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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万辆电动乘用车项目申请立项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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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万辆电动乘用车项目 环境影响变更报告 (简本) 建设单位(盖章):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单位: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2013.11 目 录 1 建设项目概况………………………………………………………………………1 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18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20 4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33 5 联系方式……………………………………………………………………………33 1. 建设项目概况 1.1 项目背景及概况 1.1.1 项目背景 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3年5月18日,是中国最大的低速汽车和三轮汽车生产基地,国家特大型企业;2003年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时风单缸发动机、大中马力拖拉机为“中国名牌”产品,时风三轮汽车、拖拉机为“国家免检产品”,时风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为了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实现节能减排,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决定新上年产15万辆电动乘用车项目,委托我单位编制了《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万辆电动乘用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09年4月获得原山东省环保局批复(鲁环审[2009]137号文);最初该项目计划在山东时风公司现有汽车厂区内(位于高唐县城西部、汇鑫南路和政通西路交叉口东北侧),通过整合现有产能等量置换新增15万辆乘用车产能。然而由于资金、市场以及国家导向性政策等多方面因素,该项目未能在汽车厂区内建设。 2010年公司又新上大马力拖拉机生产项目,委托山东省冶金设计院编制了《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台55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0年6月获得聊城市环保局批复(聊环审[2010]13号文),该项目为新选址,厂址位于高唐县超越路以西,鼓楼西路以北,高唐工业园内。 2011年集团公司考虑到市场等因素,决定停止年产10万台55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的生产,同时整合内部生产厂区,将年产15万辆电动乘用车项目由汽车厂区内迁到年产10万台55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项目厂区内,利用10万台55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项目中已经建成的厂房、生产设施进行年产15万辆电动乘用车的生产,并形成独立的电动乘用车生产厂区。该迁址变更委托我单位编制了《年产15万辆电动乘用车项目厂址变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于2011年7月25日经山东省环保厅批复(鲁环评函[2011]174号文),同意厂址变更。 因原计划建设的年产15万辆电动乘用车项目是在充分利用时风汽车厂区现有车间、装置及设施基础上的改造项目,而且是与拖拉机、商用车等项目混线生产,而变更厂址后实际建设中生产装置完全新建,并且根据市场调查,实际建设采用了最新涂装水洗工艺及涂装废水处理工艺,使之技术升级,涂装车间的磷化后水洗工艺进行了优化,原工序中的一次纯水洗、二次纯水洗不再直接排放,回流到原水洗1和原水洗2工序进行重复再利用,车间磷化废水实际排放量大幅减少,试运行期间,在单班满负荷生产状态下,每小时排水量不超过15m3,如果按照设施1班每天8小时运行,磷化废水最大排放量不超过120m3/d。