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
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一、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中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 1 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8、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10、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1、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和政府监管的定:(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二)安全产生许可证的有效期:
安全产生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3 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 3 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 3 年。
(三)政府监管:
建设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已经确定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否有安全生
产许可证进行审查,对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精选范本
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发现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暂扣或者吊销安
全生产许可证。
三、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施工活动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进一步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责令其在建项目停止施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10 万元
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二)安全产生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从事施工活动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进一步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责令其在建项目停止施工,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依照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规定处罚。
(三)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进一步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安全生产许
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接受
转让的,依照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规定处罚。冒用安全生产许可
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照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规定处罚。
(四)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规定,建筑施工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
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给予警告,1
年内不得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的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
建筑施工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颁证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