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 卖 合 同(提示:适用于标准件买卖)合同编号:产品工号:签订地点: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名称规格品牌或商标单位单价数量总价生产厂家备注合计人民币(大写)第二条 质量标准 。(提示: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技术协议标准,在本条款中具体明确)。第三条 质保期内的服务质保期为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与更换,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从质保金中扣减维修与更换费用。(提示:根据产品特点在本条款中明确规定大于或等于1年的质保期期限。)第四条 交货时间: 。第五条 交货地点: 。第六条 运输:运输费用由乙方承
2、担,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第七条 包装: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包装物不回收。第八条 验收方法双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清单。验收清单的出具不减轻和排除乙方产品质量问题所产生的责任。乙方持验收清单与甲方办理合同决算书。(提示:如果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有数量的变化或属于单价包干的,必须办理合同决算书。)第九条 付款方式1、付款条件(提示:原则上不能有预付款;有特殊情况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必须要求对方提供等额的银行预付款保函作为担保;严格掌握进度款支付节点,货未送到时付款不能超过60%,货到验收合格时付款不能超过90%;必须预留10%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
3、支付。)2、付款方式:银行支票、汇票、银行承兑汇票。3、发票要求:乙方向甲方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提示:根据合同金额的大小,明确开具发票的具体时间。)4、末次进度款的付款依据:双方合同、乙方发票、甲方出具的验收清单、双方合同决算书。(提示:如果双方办理了合同决算书,必须以此作为付款的依据。)第十条 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全额退还已支付款项,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30的违约金;2、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由乙方负责退货并更换,并向甲方承担因此而支付的所有费用和损失;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
4、受的全部损失。如逾期超过2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4、由于乙方怠于提供产品合格证等交货资料造成甲方不能完成验收所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产品遗失、毁损及因此而支付的所有费用和损失。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提示: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或诉讼两者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解决方式)第十二条 其它(提示:有合同附件的需标明合同附件名称,并注明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税号: 税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日期: 日期:最新合同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