若按原定的200 m3/d除镍装置建设,将会大幅增加建设及运行费用。该公司经慎重研究,拟将原定的除镍装置建设规模由200 m3/d适度调整为120 m3/d。 该公司于2012年5月20日向山东省环保厅申请《关于调整15万辆电动乘用车项目磷化废水处理设施规模的请示报告》,省环保厅要求就此变化进行项目环境影响变更报告。据此,该公司委托我单位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变更报告,根据本项目变化情况,我们踏勘现场收集资料,编制完成本变更报告。 项目变化情况图示见图1。 不再建设 15万辆电动乘用车项目 (鲁环审[2009]137号文批复) 原厂址:位于高唐县城西部、汇鑫南路和政通西路交叉口东北侧 厂址变更 (鲁环评函[2011]174号文批复) [2011]174号文 原为10万台55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项目厂址 (聊环审[2010]13号文) 不再建设 现厂址:超越路以西,鼓楼西路以北,高唐工业园内 厂址变更后 15万辆电动乘用车项目 (鲁环评函[2011]174号文批复) [2011]174号文 针对磷化废水处理设施规模等内容变更,进行补充环评(本次评价内容) 图1 项目变化情况图示 1.1.2 项目概况 1、项目:已建项目(尚未正式投产)进行变更 2、建设地点:高唐县城区偏西位置的开发区进行项目建设,具体地点为超越路以西、鼓楼西路以北地块。 3、建设内容及规模 由于现有(原年产10万台55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及零部件生产项目)厂址处已建有主体厂房并安装相应设备,主要是针对年产10万台55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及零部件生产项目配套。而停止大型拖拉机及零部件生产,用其厂房和设备生产年产15万辆电动乘用车。根据工艺要求,在尽量利用原有厂房和工艺设备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扩建、改建,其中厂房基本不变,主要是新增必要工艺设备,形成年产15万辆电动乘用车生产厂区。 4、 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为157339万元(包括已经建成的设施及设备),其中建设资产投资为95321万元,流动资金62018万元。 5、项目变更概况 (1)辅助生产工序组成及车间功能发生变化 企业根据实际生产需要,在保持主体生产流程(即冲压→焊装→喷涂→总装的生产流程)不变的情况下,对配件生产工序组成进行了局部调整,并在维持现有厂区内建筑物数量及建筑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对部分车间的功能进行了调整。 (3)喷涂车间用水发生变化 为了节约新鲜水用量,将其喷涂车间用水环节进行了调整,提高了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污水排放量,相应减少处理规模,从而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及处理成本,有利于节能减排。 (4)喷涂工艺、所用漆料发生变化 原15万辆电动乘用车项目(在2009年编制《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万辆电动乘用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2011年编制《年产15万辆电动乘用车项目厂址变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时)中设计漆面结构为“底漆+单一面漆”,喷涂流程为“一次电泳+一次喷涂”操作,所用面漆为含有二甲苯,并配有溶剂。 随着市场对电动乘用车外观要求的不断提高,目前企业原设计的一次面喷涂,外观不能满足市场要求,因此对15万辆电动乘用车项目(本次环评项目)中设计漆面结构为“底漆+中涂漆+面漆”,喷涂流程为“一次电泳+二次喷涂”操作。同时根据现行环保要求,采用更为环保的漆料,以减少项目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 (5)喷涂车间热源发生变化 原项目喷涂车间工艺中热源采用集中供热蒸汽,喷涂车间有机废气则采用天然气燃烧法,具有天然气和蒸汽2套管路系统,给管理带来很大不便。为此,实际建设中采用天然气燃烧器提供工艺中需要蒸汽,同时将有机废气引入燃烧器燃烧,不但可以达到环保要求,同时用燃烧器热效率大大提高,更有利于节能减排。