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一、工程管理部岗位职责
1 工程部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2.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实施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3.负责复核项目设计文件,核对工程数量。
4.负责编制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重点、难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5.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全面负责工程项目技术管理,包括实施、指导、检查和过程监督。
6.定期召开工程技术分析评审会议,完善技术方案措施,及时调整下达项目所属各单位实施。
7.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积极推广应用“四新”技术,促进技术进步。
8.负责核对工程项目设计文件与现场施工实际,优化施工方案,变更设计。
9.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参加竣工验收,和其他部门配合按规定要求向有关部门移交竣工资料。
10.负责工程项目技术资料的编写、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11.负责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总结编写工作。
12.参加项目安全质量检查,参与安全质量事故调查。
2 工程管理部部长职责
1.协助项目总工负责项目部全面技术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3.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完美并实施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4.负责组织编制项目策划书和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重点、难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5.参与工程项目调度管理,参与工程进度及现场施工的有关技术管理工作。
6.定期召开工程技术分析评审会议,完善技术方案措施,及时调整下达施工队实施。
7.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积极推广应用“四新”技术,促进施工技术进步。
8.负责核对工程项目设计文件与现场施工实际,优化施工方案,及时变更设计。
9.负责组织落实工程所在地方、行业部门有关工程技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程、标准、规范。
10.负责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参加竣工验收。
11.负责组织编写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总结工作。
12.参加项目安全质量检查,参与安全质量事故调查。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 工程管理部副部长职责
1.协助工程管理部部长抓好全面工作的同时,负责: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3.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实施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4.参加复核工程项目设计文件。
5.参与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重点、难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6.参与工程项目调度管理,参与工程进度及现场施工的有关管理工作。
7.参与工程项目技术管理。
8.参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积极推广应用“四新”技术,促进施工技术进步。
9.参加核对工程项目设计文件与现场施工实际,优化施工方案,及时变更设计。
10.组织落实工程所在地方、行业部门有关工程技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程、标准、规范。
11.参与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参加竣工验收。
12.参与组织技术资料的编写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13.参与组织编写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总结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 桥梁工程师职责
1.掌握设计文件、合同文件、熟悉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2.审核桥梁、通道、涵洞等设计图,审核总体布局,结构类型与地形、地质、水文等条件与现场实际是否相符。
