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采购框 架 协议
甲方:
乙方:。
一、 采购产品
以附件一《商品订单》约定为准。
二、 质量、技术标准及包装等,以甲方出具的相关文档为准。
三、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按照本合同项下第二条约定执行。
2、甲方对商品质量有异议的,按照____款的规定进行收货或退换货:
A. 乙方按照甲方采购单给予5%的到货补损,不再进行退换货。
B. 产品与订单要求不符、重量不足、规格不符、或存在腐烂、破裂等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售卖情况的,甲方有权将商品退回乙方,乙方应在甲方发起退货之日起3日内重新按准备补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C.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采购价格及保证金
1、采购价格以附件《商品订单》约定为准。
2、质量保证金:乙方同意甲方从货款中扣减元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商品若发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损失金额,若保证金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在后续应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相应损失。解除合同后,如乙方无违约,甲方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交货及验收
1、 交货具体时间、地点以附件《商品订单》约定为准。
2、 乙方应在甲方双方签署订单后【】天内将货物送至交货地点。乙方交货至甲方仓库时须随货携带送货单和订单,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该批货物。乙方送货前应预约甲方的收货时间。
3、 乙方根据约定质量、数量和时间送货至约定地点,甲方进行商品质量、包装规格、包装耗材等验收,若出现商品质量异常,不良率超过5%(不良率是指:不能满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产品的比率。),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约定处理。
六、 货款结算
1、 甲乙双方采用先供货后结款的方式进行合作。
2、 双方应对结算货款的金额进行对账,对账无误并且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应货款。
3、 货款结算周期:按照甲方____天销售额进行销售额的____%结算,对于____天未销售完的商品,自动转入下一个结款周期进行结算。
4、 对于临近有效期____天内未销售完成的商品,乙方有责任采取降低结算价格___%的方式帮助甲方消耗完此部分商品,如____天仍未销售完,将按照未销售完成的商品金额的____%进行最终结算。
5、 每个账期后的___个工作日内,作为双方对账期,甲方对账人员____,电话,邮箱;乙方对账人员____,电话,邮箱;对账金额以双方邮件确认为准。
七、供应商税务资质类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按国家规定提供相应的产品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拥有自产自销免税资质的有限公司 (合作社及通过国家税务局免税备案的有限公司)¨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提供税局代开3%增值税发票¨只提供普通发票)
八、银行账户信息
甲方银行账户信息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九、生效与失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于文首载明的日期生效,有效期【】。在本合同到期后顺延一个月,如甲乙双方在顺延期限内未达成新的协议,本协议自动终止。
十、其他约定
1) 甲乙双方根据商品产地品质及质量等因素变化商定每批次订单商品的订货采购价,乙方须提供及时有效的商品信息及产地信息,以便甲方进行订单操作及市场推广。
2) 本协议后附之通用条款、附件、订单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为业务开展的便利,甲乙双方分别授权如下人员签署本框架协议项下订单,双方授权人员签字与双方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授权代表1:【】 联系方式:
甲方授权代表2:【】 联系方式:
乙方授权代表1:【】 联系方式:
乙方授权代表2:【】 联系方式:
4) 本协议附件:
附件一:采购订单
附件二:证照列表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盖章: 盖章:
通用条款
第一条 商品要求
1.1 乙方承诺:所有交付的商品符合订单要求并均与其在本合同谈判过程中向甲方展示的样品完全一样。保证产品清洁、包装完好、适宜销售,不得有任何包装损坏或潮湿、变色或其它影响产品正常销售的问题。
1.2乙方包装应提供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要求商品所必须具备的标识,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名称、配料表(2种以上配料)、净含量、制造者名称地址电话、产品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QS标识等,供应商应提供这些标识,并在发货前确保商品上附有上述各必备标识。
1.3 乙方保证其是所交付商品的完全且有效的所有者,并且商品的交付和销售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在中国任何全国性或地方性法律和法规项下的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
1.4 乙方提供的产品如有保质期的,交货时国产产品剩余保质期不低于保质期限的三分之二,进口产品剩余保质期不低于保质期的二分之一,(并且剩余保质期不短于120天),否则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视为乙方未按订货单要求送货,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5 乙方保证对商品的广告宣传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消费者及其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二条 产品订购
2.1 在本合同项下的每一具体交易中,由甲方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订单等方式向乙方发出订单购买产品。订单包括品名、颜色、包装、规格、价格、交付日期、运输地址等内容。
2.2 如果乙方未能自收到订单后二十四小时内书面告知拒绝甲方订单(甲方应电话通知乙方),则视为乙方接受该订单(前述时间不包括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甲方有权在乙方发货前1日取消或者变更订单。
2.3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时及甲方每次新引进产品时向甲方提供准确的产品信息,并应在变更该等产品信息或产品更换包装、图片时及时通知甲方更新网站资料。产品信息包含但不仅限于:产品名称(应符合甲方命名规则)、条形码、重量(含净重和毛重)、容量、保质期(如有)、进价、市场价及建议零售价、产地、产品说明等。乙方提供的产品信息应当真实有效,没有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或发布虚假广告等欺骗或误导甲方客户的行为。
第三条 送货与验收
3.1 甲方收到产品后应当安排工作人员对产品进行初步检验。甲方有权拒收任何与订单不一致的,或存在瑕疵的、保质期限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或其他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
3.2 甲方有权拒收不合格商品,并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3.3 双方同意经甲方确认的入库单是甲方收到乙方货物的唯一凭证,交货验收与结算均以甲方入库单为准。产品在交付甲方并验收前,一切风险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出具的入库单据不以任何方式被解释为甲方已对验收产品的内在质量表示认同。
第四条 退、换货
4.1 因乙方产品存在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质量问题、产品缺陷、包装污损、商品残破、过期商品、包装质量问题导致商品残损等情形)导致甲方无法正常销售或对第三人进行赔偿的,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全额退款。
4.2 对于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退回的任何产品,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退货单)通知乙方。乙方应于15日内到甲方退货单指定地点接收此类产品的退回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乙方办理退货手续时,应出示加盖乙方公章的退货单,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办理退货手续。