但是,由于天然气燃烧会产生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涉及到新增污染物排放及总量控制要求。 1.2 变更后项目建设规模、组成及主体工艺 1.2.1 变更后建设规模情况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变更后项目占地规模仍然保持原有规模未变(占地面积仍为329600m2);厂界四至,厂内车间布局、厂内构筑物情况也均未发生变化(厂内仅发生车间功能的变化);项目总体产能仍为年产电动乘用车15万辆/年。 1.2.2 变更后项目组成 变更后项目组成见表1。 1.2.3 生产工艺变化情况 变更后厂内仍保持即冲压→焊装→喷涂→总装的主体生产流程,仅在主体工序内部及辅助生产工序组成发生变化。变化情况如下: 1、焊装工序:变更后焊接车间发生了空间布局变化将与冲压车间将集成建设,并且厂内新增了3座自动焊装线,原有焊装车间中部分设备将转至自动焊装线内。但厂内总体焊装产能将维持不变。并且随着本次变更,在焊装焊装工序(包括原有及新设车间)内增设了39台小型移动焊接烟尘净化装置。因此随着焊装车间的布局变化,设备构成调整以及焊装烟气“以新代老”措施的实施,整个焊装内其相应的生产工艺流程、产物环节及污染物排放量与空间布局均发生了变化。 2、喷涂工序:喷涂车间内用水、喷涂工艺、所用漆料以及喷涂车间热源发生变化。 3、辅助工序中,原有的驱动系统车间将不再行使其功能,因此其相应的污染物将不再产生与排放。 4、原有的控制系统车间仍与总装车间合建,其仅发生了空间布局的变化。 表1 变更后项目组成 工程分类 建设内容 变更情况 主体工程 冲压、焊装生车间 (1处) 位于一个独立的功能单元内,冲压车间与焊装车间集成建设,利用现有的冲压车间焊装车间厂房及设备,车间内兼有物流缓存的功能 总体产能未变,车间布局发生变化。同时焊装车间内将移出部分自动化焊装设备至新建的自动焊装线 (内),具体见3.2.2.2.2 涂装车间(1处) 主体仍利用现有涂装车间及设备,改现有10万辆拖拉机涂装规模为年生产15万辆电动乘用车。同时根据喷涂工艺变化情况配套增加了一个喷漆室、一个烘干室。 用、排水情况发生变化。喷漆、烘干发生变化 总装车间 (2处) 利用现有总装车间及设备,改现有10万辆拖拉机总装规模为年生产15万辆电动乘用车总装规模,平行设置4个总装车间,分别位于2个功能单元内,其中1#、2#总装线位于1个功能单元内,3#、4#总装线位于1个功能单元内,同一功能单元的两条总装线内布置有一座电动汽车零部件车间(1#、2#),每个总装车间均兼有整车总装、控制系统车间装配以及厂内物流中转暂存的功能。 总装功能区内,零部件件车间未发生变化,原有的驱动系统车间和中转仓库改造成总装车间 自动焊装线(车间) (1处) 利用现有车间进行改造,改成为年生产15万辆电动乘用车动所配套的自动焊装线 由原有的备件仓库改造而来,承接了部分原焊装车间中部分设备。 自动焊装线与变更后的焊装生车间合计焊装产能仍为15万辆电动/年,具体见3.2.2.2.3节 技术中心(1处) 同表3.1.2-1中内容 不变 其他电动车生产所需配件均为外协件 外协件中增加了成品驱动后桥、电机及其配套零部件 辅助工程 储备库(1处) 同表3.1.2-1中内容 不变 货箱仓库(1处) 利用现有改造,位于独立的1个功能单元内,并且归入本项目范畴内 改造为备件库 电动汽车零部件仓库(2处) 同表3.1.2-1中内容 不变 续表1 辅助工程 中装库 不再独立设置,其功能集成于4总装车间内 改造为总装车间 变速箱仓库(1处) 同表3.1.2-1中内容 不变 前后桥仓库(1处) 电机仓库(1处) 车架仓库(1处) 转移至改造后的备件库(由原货箱仓库改造而来) 改造为自动焊装线 轮胎仓库(1处) 配件仓库(1处) 成品车临时库 同表3.1.2-1中内容 不变 试车跑道 办公系统、餐厅 餐厅 公用工程 (均依托现有) 供电 同表3.1.2-1中内容 不变 供水 供汽、热 厂区其他环节用热(蒸汽)来自于时风集团现有热力中心;喷涂车间用热(热风)来自喷涂车间内APX燃烧器(燃料为天然气) 电泳、喷漆烘干用热来自于涂装车间内配套新增的14台2.0型maxon APX燃烧器(电泳烘干设置6台燃烧器,喷漆烘干设置8台燃烧器),该燃烧器供热能力约为50万大卡/h,燃料为天然气。 其他建筑采暖用热仍然采用时风集团现有热力中心集中供热。 排水 同表3.1.2-1中内容 不变 供气 环保工程 废气治理 涂装车间主要利用现有水旋漆雾吸收,焊装车间新增通风除尘装置。总装车间检测线新增排气设施。 不变 烘干废气采用APX燃烧器处理 变更 新增烘干室,配套增加烘干废气处理措施及排气系统(风道及排气筒) 变更 新增喷漆室与原有喷漆室公用1根排气筒 基本维持不变 续表1 环保工程 废气治理 喷漆车间排气筒由原来的4根变为5根 变更 焊装工序(包括原有及新设车间)内增设了39台小型移动焊接烟尘净化装置,其废气净化效率达99%以上,处理后的烟气排放在车间内,通过车间排风系统排出,仍属无组织排放。 