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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工程概况 3
2编制依据 3
3安全生产目标 3
4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见附图-1) 4
5安全生产责任制 4
6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8
7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9
8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与执行 9
9安全检查制度 9
10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8
11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9
12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10
13安全奖罚规定 9
14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2
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0
16脚手架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9
17”三宝”、 ”四口”的安全管理 19
18大型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4
19模板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29
20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30
21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示意图 31
1、 工程概况
( 1) 、 工程简介:
工程名称: 于小庄村村民还迁房4#—8#住宅楼工程
工程地址: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路北、 天津路西
建设单位: 淄博市张店区马尚镇于小庄村村民委员会
设计单位: 淄博四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山东同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山东正元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总承包单位: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 、 建筑概况:
本工程4#住宅楼建筑面积为9338㎡, 地上17层地下2层, 剪力墙结构; 5#住宅楼建筑面积为13739㎡, 地上17层地下2层, 剪力墙结构; 6#、 7#、 8#住宅楼建筑面积均为12730㎡, 地上24层地下2层, 剪力墙结构, 总建筑面积61267㎡。
2、 编制依据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井架、 龙门架及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月1日施行)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规程》[DB13( J) 45- ]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 参考)
《质量、 环境、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公司文件)
3安全生产目标
3.1安全生产目标
3.1.1工伤事故
( 1) 工伤死亡人数为零;
( 2) 重伤事故为零;
( 3) 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千分之1.2以内;
( 4) 群伤事故( 3人及3人以上) 为零;
( 5) 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的重大设备事故为零;
3.2火灾、 爆炸事故
( 1) 500元以上的火灾事故为零;
( 2) 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的爆炸事故为零;
( 二) 职业健康目标
( 1) 杜绝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故;
( 2) 煤气中毒事故为零;
( 3) 杜绝发生职工职业病事故;
( 4) 杜绝发生传染病事故;
3.3环境目标
( 1) 水、 气、 声、 渣达标排放;
( 2) 注重节约能源和自然资源;
( 3) 无因环境问题而导致的群众投诉;
( 4) 现场企业CI标准达标率100%; 文明工地达标率100%; 争创省级文明工地。
4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见附图)
5安全生产责任制
5.1项目经理职责
5.1.1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对承包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5.1.2坚持以”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 政策、 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或提出要求, 并监督其实施。
5.1.3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 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 聘用业务人员时, 明确各业务人员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 支持、 指导安全员的工作, 根据工程特点, 项目设安全组及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及特殊工种均须持证上岗。
5.1.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制度, 录用外包劳务队伍须经公司同意。认真做好内部专业人员和外包劳务队伍的安全教育, 保证她们有一个健康生活环境与安全生产环境。
5.1.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 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 设施验收制度的落实。
5.1.6领导、 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 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隐患, 及时组织制定措施, 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 要定时、 定人、 定措施予以整改。
5.1.7不折不扣的提取和用好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保证工地安全达标。
5.1.8发生事故, 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 及时上报, 组织、 配合事故的调查, 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 吸取事故教训。
5.2项目技术负责人
5.2.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5.2.2贯彻、 落实安全生产方针、 政策、 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 规范及各种规章制度。
5.2.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编制、 审查施工方案时, 要制定、 审查安全技术措施, 保证其可行与针对性, 并随时检查、 监督、 落实。
5.2.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 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2.5项目工程应用新技术、 新材料、 新工艺, 要及时上报, 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安全培训、 教育, 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 要求, 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 中毒、 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5.2.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 发现设备、 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严格控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设施、 设备投入使用。