3.核对工程数量,对设计图进行全面复核,汇总工程数量并与设计提供的数量进行对比,作为项目管理的基础数据。
4.负责桥梁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重、难点施工方案的制定,确定施工平面布置。
5.确定桥梁各分部工程基础、墩柱、盖梁、预制梁、现浇梁、桥面系等的施工方法,制定深水基础、现浇梁支架、悬灌连续梁施工等临时工程设计方案。
6.编制桥梁施工作业指导书,基础、墩柱、盖梁、预制梁、现浇梁、桥面系等作业指导书,制定各项保证措施。
7.编制桥梁施工技术交底,填写施工日志,负责所属桥梁的资料编制工作。
8.负责桥梁现场施工技术实施、指导,定期检查与监督。
9.定期组织技术人员学习,积极推广桥梁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促进施工技术进步。
10.负责编制桥梁施工技术总结。
11.负责桥梁竣工文件的编制。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5 隧道工程师职责
1.掌握设计文件、合同文件、熟悉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2.审核隧道工程设计图,审核总体布局,结构类型与地形、地质、水文等条件与现场实际是否相符。
3.核对工程数量,对设计图进行全面复核,汇总工程数量并与设计提供的数量进行对比,作为项目管理的基础数据。
4.负责隧道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重、难点施工方案的制定,确定施工平面布置
5.编制隧道施工作业指导书,编制开挖、初支、防排水、衬砌等作业指导书,制定各项保证措施。
6.编制隧道施工技术交底,填写施工日志,负责所属隧道的资料编制工作。
7.负责隧道现场施工技术实施、指导,定期检查与监督。
8.分析、研究设计内容,核对设计文件与现场施工实际,优化施工方案,及时申请并办理变更设计。
9.定期组织技术人员学习。积极推广隧道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促进施工技术进步。
10.负责编制隧道施工技术总结。
11.负责隧道竣工文件的编制。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6 路基工程师职责
1.掌握设计文件、合同文件,熟悉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2.审核路基、防护与排水工程等设计图,审核总体布局,结构类型与地形、地质、水文等条件与现场实际是否相符。
3.核对工程数量,对设计图进行全面复核,汇总工程数量并与设计提供的数量进行对比,作为项目管理的基础数据。
4.负责路基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重、难点施工方案的制定,确定路堤填筑、路堑开挖施工方法,确定施工平面布置,编制临时工程设计。
5.编制路基施工作业指导书,基底处理、路堤、路堑、过渡段,防护与排水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制定各项保证措施。
6.编制路基施工技术交底,填写施工日志,负责所属路基的资料编制工作。
7.负责路基现场施工技术实施、指导,检查与监督。
8.分析、研究设计内容,核对设计文件与现场施工实际,优化施工方案,及时变更设计。
9.定期组织技术人员学习。积极推广路基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促进施工技术进步。
10.负责编制路基施工技术总结。
11.负责路基竣工文件的编制。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7 测量工程师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实施公司及项目测量管理办法。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安排,编制项目施工测量计划,并组织全体测量人员努力学习实施。
2.负责工程项目交接桩与复测工作。做好控制测量、施工放样、复核工作。
3.对关键部位的放样,必须实行一种方法测量、多种方法复核的观测程序,做好记录报内部监理签认。
4.负责向施工测量组交付现场测量标志和测量结果,实行现场测量交底签认制度,并对测量组的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5.测量仪器要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保养,建立仪器设备台帐。做好仪器的防腐、防晒、防雨、防尘、防震动、防盗工作,确保仪器处于良好状态,不得使用缺损的仪器进行测量。
6.经常对测量标志进行检查复核,确保测量标志位置的正确。指导测量人员正确使用测量仪器。
7.负责工程项目测量工作资料的编制、整理与归档。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8 资料工程师职责
1.实施公司及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2.熟悉领会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3.贯彻执行文件与技术资料的传递、归档制度,保证各种文件、技术资料及时有序传递。
4.负责收集与编制有关施工原始记录和施工技术资料,并做好分类、整理与归档。
5.负责收集工程所在地方、行业部门工程技术管理方面的标准、规范、规程,并及时更新国家及行业部门颁发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6.按贯标要求管理内业资料,保证归档技术资料具有可查性、可追溯性、完整性、安全性。