变更 环保工程 污水处理 涂装车间废水利用涂装污水处理设施,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规模为800m3/d。经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除镍污水处理规模变更 噪声治理、固体废物等环节 同表3.1.2-1中内容 不变 由表1可知,变更后厂内主体生产工序中,焊装工序中新设了自动焊装线,原有焊装车间进行车间布局调整,喷涂工序发生了较大变化,驱动系统车间不再行使其功能。其余工序基本未发生变化。 1.2.3 喷涂车间工艺变化分析 由于本项目为含有喷涂工序的机械制造类项目,通过前述对现有工程的工艺分析与项目变更环节分析可知, 本类项目中污染物产生比重最大的环节为喷涂工序,因此在工程变更及污染物排放变化分析中,将重点分析喷涂车间的变化及其引起的相关污染物产生与排放的变化情况。 1.2.3.1 涂装车间用排水变化分析 为了节约新鲜水用量,将其喷涂车间用水环节进行了调整,提高了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污水排放量,相应减少处理规模,从而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及处理成本,有利于节能减排。 变化前、后喷涂车间用水量变化情况见表2,排水生变化情况见表3。 表2 变化前、后拟建项目喷涂生产用水一览表 序号 工段 单位 原新鲜水用量 现新鲜水用量 增减 1 热水洗 m3/d 50 50 0 2 二次水洗~一次水洗 m3/d 36 36 0 3 原水洗1 m3/d 33 - -33 4 原水洗2 m3/d 32 - -32 5 二超喷淋水洗 m3/d 21 21 0 6 纯水制备(一、二次纯水洗) m3/d 212 212 0 合计 m3/d 384 319 -65 万m3/a 6.99 5.81 -1.18 表3 变化前、后拟建项目喷涂车间排水一览表 序号 工段 单位 变化前排水量 变化后排水量 增减 1 热水洗排水(脱脂) m3/d W1-1 44 W1-1 44 0 2 二次~一次水洗排水(脱脂) m3/d W1-2 35 W1-2 35 0 3 原水洗1排水(磷化) m3/d W1-3 32 W1-3 66 +34 4 原水洗2排水(磷化) m3/d W1-4 31 -- 0 -31 5 二超喷淋水洗排水(电泳) m3/d W1-5 2 W1-4 2 0 6 一次纯水洗排水(磷化) m3/d W1-6 49 -- 0 -49 7 部分二次纯水洗排水(电泳) m3/d W1-7 31 W1-5 12 -19 合计 m3/d 224 159 -65 车间内废水根据其是否含有镍,又分为磷化废水和一般废水。喷涂车间污水处理系统中根据废水性质不同,采取预处理和后续物化处理两个阶段,喷涂车间用水变化后,其分析见表4。 表4 废水处理站预处理及后续处理能力变化情况分析 种类 所接纳废水名称 产生量(m3/d) 处理频次 处理能力(m3/d) 变化前喷涂车间磷化废水、一般废水产生及处理措施建设情况 预处理 磷化废水(原水洗1) 32 112 1d 200 (磷化废水预处理段) 磷化废水(原水洗2) 31 1d 磷化洗排水(一次纯水洗) 49 1d 后续 处理 电泳废水 2 224 30~35d 400 (车间总处理规模) 电泳洗排水 35 电泳洗排水(二次纯水洗) 31 脱脂废水 44 预处理后磷化废水 112 变化后喷涂车间磷化废水、一般废水产生及处理措施建设情况 预处理 磷化废水(原水洗1) 66 66 1d 120 (磷化废水预处理段) 磷化废水(原水洗2) 0 1d 磷化洗排水(一次纯水洗) 0 1d 后续 处理 电泳废水 2 159 30~35d 300 (车间总处理规模) 电泳洗排水 35 电泳洗排水(二次纯水洗) 12 脱脂废水 44 预处理后磷化废水 66 注:生产中涂装车间年运行182d,其他环节年运行251d 由上述汇总可知,项目变更后,其中磷化废水产生量为66m3/d,该部分废水需要单独处理,达标后再与其他废水混合。因此喷涂车间内磷化废水处理规模调整为120m3/d,车间总处理规模调整为300m3/d。 变更后污水处理措施: 磷化废水预处理措施:磷化废水中含有第一类污染物镍,必须单独处理,然后再与其它生产废水混合处理。喷涂车间磷化废水产生量66m3/d,喷涂车间磷化废水规模为120m3/d,总的车间废水处理规模为300m3/d。 具体工艺描述如下:间歇排放的含镍废水进入含镍废水收集槽,后由泵输送进入调节槽,调节废水水量均衡。再溢流至反应槽,反应槽中投加NaOH来调节pH至10.5左右,使Ni2+与OH-反应生成的Ni(OH)2沉淀完全。然后溢流进入凝集槽,Ni(OH)2和PAC混合之后将废水中小颗粒凝集成易沉淀的较大颗粒絮状物,再溢流至助凝槽采用PAM药剂进行助凝处理,将小颗粒污染物凝集成大颗粒絮凝体。之后出水经过初级沉淀槽沉淀后进行泥水分离。沉淀出水进入监测水槽,监测水质状况,若不达标,返回含镍废水收集槽重新处理。若达标,则进入后续废水处理系统中的调节槽。 