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来工程车辆管理规定为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加强工程车辆管理,维护施工秩序,为工程的如期完成创造一个有利的环境。 现参照公司有关规定,对外来施工车辆作以下管理规定: 一、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工程车辆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工程车辆的调度和管理; 必须完善建筑工地现场道路硬件设施和行驶安全警示标志,预防建筑工地场内车辆伤害事故的发生.二、厂区内建筑工地工程车 (砼车、 渣土车、 铲车、物料运输车、叉车、泵车、吊车等)的管理工作由使用方和车辆所有单位共同管理,共同负责。根据“谁雇请,谁监督” 的原则,工程车使用单位有权对租借的工程车辆进行监督管理,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应检查车辆是否存在违章和冒
2、险作业情况,载物是否超高、超载,易散物料是否进行遮挡覆盖,不稳定物料是否进行固定,车辆轮胎、车体外侧是否清洗干净等.三、各施工单位用车与被雇佣单位工程车辆签订安全文明行车责任书,落实双方的管理责任。 明确双方在工程运输中的安全管理责任及责任追究措施,自觉接受项目部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管,自觉接受大家的广泛监督.施工单位对被雇佣单位派出的车辆及驾驶人员等基本信息,要实行登记和备案管理, 查验车辆的安全运行性能和驾驶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严禁无证、无牌、违规改装的施工车辆和驾驶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作业.施工单位发现车辆及人员违规情况,及时报告,认真做好记录,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3、,确保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四、各施工单位要加强运输车辆的场内安全管理,制定施工区内有工程车辆行驶和停靠方案,落实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和调度,合理安排车位和行驶线路,避免车辆互相影响或影响正常的施工作业行为,避免车辆靠近施工作业人员密集作业、深基坑边坡、电线电缆敷设架设以及高压线等危险部位造成安全隐患。五、车辆驾驶人员及随车人员要进行施工作业的,现场管理人员还应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现场危险源及安全防范要点,督促人员配备并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所有外来工程车辆内必须配备与乘坐人数相符的安全帽,未戴安全帽的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确保人身安全。 六、所有工程车辆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按各施工
4、单位规定、定点停放。施工单位自备车辆及摩托车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也按现场规定定点存放.车厢内严禁人货混载,违章拉人,超载超速,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开英雄车、开带“病”车。厂区主干道时速控制在15公里/小时以内,转弯处及车间内限速5公里/小时以内,做到礼让三先,安全行驶。 七、厂区内严禁吸烟,一经发现视严重程度罚款300-1000元处理.施工单位车辆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生活区,工程车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厂区内严禁修车,所有外协车辆凡有故障,一律出厂修理。 八、铲车行驶时,铲齿应离地面30cm,铲件提升高度不得超过车高的2/3,铲齿上不得站立人员,铲齿不允许悬挂物体,下方不得有人员通过或停留。
5、停车时,铲齿应平放在地上;叉车搬运庞大货物,无法降低高度并影响司机视线时,司机开倒车应缓慢行驶。上下坡时应缓慢而匀速地运行,不得在坡道上转弯,也不得横跨坡度行驶.停车后,驾驶人员离开叉车时必须息火,必须做到人离息火拔钥匙.叉车严禁载人,前叉严禁站人;砼车及渣土车必须清理彻底后方可上路,路面严禁洒落物料,否则由车辆所有单位清理,并设置专门地点清理,严禁在路边冲洗、清理车辆;渣土车上路前必须将车厢、车轮等部位清理彻底,否则禁止上路。路面严禁洒落物料,否则由车辆所有单位清理.车厢起升前注意空中有无障碍物,禁止边走边降落车厢;吊车作业时,必须设置警戒绳及警示牌,禁止人员进入吊车旋转危险区域内,必需有专人监护。吊车行驶必须收回吊杆,固定好吊钩才可行驶;挖掘机在行驶前,需做好履带上的清洁工作,严禁带土行驶。行驶转弯时,要做到减速、鸣号、靠右行。挖掘机行驶通过厂区混凝土路面时,履带下必须要垫有木板或橡胶皮等,以保护路面不受损坏。长距离移动可加载在其它车辆上运输,加载在其它车辆上运输时,应装载牢固;泵车在厂区内作业,必须拉好警戒绳,并设置警示标示,加强人员监护,并注意周围架空的临时电缆及建筑物等.九、违反上述任何规定,公司项目部人员有权当场制止,未造成后果者,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并视严重情况罚款200-1000元.对造成后果的,依照公司相关规定加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