队伍转型升级为法治工作队伍, 是中国法治现代化进程中一次新的变化, 也是一个时代的命题。也就是说依法治国在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上的核心要义是要从法治国家转
型升级为法治中国, 从法律之治转型升级为良法善治, 从法律大国升级为法治强国上做好组织和人才的保障。法治工作队伍的内涵比政法队伍的内涵更加丰富, 更加具有时代发展的意义, 从范围上看也更加广泛, 它包括高素质的法律法治专门队伍, 优势互补、 结构合理的法律服务队伍, 德才兼备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理论与实践贯通的高水平的法学家和专家队伍, 同时还包括专职和兼职的教师队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提出更加强调了全民推进依法治国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和人才保障的全局性与专业性。
再从实践的层面上看, 广义的法治工作队伍还包括立法机关、 法治政府、 执政党依法执政组织、 法学研究人员, 法学教育工作者, 也涵盖法官、 检察官、 律师等法律工作者以及在读的法学博士、 硕士、 本科生等等, 这些都应当是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再从狭义的法治工作队伍上来看, 主要是指”立法队伍、 行政执法队伍、 司法队伍”。这里, 我们将重点关注在狭义上理解的法治工作队伍的建设问题, 我想就这个问题重点谈谈个人的看法。
当前中国法治工作队伍是一支有着250万人的专业队伍。在这250万的专业队伍中, 公安机关的民警200万人, 法官19万多人, 检察官15万多人, 职业的律师还有25万多人。仅以中国法官、 检察官近年发展的情况来看, 其数量的增长呈现出明显的上升态势。中国法官的数量从1979年到 , 由5.9万人增长到了19.5万人, 增长了2.31倍, 每10万人口中法官的数量也由6.10人增长到14.50人, 增长了1.38倍。每名法官年均审结办案由8.8起增加到了38.6件, 增长了13.52倍, 远远超过了法官增长的数率。再如, 检察官从1988年至 , 数量也由11.2万人增长到15.1万人, 增长了34%。每10万人口检察官的数量由10.20人增长到11.21人, 只增长了10%。同期检察院审查批准决定逮捕的案件数量却增加了1.19倍, 提起公诉的案件数量也增加了2.13倍, 检察官数量的增长远远小于承担的工作量的增长。公安机关民警的数量在1978年时是68万人左右, 到 增加到了86万人左右, 再到 已经达到200万人。尽管如此, 中国警力的总体数量还是严重不足, 与人口的比例仅为万分之十二, 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 发达国家的平均警力量的水平是在万分之三十左右。除此之外, 中国还有公证员1.27万人, 公证员助理9100多人, 全国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机构1.8万个,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7万余人。
上述这些数据不难看出, 中国法治工作队伍在主体的构成、 数量、 分工及其职责等方面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邓小平同志曾经明确指出, 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机器的政法机关, 担负着执行法律、 保护人民、 打击敌人、 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的重要任务。”要大力加强政法公安部门的建设和工作, 提高这些部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承担着立法、 司法和执法的任务, 确保圆满完成担负的历史重任, 保证法治工作能够严格、 规范、 公证、 文明、 有效, 这就要求我们要下大气力, 要把法治工作的队伍提高到时代发展的要求上, 要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 更要适应建设法治中国的需要。要紧紧围绕建设法治中国的总体目标, 着力打造一支忠于党、 忠于国家、 忠于人民、 忠于法律的过硬法
治工作队伍, 要踏踏实实地从法治工作队伍的建设开展抓起, 把工作做实。
( 二)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加强中国法治工作队伍的建设, 是基于中国实现法治社会的目标, 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 政治文明、 精神文明、 社会文明、 生态文明协调发展高度统一所做出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法治体系, 建立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的总体目标, 必须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否则, 依法治国就成了无源之水, 无本之木。怎么样才能够提升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性的认识呢?
