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国际交流合作处工作流程图
一、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流程
国际交流合作处按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拔要求下发通知
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国际交流合作处外事科初审
(处级干部须经组织部批准)
校领导讨论
未被批准
通知申请人填写相关表格报省教育厅国际交流处评审后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
省教育厅转发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批文
个人与国外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联系
个人凭国外邀请函到学校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省卫生防疫中心体检办理健康证明
个人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
办理担保公证(担保人出示财产或具有担保能力的证明材料)
个人到留学基金委交纳保证金,并办理出国手续
(护照办理见因私护照办理工作流程)
按期回国,到国际交流合作处外事科、人事处教师科报到、填写回国人员登记表、回国总结
国际交流合作处外事科开具证明
到国家留学服务中心办理保证金提取手续
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流程
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国际交流合作处外事科
(携国外邀请函、入学通知等相关材料)
领取《长江大学出国(境)申请表》
所在单位及有关部门签署意见
报国际交流合作处外事科
短期出国
长期出国留学
主管领导批准
国际交流合作处起草出国请示报告,递交校长办公室
经学校批准的人员,出境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与学校签订《出国(出境)协议书》。
到荆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
学校同意后,个人持学校的请示文件
到省外事办办理审批手续
携会签的《长江大学出国(境)申请表》及《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
到国际交流合作处外事科办理审批手续
省外办下达出国任务批件
个人凭出国任务批件到国际交流合作处外事科办理审查批件
个人凭出国任务批件、审查批件到湖北省外事办公室办理因公出国护照
到荆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办理因私出国护照
省卫生防疫中心体检办理健康证明
个人持因公(私)护照及相关材料
到前往国大使馆办理签证
按期回国,到国际交流合作处外事科
填写回国人员登记表、交回国总结
三、新聘外籍教师聘请手续办理工作流程
确定新外籍教师人选,并与其签定工作合同。
凭《湖北省外籍教师审批表》及新外教的简历、护照复印件、学历复印件及经大使馆认证的体检表等资料,到省教育厅办理外教资格审批程序。若系从其他院校转聘外教,需准备该院校出具的推荐信。
凭审批后的审批表、《外国人工作许可申请表》、《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及新外教的简历、护照复印件、经大使馆认证的体检表等资料,到省外国专家局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及《被授权单位签证通知表》,并将办好的材料寄往新外教处。
新外教上任后,在30天内先为其办理外国专家证(凭工作许可存根和工作合同),再到省国际旅行保健中心为其办理健康检查证,最后到荆州市公安局为其办理一年期居留证。
四、延聘外籍教师延聘手续办理工作流程
与延聘外教签定新工作合同。
凭该外教上一年的审批表第四联及其本人愿意延聘的书面申请到省教育厅办理延聘审批程序。
凭经审批的审批表、《外国人工作许可申请表》及简历、合同、健康证到省外国专家局办理工作许可,并办理专家证延期。
到荆州市公安局为该外教办理一年期居留证。
五、因私护照办理工作流程
申请人带户口本、身份证到
荆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购买《中国公民出国申请审批表》
携审批的《中国公民出国申请审批表》
到荆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办理因私护照
国际交流合作处外事科领取
或在国际交流合作处网站下载
《长江大学出国(境)申请表》
携《长江大学出国(境)申请表》
到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国际交流处处长
在《中国公民出国申请审批表》
签字和盖章
副处及副高以上人员个人携《长江大学出国(境)申请表》找分管校领导签字
携会签的《长江大学出国(境)申请表》
《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
到国际交流合作处外事科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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