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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xx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加速学校的民主、法制建设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xx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校地址:xx莲湖路东段。学校为汉台区教育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由区教育体育局直接管理。
第三条 学校为全日制中等职业专业学校,以发展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为主,同时承办各类短期培训工作。
第四条 学校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工作全局,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中等职业教育规律,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
第五条 学校校训是“团结勤奋,求实进取”。校风是“修德、精技、善导、创新”,教风是“敬业、精业、乐业、创业”,学风是“勤学、苦练、精艺、多能”。
第六条 办学宗旨及教育目标
学校坚持“以技能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理念,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培养职业技能,进行职业指导,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整体素质,为社会培养经济建设所需的实用型专业技术人才,为高等院校输送合格人才。
学校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一定的文化素养、牢固的专业知识、娴熟的专业技能的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
第七条 学校坚持为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服务,围绕区域经济及社会发展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要,积极发展应用职业教育并大力开展各种培训,努力培养生产、管理和服务第一线的应用型人才。
第八条 学校坚持推进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生产一线,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发展区内外交流、合作办学,努力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
第二章 学校组织机构与管理体制
第九条 学校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支部按党章和有关规定,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独立行使职权。党支部的职责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内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人选,讨论决定学校的改革、发展和基本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保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十条 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学生管理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 重大事务决策权。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行政事务有最后决定权。
(二)拟订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副校长及中层干部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三)财务审批权。学校财务在校长领导下,实行一支笔批核。
(四)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拟定发展规划,制定具体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提高。加快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
(七)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事故,保证师生的人生安全。
(八)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校产,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九)主持校长办公会议。
(十)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需要设副校长若干名,副校长协助校长负责某些方面的工作并完成校长委托的工作,对校长负责。
第十二条 校长办公会是学校日常行政工作决策会议,讨论决定学校行政工作事宜。校长办公会实行集体讨论、校长决定的体制,校长办公会的决议全校必须执行。
校长主持校长办公会。校长办公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
(二)审定学校专业的设置与调整方案;
(三)审定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四)审定学校各项重点建设项目方案;
(五)审定学校各项重要改革方案;
(六)审定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生教育中的重要问题;
(七)审定学校年度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报告;
(八)审定各专业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
(九)讨论和审定校长认为有必要讨论和审定的其他行政事宜。
第十三条 校务委员会是学校行政工作咨询机构,承担对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前的调研、评议工作。
校务委员会由学校党政领导成员和一定数量的职工代表组成。由校长兼任校务委员会主任。校务委员会会议根据需要召开,由主任召集和主持。
校务委员会并不干预校长的具体事务,只对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学校的发展规划等方向性问题进行评议审定,只对审议决定的事项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 学校内设机构及职能
学校设行政办公室、党支部、招生安置办、政教处、教研室、教务处、工会、团委、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既要根据职责范围,履行各自职责,又要相互配合,协调工作。
(一)行政办公室:是学校党政综合办事机构。设主任一名,协助党支部书记和校长负责学校党政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协助党支部书记和校长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指示,以及学校党政会议的决定,并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2、负责文秘工作。保管印章、文件、草拟、审核学校全面性的文件,努力搞好学校各类文件的收发、摧办、归档等工作,加强学校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3、负责掌握教职工的管理制度,办理有关行政转接手续,承办全体教职工的考绩、奖励、评优、评薪、职称评定等工作。
4、承办教职工的调整、调入、调出、转正定级和退职、退休、离休的手续和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了解教职工的要求和意见,调节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上的具体矛盾,协调平衡各部门的工作,协助校长做好教职工的福利工作、政策落实工作,及时向校长反馈信息。