1、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是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客观需要。《决定》总结了近年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经验, 确定了建立法治社会的总体目标要始终贯穿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思想、 新理论、 新理念、 新论断中。同时提
出新目标、 新原则、 新格局、 新部署、 新要求, 也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 基本原则、 具体任务和有关措施等等, 这些都是建设法治社会的纲领性文件。《决定》经过理论创新、 思想解放、 理念升华, 对党的领导与法治、 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与依法治国、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这三大关系认识全面深化所形成的理论成果, 这些方面对于我们认识如何提升法治工作者依法治国的重要性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法治工作队伍作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者, 要想将《决定》的各项重大任务和精神真正落到实处, 就必须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决定》所提出来的各种要求、 各项措施, 要把我们的思想统一到《决定》精神上来, 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自身的建设, 只有提升了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 认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才能准确把握、 贯彻和落实《决定》的精神。
2、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是法制机构地位和作用的内在要求。《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体系,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即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 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 要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理论, 形成完备的法律体系、 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坚持依法治国、 依法执政、 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坚持法治国家、 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 实现科学立法、 严格执法、 公正司法、 全民守法, 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作为履行法规范和政策起草、 法律宣传、 案件审核、 执法监督、 行政复议、 诉讼、 审判和执法部门等重要职能的机构和人员, 法治工作队伍的建设是处于推进法治中国的基础性的、 全局性地位。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 重点和关键的环节就是需要一支德才兼备、 高度事业心强、 责任感强、 专业能力强的法治工作队伍。因此, 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水
平, 有精湛的法律专业素养和执法专业技能, 这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基础和保障。另外, 法治工作实践也要求法治工作队伍必须要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 要有创新的意识, 要善于开拓创新, 要有开阔的事业, 这样才能够真正发挥好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专业性、 综合性的指导作用。
3、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国目标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决定》明确指出,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要下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 业务规律能力、 职业道德水准, 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 忠于国家、 忠于人民、 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 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利的组织和人才保障。这一段论述非常精辟准确地定位了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能够明确的是, 不断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就必须要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 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全过程中。
与此同时, 要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提供有利的组织保障和人才保障。首先是要提升司法专业化水平, 完善法律职业的准入制度, 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 学者和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 法官、 检察官的制度, 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的机制, 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的方式推动我们的工作, 选拔责任心强、 政治素养高的领导走上法治工作的岗位。还要畅通立法、 执法、 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进行交流的畅通机制。其次, 要不断提升司法的职业化水平, 要建立法官、 检察官逐级遴选的制度, 从基层和下一级的法院、 检察院择优选拔法官、 检察官, 保证司法工作队伍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司法能力。再次, 要加强法治服务队伍的正规化建设, 这就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要普遍设立公职律师, 特别是要求律师参与政府的决策和法律文书的审查, 能够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的行政决策、 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这有利于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第四, 建立激励法律服务人才跨区域流动机制, 逐步解决基层和欠发达地区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和高端人才匮乏的问题, 实现中国法律专业服务的全覆盖。