7.参加竣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分类归档管理,妥善保存。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工程管理部标准化管理办法
1 设计文件(图纸)审核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规范和加强项目部的施工图审核管理,根据隧道局《施工技术管理办法》(隧工字〔2006〕6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施工图审核工作是项目部按照施工图纸、技术标准、工程投资、建设工期组织施工的必须程序,要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
1.3施工图审核是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和文件进行阅读、分析、研究,熟悉设计内容,理解设计意图,将存在的问题消除在施工之前,并结合现场施工调查提出改善设计、变更设计的建议,为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创造基础条件。
2机构和职责
2.1施工图审核工作实行项目部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和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2.2项目部成立施工图审核领导小组。
组 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工程、安质、计合等部门负责人
组 员:项目工程、安质、计合等部门成员
主要职责是:
2.2.1领导项目部施工图审核工作,组织施工图审核。
2.2.2审定工程部制定的施工图审核工作计划。
2.2.3解决施工图审核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2.3施工图审核工作由项目总工程师统一负责。
3依据、内容、时间
3.1施工图审核的依据
3.1.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1.2国家和地方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1.3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1.4建设单位和监理关于施工图审核的相关规定。
3.2施工图审核的内容
3.2.1设计总体说明书、专业说明书:阅读掌握和了解建设项目的技术条件、设计原则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3.2.2相关标准图:设计文件中注明采用的标准图、通用图、参考图及相关规范与设计文件对照阅读。
3.2.3 审核各类建筑物及有关附属建筑物的位置、结构、尺寸、施工图表等内容的合理性和齐全性,作为设计变更的基础依据。
3.2.4工程数量审核,对所有设计图进行全面复核,汇总工程数量与设计提供的数量进行对比,二者是否相符。
3.2.5 审核拆迁、改建等协议及设计地亩图是否满足施工需要。
3.3 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业主或监理组织的设计文件会审工作,提出建议并形成文件。
3.4 发现与设计不符或建议变更以及优化设计时,按照合同文件要求的审查和批准程序进行变更。
4审批、归档、考核
4.1施工图审核的要求和归档
4.1.1审核要求及时、全面、细致,将问题一次提出集中解决。
4.1.2设计文件审核应先整体后局部,先原则后细节,先分专业后衔接。项目总工程师注重界面管理,处理好各专业衔接。
4.1.3设计审核应做好审核记录。
4.1.4项目部应建立施工图审核台帐。
5附则
本办法由项目部工程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施工调查管理办法
1、总 则
1.1为了掌握工程项目的客观情况,合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排施工生产,每一项工程开工前都必须进行周密的施工调查。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1.2施工调查的目的主要是了解施工条件,核对并改善设计,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部署提供基础资料。
1.3 本办法适用于局指标段内工程。
2、施工调查的依据
2.1 施工中标通知书;
2.2 施工承发包合同文本;
2.3 施工设计文件;
2.4 招标文件及投标标书。
3、施工调查的内容
为了掌握工程项目的客观情况,明确施工条件,合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排施工生产,局指下属项目部必须进行周密的施工调查。
施工调查的项目与内容
3.1 水文气象情况
⑴ 施工地段河流最高洪水位、最低枯水位、常年水位及相应水位的流速和流量;
⑵桥址处的水位流量关系;
⑶河流的洪水期和枯水期;
⑷山洪暴发及附近水库分布情况;
⑸当地的降雨、降雪量;冰冻期,风向和风速;
⑹年气温的变化情况等。
3.2 水泥、砂石料情况
水泥、砂石料产地、质量、产量、运距、可供开采做主体工程的采石场和道碴场、地方开采砂石料的供应数量、方式和价格。
3.3 其他地方建筑材料情况
瓦、石灰等临时工程需要的材料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价格和地点。