5.2.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 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予以消除。
5.2.8参加、 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 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 提出防范措施、 意见。
5.3生产经理、 工长职责
5.3.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 对所管辖工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5.3.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 针对生产任务特点, 向各工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履行签字手续, 并对规程、 措施、 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 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5.3.3经常检查所管辖工种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 设施的安全状况,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对重点、 特殊部位施工, 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严格执行安全交底制度、 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并监督其执行, 做到不违章指挥。
5.3.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管辖工种学习安全操作规程, 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接受安全部门或安全员的安全监督检查, 及时解决提出的安全隐患。
5.3.5对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 新工艺、 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 审批制度, 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 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5.4班组长职责
5.4.1班组长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合理安排班组人员的工作。
5.4.2坚持班组安全日活动, 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 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 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5.4.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 做好班前交底, 不违章指挥、 冒险蛮干。
5.4.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领导。
5.4.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5.4.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 保护好现场, 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5.4.7熟悉了解作业环境, 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施工员, 当安全隐患消除后, 方可进入作业区作业。
5.5机械设备管理员职责
5.5.1认真执行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5.5.2负责项目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 维修和保养工作。
5.5.3参与上级或项目组织对项目机电设备的检查, 并做好记录,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5.5.4参加项目机电设备事故的调查、 分析和处理。
5.5.5负责项目机电设备的运转原始记录的收集, 及时上报分公司相关部门。
5.5.6负责督促机操人员进行安全学习。
5.6专职安全员职责
5.6.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及有关安全技术法规。
5.6.2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 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5.6.3经常深入基层, 指导下级安全人员工作, 掌握安全生产情况, 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 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5.6.4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
5.6.5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6.6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 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 考核发证工作。
5.6.7进行现场事故的调查统计、 分析和报告, 参加现场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5.6.8建立伤亡事故台帐。
5.7 机械设备员职责
5.7.1对机、 电、 起重设备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 按照技术规范经常进行检查, 并监督各种的维修、 保养的进行。
5.7.2对设备的租赁, 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确保租赁设备完好、 安全可靠, 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设备不得租赁、 使用, 使用中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严禁带病作业。
5.7.3对新购进的机械及大修、 维修、 外租出场的设备严格检查和把关, 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 使用前编写安全操作规程, 组织专业培训, 向有关人员交底, 督促实施操作。
5.7.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的会审, 提出涉及安全的具体意见, 同时负责监督下级落实, 保证实施。
5.7.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机、 电等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培训、 考核和发证工作, 做到不违章指挥、 违章操作。
5.7.6参加因工伤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 从事故设备方面, 认真分析事故原因, 提出处理意见, 制定防范措施。
5.8财务部门的职责
5.8.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 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劳动保护经费及其它安全生产所需经费, 保证专款专用。
5.8.2按照国家、 地方政府及总公司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负责审查购买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 保证其符合标准。
5.8.3在签订经营承包责任制或经济承包责任制时, 必须有安全生产内容, 并监督其落实。
5.8.4协助安全部门建立安全奖罚基金, 办理安全奖、 罚款手续。
5.9保卫部门的职责