系统中化学沉淀所产生的含镍污泥,经过独立的压滤机压滤之后,形成泥饼后晾干后送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浓缩液则回到含镍废水收集槽重新处理。 变更后厂内后续处理工段预处理措施与生活污水处理措施没有发生变化。 变更后,喷涂车间废水产生与排放情况统计见表5。 表5 变化后喷涂车间废水产生、排放水质以及达标排放情况一览表 序号 环节 水量 (m3/d) 主要污染物及其浓度 COD NH3-N 总磷 Ni 废水产生水质情况(mg/L) 1 生产废水 (喷涂车间) 磷化废水 66 195 0 42 17.2 2 电泳、脱脂废水 93 600 0 5.6 — 废水处理后水质情况(mg/L) 1 生产废水 (喷涂车间) 磷化废水 159 176 0 1.64 0.36 2 电泳、脱脂废水 废水污染物产生、排放量情况(t/a) 1 产生量 14469 12.50 0 0.60 0.21 2 排放量(至总排污口) 14469 2.54 0 0.02 0.01 注:生产中涂装车间年运行182d;镍排放达标控制在其磷化工序排污口 根据表5可知,变更后喷涂车间废水污染排放量(至总排污口)为废水量:14469m3/a、COD:2.54t/a;总镍(第一类):0.01 t/a。 1.2.3.2 喷漆工艺变化分析 原15万辆电动乘用车项目(在2009年编制《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万辆电动乘用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2011年编制《年产15万辆电动乘用车项目厂址变更环境影响补充报告》时)中设计漆面结构为“底漆+单一面漆”,喷涂流程为“一次电泳+一次喷涂”操作。 随着市场对电动乘用车外观要求的不断提高,油漆原料环保性不断提高,目前企业对15万辆电动乘用车项目(本次环评项目))中设计漆面结构为“底漆+中涂漆+面漆”,喷涂流程为“一次电泳+二次喷涂”操作。同时同时根据现行环保要求,采用更为环保的漆料,以减少项目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 1、工艺流程 变化后喷涂工艺流程图见图2。 图2 变化后喷涂车间工艺流程图 热水洗 二次纯水洗 ...... 至电泳后烘干,工艺流程与现有工厂一致 烘干 一次喷漆(中涂漆层) 有机废气G1 有机废气G2 中涂烘干、流平 有机废气G3 二次喷涂(面漆层) 有机废气G4 面漆流平 有机废气G5 面漆烘干 有机废气G6 去下一车间 有机废气G7 2、喷漆室设备构成变化 工程变更后,喷漆工序生产链的延长,将配套增加一个喷漆室、一个烘干室。中涂喷漆后流平段相对于面漆流平,时间较短,因此与新增的中涂喷烘干室整合为一组设备。 3、喷漆漆料变化分析 随着市场对乘用车外观要求不断提高,业对15万辆电动乘用车项目增加了中涂漆漆层。油漆及溶剂总用量仍为610t/a。 中涂漆使用系数为1.0 kg/辆,年用量约为150t,配套溶剂约为20t;面途漆使用系数为1.0kg/辆,年用量约为150t。 其中电泳漆和面漆为水性漆,中涂漆为油性漆。 变更后电泳漆、面漆、溶剂及溶剂用量成分见表6。 表6 变更后电泳漆、面漆、中涂漆组分一览表 名称 用量 组分(%) 树脂 挥发性成分 颜料 其他溶剂 三苯含量 苯 甲苯 二甲苯 电泳漆 270 82 3 5 10 0 0 0 面漆 150 64 4 15 17 0 0 0 中涂漆 150 40 5 30 20 0 0 5 中涂漆溶剂 40 0 25 0 60 0 0 15 4、喷涂车间排气筒设置变化分析 原有工程中喷漆车间共设置5根排气筒,其中电泳烘干、喷漆、流平、烘干排。另设有1根排气筒为热水洗烘干排气筒。 随工程变更后,喷漆工序生产链的延长,喷漆室设备构成的增加,喷漆车间内将设置6根排气筒。 1根排气筒为热水洗烘干排气筒,排放废气G7,高25m,内径0.4m;与现有工程一致。现有工程该部分干燥热源采用外购蒸汽,排气成分为水蒸气,不算为污染源,变更后,该部分干燥热源为车间内配套燃烧器,废气成分中新增了SO2、NOX和烟尘,因此变更后视为废气污染源。 1根电泳烘干排气筒,排放废气G1,高25m,内径0.4m;较现有工程,排气筒高度提升了5m。 1根喷漆室排气筒,排放废气G2、G4(中涂喷漆与面漆喷涂在不同喷漆室内进行,但废气共用一根排气筒),高40m,内径1.6m;与现有工程一致。 1根中涂烘干排气筒,排放废气G3,高25m,内径0.4m;新增排气筒。 1根面漆流平排气筒,排放废气G5,高20m,内径0.2m;与现有工程一致。1根面漆烘干排气筒,排放废气G6,高25m,内径0.4m;与现有工程一致。 1.2.3.3 喷涂车间燃烧热源变化分析 由于燃烧装置仅涉及喷涂车间,为本项目的附属设施,主生产工艺基本不变,而且喷涂各物料消耗量也没有变化,其变化仅为将蒸汽管道改为天然气供应管道,并增加烘箱;由此引起的变化为排气形式变化,喷漆排气采取集中式的大排气筒,烘干排气筒也尽可能的整合。