3.4 当地电力、煤炭、机械、交通、邮电设施情况
⑴电力供应的地段和能力;
⑵生活、生产用煤供应能力;
⑶工业机械设备加工能力;
⑷可利用的运输、施工机械类型、数量、能力、租赁条件和费用;
⑸沿线交通(公路、铁路、航运)运输及收费情况,特别是关键道路的运输以及运输、装卸设备能力;
⑹可利用的邮电通信设备情况。
3.5 当地劳动力和建筑施工企业能力情况
⑴可利用的地方劳动力的工种、数量、工效、工资水平;
⑵当地施工企业的能力和信誉情况。
3.6 水源、生活供应、地方防疫和民风习俗
⑴ 生活、生产用水水源和水质、水量,供水距离;
⑵环境污染情况;
⑶生活供应的主食、副食品种、价格;商业网点分布;
⑷可租用的房屋面积、租赁条件和费用;当地民风习俗;
⑸地方防疫和治安情况等。
3.7 征、租地和拆迁情况
⑴调查征地和拆迁建筑物、附着物的类别、数量及产权单位;
⑵沿线的耕地数量,农业人口,征地前的年产量;
⑶当地政府对征地、租地、补偿和拆迁的规定;
⑷甲方征地、拆迁手续的办理程度以及能提供的临时租地数量及费用。
3.8 新线与既有线接轨点及重点工程附近的情况
⑴场地大小、地形、地质情况;
⑵交通道路、水电供应、砂石料供应条件,修建房屋、道路等临时工程是否方便;
⑶附近有无易燃易爆源;
⑷居民点是否稠密等,为重点工程及设置材料厂、铺轨基地、存梁存轨场、预制厂提供依据。
3.9 沿线施工范围内给排水系统、输油管道、输气管道、通讯线路、电缆、地下管线等。
3.10 其他情况
沿线施工范围内房屋、场库、天桥、灌溉渡槽、道路、工程项目跨越或下穿其它构筑物的情况及施工配合关系、以及人防工程等所有建筑物的分布、类型、构造、数量和使用完好程度,及其施工对其可能造成的影响。
4、施工调查的方法
4.1 施工调查前,应向当地政府汇报,并应争取各级地方政府的支持。
4.2 施工调查时,应携带工程中标通知书、中标工程承发包合同文件、总体设计说明书、设计总概算书、线路平纵断面详图及缩图、工程建名表、详细工点表及重点工程的设计资料等,采用审阅图纸资料、现场勘察、沿线走访查阅当地有关资料和听取政府干部介绍等方法进行。
5、施工调查报告
现场调查工作完毕,应整理好资料,由调查组负责写出施工调查报告。施工调查报告的内容为:
5.1 工程概况
如线路经由,工程、水文地质情况,工程分布;重点工程情况;施工的特点和难易程度;工程数量等。
5.2 施工条件
工程的场地情况,沿线交通和供水,供电情况,主要材料和地方材料的供应条件和供应方式,砂石料源情况,临时房屋和临时通信的解决条件等。
5.3 提出以下施工建议方案:
⑴施工区段划分,施工队伍驻地、大小临时工程的布置;
⑵施工道路的布局;
⑶施工供水、供电网络和工地变发电站的设置;
⑷砂石料场选定和场地布置、开采规模、运输方法及供应范围;
⑸主要材料供应基地、预制厂、轨节场、存粱场等的位置和规模;
⑹重点工程施工方法及措施;
⑺改善设计的意见;
⑻施工、运输对环境的影响及处理措施。
6、附 则
6.1 本办法由局指工程部负责解释。
6.2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2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规范和加强项目部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管理工作,根据隧道局《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审批管理办法》(局工字〔2009〕14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是基建工程项目进行施工准备和施工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是编制施工计划和组织施工管理的主要依据,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1.3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进行编制;一经批准,将作为指导施工准备和组织施工的纲领性技术文件,必须严格执行,如需变更,要严格执行变更程序。
2组织机构与职责管理
2.1项目部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施工方案的编制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如下:
组 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
组 员:工程、安质、计合等部门成员
工程部为归口管理部门。
2.2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施工方案应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完成,用以组织、指导工程施工。
2.3施工组织设计一经批准公布实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不得随意改变施工方案和主要工程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计划。
2.4已批准公布的施工组织设计需要修订时,按原编制审批程序进行。
2.5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对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变化应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以便采取措施,及时修订。
3编制依据、原则及内容
3.1编制依据