5.9.1贯彻执行国家、 地方政府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 规定, 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5.9.2制定年、 季度等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参加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的审批, 提出具体建议并监督其实施。
5.9.3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考核。
5.9.4组织消防安全检查, 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解决。
5.9.5负责调查火灾事故的原因, 提出处理意见。
5.9.6参加新建、 改建、 扩建项目的设计、 审查和竣工验收。
5.9.7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 对新招人员需进行暂住证等资格审查, 并将情况及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6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办法
1.总则
为减少项目伤亡事故的发生, 明确职工的安全责任, 确保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完成, 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2.考核办法
2.1项目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配齐各类安全防护用品, 经常检查安全防护设施、 用品的使用情况, 并接受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 积极整改上级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项目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检查要有记录、 有整改、 有复查结果, 做到责任落实、 措施落实, 严格控制轻伤事故的发生。
2.3班组应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做好班前安全教育和班前检查, 将每周安全活动记录准时上交到项目安全员, 经常组织班组进行安全技术、 安全知识、 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 施工中严格控制违章作业。
2.4广大职工应认真学习安全知识, 积极参与班组安全活动, 施工中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遵守劳动纪律, 做到”三不伤害”。
2.5项目不定期对现场状况进行阶段性统计分析, 对隐患出现频率较高的各项隐患进行专项治理, 制定预防措施, , 班组应项目安全要求遵照执行。
3.附则
本考核办法的考核结果将按项目部安全奖罚规定进行奖罚。( 管理按公司安全奖罚规定进行奖罚。
7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7.1对新入场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
7.2工程开工前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本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考试, 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7.3项目不定期组织各工种进行分工种分部分项的专项安全教育。
7.4对从事电气、 焊接、 起重、 建筑登高架设、 场内机动车辆驾驶、 特种设备操作等特种作业工种, 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 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7.5施工中采用新技术、 新型机具、 工人调换工种等, 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 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实际操作训练, 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7.6对严重违章作业人员, 由安全部门重新进行安全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7.7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7.7.1安全思想教育: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 政策、 法规; 本企业有关规章制度; 本工程的施工特点、 安全施工情况; 往年事故典型案例等进行宣传、 学习。
7.7.2安全知识教育: 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机电设备、 高空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 防火、 防爆、 防尘、 防毒等安全基本知识; 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
7.7.3安全技能教育: 熟悉本工种、 本岗位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8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与执行
本方案中未涉及的其它安全措施详见各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8.1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施工安全措施, 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无措施或未交底, 严禁进行施工作业。
8.2.2一般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由项目施工员向工长进行交底, 工长向工人进行详细交底。
8.2重要临时设施、 重要施工工序、 特殊作业、 季节性施工、 多种工种交叉施工等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技术、 安全部门审查、 总工批准, 由技术负责人向工长进行交底, 工长向工人进行详细交底。
8.3重大超重、 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性场所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及施工方案, 须经安全、 技术部门审查, 经总工批准后, 由技术负责人向项目机械设备员交底后执行。
8.4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时, 必须明确指出该项施工的主要危险点。
8.5经技术负责人或总工审批的安全施工措施, 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审批人同意, 任何人无权更改。
8.6对无措施或未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行为的, 一经检查发现, 应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 应给予行政处分, 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8.7对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 重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9安全检查制度
9.1项目必须建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检查组由生产、 计划、 质安、 技术、 材料、 机械设备部门等成员组成, 负责检查、 总结、 评比。
9.3安全检查内容按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进行。