具体设计3条喷涂烘箱,分别是电泳烘干、中涂烘干、面漆烘干,见表7。 表7 烘箱天然气消耗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称 代号 数量 天然气设计功率 天然气使用功率 年运行 时间 消耗量 单位 台 m3/h m3/h h 万m3/a 1 电泳烘干 G1 4 109 90 1456 15.725 2 热水洗烘干 G7 2 54 45 3.931 3 中涂烘干 G5 4 160 115 16.744 4 面漆烘干 G6 4 170 120 17.472 合计 14 493 370 53.872 厂区建筑采暖用热仍然来自于时风集团现有热力中心。电泳、喷漆烘干用热来自于涂装车间内配套新增的14台2.0型maxon APX燃烧器,该燃烧器供热能力约为50万大卡/h,燃料为天然气,燃烧烟气经换热后排放,产生热风用于烘干工段。 1.3 项目建设合理性分析 由“1.1 项目背景”可知,本项目是由2009年原山东省环保局批复的15万辆电动乘用车项目(批复文号:鲁环审[2009]137号文)以及2011年批复的年产15万辆电动乘用车项目厂址变更项目(鲁环评函[2011]174号文)的基础上变更而来。本项目变更后“15万辆电动乘用车项目”的生产工艺、生产原料有所优化,水污染物产生、排放均有所降低,其余指标不变。 另由项目建设背景可知,本项目是在原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台55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项目的厂址上建设(聊环审[2010]13号文)。因此根据现有工作成果,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发展规划,水源地保护区规划等相关要求,厂址选择合理。 因此仅进行本项目建设与新颁布施行的政策、规划、审批原则的符合性分析。 1、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和(2011年3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9号令公布,根据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的决定》修正),本项目产品及生产设备均未被列为限制类和淘汰类。因此,该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与鲁环发[2007]131号文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的符合性分析见表8。 表8 与省局131号文符合性分析 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 是√ 否□ 是否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是√ 否□ (一)是否属于建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环境敏感区 是否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 是□ 否√ 是□ 否√ (二)是否属于毗邻居民区的化工等有环境风险的项目 是□ 否√ (三)是否处于城市规划区内、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工业园区之外 是否属于有污染的新上项目 是□ 否√ 是√ 否□ (四)是否处于南水北调和小清河大堤两侧5公里之内 是否有污水排放 是□ 否√ 是□ 否√ (五)是否处在因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存在问题而被限批的园区 是□ 否√ (六)是否处在全省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局确定的年度改善目标的河流两侧5公里之内 是否有污水排放 是□ 否√ 是□ 否√ (一)是否建在连续2年未完成治污减排任务的县(市、区) 是□ 否√ (二)是否建在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县(市、区) 是□ 否√ (三)是否建在2008年上半年仍未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县(市、区) 是□ 否√ (四)是否建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建成后1年内污水处理率达不到60%的县(市、区) 是□ 否√ (五)是否建在污染严重、防治不力的设区市或县(市、区) 是□ 否√ 由上述分析可知,本项目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要求。 