6、协助教务处安排好教师的业务进修,掌握有关教职工的各种数据,准确地、及时地向上级提供所需要的各种数据报表。
7、接待正理上级领导及有关单位的来信来访,发函处理,开介绍信等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党和行政及有关总结汇报的组织工作,做好各种会议记录。
8、负责办理日常党政工作和学校有关会议的组织安排和资料准备工作,编写周工作安排。
9、负责考核办公室所属人员。
(二)党支部:学校党支部工作执行机构,在校长和主管党支部工作的副校长领导下,集体负责党支部工作,其主要职责:
1、拟订和执行学校党务工作制度、计划,起草党支部文件;
2、负责党支部会的会务工作,督促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3、联系党支部,及时了解和汇总情况;
4、负责上级党组织公文的签收和督办,管理校党支部印章;
5、督促检查各部门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校党支部决定的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6、协调党支部各部门、学校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7、负责保密工作。
(三)政教处:是学校德育和教育管理工作的组织执行机构,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在校长和主管教育工作的副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德育和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协助校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按教育规律办学,全面完成中学的教育任务,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的教育工作计划,经常进行检查,定期进行总结。
2、协助校长选配好班主任和年级主任,并负责进行考核。审批年级主任、班主任工作计划,召开年级主任、班主任会议,作好记录,并经常监督检查帮助年级主任、班主任改进工作,建立班集体,搞好班风,做好班主任津贴评定工作。
3、注意掌握学生思想动态,紧密依靠班主任和政治老师抓好以《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的爱国主义教育、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教育和理想教育。深入教学生活,分析了解学生的情况,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狠抓常规教育,树立良好的校风和学风。
4、协助学校抓好学生会的工作,配合好团队活动,培养学生干部,调动他们自己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帮助校长和班主任召开学生家长会议,举办家庭教育讲座。
5、组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雷锋积极分子等的评选奖励工作,负责组织全校文明班级、文明寝室的评比竞赛活动。
6、组织升旗仪式及全校性集合。
7、负责学校日常安全保卫工作,安排节、假日值班,落实治安承包责任制。
8、抓好学生的卫生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采取措施保护学生视力,防止常见病、多发病的流行。
9、做好寄宿生的组织管理工作和常规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和管理学生档案。
10、负责考核年级主任、班主任和本处所属人员。
(四)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组织执行机构,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在校长和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管理日常教学,其主要职责是:
1、树立整体教学观念,用现代先进的教学思想和教学手段指导整个教学工作,把握各教学环节,落实检查措施,起到适时指导适时监督的作用。
2、组织编排课程表,安排好新生编班、入学、学生的出勤考查、考绩考核和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好期中、期末和毕业班的复习考试工作和会考工作。
3、经常检查指导实验室、图书馆、电教室和文印室工作,注意图书、仪器、电化教具、体育器材等教学设备的添置管理和使用。负责健全教师业务档案和搜查各种教务资料。
4、处理有关教学中的来信来访和对外联系安排工作。
5、主持教务处日常行政工作,安排教师教学任务,审核教师病事假、缺勤情况。负责考核教师。
6、贯彻好国家教育部颁布的《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的试行办法》,组织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抓好体育课、体育传统项目和群众活动,提高学生素质。
7、深入教学第一线,通过听课、评课、检查教案等,了解教学计划实施情况,沟通师生之间对教和学的意见,针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组织教师的文化、业务进修。
(五)教研组:由校长直接领导和上级教研部门指导下,教务处主任组织教研组长主持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其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全校教师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理论和教育科研知识,不断增强广大教师的教育科研意识和教育科研能力。
2、根据本校实际,制定好每一学年度各阶段教研、教改计划与活动的安排程序,提出执行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和使用教材的意见,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协助校长选配好教研员与兼职教研员和教研组长与备课组长,根据学校需要,组织研究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科学评价等活动。帮助 广大教师执行好教学计划,钻研、掌握教学大纲和教材,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4、领导教研组的工作,定期召开教研组长会议,组织学习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审批各教研组的教学计划。根据学校教学的实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教研,开展现代技术教学,提高教学效益。总结和推广本校或外校的先进教学方法,总结交流教学经验。
5、指导、组织本校学科教研性活动,检查教师的教研情况,总结和推广教学经验,探索教学规律,提出教改课题,推动教学改革。
6、组织本校学科教学的质量检查评估,研究考试方法的改革,组织出试题,逐步建立各学科题库,对学科教学的全过程实施有效地指导和管理。
7、有目的地组织参观、访问,审定教研课题,定期召开教研工作会,配合政教处召开班级管理研讨会,组织教师的业务学习,有计划地实施名师工程。
8、做好优秀论文和优秀教研组长的评选工作,及时向有关刊物推荐优秀论文,组织教师进行论文交流,组织好校内外各类教学比武活动,支持协助各级教育学会学科教学专业委员会的工作。
9、主管本校教师教学能力和实绩的考核,掌握本校教师取得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含各级竞赛获奖、各级刊物发表的文章)情况。并制订奖励条例,对取得成果的教师给予奖励。
10、组织安排来校试讲教师的试讲工作;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定期进行专题调查,并书面向校长室提供调查报告。
11、收集和介绍国内外教科动态,开展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有计划地邀请教育学、心理学专家、学者来校讲学,以提高教师教育理论水平。
(六)招生安置办:招生安置办主任是在校长的领导下,主持招生培训处的各项工作,负责安排我校学生实习和就业安置工作,全面负责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负责人,其主要职责:
招生方面:
1、负责协助校长做好本部门工作人员选拔和培养;
2、负责做好招生培训处人员的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工作任务的分配;