最后是最根本的, 即”三化”建设的基础在于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它要求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 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学理论体系、 学科体系、 课程体系, 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理论进教材、 进学校、 进头脑, 培养一支忠于党、 忠于国家、 忠于人民、 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 为法律的正确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4、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是保障党的事业顺利推进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建设一支忠于、 忠于国家、 忠于人民、 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 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着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出的一个重大战略任务, 是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的一个迫切要求。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事关党制定的国家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问题, 事关党的事业发展问题。加强法治工作人才队伍的建设, 保
障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正规化、 专业化、 职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法律服务队伍不断壮大, 事关法治中国建设的成与败的问题。因此, 当前中国法治工作队伍的整体水平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和重大任务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 特别是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有较大的差距, 法治工作队伍在思想政治素质、 业务工作能力、 职业道德水平上也有待提高, 正如古人所言, ”得其人而不得其法,则事必不能行; 得其法而不得其人,则法必不能济。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必须要造就一支更加优秀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 ”致治之要, 以育才为先。国势之强弱, 系乎与人才”。古往今来, 成就伟大事业的关键就在于是否能够不断地发现人才、 培育人才、 用好人才。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体系和建设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 迫切需要一支忠诚可靠、 素质优良、 业务精专的法治工作队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对于法治人才的需求和要求也同样上升到了全新的高度,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已经成为一项十分紧迫和艰巨的任务。
二、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重点内容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 业务工作能力、 职业道德水准, 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 忠于国家、 忠于人民、 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 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这里不但指明了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重点内容, 即加强思想政治素质、 业务工作能力、 职业道德水准, 同时也指明了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目标是”四忠于”。
( 一) 两个概念认识
首先想解读两个基本的概念, 为了深刻理解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重点内容, 我们首先要理清
法治化的含义, 还有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含义和内容。
1、 法治化的含义
法治一词我们都知道, 在中国并不是今天的首创, 其明确提出能够追溯到两千多年以前的战国, 它的产生是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代表先进生产力的新型地主阶级与奴隶主旧势力斗争所取得的胜利成果, 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中国古代文献《晏子春秋•谏上九》上说: ”昔者先君桓公之地狭于今, 修法治, 广政教, 以霸诸侯。”《淮南子•氾论训》中也指出: ”知法治所由生, 则应时而变; 不知法治之源, 虽循古终乱。”就世界史而言, 法治思想在古希腊就已经出现了。西方历史上第一位法律思想家柏拉图在其最著名的著作《法律》中第一次表述了如北斗般指引人类社会文明发展方向的法治观, ”不是根据全国的利益, 而只是根据部分人的利益而制定的法律不是真正的法律。那些只是依照部分人的利益制定法律的国家不是真正
的国家, 她们所说的公正是毫无意义的。”上述这段话就是柏拉图的论述。另外一位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更是一目了然地表述了法治问题。她认为”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 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 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 ”法律的实际意义却应该是促成全邦人民都能尽于正义和善德。”这一段话就表明了亚里士多德是将她的正义论作为法治的核心, 并回答了为什么必须实行法治的问题。因为法体现了人类正义及其理性原则, 实行法治是为了公众的普遍利益, 它并非为某一个特定的阶级利益或个人利益服务的宗法统治和专横。法治的概念就起源于古希腊, 它的出现是作为国家的治理模式提出来的。亚里士多德在她的名著《政治学》中揭示过作为法治的双重含义: ”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 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这就体现出了法治的核心问题是两个, 一是法律的权威, 也就是各种主体都应该遵从法律, 另外一个就是关于良法之治的问题, 判断是否是良法的主要指标就是法律应当保护公民的权利及其这种保护的严格程度。由此可见, 法治的基本价值取向就是对国家权力的控制和对公民利益的保障。这些已经清楚表明, 古人关于法治的思想与现代法治的理念具有一脉相承的渊源, 且影响并决定了人类法治文明的发展。
