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地租赁合同书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租赁方:(乙方) 甲方为发展地方经济,引进企业经营,经本村民小组代表会议通过,同意将本村民小组所在老林坝周围地段田地出租给乙方,双方达成如下租赁协议:一、 出租地段与面积1、 甲方所在老林坝周围田地出租给乙方(该田、地属部分村民承包田地,承包户村民一致同意并委托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书),田面积11.901亩;地面积7.765亩,合计19.666亩。2、 乙方使用甲方非耕地10亩。3、 甲方机耕路(约1公里),无偿提供给乙方维护,由甲乙双方共同使用。二、 租赁时间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使用16年,从2011年8月16日起至2027年8月15日止。三、 租
2、赁费用1、 乙方租赁甲方田11.901亩,地7.765亩,2011年至2012年8月15日每亩给付租赁费1580元,合计:31072.20元。2012年8月15日后,其标准按当年国家结合地方经济定购价给付。2、 乙方使用甲方非耕地10亩每年给付2100元。四、 付款时间与方式乙方在每年8月31日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给付甲方,在由甲方给承包农户。五、 甲乙双方的责任、义务:1、 甲方及村民必须支持维护乙方的生产、经营、生活秩序,排除干扰,给乙方一个良好的生产、工作、生活环境。2、 甲方不得无故,随意的解除、终止此合同。3、 乙方依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介入。4、 乙方必须按约定的
3、时间给付甲方及村民的租赁费用。5、 乙方租赁期满后,要继续续租,甲、乙双方协商续签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6、 乙方在租赁的田、地上购买了甲方原有的结构物,房屋,其产权属乙方所有。租赁期满由乙方自行处理出售。7、 乙方租赁期满不再经营,按国家当年有关规定,标准支付甲方村民复耕费。六、 违约责任此合同签字生效后,甲、乙双方若单方违反此协议所约定的条款,将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五万元,并赔偿因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七、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形成文字依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大盘村委一份,送三汇镇人民政府备案一份。九、 此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渠县三汇镇大盘村九村民小组 乙方: 2011年8月16日合同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