4.3 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取退货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按日收取相当于退回产品采购总额 / %的仓储管理费,累计超过20日未接受退回,甲方有权对退回的产品进行任何处理。
第五条 价格与结算
5.1 甲方订单的价格已包括增值税、关税、消费税等各种应由乙方交纳的税金和费用,也包括了根据甲方要求包装产品的包装费以及将产品运送到甲方订单指定地点的运输费。
5.2 价格变动
a) 本合同及订单项下的价格经双方共同确认,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
b) 如果乙方要求提高产品价格,应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按新价格生效。在新价格生效前,乙方不得限制甲方的订货数量。
b) 如向产品的最终使用者提供制造商质保的,该保证应当符合或高于行业标准;
第六条保密义务
6.1 甲、乙双方应对其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各项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内容、签约和履行主体、框架、条款和附件、财务信息、商业信息、商业模式等(以下称“保密信息”)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直至保密信息进入公知领域。
6.2 任何一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应及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遵守保密义务的一方有权要求违反保密义务的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等赔偿以遵守保密义务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
第七条 反商业贿赂
7.1 乙方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 乙方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7.2 乙方或乙方经办人或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或其它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它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合同中明示。
7.3 如因乙方或乙方经办人违反本条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4 本条所称“其它相关人员”是指甲方经办人以外的与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经办人的亲友。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乙方接受订单后,如未能按订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品名、规格、数量、质量、交付日期、交货地址等)及本合同的约定交货的,甲方有权选择取消该等订单或解除本合同,乙方须按该笔订单总额的 / %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不能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2 如果甲方在自行检查过程中或销售过程中发现乙方提供的商品有质量问题或广告宣传问题或引起顾客投诉、行政机关查处、第三方主张权利等,甲方有权将涉及争议商品做下架/退货处理,并暂停支付应付结账款。若确属乙方问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交纳涉及争议商品价值10倍以上的违约金。如果给甲方/消费者或其他第三方造成了损失或精神损害(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精神损失和商誉损失)并承担全部责任。如使甲方因乙方商品受到行政部门的处罚,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8.3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协议或者将其名下的本合同权益转让给第三方,或者与任何第三方合作经营,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就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4 除条款以外,且除本合同另行明确规定,一方没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规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合同生效与解除
9.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于文首载明的日期生效,首次有效期至年月日。在本合同首次有效期之后双方均无异议的,本合同将自动续展,每次续展的期限为一年,但如果双方续签新的产品销售合同,则本合同自新的产品销售合同生效之前一日自动失效。
9.2 合同期满日之前,如果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一方可随时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后解除本合同:
a) 另一方破产,或成为解散或清算程序的对象,或者歇业,或者无力履行本合同;
b) 不可抗力或其影响持续超过六个月,且双方无法达成解决方案。
9.3 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本合同;本合同某一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条 其他
10.1 凡乙方授权甲方在百度外卖网上销售的商品,亦同时可在甲方的其他销售渠道进行销售。
10.2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不能解决该争议,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将此争议提交甲方住所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10.3本合同分主协议条款和通用条款两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采购订单》与《证照列表》,双方根据合同情况就有关事宜可再行签订其他附件。
10.4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
附件一:商品订单
主协议编号【】
商品号
商品规格
商标
商品名称
商品报价
采购价
交货日期:【】年【】月【】日
交货地址:
送货联系人: 手机:
收货联系人: 手机: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附件二:证照列表
品类
请选勾
证照名称
基本证照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或自产自销免税证明复印件
卫生许可证
商标注册证、商标许可使用证明、版权证、专利证书复印件
条码证明
检测部门出具的当年合格检测报告\有机、绿色、无公害资质认证
如为代理商,应提供代理证明文件或授权销售证明文件
产品执行标准(进口食品无硬性规定)
日用百货
商检部门的检验报告
产品卫生批件
国产食品
最新的卫生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合格)或化验单
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国产保健食品适用)
电器(国产和进口)
CCC认证
中国商检局(CCIB)认证
供应商提交进口电器商检部门检验证书
卫生部门涉水类产品及带消毒功能的电器产品的批件其它证明文件
服装
定期检验报告(每批)
国产酒类
卫生部门出具的最新的生产卫生检验报告(合格)或化验单
酒类卫生许可证或酒类批发许可证复印件,酒类流通许可证
进口食品
卫生证书、动植物检验放行单
当年中国检测部门的项目验测数据报告
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进口保健食品卫生证书、当年最新检验报告(进口保健食品适用)
进口相机
机械工业部门核发的批文复印件
进口照相机的检验证明
化妆品(国产和进口)
最新的化妆品检验报告(国产)
特殊化妆品卫生批准文件(国产)
化妆品卫生许可证(进口)
化妆品卫生许可证(进口)
化妆品加上贴CCIB标签(进口)
电话传真(国产和进口)
生产许可证(适用于国产电话、传真机)
邮电部入网证
商检证书(适用于进口传真机、电话机)中国商检局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复印件(适用于进口传真机、电话机)
其他
请注明
备注:1、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应为加盖公章最新年检的复印件;
2、乙方提供的证照如有更新,应于更新后起1个月内提供给甲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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