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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战时通风滤毒设备安装工程合同
发包人: 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君盛广场项目人防战时通风虑毒设备安装工程等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人防战时通风滤毒设备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徐州市鼓楼区中山北路与奔腾大道交叉口东南角
工程内容:人防战时通风虑毒设备安装工程。
2、开工日期:以甲方下达的开工通知为准。
3、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现行标准、规范、相关文件及图纸设计要求。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
5、承包范围:人防车库内防护单元7的进/排风的部分设备(防护单元7通风机房大样图中圈定的施工范围 201509暖通-8)和图纸设备明细表中标明的平时安装到位的战时设备等安装工程的采购、安装、施工、验收、质保维修。
6、本工程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为¥人民币壹拾柒万伍仟元整(大写) ¥175000.00元(小写)。具体明细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1
过滤吸收器
1000
台
3
25000
75000
2
橡胶软接头
Φ315
只
6
350
2100
3
油网滤尘器
型 1X5型(5块)
只
1
2800
2800
4
双连杆手动密闭阀
60
只
5
3500
17500
5
双连杆手动密闭阀
40
只
3
2200
6600
6
换气堵头
Φ441
只
2
590
1180
7
测压装置
U型
套
1
650
650
8
超压排气阀门
250(5)
只
3
980
2940
10
插板阀
Φ600
只
1
799
799
11
风量测量装置
Φ400
只
1
3668
3668
12
放射性检测装置带球阀
32
套
1
150
150
13
尾气监测装置带球阀
15
套
1
80
80
14
滤尘器压差装置带球阀
15
套
2
80
160
15
过滤器压差装置带球阀
15
套
6
80
480
16
过滤器、滤尘器固定支架
套
2
98
196
17
风管固定吊架
套
8
80
640
18
密闭阀专用吊架
付
8
80
640
19
五金密封件
付
95
12
1140
21
专用盲板(3)
Φ441
块
3
55
165
22
专用盲板(3)
Φ640
块
2
99
198
23
专用法兰(10)
Φ660
片
8
98
784
24
专用法兰(10)
Φ441
片
6
68
408
25
专用法兰(10)
Φ315
片
6
58
348
26
密封垫(6)
Φ660
片
8
78
624
27
密封垫(6)
Φ441
片
6
52
312
28
密封垫(6)
Φ380
片
6
46
276
31
钢制弯头(3)
Φ660
只
3
670
2010
32
钢制风管(3)
3碳钢
㎡
73.2
280
20502.21
33
以上防化设备合计
142350.22
34
安装、运输、调试、配合费等23%(含税)计
32740.55
35
工程总造价为
175090.77
35
最终合同价格(含税价):175000.00
本工程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应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内施工临水临电费及全部产品的设备、材料、、辅材配料、包装、运输、装卸、安装、检测检验(包含所有规定检测费用)、调试、验收、成品保护、劳动保险、临设、管理费、利润、税金、2%总包配合费、技术指导、培训费用;验收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因乙方完成本工程而产生的其它相关费用等所有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不作任何调整。
二、 施工说明和甲控品牌
1、 施工说明:包括图纸君盛广场项目人防车库内防护单元7通风机房大样图》(图号201509暖通-8)中圈定的施工范围,图纸设备明细表中标明的平时安装到位的设备。
对图纸设计不到位的但人防验收时须具备的内容由乙方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结算时不再调整。
主材、设备必须有相应检测报告,满足验收要求。
其他:未尽事项以图纸设计及设计说明为准,施工时严格按照图纸设计及规范施工。
2、甲控品牌:甲控材料由乙方采购,但生产厂家、品牌、采购渠道采购前须经监理和甲方认可,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甲控材料进行调整。
招标人选用的材料品牌:
过滤吸收器:科技有限公司
双连杆手动密闭阀:人防设备厂
备注:
(1)乙方所用甲控材料必须从生产厂家或厂家办事处购买(如在工程所在地没有生产厂家或厂家办事处的应从甲方认可的厂家当地授权经销商处购买),材料进场前向甲方提供材料购货合同原件。乙方甲控材料进场前需向发包方提供购买材料支付给生产厂家或厂家办事处的材料款付款证明,(如从厂家当地授权经销商处购买的材料可提供向授权经销商的材料付款证明,还应提供相应授权资料)。
(2)甲控材料进场时需向发包方及监理提供产品合格证、厂家发货单、检测报告等资料,不得进场投入使用。
(3)甲方对甲控材料以上资料检验通过后,乙方方可将甲控材料用于施工。未经验收通过擅自施工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甲控材料总价款10 %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对未能检验通过的材料应予以无条件更换,并提供上述资料供甲方检验,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4)乙方选用及使用的材料除品牌及生产厂家为甲方指定外,执行标准应全部按国标执行(如材料无相应国标,可参考相应国标,无参考国标再执行企标)。
三、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和权利
(一)甲方责任和权利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甲方对乙方实施监督和管理;
3、甲方有权随时抽查乙方的加工和安装情况。
(二)乙方责任和权利
1、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理方的监督和管理;
2、乙方应将工程进度计划在开工前7日提交甲方、监理方;
3、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理方关于质量、安全、进度的抽查;
4、材料进场经甲方、监理方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委派的专人负责保管,在此期间货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监理方的管理;
6、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给人防验收表格中指定的接收单位前,乙方应做好成品保护并承担毁损、灭火的风险。
经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人法验收表格中指定的接收单位,甲方、乙方、监理方、接收单位应联合进行移交接收现场签字。
7、隐蔽工程必须由甲方、监理及审计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否则甲方有权要求返工,乙方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8、负责承包范围内相关资料的汇总、报验、工程竣工验收以及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分别向甲方、总包方提供竣工图及工程资料。
三、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验收标准:国家、行业标准。按《人民防空工程防化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01-2002)执行。
技术要求:本工程设备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的,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产品。其中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国家人防办批准的安装企业定点生产的产品;并经江苏省人防办质量检测登记备案;乙方必须使用经国家人防办批准和江苏省人防办登记备案的企业生产和销售的防化设备。
四、安全生产及现场管理:
1、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自身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而发生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其它事故(包括第三方),责任和因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2、施工期间由于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并造成人员死亡或导致工程停工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将给予5万元/次的罚款,并将暂停付款,直至乙方整改并由甲方、监理方检查通过;
3、甲方、监理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章现象及安全隐患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并按照现场管理规定相应处罚,乙方接书面整改通知后24小时内未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双倍处罚。罚金必须于七天内缴纳,如未按期缴纳甲方有权暂停付款直至缴纳罚金;
4、乙方施工过程中及竣工验收前应及时清理现场所产生的垃圾,否则甲方有权请第三方处理垃圾,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五、材料设备的供应
1、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均由乙方采购,乙方对所供材料负全责。
2、按甲方的要求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管理和使用,绝不使用不合格的产品和材料。材料设备使用前应接受甲方及监理的验收,甲方发现使用不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或合同要求的设备材料时,乙方负责拆除并更换,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程变更
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按成交单价及增减工程量计算,作为工程竣工结算依据。
七、工程分包
本工程必须由乙方自行完成,严禁将工程再分包或转包。
八、工期
1、自甲方下达开工通知30日内完成工程全部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前的损坏部分的找补及清理工期:自接到甲方通知5天内完成;
2、除甲方指令停工外,任何情况下工期不顺延。
九、质保维修
乙方对所供产品及设备终身提供质量保修服务,并配合人防办年检,承担保修责任。
十、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完成,付合同总价的20%;
2、设备到场支付合同总价的30%;
3、工程完工具备验收条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
4、工程验收合格并取得徐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防空地下室竣工核准单后并结算完成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乙方在每次工程达到每阶段合同规定付款条件后应提交形象进度报告、有效的合法的增值税发票和工程款支付申请报告,报监理方、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工程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阶段工程款。
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置业有限公司
三证合一税号:123456006450737X6
公司地址: 市中山北路306号
电话: 6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4263069
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均在竣工结算时调整,合同履行过程中不预付该款项,如发生重大变更(变更价款超合同总价的10%,或项目重新设计等),双方确认后,付款金额相应调整。
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各项费用,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进度款与质量挂钩,如果所完成工程的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工程款,待乙方整改完成符合验收规范要求后再行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
乙方出现下列情况,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
1、乙方冒用他人资质,或者私自将工程进行分包或转包;
2、乙方不按招标文件指定或确认的材料,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经甲方指出后拒不改正的;
3、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维修、返工。
合同解除后乙方须于3 日内无条件撤场,撤场时必须保证施工现场所有物品的完好无损,并向甲方、总包方移交经整理后的施工资料和文件。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施工的工程必须符合施工图纸及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及工艺要求。未能达到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不符合要求部分的工程款,并有权要求乙方重作或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乙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
2、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因乙方责任致使合同解除,乙方应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在工程施工中途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无条件退场,三日内退回甲方已代付的所有工程款,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一次性赔偿伍万元人民币。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他
1、本工程由审计局全过程跟踪审计,并以审计局委派的跟踪审计单位出具的审计结果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2 、承包人应认真编制竣工结算报告,不得高估冒算。工程结算(包括现场签证)审减额超过5% (含) ,在结算价款中另扣除审减额的5%; 审减额超过10%(含),在结算价款中另扣除审减额的10% 。
3、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0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结算书,否则按日向甲方支付500元/天违约金。
4、竣工结算书中应有完整的结算资料(设计变更、签证等应有详细编号,并单独分册装订)。在跟踪审计单位审计过程中,不再接受增加任何结算资料(图纸、签证变更单、价格凭证等),送审的结算书中若有结算遗漏项目均作为让利给甲方,不作任何增加调整。(或乙方提供竣工结算资料不完整或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审计的意见,造成审计时间拖后,其责任由乙方自负)。
5、在双方无争议的情况下,甲方自收到乙方结算资料6个月内完成结算审计。乙方在上述时间内应积极配合甲方及审计部门的审核,若乙方不配合,或双方存在争议的,审计时间相应顺延。
6、提供总包单位出具总包服务费需相应证明资料。
7、结算审计完成后,乙方放弃对结算价款之外的任何款项的权利主张。
8、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组成文件解释顺序:合同,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设计图纸。
以下无正文
甲方:置业有限公司
发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科技有限公司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开户银行: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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