3.1.1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工期、进度及投资安排
3.1.2投标书、设计文件
3.1.3施工调查资料
3.1.4现行技术标准、施工规范、规程等
3.1.5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及施工队伍水平、机械设备配置情况等
3.2 编制原则
3.2.1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程序,合理配置资源,满足建设单位对工期的要求,并且适当提前。
3.2.2贯彻施工技术规范,操作规程,采用合理的技术、安全、环保等措施,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3.2.3充分考虑季节、气候因素的影响,合理制定资源投入计划,确保全年均衡生产。
3.2.4节约施工用地,少占耕地;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尽量就地取材。
3.3施工调查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前必须组织详细的施工调查。施工调查的主要目的是核对设计文件,掌握施工条件,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合理部署施工力量、科学组织施工提供基础资料。
3.3.1施工调查的内容
1)地质情况调查,根据当地环境保护的要求,确定不良地质分布以及对工程的影响。
2)气象、水文情况及其特点。
3)地方防疫、医疗卫生设备和民族风俗习惯。
4)生产、生活用水条件,砂、石、水泥、钢材等主要物资的来源和供应能力。
5)征(租)用土地和建筑物拆迁情况(含通信、电力线路)。
6)实地校核各项施工设计文件(如线路、站场、大中桥、涵洞、给水、三电等工程),确定本管段内工程的重点和难点。
7)地方建筑材料的情况,确定材质及供应能力。
8)当地交通运输情况,既有铁路、公路以及水运等。
9)地方电力供应能力,邮电、通信等设施情况。
10)大临设施的设置条件、地点、数量以及运输便道情况,施工队伍的驻地安排。
11)当地可利用的人力资源、房屋以及机械设备等。
3.4编制内容
3.4.1工程概况:包括本建设工程的规模结构、形式、建设地点、建设总期限、分批交付生产或使用的期限、施工条件、地质气象条件、资源条件、建设单位的要求等。
3.4.2整体施工部署及规划:通过施工现场调查以及各种管理手段和措施对其目标﹑施工组织﹑总包与分包和资源供应进行规划,做出施工部署措施。包括工区划分,施工队伍安排,组织机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临时工程等。
3.4.3施工方案选择:施工方案、方法、工序、工艺、工区划分,机具选择及安全施工设计,根据工程情况,结合人力、材料、机械设备、资金、施工方法等条件,全面安排施工顺序,对拟建工程可能采用的几个施工方案,选择最佳方案。
3.4.4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反映了最佳施工方案在时间上的安排,采用先进的计划理论和计算方法,综合平衡进度计划,使工期、成本、资源等通过优化调整达到既定目标。在此基础上,编制相应的人力和时间安排计划、资源需要计划、施工准备计划。
3.4.5技术组织措施计划:制定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环保、文明施工、季节施工技术措施,还要制定保证成本、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的措施。
3.4.6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是从组织、技术上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3.4.7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3.4.8项目风险管理规划:在施工前对施工项目进行风险识别、分析,做出抗风险对策。包括技术风险和非技术风险,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目标的实现。
3.4.9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分析:技术经济指标用以衡量组织施工的水平,它是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的技术经济效益进行的全面评价。
4审批程序
4.1施工组织设计及重要施工方案的审批遵照隧道局工程部下发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审批管理办法》(局工字〔2009〕14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4.2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批。
4.3 凡新开工项目,要求编制《项目策划书》,为项目前期工作提供指导依据。具体要求遵照局工字〔2009〕250号《关于工程开工后编制〔项目策划书〕的通知》执行。
5附则
本办法由项目部工程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3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规范项目部变更设计管理工作,依据隧道局《施工技术管理办法》(隧工字〔2006〕61号)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1.2变更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尽量节约投资。