3、负责做好招生培训处有关的制度、工作文件、请示报告、申请报告、通知等文稿与信息稿件的拟定;
4、负责招生渠道的拓展、招生生源分析、专业设置调研等工作,在分析调研的基础上确定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校区专业布局等,并及时做好专业申报工作;
5、负责“招生培训工作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招生培训工作宣传策划和招生咨询接待工作;
6、负责招生各环节和各阶段的检查与监督;
7、负责各类社会教育需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研究;负责组织开设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班,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8、按照学校工作计划做好本处室全年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各类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检查与落实。
就业安置方面:
9、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法令。
10、制订并负责解释我校毕业生就业办法。
11、负责全校毕业生就业资格的审查工作。
12、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并向用人单位发布毕业生生源情况。
13、收集、整理与发布毕业生需求信息。
14、积极与用人单位联系,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建立较为稳定的就业基地。
15、负责对全校就业指导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16、开展就业指导工作,开设就业指导课程。
17、开展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活动,负责毕业生推荐工作。
18、负责就业推荐表的发放、审核和就业协议书的鉴证。
19、编制毕业生就业建议计划。
20、负责办理毕业生派遣审批手续及遗留问题处理,协助做好文明离校工作。
21、开展与毕业生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了解掌握毕业生思想状况,协助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22、负责毕业生跟踪调查,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反馈社会对我校专业设置、教学内容、人才培养规格、素质教育、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七)总务处:是在校长领导下,协助校长具体管理学校的总务工作,为教学服务,为师生的生活服务,领导和组织总务处全体工作人员做好以下工作的负责人,其主要职责:
1、熟悉《中学生守则》《中学德育大纲》《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内容,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积极支持和帮助学校、年级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2、负责教学用品的采购、管理和供应,按计划订购和发放师生用的课本、作业本及教师的办公、教学用品,购买图书、仪器、体育、医疗用品。
3、管理校产。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和校舍、桌凳等校产的登记管理、添置、维修,督促师生执行校产的使用和保管制度。
4、管理财产。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做好学生学杂费的收缴工作。合理使用各项经费,定期审核公布账目。
5、搞好师生的生活福利,管理好食堂及其他公共福利事业,关心爱护学生,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
6、做好师生参加劳动的组织安排和后勤保障工作。
7、规划、实施管理学校的绿化、清洁卫生工作,配合保卫部门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8、协助校长管理校办工厂,开展勤工俭学活动,改善办学条件。
9、负责总务部门职工的政治学习和思想工作并做好考核和管理工作。
10、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密切配合学校其他部门处理好有关事宜,并对广大师生进行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的教育,实行损坏公物赔偿制度。
(八)工会主席:在校长领导下,负责全校工会工作,其主要职责:
1、根据上级工会的指示及工会委员的决议,草拟并认真实施工会委员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安排工会活动,讨论研究有关问题。
2、在党支书领导下,配合学校各阶段的主要工作,协同学校党、政有关部门,有效地组织生动、丰富、有意义的教育活动,提高教职工的事业心、责任心。
3、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组织教职工参政、议政,民主管理学校。
4、关心教职工生活和身体健康,负责协助和督促行政领导,努力解决影响教职工健康和安全的问题,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搞好教职工困难补助;协助做好离退休教师和职工的工作。
5、维护女教师的合法权益,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和女教职工的保健工作。
6、管理用好工会经费,账目公开,民主理财,开源节流,为解决教职工后顾之忧多办实事。
7、抓好工会自身建设,指导工会小组的工作。
(九)团委是在党支部和上级团委领导下,对青年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教育、管理的群众组织,设书记一名(学生处副主任兼任)。
第十五条 学校实行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决定与教职工关系密切的生活福利等重要事项;
(三)审议通过事业发展、规划等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大事项,并由校长颁布执行;
(四)评议和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
学校工会是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办事机构。
第十六条 学校教育工作实行校、班级两级管理制度。班级实行班主任负责制,班主任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并协调其他教育教学事务。学校教学工作实行校、教研组两级负责制度。各教研组具体负责本专业的教研及教学工作。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七条 全面推进和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学为主体,讲练结合,因材施教,不断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和主动精神,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劳动,学会健体,学会创新,全面发展,主动发展。
第十八条 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德育工作作为学校重要工作任务。不断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创新德育形式,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思想教育以及传统美德和法制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健全的人格,增强遵纪守法意识,使学生形成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第十九条 教学工作坚持以文化课为基础,专业课为主体,实践操作为重点,以提高学生动手能力达到岗位合格为目标,联系实际,讲求实效,突出专业特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二十条 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认真组织教学研究活动,认真抓好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课外辅导等教学内容、教学过程和教学环节的管理。学校鼓励教师运用先进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鼓励课堂教学研究和改革,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及教学改革经验。