3、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要求的符合性分析 鲁环函〔2012〕263号文《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的符合性如下: (1)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的要求 ①所有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 拟建工程设置环境风险评价专题章节。 ②环境风险评价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可行的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 符合性分析:本次环评中对拟建工程环境风险评价专题章节按要求进行了风险识别,针对拟建工程生产特点,结合对各类事故的影响分析,提出了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同时制定了拟建工程的应急预案纲要。 (2)建设项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 根据《关于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环发〔2009〕62号),涉及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①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 ②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③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 ④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握。 符合性分析:通过本次环评分析可知,本次变更后拟建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属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项目选址设计当地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 (3)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应遵循的其它原则 1.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必须按照国家和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要求严格把关,必须有市一级区域产业布局规划,重点区域还必须有市一级污染防治规划,其规划必须通过规划环评审批。 2.遵循按照“以大带小”、“以新带老”以及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原则,明确具体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的替代来源,并经省环保厅确认指标,实现非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零增长,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减排达到规划目标要求。 3.要科学确定涉及重金属排放项目的环境安全防护距离。严禁在水源保护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内建设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 符合性分析:变更后拟建采用更为合理的生产工艺,更为先进的废水处理措施,能够实现项目中重金属的排放负增长,项目选择中设有适当的卫生防护距离,能够满足重金属排放环境安全防护距离的需要;选址也符合相关要求。 4、与《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 要求“全面提高水性、高固份、粉末、紫外光固化涂料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的使用比例,汽车制造企业达到50%以上,小型乘用车单位涂装面积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控制在40克/平方米以下,使用溶剂型涂料的表面涂装工序必须密闭作业,配备有机废气收集系统,安装高效回收净化设施,有机废气净化率达到90%以上”。 