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存量房买卖协议 协议编号: (协)字第出售方(甲方): 购买方(乙方):身份号码: 身份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友好协商,就房产买卖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座落于福建省_市_区_的房产出售给乙方。土地房屋权证号为_(或产权证号:_土地证号:_),建筑面积平方米,用途_,附属用房。乙方经过查阅甲方提供的相关权属凭证(原件 复印件)并经现场看房后对甲方所出售房产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上述房产。第二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 _元整,装修款为人民币
2、(大写)_元整,以上购房款共计人民币(大写)_元整。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_,并按以下第_种方式支付给甲方;1、乙方于本协议签订当日直接支付给甲方;2、乙方将购房定金支付至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所指定的账户,该支付视为甲方收取,发生定金效力;该定金待甲、乙双方到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并取得(取件单新权属证书)当日由第三方无息支付给甲方。3、其他方式:第三条 甲方及其共有权人承诺,上述房产的产权现状为( )(A:无银行抵押按揭贷款。B:上述房产土地房屋权证已在办理中。C:处于抵押状态),甲、乙双方均清楚该房产的产权状况,双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合同。甲方应于_前办理提前还贷和解除
3、抵押登记手续。若解押款为乙方提供,甲方应于解押后_日内将产权证原件交由(乙方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保管。第四条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法律法规政策,并按规定缴纳上述房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由_承担。(备注:若交易过户时遇交易税费政策调整的,承担方应按新规定承担)。第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将上述购房款分_次支付给甲方,已支付定金可冲抵够房款。具体付款日期及金额如下:1、 乙方于_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_(本次付款含定金)2、 乙方于_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_(本次付款含定金)3、 乙方于_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_(本次付款含定金)4、 乙方预向银行申请贷款(公
4、积金商业贷组合贷消费贷其他)人民币_元整;该贷款由银行直接转至甲方账户,若银行实际发放贷款金额小于上述申请金额或因买方原因导致银行不批贷或批贷不足的,乙方应于银行放款后_日内,或接到银行通知之日起_日内将差额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5、 乙方同意本条第_款所支付的金额专用于甲方上述房产原抵押贷款的解押还款,不得挪作他用。6、 其他约定:_第六条 甲方应于_将房产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交付房产应保证室内整洁,无结构性损坏,门窗及配套水、电、煤气等管道应当完好。有关交房前该房产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交房之日起有关该房产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在该房产的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数字电视费等
5、的过户手续办理过程中,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产生过户手续费由方承担。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当日预留人民币_元整作为押金支付至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处。待上述事宜全部处理完毕并办妥全部过户至乙方名下手续后且甲、乙双方均无争议的情形下,第三方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甲方。第七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无债权债务纠纷;如存在其他共有权人则共有权人均已同意出售;如为己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的,则同住成年人均同意出售。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房屋产权纠纷或债务债权等,概由甲方负责,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若因甲方或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无权处分、代理人无权代理等情形)导
6、致本房屋买卖协议无效或者被撤销的,甲方、甲方的委托代理人自愿向乙方按相当于定金数额承担缔约过失赔偿责任。第八条 甲方在出售上述房产时,若该房产处于出租状态,甲方保证已将该房产出租情况告知乙方,并保证承租人已放弃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第九条 甲方承诺于_前,将落户在本房产的原有户口全部迁出。如甲方未及时迁出户口的,每逾期一日,按房款总额的万分之_赔偿给乙方。甲方同意预留人民币(大写)_至乙方或者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处作为履约保证金,待上述事宜全部处理完毕后无息返还给甲方。第十条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后不得中途悔约,否则悔约方除应向守约方承担总房款百分之_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守约方含中介费、
7、装修损失、房屋使用费、房屋差价损失等时机损失和收益损失,以及由此引发的诉讼费和律师费用等。第十一条 若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上述房产,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总房款每日0.05%的违约金。逾期达_日的,视为中途悔约,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按第十条的约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保证备齐资料于产权解除抵押注销后_日内或 _内并前往房管部门办理交易登记手续和签订土房局提供的厦门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若有逾期的应向对方承担总房款每日0.05%的违约金。若于产权解除抵押注销后_日内或 _前因一方原因仍无法办理交易登记手续,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和要求违约方承担本协议第
8、十条约定的违约责任。第十三条 乙方应在签订厦门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后_日内备齐银行按揭所需的材料并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在乙方取得产权证后及时配合银行办理抵押手续,于银行通知之日起_日内协助银行办理银行按揭抵押贷款手续。逾期达_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按第十、第十一条的约定追究违约方的责任。第十四条 本协议签订后,由第三方厦门 地产顾问代理有限公司提供交易服务。交易服务的具体内容由双方与第三方另行约定。第十五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开发商配备的基础设备设施以及室内设施包含在成交价内出售给乙方,室内设施如下_。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章处书写的联系地址即作为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有书面通知的
9、送达地址,若任何一方联络地址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若因地址不详、有误或收件人拒收而无法送达,均视为送达,相应责任自行承担。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八条 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另一份提交居间方,经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各份均具有同等效力。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本协议书于双方日后签订的厦门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第十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 _(本协议经居间方的居间促成,甲乙双方就本协议项下房产的买卖达成合意,签订本协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及各方所签的经纪服务合同的约定,于居间方促成本协议成立之时支付佣金。)协议各方签章: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协议见证(居间)方:厦门 地产顾问代理有限公司协签人员:联系电话:签订地址:_签订日期: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