9.4施工班组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活动, 认真做好班前班后的安全自检,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5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立即整改, 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 整改、 检查、 销项制度, 要制定整改计划, 定人、 定时、 定措施进行整改。在隐患没有消除前, 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如有危及人身和设备的紧急险情, 应立即停止施工, 进行整改, 并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10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0.1项目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 星期四晚) , 检查了解各班组施工项目和各工种、 工序作业的安全生产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10.2班组坚持每天一次安全活动, 在布置任务的同时, 对安全措施及操作规程进行交底, 每周一次安全测评。
10.3项目安全员根据现场情况, 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碰头会, 随时了解掌握现场的安全生产动态, 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管理业务的具体问题, 总结布置日常性安全工作。
10.4各级安全例会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主持, 应有完整的记录。
11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1.1为加强班组安全教育, 使班组了解现场作业环境, 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能力, 从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 特制订本规定。
12.2班前安全活动时间为每天早晨上班前十五分钟, 由班( 组) 长对班组成员进行教育。
11.3班前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 当天班组工作地点的作业环境; 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工作中的注意事项; 本工种工作中的多发性事故的预防措施等。
11.4班前安全活动由班( 组) 长负责记录, 并履行签字手续; 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由项目安全员定期收集存档。
11.5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内容必须认真填写, 内容要有针对性。
11.6班前安全活动情况由项目安全员负责监督、 检查。班前安全活动记录使用专用表格填写。
12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12.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 安全帽、 安全网、 安全带) 。
12.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12.3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四限位”保险装置, 不准带病运行, 不准超负荷作业, 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12.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要求, 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地或保护接零。
12.5电动机械和手持( 手扶) 电动工具必须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12.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范( JGJ130- ) 要求。
12.7各种缆风绳及其装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12.8在建工程的楼梯口、 电梯井口、 预留洞口、 通道口, 必须使用工具化、 定型化防护工具或盖板加以防护严密。
12.9严禁赤脚和穿高跟鞋、 拖鞋等进入施工现场, 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
12.10施工现场的悬崖、 坑洞、 陡坎等危险的地区应有警戒标志, 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13安全奖罚规定( 详见项目部管理制度)
14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认真贯彻济南市建设委员会制定的”施工现场管理考核标准”为中心内容的施工现场管理标准, 达到省级文明工地标准。针对本工程工程体量大、 材料多、 工期紧, 加工场地小等情况, 特订立如下措施:
14.1组织保证措施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管理领导小组, 明确分工、 落实横向到边、 竖向到底的责任制:
职 务
分 工
责 任 范 围
项目经理
组 长
对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负全责
项目副经理
副组长
对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落实、 安排
技术负责人
成 员
文明施工、 安全、 环保防护措施的编制指导工作
主管工长
成 员
严格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要求管理现场
施 工 员
成 员
文明施工技术措施的实施落实
安 全 员
成 员
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落实
质 检 员
成 员
现场施工成品保护和”工完料清”的检查督促工作
资 料 员
成 员
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架子班长
成 员
安全防护措施的实施
警 卫
成 员
门卫制度的实施执行、 进出车辆的管理、 门前”三包”实施工作消防保卫工作的实施, 负责对外来人员介绍工地情况
义务消防队队长
成 员
负责组织义务消防队队员定期进行教育培训工作
治安领导组组长
成 员
了解职工思想动态, 进行普法教育, 解决职工之间的矛盾
14.2现场管理
(1)按公司CI企划要求布置现场临时设施, 工地设大门宽度8m, 高度5.5m。临时围墙高度>2.5m, 外面必须粉平刷白, ”六牌两图”齐全, 安全警示醒目, 大门内设洗车槽, 车辆清洗干净并检查无滴漏、 无扬尘后方允许出门, 杜绝因溢、 漏、 撒、 失而污染城区道路, 实行”门前三包”, 确保门前道路整洁, 环境卫生。
(2)现场内布置合理完善的排水系统, 做到生活用水和施工用水分开使用, 特别是清洗搅拌机、 输送泵、 冲洗车辆的污水, 经沉淀后排入市政下水道, 以免堵塞下水井和设施, 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减少对市容、 环境的不良影响。
(3)材料进场应严格按照施工计划进场, 进场后要按场布图整齐堆放, 保持现场整洁。加强场外运输等管理, 协调好当地市容、 治安、 交通等部门的关系。
材料堆放: 场内材料堆放应分类整齐堆放,保证道路畅通无阻,模板拆除后执行谁施工谁清理, 工完料清, 分规格堆放。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类堆放, 并及时组织专门垃圾清运车及时清运出场, 保持场内干净整洁。
(4)工人生活区域、 现场办公区域与施工区域严格分开设置。
(5)搞好食堂卫生, 纱门纱窗齐全, 现场设置专用厕所和浴室, 严格控制随意大小便。做到无蚊蝇、 无鼠害、 无食物中毒, 使职工吃得好、 吃的卫生。
(6)采取各种有效措施, 尽可能减少噪音( 避免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 处理好民族关系) , 如振动器不准振动钢筋、 模板、 圆盘锯、 刨床等尽量避免在公众休息时间使用, 汽车禁止使用喇叭, 使用商品混凝土减少噪音和扬尘, 夜间施工不得大声喧哗等。
(7)要及时清运施工垃圾。由于该工程量大, 周围材料多, 施工垃圾也较多, 必须对现场的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施工垃圾清理后集中堆放, 高层垃圾用吊斗集中吊运下来, 严禁向楼下抛扔。现场设垃圾箱、 集中的垃圾应及时运走, 以保持场容的整洁。
(8)按照公司质量、 环境、 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的要求和我公司历年来的文明施工的经验, 项目部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规定, 定期对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进行调查、 评价、 更新。
14.3施工防扰民措施:
本工程周围为居民小区, 为处理好与小区居民关系,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应遵循以下几点:
(1)按照济南市文明施工和环保的有关规定, 夜间施工除混凝土连续浇筑需申报外均按照此规定, 夜间22:00~晨6:00停止有噪音项目的施工。