第二十一条 尊重学生人格,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校历安排工作。学校不随意停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的,要由校长决定。
第四章 学生管理
第二十三条 凡按有关规定被学校录取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建立学生档案,严格学籍管理。
第二十四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有关规定提供一定的资助,鼓励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互相帮助。
第三十六条 学校学生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良好的思想品德,掌握较高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第二十七条 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获得奖学金或资助;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品学兼优者可获得优秀学生称号或其他奖励;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二十八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努力学习,完成学业,积极参加体育活动;
(四)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按期缴纳学费、培养费、住宿费等项费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六)学习和使用普通话及规范的文字。
第二十九条 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并对其进行引导和管理。学校依法保护学生以诚实劳动和服务获得的收入。
第三十条 学生可以在校内组织学生团体,学生团体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
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通过正常渠道对学校的工作提出批评或建议。
第三十一条 学校在学生中成立共青团和学生会组织,支持其按照各自的章程活动。
第三十二条 学生处对学生的在校行为按照《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实施量化管理。对全面发展、品德高尚、成绩优秀的学生予以表彰、奖励;学校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予以处分。
第三十三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第三十四条 学校积极为学生就业提供条件和帮助。
第五章 教职工管理
第三十五条 学校教师须具备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具备正确的思想信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言行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第三十六条 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七条 学校实行教职工聘任制,根据上级规定和学校实际定编、定岗、定人、定责。教职工由校长聘任。对不胜任现职工作的教职工,学校可不聘、解聘或安排其他工作。工资待遇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学校教师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职务制度;学校管理人员实行教育职员制度;学校教学辅助人员及其他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制度;学校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第三十九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任。教师应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四十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活动,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接受其他方式的培训。
(七)对学校给予的处分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第四十一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接受学校对其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和监督;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履行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规定的职责;
(三)教师要教书育人,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品德、智力、体质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文字。
第四十二条 学校制定办法,每年对教职工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第四十三条 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业绩突出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教职工,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不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教职工予以解聘或辞退,教职工对所受处理不服,可以按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诉。
第四十四条 学校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保证教师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逐渐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环境。
第四十五条 学校对在编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工勤人员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六条 学校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教育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熟悉本岗位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树立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四)廉洁自律,克己奉公,不谋私利,工作敢于负责,不推诿、不扯皮;
(五)树立全局观念,支持其他部门和人员的正常工作;
(六)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第四十七条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雇用临时工,所用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政治业务素质。
第六章 总务后勤管理