1.3变更设计应坚持“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未经批准自行变更和施工的要承担全部责任,并不予验收和计量。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情况与设计不符时,施工单位各级管理部门应及时主动提出变更设计建议。
1.4变更设计必须深入调查、充分论证,坚持集体决策,一次变更到位,避免“反复变更”(即同一工点发生2次或2次以上同一变更内容或同一工程问题引起的变更)。
2机构和职责
2.1变更设计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组 长:项目总工程师
副组长:项目工程部长、计划合同部长
组 员:工程部、计合部等相关部室人员
2.3变更设计领导小组职责
2.3.1领导项目部变更设计工作,按照建设单位的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变更设计。
2.3.2项目部变更设计归口管理工作为工程部,其职责是:
1)制定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2)负责组织变更设计数量初审后交计划合同部审核工程造价、资料汇总后上报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
3) 负责建立变更设计台帐及存档工作。
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变更设计其它工作。
3 工程变更设计的情形
3.1完善设计的变更,是指对设计文件缺陷、错误、遗漏的修改、补充完善或优化。
3.2不可预见的变更,是指不可抗力、不可预见的外部因素等引起的变更设计。
3.3其他变更,是指不属于上述原因的变更设计。
4变更设计程序和原则
4.1项目进场后,项目总工程师及时向建设单位索取有关设计变更的实施细则,及时组织项目技术人员学习和掌握变更设计的办理程序、审批权限、费用支付等的相关规定。
4.2 收到设计文件后,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项目工程技术人员研究设计文件,参加设计单位组织的设计文件审查会议,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部门沟通,按程序办理变更设计。
4.3 变更设计尽可能在开工前提出,一项工程避免反复变更。
4.4 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错误或与事实不符时,立即与监理、设计单位联系,按建设单位规定的程序办理。
5审批和存档
5.1变更设计工程量核定
设计单位按照会议纪要编制的变更设计文件,列出变更设计数量表,并附每项变更设计的工程数量对照表,在审批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时,核定工程数量,批准后的工程数量作为编制变更设计工程概(预)算的依据。
5.2变更设计引起的工程费用,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办理,属于总价包干范围的仅履行变更设计相关手续;属于总价包干范围以外,涉及投标报价调整的按合同约定的单价和计价方式确定的原则调整投标报价。
5.3变更设计归档文件包括:
5.3.1变更设计提议单。
5.3.2变更设计会审纪要。
5.3.3变更设计文件(含工程概(预)算书及报批文件)。
5.3.4变更设计通知单。
5.2.5 建设单位规定的其他文件。
5.4项目部工程部及时建立变更设计台帐,同时建立其电子档案。
5.5变更设计表格按照建设单位的相关文件执行。
6附则
本办法由项目部工程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4 施工技术交底管理办法
1总则
1.1施工技术交底是设计文件、规范、标准向作业面延伸的重要技术资料,是项目技术管理的重要内容。为规范、严格控制施工技术交底工作,提高技术管理水平,根据隧道局《施工技术管理办法》(隧工字〔2006〕61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2技术交底的目的是工程正式施工前,通过技术交底使参与施工的技术人员和现场工人,熟悉和了解所承担工程任务的特点、技术标准、施工工艺、工程难点以及安全质量标准,用以指导施工。
2机构和职责
2.1技术交底贯穿于工程施工全过程中,包括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必须规范、完整,分层次逐级交底,向作业工区的交底应分工序进行;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交底内容简明扼要、图文相并、字迹清楚、完整,有交底人、接收人、复核人签字,并形成记录予以保存。
2.2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参加业主、设计等相关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交底,工程部、安质部等负责人参加。
2.3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工程部、安质部等相关部门,向施工队(作业工区)主要管理人员及有关技术人员、班组长等进行设计意图、重点工程的施工方案、关键部位施工控制要点及新工艺、新技术采用的技术标准、安全质量标准、各自施工管段总体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交底。
