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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与安全卫生培训.pptx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5052030 上传时间:2024-10-23 格式:PPTX 页数:26 大小:32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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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及职员安全卫生知识,全方面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有限企业有限企业 年月法律法规与安全卫生培训第1页第一部分 职员安全卫生法律法规与安全卫生培训第2页1.1.职员职员安全卫生定义安全卫生定义职员安全卫生,又称劳动保护或者职业安全卫生,是指从业人员在运输工作过程中应得到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基本保障制度。它是以保障职员在工作过程中安全与健康为目标工作领域及在法律、技术、设备、组织制度和教育等方面所采取对应办法;是从业人员实现宪法赋予生命权、健康权详细保障。劳动安全与卫生,既是相互联络又是彼此独立,共同组成从业人员劳动保护屏障。劳动安全是指企业应确保劳动场所无危及劳动者生命安全伤害事故发生。劳动卫生是指企

2、业应确保劳动场所无危及劳动者身体健康慢性职业危害发生。法律法规与安全卫生培训第3页“劳动安全卫生标志”以代表劳动安全卫生绿十字为中心,周围用变型齿轮和橄榄枝叶组成一个图案,左侧齿轮象征劳动、长城和中国,右侧橄榄叶象征着和平、美满和幸福。法律法规与安全卫生培训第4页v维护职员安全卫生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是中国共产党和我国一项基本方针,是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本质要求,是发展生、促进经济建设一项根本性大事,也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一项主要内容。v维护职员安全卫生是中国共产党和我们国家一项基本政策。v维护职员安全卫生是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主要条件。2.2.维护职员维护职员安全卫生意义安全卫生

3、意义法律法规与安全卫生培训第5页3.3.职员职员安全卫生内容安全卫生内容职员安全维护为了维护职员安全,预防和消除职员在运输工作过程中伤亡事故,以有预防安全生产设备遭到破坏,我国劳动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劳动安全技术规程。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要求安全技术规程使各种安全生产设备到达安全标准,切实保护职员生命健康安全。职员卫生维护为了保护职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身体健康,防止有毒、有害物质危害,预防、消除职业中毒和职业病,我国制订了相关劳动卫生方面法律、法规:劳动法、环境保护法、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国务院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要求、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防暑降温暂行方法等法律、法规,

4、并制订了对应安全卫生规程。主要包含以下内容:预防粉尘危害;预防有毒、有害物质危害;预防噪声和强光刺激;防暑降温和防冻取暖;通风和照明;个人保护用具供给。企业必须按照这些安全卫生规程到达安全卫生标准,才能切实保护企业职员身体健康。法律法规与安全卫生培训第6页4.4.劳动防护用具劳动防护用具v企业为维护职员安全卫生提供了对应劳动防护用具。如:防静电工装、防静电鞋、耐酸碱手套等。v企业对于为职员所提供劳动防护用具时要求:1.劳动防护用具使用前相关责任人及从业人员应首先做一次外观检验。检验目标是认定用具对有害原因防护效能程度,用具外观有没有缺点或损坏,各部件组装是否严密,开启是否灵活等。2.劳动防护用

5、具使用必须在其性能范围内,不得超极限使用;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指定、经监测部门认可(国家标准)和检测还达不到标准产品;不能随便代替,更不能以次充好。3.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具。法律法规与安全卫生培训第7页第二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与安全卫生培训第8页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降低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连续健康发展,制订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适用本法;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

6、安全另有要求,适用其要求。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该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员参加、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机制。第十六条 国家对在改进安全生产条件、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法律法规与安全卫生培训第9页p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推行以下职责:(一)组织或者参加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抢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统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7、(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办法;(四)组织或者参加本单位应抢救援演练;(五)检验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提议;(六)阻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办法。第二章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法律法规与安全卫生培训第10页p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该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安全生产知识,熟悉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办法,知悉本身在安全生产方面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从业

8、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应该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该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应该对实习学生进行对应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劳动防护用具。学校应该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应该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统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评结果等情况。p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对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9、特种作业人员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确定。法律法规与安全卫生培训第11页p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该在有较大危险原因生产经营场所和相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显著安全警示标志。p第三十三条 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该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时检测,确保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该作好统计,并由相关人员签字。p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危险物品容器、运输工具,以及包括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含有专业资质

10、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p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由相关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安全办法,接收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与安全卫生培训第12页p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该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办法,及时发觉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

11、查治理情况应该如实统计,并向从业人员通报。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应该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p第四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该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通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原因、防范办法以及事故应急办法。p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具,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法律法规与安全卫生培训第13页p第四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该依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经常性检验;对检验