第四十八条 总务工作坚持为教育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教育培训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的原则。
第四十九条 学校经费来源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每年学校依法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经费预算,申请经费支持。
学校按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五十条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制定并执行学校财务计划,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掌握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执行财务支出专人审批制度。
第五十一条 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经费开支实行民主管理,遵守国家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按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使用经费,并接受上级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五十二条 加强校产管理,防止公物流失和浪费。学校固定资产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学校办公用品购买、入库、出库由专人负责和管理,管理员要做好帐、物登记工作。
第七章 安全及卫生
第五十三条 认真执行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制度,学校设医务室,校医负责学校健康教育及环境卫生,根据上级防疫部门要求建立卫生档案,组织学生体检。
第五十四条 学校的环境、校舍、图书、设备等都应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医务室定期在全校宣传卫生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
第五十五条 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制定安全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各种安全教育。
第五十六条 组织师生外出活动,须做好安全预案,保障师生安全。学生集体外出要经校长批准;学校组织教师集体外出报请区教育局批准,并由一名副校级以上领导带队。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七条 学校章程经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行,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十八条 学校章程需要修改时,由校长向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
第五十九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十条 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第六十一条 本章程计八章六十一条,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编 岗位工作职责
学校党支部书记职责
学校党支部书记在上级党支部和校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执行支部大会或支委会决议,负责全校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支部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带头学习和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一系列路线、政策和上级决议、指示。
2、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对支部工作的重要事项及时提交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3、了解和关心师生员工的思想、工作及学习、生活等情况,对师生员工发现的问题或困难及时给予解决。
4、组织党员的党课学习和教职工的政治学习,抓好典型,表彰先进,教育后进。
5、经常与支委、行政领导交流工作情况,指导、支持、协助校长做好行政工作,协调党、政、群团组织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6、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7、贯彻党和知识分子政策,关心教职工的文化、生活和健康。
8、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做好培养和考察干部工作,组织党员过好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履行义务。
校长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和学校党组织的决议,努力按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办学,全面完成学校教育任务,创人民满意的学校和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组织制定与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经常检查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学校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三、主持行政例会(每周一次)。领导学校教育、教学、实训、后勤、各年级段、各类教研组、各处室工作等,审批各处室、组、段工作计划。
四、把学生德育工作放在首位,认真组织贯彻《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德育大纲》、《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中学生守则》和“学生学籍管理条例”,加强对学生的民族精神教育、理想信念教育、道德品质、文明行为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加强德育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和学生会组织的作用,整合学校家庭和社会资源共同育人。
五、以育人为中心抓好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实施,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通过兼课、听课、参加教研活动、检查学生作业、参加学生座谈会等途径,了解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从实际出发,提出教学改革的要求。引导教师改进教学方法。组织学生课外小组活动;加强双基教学和训练。注意学生的能力培养。
六、管理学校的人事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的政策努力做到知人善任,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业务专长,集思广益,依靠全校教师办好学校。努力提高教职工的政治和业务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关心教职工生活。
七、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引导后勤人员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管理好学校的校舍、设备和经费;严肃财经纪律,努力增收节支,对学校的财务开支要认真进行审批检查,办好师生的食堂;搞好校园的绿化、净化、美化工作。
八、建立和健全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和检查落实依法行政、依规办事,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依靠学校党组织和教代会共同办好学校,民主办学,科学办学。
(副校长协助校长做好分管工作)
党政办公室主任职责
