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石方开挖合同甲方:四川锦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四川勇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成都市南部副中心科技创业中心9#楼土方开挖、修边及检底等全部施工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成都市南部副中心科技创业中心9#楼2、工程建设地点:成都市南延线天府大道西侧第二条 工程施工内容:1、乙方按甲方指定的灰线范围及坡度进行开挖,并负责修边检底和将所挖土方运出场外(土方弃土场由乙方自行解决)2、乙方负责修边
2、检底应达到甲方或设计要求的深度和宽度,并达到能浇筑混凝土为准。3、场内平整土地、场内运土临时道路由乙方免费施工。4、乙方应负责土方机械的冲洗和厂外道路的卫生清扫工作。第三条:甲、乙双方责任:甲方责任:1、甲方应及时为乙方提供现场的工作条件。2、甲方应及时为乙方解决现场出现的问题。3、甲方根据情况尽可能提供现场办公室及临舍。乙方责任:1、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和工作范围内完成所承担的工作,若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每超过一天自愿罚款10000元。2、若乙方挖土未按甲方指定的深度和宽度开挖,其超挖宽度不计算工程量;其超挖深度按设计要求的处理方法处理,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车辆外出和向场外
3、运输土方,如污染城市道路导致罚款或受到有关执法部门不良行为公示,其所有罚款由乙方承担。若公示或罚款一次,自愿接受甲方罚款两万元。4、乙方进场开挖前,编制详细施工方案,包括管理人员名单、机械配置、开挖顺序、行车路线等,并充分考虑与护壁施工单位的配合和交叉作业,经甲方、监理审批后方可开始施工。5、乙方自行办理土方开挖、渣土清运等相关手续并承担其费用。6、在现场工作的施工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规章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安全和协调工作。施工中时刻做到安全第一,确保无安全事故。非甲方原因发生人员伤、亡安全事故,应由乙方负责全部善后工作及所有费用。“质量、安全”处罚条例作合同附件附后。第四
4、条 违约责任:1、甲方未给施工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而造成停、窝工,甲方应付给乙方停、窝工费,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2、因甲方工序安排不当,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负责。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应及时补救,直到合格为止,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工期延误及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第五条 工程款支付:1、挖土单价(包括第二条工程施工内容中的全部工作)每立方米价格¥7.5元/M3(大写:柒元伍角每立方米)。2、乙方挖土的工作量认定以实际工程量为准(不含外马道)。3、施工期间不支付进度款,无预付款,乙方完工基坑交验后付30%,半年内甲方付至80%工程款,余款竣工验收后一次付清。第六条 合同生效本
5、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终止日期为所有款项全部洁清。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备注:本合同不含土方回填工程,土石方回填工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具体条款双方另行商议。甲方: 乙方:负责人: 负责人: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补充协议甲方:四川锦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成都市龙顺实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提出经与甲方协商,双方同意即日起解除于2005年2月23日签订的成都市南部副中心科技创业中心3#、9#楼土石方开挖合同,并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一、乙方已照原合同完成3#楼的土石方开挖工作,其单价和工程款支付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二、未开始施工的9#楼土石方工程由甲方另签合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其施工情况与乙方无关。甲方: 乙方:负责人: 负责人: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合同范本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