12、中发觉安全问题,应该马上处理;不能处理,应该及时汇报本单位相关责任人,相关责任人应该及时处理。检验及处理情况应该如实统计在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验中发觉重大事故隐患,依照前款要求向本单位相关责任人汇报,相关责任人不及时处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能够向主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汇报,接到汇报部门应该依法及时处理。p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该安排用于配置劳动防护用具、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经费。p第四十五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应该签署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该采取安全办法,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

13、检验与协调。法律法规与安全卫生培训第14页p第四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国家勉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p第四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主要责任人应该马上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法律法规与安全卫生培训第15页第三章第三章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p第四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协议,应该载明相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预防职业危害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去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负担责任。

14、p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原因、防范办法及事故应急办法,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提议。p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候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劳动协议。法律法规与安全卫生培训第16页p第五十二条 从业人员发觉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时,有权停顿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应急办法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顿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办法而降低其

15、工资、福利等候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劳动协议。p第五十三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从业人员,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外,依照相关民事法律还有取得赔偿权利,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p第五十四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该严格恪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具。p第五十五条 从业人员应该接收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员作所需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p第五十六条 从业人员发觉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原因,应该马上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责任人汇报;接到汇报人员应该及时给予处理。法律法规与安全卫生培训第17页第五章第五章 生产

16、安全事故应抢救援与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抢救援与调查处理p第七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该制订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抢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抢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时组织演练。p第七十九条 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行、建筑施工单位应该建立应抢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能够不建立应抢救援组织,但应该指定兼职应抢救援人员。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行、建筑施工单位应该配置必要应抢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转。p第八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

17、场相关人员应该马上汇报本单位责任人。单位责任人接到事故汇报后,应该快速采取有效办法,组织抢救,预防事故扩大,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相关要求马上如实汇报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有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法律法规与安全卫生培训第18页p第八十二条 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责任人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汇报后,应该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抢救援预案要求马上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参加事故抢救部门和单位应该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应抢救援办法,并依据事故救援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办法,预防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发生,降低人员

18、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抢救过程中应该采取必要办法,防止或者降低对环境造成危害。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该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p第八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除了应该查明事故单位责任并依法给予追究外,还应该查明对安全生产相关事项负有审查同意和监督职责行政部门责任,对有渎职、渎职行为,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要求追究法律责任。p第八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依法调查处理。法律法规与安全卫生培训第19页p第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决议机构、主要责任人或者个人经营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要求确保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责令

19、限期更正,提供必需资金;逾期未更正,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理。有前款违法行为,造成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责任人给予免职处罚,对个人经营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组成犯罪,依照刑法相关要求追究刑事责任。p第九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责任人未推行本法要求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责令限期更正;逾期未更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责任人有前款违法行为,造成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予免职处罚;组成犯罪,依照刑法相关要求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责任人依照前款要求受刑事处罚或者免职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成或者受处罚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

20、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责任人;对重大、尤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终生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责任人。第六章第六章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法律法规与安全卫生培训第20页p第九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责任人未推行本法要求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造成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以下要求处以罚款:(一)发生普通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罚款;(四)发生尤其重大事故,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罚款。p第九十七条 未经依法同意,私自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依照相

21、关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给予处罚;组成犯罪,依照刑法相关要求追究刑事责任。法律法规与安全卫生培训第21页p第九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推行本法要求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责令限期更正;造成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暂停或者撤消其与安全生产相关资格;组成犯罪,依照刑法相关要求追究刑事责任。p第九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责令限期更正,能够处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更正,责令停产停业整理,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22、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主要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要求经考评合格;(三)未按照要求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要求如实通知相关安全生产事项;(四)未如实统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统计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六)未按照要求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抢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时组织演练;(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要求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对应资格,上岗作业。法律法规与安全卫生培训第22页p第九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责令限期更正,能够处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更正,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

23、负责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责令停产停业整理;组成犯罪,依照刑法相关要求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原因生产经营场所和相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显著安全警示标志;(二)安全设备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时检测;(四)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具;(五)危险物品容器、运输工具,以及包括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含有专业资质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六)使用应该淘汰危及生产安全工艺、设备。法律法

24、规与安全卫生培训第23页p第九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责令限期更正,能够处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更正,责令停产停业整理,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组成犯罪,依照刑法相关要求追究刑事责任:(一)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安全办法;(二)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定、监控,或者未制订应急预案;(三)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要求其它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四)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5、。法律法规与安全卫生培训第24页p第九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办法消除事故隐患,责令马上消除或者限期消除;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责令停产停业整理,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p第一百零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去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负担责任,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责任人、个人经营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p第一百零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相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组成犯罪,依照刑法相关要求追究刑事责任。法律法规与安全卫生培训第25页此次培训结束,谢谢!法律法规与安全卫生培训第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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