当代中国正经历从人治走向法治的社会治理模式的变革时期。在这个过程中, 我们能够追溯到1978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将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 并吸取了文革十年无法无天的惨痛教训, 提出了要保障人民民主、 健全社会主义法治的目标。从1978年到1997年, 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执政党治国的基本方略。再到1998年, 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其载入宪法, 确定了中国新的社会治理模式, 即要以法律之治和民主之治逐渐取代原来的以高度行政化的控制为主, 并辅之以伦理道德的社会治理模式。到了 党的十六大提出, ”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发展民主、 健全法治、 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保障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的目标, 并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 人民的政治、 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作为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
指标。同时进一步强化了”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提出了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 实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有机结合。
据此, 我们能够这样来理解法治的含义, 所谓法治, 既是依法的统治, 它强调法律作为一种社会治理工具在社会上中的至高无上的地位, 而且关乎到民主、 人权、 自由等价值目标的取向。法治的核心内容就是规范公权, 保障私权, 如果某一项所谓创新的社会管理方法和机制, 与规范公权、 保护私权的目标相悖, 那么这种创新就不具有正当性, 这是我们应当摒弃的。同时, 我们要逐步将人类社会所共同追求的具有普遍价值意义的价值, 如公平、 正义、 秩序、 效益、 人权等, 落实到社会管理和社会治理的活动中, 使其成为中国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的一种精神内涵。整个社会要构架起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一种基本理念。人治主要是强
调个人权力置于法律之上, 而法治的理念正好是与其相反的。要法治, 当然就不要人治, 要人治就不可能有法治。但要强调国家依法治理, 并不是要依靠人的力量来超越法律力量, 因为再好的法律和制度我们也都需要由人来制作, 由人来制定, 由人来实现。我们不能将人的作用与人治完全等同起来, 两者是不同内涵的概念。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 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 大到国家的政体, 小到个人的言行, 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去运行。
对于现代中国而言, 法治国家、 法治政府、 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才是真正的法治。科学立法、 严格执法、 公正司法、 全民守法要全面推进才是实现真正的法治。无论是经济改革还是政治改革, 法治都应该是先行者, 对于法治的重要性能够说是怎么强调都不为过的。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既是经济发展、 社会进步的客观需求, 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需要注意的是法治与法制, 前者是治理的治,
后者是制度的制, 体现了两个不同的层次。法制是存在于一切社会的文化现象中的, 而法治则具有现代文明的属性。
我们所说的法治化, 是指法治理念向法治现实社会转变的过程, 也是人治实践向法治实践过渡转型的过程, 因此人们经常把它称之为法治化。法治国家的目标是法治社会, 这也是理想社会的治理模式, 法治化的追求和探索过程一般是漫长的且充满了艰辛。法治化是依法治国的方略之一, 是依法推进各项事业并逐步实现法治的发展过程。法治化具有的根本性和全面性两个方面的特征。所谓法治化的根本性, 主要体现多数人意志的众人之治, 而且多数人意志的表示是自由的、 真实的, 多数人意志的实现也是理性的、 规范的。法治化能够说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其根本的宗旨在于体现多数人意志的体现和保护多数人的权利, 追求的是人类治理的根本价值的实现, 法治化的根本性也意味着要肯定法治的公益性、 权威性。所谓法治化的全面性是就法治的范围和对象而言的, 对社会某一领域和某一现象的法治化并不能称之
为法治化, 我们所面正确主体应当是大多数人的行为过程实行法治, 同时要对其主体和行为的方式、 行为的程序以及行为的空间都要实现法治, 这才能够真正实现法治化。这里需要注意的是, 实现法治化不但是法律条文自上而下的灌输, 而是要在往返于习惯和法律之间孕育法治精神的行程中实现, 习惯升华为法律、 法律回归习惯是法治化的一体两面。从习惯到法律的过程是人类逐渐走向文明的过程, 也是社会逐渐走向法治化的过程。从法律到习惯的过程, 是法律普及、 深入人心的过程, 也是法治化最终所达到的目标。
2、 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含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提出, 强调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和人才保障问题。特别是在决议中明确指出,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 业务工作能力、 职业道德水准, 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 忠于国家、 忠于人民、 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 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
组织和人才保障。””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 专业化、 职业化, 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邓小平同志曾经从人才战略的角度做出过重要的指出, ”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 社会主义和改革开放能不能坚持, 经济能不能快一点发展起来, 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 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