2.4交底内容宜简单、易懂、图文相结合,主要是施工方法、工艺、安全质量措施等。
2.5特殊过程和关键部位需要编制作业指导书逐级进行交底。
3技术交底的内容
3.1技术交底的内容
3.1.1设计技术交底。
1)施工图设计说明。
2)主要施工方案和施工注意事项。重点工程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工程施工方法、检测要求和施工注意事项,技术复杂的结构工程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等。
3)设计文件中尚未说明的问题,施工图文件完成时尚未明确及需要建设、施工等单位进一步协调配合落实的问题。
3.1.2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或主要施工技术方案。
3.1.3重要的分部(项)工程的具体部位,标高和尺寸,预埋件、预留孔洞的位置及规格。
3.1.4各工序、施工班组之间交叉作业的部位和施工方法。
3.1.5流水和立体交叉作业施工阶段划分。
3.1.6冬、雨期和夜间等特殊条件下施工的技术措施及注意事项。
3.1.7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施工方面的具体措施及标准。
3.1.8单位工程测量定位,结构物主要轴线、尺寸和标高。
3.1.9现浇混凝土、承重构件支模方法、拆模时间等。
3.1.10预制、现浇构件配筋的制作、绑扎、安装等要求。
3.1.11预埋件平面位置、数量及走向、坡度、埋设标高等。
3.1.12单位工程平面布置图。
3.1.13混凝土、砂浆配合比及试件、试块的取样、养护方法等。
4 技术交底的要求
4.1技术交底要细致全面,讲求实效,不能流于形式,要交到基层施工班组。
4.2技术交底人员应签字确认,并加盖项目技术部门公章后有效。
4.3施工技术交底应累计存留编号,装订成册,由技术部门负责保存,工程竣工时进入工程档案。
5审批和存档
5.1施工技术交底经总工程师批准才能执行,未经批准的技术交底不能生效,严禁使用未经批准或作废的技术交底。
5.2技术交底的全部记录内容都必须归档。谁负责交底,谁负责填写交底记录并将记录移交给资料员进行归档。每次技术交底均应有交底会议签到表和交底内容记录、主持人及接收人。
5.3交底资料按照交底先后顺序或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编号装订成册,以便查阅。
6附则
本办法由项目部工程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5 作业指导书编制管理办法
1总则
作业指导书是指为保证某项具体作业活动质量而制订的程序,在质量体系的运行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可以使各项质量活动和各个产品实现过程有章可循,使过程控制规范化并能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对内可以有效的指导各项质量活动的具体开展,对外则可以提供文件化的体系运行证据。为加强项目的工程质量控制,特制定本办法。
2机构和职责
作业指导书由工程部、安质部等部门编制,归口管理部门是工程部,施工作业班组为接收部门。
3内容和格式
3.1基本内容
作业指导书的内容和形式应以实用为原则,尽量简洁、易懂,而且要符合文件控制的要求。以文字叙述作业过程时,应选择通俗易懂的语句来表达,方便各个层次人员的理解和领悟。同时尽量多采用图表、图示、流程图和照片等形式,或图文并茂,更容易为使用者接受。
3.1.1与该作业相关的职责和权限
3.1.2作业内容的描述
3.1.3所使用的材料和设备的名称、型号、技术参数等
3.1.4质量和技术标准要;
3.1.5检验和试验方法,包括计量器具要求、调整和校准要求
3.1.6工作环境的要求,包括温度、湿度、水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3.2 作业指导书的版面格式要求有:作业指导文件的名称、统一的标准编号、编写依据、发布和实施日期、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以及正文等。
4审批和存档
4.1作业指导书的管理及实施
4.1.1作业指导书经总工程师批准才能执行,未经批准的作业指导书不能生效,严禁使用未经批准或作废的作业指导书。
4.1.2施工过程中使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 应用新型施工机械及采用新的检测、试验手段,必须经过试验和技术鉴定,并制定可行的技术措施,形成新的技术工艺标准补充条文,项目部报局总工程师审批后施行。
4.1.3长大隧道工程、桩基工程、深基坑支护、大体积混凝土、大跨度、预应力工程、大型钢结构等有特殊工艺要求的工程必须制订有针对性的技术措施,项目部报局(分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施工。
4.1.4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前,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应将具体的施工准备、工艺标准、质量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向操作人员进行交底,尤其是一些重要部位和关键工艺的施工,应有针对性地进行技术交底,并制订、实施相应的跟踪检查措施,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