本项目变更后厂内水性涂料、高固份涂料合计总用量为420t/a,占总个喷涂工序涂料用量的68.8%。 经计算变更后本项目总挥发性有机物(包括非甲烷总烃和二甲苯)排放量约为19.67t/a,厂内总喷涂面积为53.66万m2,则单位涂装面积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36.7克/平方米以下。 项目中所有喷涂环节均在在封闭空间内进行,并且均配备有机废气收集系统,安装有高效回收净化设施,有机废气净化率达到98%以上。 因此项目符合《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相关要求。 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 1、环境空气 通过收集高唐县环境空气质量例行监测数据和现有监测数据可知。 本厂区环境空气中SO2、NO2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污染以PM10为主。各监测点中特征监测因子苯、二甲苯小时值浓度均能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相应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 根据当地官道沟、马颊河2011年7月现状监测及2011年例行监测数据(1月~10月)可知,当地地表水中COD、总磷、氯化物、硫酸盐和总氮超标。COD最大超标倍数为0.55倍,总磷最大超标倍数为0.2.03倍,总氮最大超标倍数为1.56倍。可见目前官道沟、马颊河水质已达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的要求,而其余因子均达标。 经调查,官道沟为高唐县污水处理厂和泉林纸业纳污河流,马颊河在董姑桥断面接纳官道沟。因此地表水1#断面水质超标与污水处理厂出水汇入有关,2#断面水质超标与污水处理厂和泉林纸业出水汇入有关。3#、4#断面与水质超标与上游来水水质超标以及沿途村镇生活污水汇入有关。 3、地下水环境 根据以往监测资料可知,本项目厂区现状监测期间,地下水中除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总大肠菌群超标外,其余指标均不超标。说明当地浅层地下水受到一定污染。监测因子中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氯化物、硫酸盐超标为当地地质影响;大肠菌群超标,与当地村庄生活污水下渗污染有关。 4、声环境 根据以往监测资料可知,拟建项目四厂界噪声监测点声环境质量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5、土壤境质量现状 根据以往监测资料可知,本项目所在地各测点土壤监测数据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一级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要求。 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2.2.1 评价范围 根据拟建工程污染物排放特点,结合区域气象、水文、地质条件及厂址周围敏感目标分布情况,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确定了本次评价范围,具体见表9。 表9 评价范围 项 目 评价范围 环境空气 以涂装车间为中心,半径3km 地表水 污水处理厂排放至官道沟下游1200米断面 地下水 厂界周围20km范围内 噪 声 厂界外1m 2.2.2 敏感目标 本项目主要敏感目标分布见表10和图3。 表10 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表 序号 名称 相对方位 距厂界最近距离(m) 涉及人数 1 山东电力高唐希望小学 N 150 220 2 赵庄 N 50 156 3 韩屯村 NW 800 325 4 赵东村 NW 1200 360 5 赵西村 NWW 1200 340 6 沙窝刘庄村 NWW 2800 280 7 北袁庄村 W 1500 370 8 西十里铺村 SWW 2800 165 9 西安庄村 SW 2000 232 10 南邱村 SW 2100 220 11 田楼村 S 1600 1138 12 倪官屯 S 2500 566 13 杜庄 SSE 2900 529 14 三里岔村 SSE 1000 373 15 南湖安居小区 SEE 2600 1200 16 县二中 SEE 2900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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