(2)在围墙外张贴或书写安民公告和文明施工标语。
(3) 定期或随时检查、 督促本工地的施工人员的降低防噪音避免人为噪音扰民的自觉性。
(4)白天施工也应减少噪音,特别是中考、 高考期间,应不影响考生考试。
(5) 做好与居民间的协调关系, 应主动上门以取得居民的谅解, 如有扰民矛盾时, 应由治安领导组会同街道办事处、 居民委员会等部门进行协调。
14.4文明施工检查措施
(1)检查时间: 项目文明施工管理组每月对施工现场作一次全面的文明施工检查。分公司技术安全科组织各职能部门每季度对项目进行一次大检查。
(2)检查内容: 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执行情况。
(3)检查依据: 前面所述”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4)检查方法: 项目文明施工管理组及公司文明施工检查团应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除此之外, 还应不定期地进行抽查, 每次抽查, 应针对上一次检查出的不足之处作重点检查, 检查是否认真地进行相应的整改。对于屡次整改不合格的, 应当进行相应的惩戒。检查采用评分的方法, 实行百分制记分。每次检查应认真作好记录, 指出其不足之处, 并限期责任人整改合格, 项目文明施工管理组及公司文明施工检查团应落实整改的情况。
(5)奖惩措施: 为了鼓励先进, 鞭策后进, 应当对每次检查中做得好的进行奖励, 做得差的应当进行惩罚, 并敦促其改进。由于项目文明施工管理采用的是分区、 分段包干制度, 应当将责任落实到每个责任人身上, 明确其责、 权、 利, 实行责、 权、 利三者挂钩。奖惩措施由项目根据前面所述自行拟定。
14.5消防管理
成立现场消防保卫领导小组, 健全现场消防检查制度; 组建职工义务消防队, 并定期开展活动, 进行消防知识技能培训。
现场消防道路随时保持通畅, 消火栓设明显标志, 周围不得堆放材料。消防用临时水管应随楼层升高及时接到位, 并保证供水。
坚持明火作业审批制度, 并设专人看火, 无证人员不得动火作业。
临时生活设施搭建要符合消防规定; 冬施保温材料选用要合于消防部门要求。
化学器皿等应存放在专门库内。
现场禁止吸烟, 特别是施工防火部位, 在吸烟室内吸烟。
现场消防:
在现场库房设沿四周布置好灭火器材和消防水龙头。塔楼外架及裙房外轮廓架子四周及中部每边挂不少于6个灭火器。
在现场四周, 办公区、 配电室、 食堂、 仓库、 木工房、 木模堆放区等部位设置灭火器材。
楼层消防:
在消防水箱处, 沿砼泵管位置竖向用φ65水管加150m扬程的高压泵逐层引上( 水管外侧应采用岩棉进行保温) , 并与楼层固定牢固, 施工用水每层用φ20龙头, 消防竖管刷红油漆标记。
14.6治安综合治理管理
现场施工人员统一持上岗证上岗工作, 要求员工保持着装整洁, 言行举止文明。
成立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小组, 对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和道德思想教育, 杜绝”黄、 赌、 毒”现象和打架斗殴事件。
及时了解职工思想状况, 解除员工后顾之忧, 杜绝集会闹事和上访事件发生。
做好工地保卫工作, 防止工地材料设备和职工个人财物被盗窃事件发生影响员工工作情绪。维护社会治安, 保持文明施工的形象。
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5.1一般要求
15.1.1所有绝缘、 检验工具, 应妥善保管, 严禁它用, 并定期进行检查、 校验。
15.1.2现场施工高低压设备及线路, 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范安装和架设。
15.1.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 并禁止带电操作。
15.1.4熔化焊锡, 锡块、 工具要干燥, 防止爆溅。
16.1.5有人触电, 立即切断电源, 进行急救; 电气着火, 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 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15.2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
15.2.1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 不论带电与否, 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15.2.2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 人体与带电部分, 应保持安全距离, 并需有人监护。
电 压( 千伏)
距 离( 米)
6以下
0.35
10—35
0.60
44
0.90
60—110
1.5
15.2.3装设接地线, 应由二人进行, 先接接地端, 后接导线端, 拆除时顺序相反。拆、 接时均应穿戴、 使用绝缘用品。
15.2.4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 进行接地和短路。
15.2.5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 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15.2.6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 合高压开头, 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 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外, 绝缘棒应有防雨罩, 并有人监护。严禁负荷拉、 合开关。
15.2.7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 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15.2.8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 片) 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它金属线代替保险丝( 片) 。
15.2.9施工现场夜间施工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 电线及灯具必须架空。易燃、 易爆场所, 应用防爆灯具。
15.2.10照明开关、 灯口及插座, 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金属容器及潮湿场所施工应使用安全灯。
15.3配电箱及开关箱
15.3.1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设置
15.3.1.1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 实行分级配电。
15.3.1.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 如合设在同一配电箱内, 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15.3.1.3开关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15.3.1.4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 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
15.3.1.5配电箱、 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 通风及常温场所;
15.3.1.6配电箱、 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 维修的物品, 不得有灌木、 杂草。
15.3.1.7配电箱、 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 铁板的厚度不应大于1.5mm。
15.3.1.8配电箱、 开关箱应装设端正、 牢固, 移动式配电箱、 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固定式配电箱、 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 3m, 小于1.5m; 移动式配电箱、 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不大于0.6m,小于1.5m。
15.3.1.9配电箱内的电气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 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体应作保护接地。
15.3.1.10配电箱、 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 含插座) 应按其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 不得歪斜和松动。