办公室主任在校长领导下,负责校长室的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校长室的日常工作,协助校长撰写学校工作计划和总结,处理各类文件,编排学校行事历,作息时间表,做好值日安排,来宾接待,对外联络,协调各处室关系,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运转。
二、负责学校人事工作,教师进修,职称评审工作。
三、负责学校工资工作,工作量补贴,职务津贴奖金核审工作。
四、协助校长负责处理店面出租,校办厂承包等事宜。
五、负责人事档案,业务档案及学校档案管理工作。
六、加强自身的理论学习、兼课、听课、参加有关会议。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七、退离休教师协会联系工作。
八、推优评先及教工考勤考核工作。
政教处主任职责
一、协助校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有关德育工作法规和学生成长规律,按教育规律办学,全面完成教育任务;协助校长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的德育工作计划,经常进行检查,定期进行总结。
二、组织、管理学生德育工作。
协助校长选配好班主任,审批班主任工作计划,并经常检查帮助班主任工作。
注意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检查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生一日常规》的情况,负责班级千分制考核,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和学生干部会议,针对学生的思想实际,及时提出加强德育工作意见。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促进班主任队伍的专业化发展。
组织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操行评定、奖励和学生的评优及特长生的发现选拔工作,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指导共青团和学生会工作,积极培训学生干部和各方面的积极分子,努力争取校外教育机构和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家长委员会,举办家长学校,整合各种教育资源,开展有益于学生的立体型教育活动。
协助校长制定和具体负责实施始业教育和毕业教育计划。
三、管理学生的体育卫生艺术工作。
协助体育教研组抓好体育课、早操、眼保健操和课外活动,督促体育教研组、艺术组组织各种运动队、文艺队,开展群众性体育美育活动。
培养学生良好的健身习惯卫生习惯和环保意识,建立和健全劳动和卫生制度,搞好校园绿化、净化、美化工作,采取措施,保护和促进学生的健康水平。
四、组织开展各种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各种主题教育活动。举行各种小型竞赛,各类讲座,指导和检查各种课外兴趣小组活动,发展学生个性特长,努力培养学生的各种能力。
五、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努力构建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职业学特色的校园文化、形式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六、领导医务室工作,指导医务室建立各种制度,贯彻落实以防为主、宣传教育为主的方针,做好校园的卫生工作,采取措施保护和促进学生健康水平。
七、治安保卫工作。
(政教副主任协助政教主任做好分管工作)
教务处主任职责
一、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学期工作计划,全面了解教师的思想状况,业务专长和教学水平,协助校长作如教学人事安排,科学地编、排课程表,搞好教师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协助校长选配教研组长、教研员,审查学科教学教研工作计划和教师的教学计划,及教学进度安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定期召开教研员、教研组长会议,推动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的开展。
三、做好教师备课、听课、上课、作业批改、考试等教学常规工作,有准备地组织观摩教学。通过兼课、听课、参加教研活动,检查教师教案学生作业,分析试卷以及召开学生座谈会等途径,了解和掌握教学情况,针对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创建学习型教研组,营造浓郁的校园教学文化。组织教师教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到兄弟学校参观、听课、学习,交流教学经验,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督促教师参加市教研活动。
五、组织教学观摩。通过骨干教师的示范课,青年教师的优质课,见习期青年教师的汇报课及师徒结对等形式,加速青年教师成长成熟。安排外来学生实习工作。
六、协助校长做好招生工作,负责新生入学和编班工作,做好学生的考勤、考绩、奖罚和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好期中、期末考试和省市会考工作,做好学生升留级、毕结业的鉴审工作。
七、负责教师的考勤、考绩工作。
八、管理实验室、网管中心、计算机室、专业的鉴审工作。图书馆、资料室和文印工作,注意图书、仪器、电化教具等教学设备的添置、管理和使用,以及有关资料的收集和保管工作。
九、负责教材预订和资料购买审批工作。负责审批控制讲义印发工作。
十、学习教育管理理论,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改进教务管理。
(教务副主任协助教务主任做好分管理工作)
招生安置办主任职责
一、制定实施学生实训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实训工作的各项制度,总结和改进实训工作。
二、深入企业、行业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市场用人变化和企业用人需要,为学校专业建设提供建设性意见。
三、推动多渠道多形式的校企合作,企业为学生提供实习岗位工位,企业派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学生技能训练指导师,学校派教师到企业挂职培训,接受企业定单培训,校企联合举办专业班,学校、企业、行业成立专业建设委员会等。
四、安排学生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择优推荐学生就业,并做好学生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的管理鉴定工作。对毕业生就业去向进行跟踪调查并建立档案。
五、负责学生的技能培训、技能竞赛和技能考试鉴定工作。
六、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充分利用学校教学资源为社会提供各类培训。为合格毕业生提供满意的就业岗位。
总务处主任职责
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学校后勤方面的经常组织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校长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按教育规律办学,为全面完成学校教育教学任务提供后勤保障。协助校长制定和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的后勤工作计划,经常进行检查,定期进行总结。
二、组织后勤人员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引导他们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努力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充分调动他们的创造性和积极性,人人争当“红管家”。
三、领导和管理财、务部门工作,建立和健全各项财务收支。贯彻报销、校产管理、物资采购领用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管理好学校的校舍、设备和经费,定期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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