按照上述要求, 我们对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这个概念的理解能够做出如下的解读, 即要在政治、 思想、 组织、 纪律、 作风、 人才等方面加强教育和训练, 按照”政治建队、 依法管队、 科教强队、 从严治队”的方针, 坚持严格政治、 严格教育、 严格训练、 严格管理、 严格纪律, 把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成为具备职业素养高、 专业水平能力强的正规化、 专业化、 职业化的专门队伍。
按照上述的理解, 法治规律队伍建设应当是一支政治坚定、 业务精通、 作风优良、 执法供
证、 具备现代执政能力、 具有坚强战斗力的专业性的法治工作队伍。法律是治国之重器, 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是治国之保障, 法律是善良公平之术, 法治工作队伍应当是天地良心, 建设一支正规化、 专业化、 职业化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 才能够真正实现依法治国、 依法执政、 依法行政、 严格执法、 公正司法, 这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更是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的保障。”得其人而不得其法,则事必不能行; 得其法而不得其人,则法必不能济。人法兼资,而天下之治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我们必须要选拔培养和造就一支更加优秀的法治工作队伍, 要抓好法治工作队伍的建设, 这是一项基础性的工程, 我们必须要把它抓牢抓实。
( 二) 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重点内容
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重点内容包括哪些呢? 这里面应当涵盖思想政治建设、 组织建设、 职业道德建设、 教育与训练、 人事管理、 队伍正规化建设、 纪律作风建设、 监督与督察工作、 机关内务的管理、 编制管理等诸多方面。其中, 我们尤以提高法治工作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 业务工作能力、 职业道德水准为重点。下面我想就这三个方面跟大家谈点个人的看法。
1、 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
思想政治素质是指政治主体在思想政治社会化的过程中所获得的对她的思想政治心理和思想政治行为发生的长期稳定的内在作用, 它是一种基本品质, 是社会的政治理想、 政治信念、 政治态度和政治立场在人的心理中所形成的并经过言行所表现出来的内在品质。思想政治素质是人们从事社会政治活动所必须的基本条件和基本品质, 是个人的思想观念、 政治方向、 政治立场、 政治态度以及政治信仰、 政治技能的一种综合表现。思想政治素质是人的综合素质的核心内容, 一个人的思想政治素质的高与低是社会政治文明发展到一定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 准确把握思想政治品质的内涵和特质是提高人的政治素质的前提。思想政治素质我们重点关注思想观念、 政治理论知识、 政治心理、 政治价值观、 政治信仰、 政治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不但要解决人的政治立场、 政治观点、 政治行为等问题, 还要解决人的世界观、 人生
观、 价值观和道德观的问题。
马克思主义者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革命事业的首位, 早在1929年, 列宁在《在全俄省、 县国民教育厅政治教育委员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就已经提出来了政治教育、 政治教育工作两个概念。1934年, 斯大林在苏联共产党第17次代表大会的总结报告中提出了政治思想工作、 思想工作两个概念。中国共产党诞生之后, 长期使用政治工作这个概念。1945年, 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提出了思想教育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 刘少奇同志于1951年在《党在宣传战线上的任务》中第一次提出来了思想政治工作的概念。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对思想政治工作做了进一步的阐述。新的历史时期, 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当中, 如何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社会思潮, 形成思想共识, 为全面建设小康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习近平同志指出, 只有全党思想和意志统一了, 才能统一全国各族人民思想和意志,
从而形成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她在系列讲话中紧紧围绕新的历史时期党员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思想实际, 提出和重申一系列紧扣时代命题的思想政治教育的新观点、 新思想、 新论述, 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理念的内涵。党中央在近几年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 突出强调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 强调思想政治素质最重要, 是人的最重要的素质。
在 9月27日, 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的习近平在浦东干部学院出席干部教育工作座谈会上就强调指出,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突出抓好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 特别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 要引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权力观和事业观, 要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精神和锐意进取的激情, 要始终保持道德品行的纯洁性, 接受各种考验, 尽职尽责干好工作。习近平同志还指出, 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是领导干部的必备素质, 是保持政治上清醒坚定的基础和前提。领导干部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在现阶段主要是学习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干部教育培训中的理论教育的重点内容也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同时还要抓好马克思主义、 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经典著作的学习和教育, 要引导干部掌握好马克思主义科学真理, 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解和运用。
第六讲——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下)
魏永忠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