15.3.1.11配电箱、 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经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并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15.3.1.12配电箱、 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 接头不得松劲, 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15.3.1.13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 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 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 保护零线应经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15.3.1.14配电箱、 开关箱必须防雨、 防尘。
15.3.2电器装置的选择
15.3.2.1配电箱、 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 不准使用破损、 不合格的电器。
15.3.2.2总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 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 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 、 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 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额定值、 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 动作整定值相匹配。
15.3.2.3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 总电流表、 总电度表及其它仪表。
15.3.2.4分路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 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 。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 动作整定值, 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 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15.3.2.5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 必须实行”一机、 一闸、 一漏、 一保险”制, 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用电设备( 含插座) 。
15.3.2.6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15.3.2.7开关箱中必须装漏电保护器, 漏电保护器的装设应符合规定要求。
36V及36V以下的用电设备如工作环境干燥可免装漏电保护器。
15.3.2.8漏电保护器应安装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15.3.2.9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要求, 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电流动作不应大于30mA, 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小于0.1S。
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15.3.2.10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 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功能。
15.3.2.11漏电保护器必须按产品说明书安装、 使用。
对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连续使用一个月的漏电保护器, 应认真检查其特性, 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15.3.2.12手动开关电器只许用于直接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线路。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15.3.2.13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的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15.3.2.14配电箱、 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 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 侧面、 后面和箱门处。
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15.3.2.15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 严禁用插销连接。
15.3.3使用与维修
15.3.3.1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 用途, 并作出分路标记。
15.3.3.2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 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有专人负责。
15.3.3.3所有配电箱、 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 检查、 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 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 手套、 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15.3.3.4对配电箱、 开关箱进行检查、 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开, 并悬挂停电标志牌, 严禁带电作业。
15.3.3.5所有配电箱、 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下述操作顺序:
15.3.3.5.1送电操作顺序为: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一开关箱;
15.3.3.5.2停电操作顺序为: 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
15.3.3.6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 应将动力开关断电上锁。
15.3.3.7开关箱的操作人员必须符合要求, 并熟悉开关电器的正确操作方法。
15.3.3.8配电箱、 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 并应经常保持整洁。
15.3.3.9配电箱、 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
15.3.3.10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 严禁用不符合规格的熔体代替。
15.3.3.11配电箱、 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
16脚手架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6.1脚手架在搭设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必须审批签字后才能实施。
16.2脚手架的材质
16.2.1钢管脚手架应采用Φ的钢管, 有严重锈蚀、 弯曲、 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
16.2.2扣件有出厂合格证明, 发现有脆裂、 变形、 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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