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民族团结示范县工作方案.doc

上传人:人****来 文档编号:4942239 上传时间:2024-10-20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9.32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民族团结示范县工作方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民族团结示范县工作方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痛哭都会洗刷埋藏最深的阴霾。每件你所经历的坏事,都将最终影响你走上良好发展的坦途。挫折是最好的、最残酷的生存训练,关键是你有没有发现它的价值,借它之势成就自己。每一次低谷都蕴含着最强的向上力量,每次的痛哭都会洗刷埋藏最深的阴霾。每件你所经历的坏事,都将最终影响你走上良好发展的坦途。挫折是最好的、最残酷的生存训练,关键是你有没有发现它的价值,借它之势成就自己。 民族团结示范县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文件《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2015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请各股室成员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重要指导,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紧紧围绕我县“133”发展思路,以“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县”为目标,把创建活动与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全县发展、民生、稳定、群众工作全覆盖、“三项建设”结合起来;与我局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族人民大团结的良好局面,为建设红色宜居、幸福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县为目标,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创建活动基础,力争2015年内完成示范单位创建达标工作。 三、成立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县工作的领导,有效推我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县工作,特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创建工作日常事务。 四、创建活动目标任务安排 第一阶段: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制度,制定开展创建活动的目标、计划、任务、措施和年度工作方案,并将我局2015年度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方案报县创建办。 第二阶段:通过开展创建活动,结合结对认亲下乡活动,对促进民族乡和非民族乡少数民族聚居的村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并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按照县创建办工作要求,采取不定期下乡活动,开展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创建民族团结活动动态档案、简报信息,同时及时将开展活动相关情况上报创建办。 第四阶段:严格按照县民族团结示范单位标准开展自查,完善创建工作相关部资料、做好档案专卷,随时接受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县的重大工作意义。各股室要充分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创建工作,积极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增强对创建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把业务工作与创建工作结合开展,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党的领导核心,搞好创建工作; 二、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发展。建立民族团结示××县工作是我县的异性重大工作,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要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县活动常态化,阶段化推进,落实定期总结研究创建活动工作机制,并将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县创建办,按照方案创建活动工作安排,进行阶段性的工作总结,自查,不断完善和进步,到2015年底,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创建工作开展的动态信息台账。 三、严格督查、考核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股室要严格按照创建活动标准及方案,有创造性、主动性的地开展活动。各股室之间互相监督检查,若因工作不力,或违反创建活动工作制度,从而影响我局创建工作考核督查或被县创建办考核扣分的,在年终目标考核时进行处理。 3 / 3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