4.1.5操作人员必须领会设计图纸要求和技术交底要求,施工过程中应自觉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2作业指导书应手续齐全,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接收人签字要齐备,发放人填写记录并移交资料员归档保管。
4.3作业指导书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归类、编号并装订成册,以便查阅。
5 附则
本办法由项目部工程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6 施工测量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规范项目部工程测量工作,明确各方职责,保证测量工作满足施工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1.2工程测量工作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的标准、规范以及有关设计方案。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测量工作组织机构
测量工作实行项目经理部和施工队二级管理。项目经理部测量队负责测量工作的管理或实施;施工队设测量班负责测量工作的实施。
2.2测量工作职责
2.2.1项目部测量队
1)参加交接桩与复测工作。接桩后立即对本管区内线路导线的方向、转向角度、距离、线路中心标高及线路水准基点标高进行复测。
2)组织本管区内隧道、桥梁需要采用三角网或导线网的精密测量和贯通测量工作。
3)管区内隧道及桥梁的地表控制测量及高程控制测量。
4)特大桥、大桥桥位控制测量及墩台中心的定位。
5)公路路面施工前、铁路铺轨前的贯通测量,竣工测量及永久桩橛的埋设。
6)管区内施工运输主要便道的测量工作。
7)对工程队测量班的施工测量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
2.2.2施工队的测量工作
1)参加项目部组织的交接桩工作,接桩后在开工前进行线路的中心、高程、横断面等的施工复测。
2)负责管区内的路基、桥梁、隧道、涵洞等各种建筑物的施工测量,施工放样及竣工检查测量。
3)参加设计变更的测量工作。
4)参加施工运输便道的测量工作。
5)参加项目部组织的线路贯通测量和竣工测量,埋设线路永久基桩。
6)编制测量资料,向施工班组进行测量交底。
7)为编制竣工文件提供有关测量资料。
2.3测量工作程序
2.3.1交接桩
1)项目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后,应于开工前会同设计单位到工地共同办理测量桩橛交接手续。
2)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移交的桩橛和资料有:
(1) 正线及主要岔线所有转向角的交点桩,副交点桩,直线上的转点桩,圆曲线和缓和曲线的始终点桩,曲线中点桩
(2) 永久性水准基点桩及增设的临时性水准基点桩
(3) 大型建筑物或复杂地段的平面控制基点桩,枢纽站或区段站的坐标桩,三角网或导线精密基点桩
(4) 线路测量诸表,各大型建筑物及重点工程的精测成果书及有关的测算精度评定资料
(5) 交桩时,各种废桩必须立即销毁。
3)项目部向施工队应移交复测后的桩橛有:
(1) 线路各转向角的交点桩,副交点桩,直线上的转点桩,圆曲线及缓和曲线始终点桩
(2) 永久性水准基点桩及增设的临时性水准基点桩
(3) 大型建筑物的控制点桩,方向桩及护桩
(4) 线路坐标及线路平面,主要桩位示意图
2.3.2复测
1)接桩后,项目经理部按照设计对管区内的线路及各种大型建筑进行全面复测与核对。如发现超出规定较大误差时,应与设计单位联系修正,或提出修正办法经设计单位同意后自行修正。
2)复测后的线路导线控制点桩、圆曲线及缓和曲线始终点桩,均应钉设护桩,绘制示意图。对水准基点应埋设永久基点桩。
3)两个单位接头处的测量工作要互相重叠,线路导线要测量到相邻的第一交点或副交点及两个直线转点;水准基点要测量相邻的第一个水准基点,均不包括接头处的第一个转点和第一个水准基点。接头处的交点桩或副交点桩,直线转点桩,水准基点桩以及其他共同性的基桩应双方会同核对并做好纪录,情况如有变化,应及时通知对方。
2.3.3施工测量
由项目部及施工队根据复测后的各种控制点桩对管区进行施工测量,其主要内容有:
1)测定线路中桩:直线25米、曲线20米、缓和曲线10米钉设一个,补测各种断面加桩。
2)引测临时性水准基点:每座涵洞,大、中、小桥,隧道进、出口,长大挡墙等各处,均要引测一个水准点并尽早设置永久性水准基点。永久性水准基点埋设标准按定型图办理。
3)根据水准基点标高,测量线路中桩及各种加桩的原地面标高,填写设计和复测对照表。
4)准确地测定桥梁的墩台、涵洞、隧道等各种建筑物的中心位置,树立标志,并进行施工位置放样,经常检查建筑物的各部标高及尺寸。
5)钉设路基边桩:各种大型建筑物的基础基坑边桩,隧道仰坡边桩等。高填及深挖路基及曲线地段,施工中应经常用仪器进行补桩和核对。
6)核对地质资料,据以确定土方调配,施工方法及填挖边坡。定出弃土堆,取土坑。排水系统位置。当挖出的土石成分与设计不符时,应提出测量计算资料。
以上1~3项由项目部及施工队联合施测,4~6项由队技术干部组织施测。
2.3.4公路路面、铁路铺轨前测量
1)由项目部负责组织对管区内线路、桥梁、隧道的中心线、水平等进行复测。
2)复测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及技术标准,对路基、桥梁、涵洞、隧道进行修正。
2.3.5竣工测量
1)每项工程竣工时,应由项目部组织竣工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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