<P>1960年7月生。管理学研究生毕业。现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系副主任, 教授。<BR>主要研究领域: 公安管理学、 公安政策与战略规划、 社会安全学、 公共安全应急管理、 公安领导科学与应用人才教育训练等。<BR>主要著作: 论文: 《浅论公安领导力的评估技术与提升方法》、 《论环首都社会安全稳定警务协作机制的建设》、 《 试论服务型警务建设的基本内容和对策》、 《公共场所设置规范应急图标必要性分析》、 《公安执法创新的发展趋势》等; 著作: 《现代行政管理》、 《新编公安管理学》、 《公安机关事务管理》、 《跨区域警务合作论》、 《中国安防管理》、 《现代警务协作与指挥》等<BR>社会兼职: 中国行政学会公安管理研究分会副秘书长、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议专家组成员、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专家库成员。 </P>
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 经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本课程介绍了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重点内容, 包括提高法治工作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 业务工作能力以及职业道德水准。认为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路径选择是: 第一, 基于国情的理性剖析, 提出创新法治人才培养的发展方向; 第二, 实行法治人才的分级、 分类培养; 第三, 加大国际化法学教育改革力度; 第四, 积极拓展法学人才实践平台, 引导学生广泛参与法律实践。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下)
魏永忠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学院副院长
二0一四年十一月
二、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重点内容
( 二) 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重点内容
1、 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经过的决定指出, 建设高素质的法治专门队伍, 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重点加强信念教育,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教育, 牢固树立三个至上, 即坚持党的事业、 人民利益、 宪法法律至上。在思想政治教育主体上, 重点强调要加强对立法队伍、 行政执法队伍、 司法队伍的建设, 特别是要抓住立法、 执法、 司法机关各级领导班子的建设这个关键, 突出政治标准, 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必须要建设高素质的法治专门队伍, 法治专门队伍的高素质要从4个方面去入手: 第一, 必须拥有坚定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和善用法律思维; 第二、 法治工作队伍应符合正规化、 专业化、 职业化要求; 第三, 法官、 检查管应逐级遴选, 司法人员的阅历和经验的积累是非常重要的, 逐级遴选制度的提出从本质而言是对司法规律的一种尊重和体
现, 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水平的重要标志; 第四, 必须加强法律队伍的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律师制度的完善与否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标志的指标。构建优势互补、 结构合理的社会律师、 公职律师与公司律师等律师队伍, 对于提高依法治政、 依宪执政、 防范风险、 企业合规等均具有重大的意义。
实现上述要求, 做好法治工作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 我们需要遵循以下这些原则: 第一个原则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要把学习和宣传革命理论同解决实际问题有机结合起来, 要善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 观点和方法指导自己的实践活动, 解决实际问题。第二, 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的原则。要使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 为各项业务工作指明正确的政治方向, 使各项事业活动执行和体现出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第三条原则是表扬与批评相结合, 以表扬为主的原则。善于发现工作对象的优点和长处, 经过表扬来树立先进的榜样, 经过榜样带动后进, 结合必要的批评, 抑制消极的因素, 还要善于从消极的因素中去发
现积极的因素, 促进其向好的方面转化。第四条原则是思想政治工作要与物质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唯物主义关于物质和精神辩证关系的原理, 在提高普通的法治工作人员思想水平的同时, 还要密切关注她们生活上的一些需求, 要保证基本的生活条件。第五条原则是要耐心说服教育与严格的组织纪律相结合的原则。即立足于说服教育, 谆谆善诱, 耐心等待觉悟, 同时对不服从教诲、 坚持错误的辅以严格的纪律和约束。第六条原则是身教同言教相结合, 身教重于言教的原则, 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要起到表率的作用, 必须要严于律己, 身体力行, 言行一致, 为人师表。
实现上述这些要求, 做好法治工作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 我们应当在遵循原则的基础之上, 抓好下面这些重点的内容: 第一, 法治工作任务的政治本色要突出, 忠于党、 忠于国家、 忠于人民、 忠于法律, 这是最重要的政治本色, 对于法治工作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第二, 法治工作队伍崇高品格的培养, 要听党指挥、 服务人民、 秉公执法、 开拓创新, 这是法治工作者最基本的职业品质; 第三, 法治工作队伍的优良传统, 将恪尽职守、 忘我奉献、 不怕牺牲、 勇往直前的精神贯彻在我们的工作中, 培养出良好的职业作风; 第四, 法治工作的根本属性, 人民性是法治工作的本质属性, 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是法治工作的神圣职责, 这一点每一位法治工作者应该牢记在心; 第五, 法治工作的生命线, 法治工作者要熟知,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法治工作者的生命线, 我们不能偏离; 第六, 法治工作的政治责任, 加强法治工作党的建设, 是法治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一个重要的政治原则, 不能动摇。第七, 法治工作的核心价值观是忠诚、 为民、 公正、 廉洁; 第八, 法治工作的三大任务要明确,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法治工作的一个重大内容; 第九, 法治工作的三大建设, 即平安建设、 法治建设和队伍建设, 围绕三项建设推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